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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line版 - 涉案金额21亿!中兴通讯原工会主席集资诈骗案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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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集资诈骗案东窗事发后,一巨头公司原工会主席竟想自杀,如今获刑二十年!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会主席何某梅集资诈骗案细节——何某梅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大量私人账户接收、转移集资款,将所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房地产、买卖股票等,累计募集资金21.19亿元,未退还资金8.99亿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何某梅因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
报案:涉嫌挪用公司资金,拒不配合调查
“我受公司委托来报案,控告何某梅伙同季某涉嫌挪用资金犯罪、何某梅涉嫌职务侵占犯罪。”2017年6月21日,中兴通讯公司委托公司法务唐某向警方报案。
唐某称,何某梅原是中兴通讯公司工会主席,是该公司工会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宜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和公司)、深圳市益和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季某2014年被派到宜和公司任财务总监。
据称,2017年,该公司在例行审计中,发现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何某梅在没有经过宜和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指使季某以借款和投资的名义,擅自从该公司对公账户向个人(包括宜和公司员工和非员工)及与该公司没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账户转款累计约3.99亿元。
经调查,宜和公司被挪用的上述资金已经被归还,但借款流向和还款流向不一致。唐某称,该公司认为何某梅伙同季某挪用了宜和公司上述资金。“我公司认为何某梅涉嫌职务侵占罪。其一直不配合我公司调查,不说清楚上述事实及相关资金走向。”
调查:涉案金额21亿元
出生于1970年的何某梅,是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199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1997年进入中兴通讯公司,2000年开始担任公司工会主席。工会下属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中兴宜和公司和益和天成公司,何某梅担任上述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
2015年3月始,何某梅经过书面授权,可向中兴通讯公司的员工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为此,其通过中兴通讯公司的内部网站,以个人名义(与中兴通讯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发布理财产品信息,承诺在保证本金的前提下,给予年化收益10%的回报。
由于参与的员工人员众多,资金零散,归集整笔资金需要时间,何某梅就将中兴宜和公司账上的资金先行调拨使用,通过其本人、胡某、王某梅等人的银行账户,接收这些款项后,再转到对应的投资理财资金账号上去。待员工理财资金归集完毕后,再返还到中兴宜和公司账上。
不过,在因理财亏损和转移资金导致难以归还集资款时,何某梅虚构理财业绩继续募集资金,并以新募集资金归还到期集资款本息。
当然,在此过程中,也有员工对此质疑。何某梅却向质疑的员工表示,购买理财产品自愿,买了不要问东问西,她没时间回答。同时,何某梅也会大发雷霆,谩骂质疑员工是小人之心,威胁其要向上级反映,开除这些员工,还说她在社会上能量非常大,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她的一些粉丝也会参加对质疑员工的围攻。
经审计,何某梅累计募集资金21.19亿元,参与人员8819人、25580人次,未退还3921名人员理财资金的数额合计为8.98亿元。
案发后,中兴通讯公司全部垫付了未清退的资金。
供述: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不记得购买了珠宝
那么,这些钱都用到哪里去了呢?
何某梅供述称,她从2015年3月份陆陆续续安排季某调拨公司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第一、通过借用他人的股票账户(由我本人控制)直接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第二、向基金公司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第三、支付向利某购买房地产项目的款项;第四、归还部分员工理财款项。”
同时,据何某梅供述称,从2015年1月到2017年4月,其一共收到4、5千名员工的投资款大概13亿元,已经还了4亿元,还有9个多亿没有退还员工。
其中,员工理财款的资金去向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投资地产。2016年投入深圳市龙岗区横岗的阿波罗工业厂房项目2.5亿元人民币,后来将这笔投资转到了业主利某在广州南沙的商业街项目,分别于2017年5月、6月以此项目房产抵押从利某处拿回1.2亿元和1.05亿元,共计2.25亿元,都用于退还员工的理财款;
第二、海外投资。2015年转了1亿元人民币给利某投资海外项目,具体什么项目不清楚,听利某说已经全亏完了。
第三、投资股票,大概投入3个亿,亏了5000万,还有2.5个亿。其中,何某梅股票账户的股票在停牌,王某梅、胡某、张某、季某等人的股票账户的情况由胡某做账登记。
第四、投资基金,2015年通过天津民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基金4亿元,亏了2亿元,拿回来的都退还给员工了。“因为在之前购买的基金产品中,我购买的是劣后级,由于2015年6月股票市场大跌,因此造成了这笔巨大的资金缺口。我是通过天津民晟购买的劣后级基金,产品名称是红鹭11期、14期等,这些产品都已经清盘了,当时负责的人是该公司副总蔡某。”
据何某梅称,剩余的资产只有股票账户上的资产了,大概还有2.5个亿。
另外,其称,记不得有无将员工投资理财的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借款、购买珠宝或借用他人。
事发:曾自杀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在中兴通讯公司委托公司法务唐某向警方报案后,侦查机关于2017年7月11日以“何某梅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立案侦查,在侦办“挪用资金”犯罪事实的过程中,又发现何某梅涉嫌集资诈骗,于2017年8月9日以“何某梅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
东窗事发之后,何某梅曾经尝试自杀。在其称自己服下氯硝安定50片之后,2017年7月11日,何某梅入院抢救。
2017年7月12日2时许,民警将何某梅带回审查。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在该公司一楼会议室将正在开会的季某、胡某、王某梅三人抓获归案。
2020年,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何某梅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
此外,胡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等,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季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王某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胡某、王某梅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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