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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 发帖数: 3742 | 1 1956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太原)。
日本战犯大野泰治被押上被告席,接受审讯。大野泰治(王泰山),1902年出生,日本高
知县
人。1935年参加侵华战争,曾任伪满滨江省公署警务厅特务科外事股长,阿城县公署警
务指导
官,伪蒙联合自治政府晋北政厅警务厅厅长附、警务科长,大同省公署直辖警察队队长
。日本
投降后“残留”山西,任残留日军部队大同保安总队上尉,太原绥靖公署炮兵集训团中
校教官
等职。太原解放后于1950年12月被捕。
1951 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中央人民
政府公
安部联合发出《关于侦查处理在押日本战争犯罪分子的通知》。1952年 6月,山西成立
“调查
日本战犯罪行联合办公室”。在对日本战犯进行的普遍调查中,联合办公室已经掌握到
,关押
在太原战犯管理所的大野泰治,就是残害抗日英雄赵一曼的刽子手。
对残害抗日英雄赵一曼的罪恶事实,大野泰治起初拒不交代。满以为事隔多年,又远离
犯事地
点,没有证据法庭就不能定罪。幻想着利用从事警察、特务工作的反侦查知识逃避惩处
。1954
年至1955年,“联合办公室”对在押日本战犯罪行进入重点调查阶段。被列入重点调查
的即
有“大野泰治”。根据彭真同志指示,对日本战犯罪行“到处去查,拼命去查,不惜一
切代价
去查”,联合办公室派人赴东北、跑山东,在山东省平都县找到大野泰治残害赵一曼的
直接证
人,伪满滨江省公署警备厅特务科外事股勤务员于义臣。还调查到大野泰治除参与杀害
抗日领
袖及抗日军民外,并以集体屠杀等残酷手段,杀死抗日人员、和平居民125人,还亲食3
人脑
髓。当大野泰治看到站在面前的于义臣时,自知无法对抗,不得不交代了残害赵一曼烈
士的过
程。
1956年6月20日,特别军事法庭(太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对日
本战犯“按照宽大政策分别予以处理”的精神,对大野泰治等日本战犯作终审判决。判
处大野
泰治有期徒刑13年。 | w*****g 发帖数: 1503 | 2 亮点:
特别军事法庭(太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日本战犯“按
照宽大政策分别予以处理”的精神
原来护腰帮的两少一宽来源于此。
【在 p******y 的大作中提到】 : 1956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太原)。 : 日本战犯大野泰治被押上被告席,接受审讯。大野泰治(王泰山),1902年出生,日本高 : 知县 : 人。1935年参加侵华战争,曾任伪满滨江省公署警务厅特务科外事股长,阿城县公署警 : 务指导 : 官,伪蒙联合自治政府晋北政厅警务厅厅长附、警务科长,大同省公署直辖警察队队长 : 。日本 : 投降后“残留”山西,任残留日军部队大同保安总队上尉,太原绥靖公署炮兵集训团中 : 校教官 : 等职。太原解放后于1950年12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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