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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line版 - “离婚冷静期”效果明显,制度配套尚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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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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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离婚登记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一周年,效果如何?近日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局了解到,2021年该市共有72363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相较于2020年的129687对,离婚数量大幅减少,降幅达到了44%。
当然,离婚人数下降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近年来总的适龄婚育人口数下降,结婚的人也在持续下降,离婚人数减少,应该说与这个大背景有关。同时,过去部分大城市曾出现夫妻双方为了规避住房限购、汽车限牌、购买“学区房”而“假离婚”,现在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假结婚”的动力也在减少。而毋庸讳言,“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也是离婚人数下降的关键因素。想离婚的人冷静下来,在对于自身和家庭情况,包括子女、财产、对周围人的影响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实能起到减少“冲动型离婚”数量的作用。类似情况在国外也有。比如韩国2005年颁布有关“离婚考虑期”的法律以后,立竿见影,撤销离婚的比例从法律颁布前的7.5%上升到16.6%。
当初立法考虑设立“离婚冷静期”时,社会上有不少反对声音。有人认为,婚恋自由,既然结婚不需要“冷静期”,那么离婚也没有必要。也有人认为,婚姻失败而被迫延长痛苦,有可能人为激化矛盾,且冲动离婚的只是极少数夫妇,没有必要强迫多数人为此买单。其他的担忧还包括设置“冷静期”会不会让遭受家暴者继续受伤害等等。而“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及一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当初有些反对者过虑了。比如“冷静期”仅针对协议离婚,而涉及家暴、重婚、遗弃等重大违法行为一般会提起诉讼离婚,不存在额外增加“冷静期”的问题。
平心而论,对于个体来讲,如果现实中“冷静期”确实挽回了一部分一时冲动的夫妻,那么这项制度的存在就有其合理性。绝大部分人是在对婚姻毫无经验的情况下进入婚姻的,对于夫妻相处、子女照顾、父母沟通乃至于性与亲密关系,处理不周出现问题,并不奇怪。遇到问题,冷静下来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出现问题时的情绪疏解、矛盾调解,以及平时家庭关系辅导都必不可少。婚姻、组建家庭也需要学习,假如在婚前没有上好这门课,“冷静期”期间及时“补课”,也算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源于近年来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婚姻不稳定可能给生育率带来不利影响。但是否离婚率降低了就真能稳定生育率,恐怕要打一个问号。必须强调,离婚与否依然是公民自由,任何制度设计也要以结婚双方的福祉为最重要考量,在一些法治成熟国家,“冷静期”制度往往伴随着完善的配套,政府、民间组织对家庭弱势群体的救助体系。在相关制度配套方面,我们依然需要继续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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