u***************r 发帖数: 11227 | 1 发信人: inews(inews), 信区: Headline
标题: 女大学生失联因盗窃被抓,现在的新闻不反转都没法看了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Thu Aug 3 09:12:51 2017,GMT)
现在只要有一部手机,人人都可以是新闻的发布者和传播者,而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又是大家最关注的焦点。正因为信息获取的方式更加便捷,生活中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立刻在网络的传播下被人所知,因此也带来了不少反转事件。
最近,深圳一名女大学生在香港失联的消息就引发了大家的关注。一开始,29日这名女生从深圳出境后,还一直与同学保持微信交流,但当天下午就再也没有回复消息,打电话也出于关机状态。到了第二天晚上,她的同学和家人仍然联系不上她,与学校联系依然无果。于是她的家人向警方报案,31日深圳警方正式立案。8月1日,失联2天3夜后,当全网所有人都在为她担心时,一条反转的信息就很尴尬的出现了。人是找到了,不过却是这样被找到的。香港媒体表示,这名大学生在香港失联的原因是在29日下午,因涉嫌盗窃被捕。
你说尴尬不尴尬?家人发现其失联后,为了能找到她,不惜公布真实姓名、照片。这下好了,剧情一反转,高清照、各种信息资料一应俱全,全国人民都知道她在香港干了些啥事了。
而这一反转带来的轰动也是巨大的,有人指责她的行为,有人表示惋惜,双方观点也是很明确,大致分为这两类:一类人说,希望尽快淡忘这件事,人都有犯错的时候,请大家不要指责她。另一类人表示不值得原谅,偷就是偷,不应该用是个人都会犯错来开脱自己所犯的错。而她的辅导员则说了三点,内容大致为:第一,确认人是安全的,第二,认为转发罗同学失联体现了深大人的团结,第三,认为任何人都会犯错,不会因为这个反转而尴尬或者后悔转发这条寻人信息。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孔乙己在偷书被发现后,他说“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为什么会被人耻笑至今,因为他偷了书并没有读,而是拿去卖钱。又比如,南京那位为生病女儿偷鸡腿的母亲,有人觉得她可怜为她捐款,反转之后又开始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那再反转呢?是不是又要再后悔一次呢?其实,无论事件怎样反转,即便她有着再正当的理由,有着她再困难的地方,但她的行为是违法的,是错的,那么她就应该为她的行为负责。
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人的确是会有犯错的时候,但一件事做了就是做了,你不能否认,偷了东西就应该为此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我们不应该去放大这件事情,人失联了我们应该去找,人犯事了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