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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版 - (ZT)汉萨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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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汉萨话题: 同盟话题: 吕贝克话题: 商人话题: 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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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网上历史饭最幸福的事莫过于看到一篇精彩的历史网文,因为能学到新的历史;一
个网上历史饭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看到一篇精彩的历史网文,因为就轮不到自己来讲述这
段历史了……
图片是我两年前亲手拍下的“汉萨同盟的女皇”吕贝克城城门(摄影水平见笑),城门
撰文“concordia domi foris pax”意为“concord home, peace abroad” 。
原文作者Eisen,首发于南大小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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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市的出现
罗马帝国崩溃后,都市居民的境况,并不比农村居民好。不过,那时
候都市中的居民,和古代希腊共和国、意大利共和国内的居民大不相同。
在这等古代共和国内,地主占居民中的多数,他们分占公地,都觉得房屋
毗连,环以围墙,便于共同防御。但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地主大都散居于
各自领地的城寨内,住在各自的佃农及属民中间。市镇上的居民,大都是
商人和技工。他们的处境无异于隶役,或近似于隶役。古时各宪章所赋与
欧洲各重要都市居民的权利,充分证明了他们在未取得这些权利以前的生
活情况。这些宪章,准许都市人民,第一,可以自由嫁女,不必领主许可;
第二,在他死后,他的财物,可由儿孙承继,不由领主领取;第三,自身
遗产,可由遗嘱处分。这种权利的颁给,充分证明了在未颁给前,他们是
和农村耕作者几乎一样,或竟全然一样,处于农奴状态。
这些人,无疑是很贫困很下贱的,他们肩挑着货物,过市赴墟,从这
里跑到那里,与今日拉车荷担的小贩相类似。那时欧洲各国,象现在亚洲
的蒙古政府一样,经常在这些旅行者经过某些采邑,经过某些桥梁,赴市
趁墟,设摊售货的时候,把赋税加在他们的人身与货物上。在英格兰,这
些税,叫做过界税、过桥机、落地说、摊税。有的时候,国王以及在某些
场合拥有这项权力的大领主,特许某些商人,特别是住在他们领地内的商
人,免纳各税。因此,这些商人的地位,虽在其他各点与隶役无异或极相
类似,但仍被称为自由商人。不过,他们为报答保护者的保护,通常每年
须纳人头税若干。当时非付厚酬,保护不易获得。所以,这类人头税可看
作他们对保护者舍弃其他税收所提供的补偿。这种交换条件的实行,当初
只限于个人,其期限或限于其人之身,或凭保护者的好恶。英国土地清丈
册关于几个都市的很不完全的记载,常常提及某某市民为这种保护各纳人
头税若干给国王或大领主。有时,它又只记录这些人所纳的税的总和。
都市居民的情况,无论当初是怎样卑贱,但与乡村耕作者比较,他们
取得自由与独立,在时间上总要早得多。都市居民的人头税,是国王收入
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收入,多由国王制定比额,在一定年限内包给该市长
官或其他人征收。但市民自己亦往往可以取得这样的信用,来经收他们本
市的这种税收,于是就对这全部税额,联合负责。这种包税办法,对于欧
洲各国国王的一般经济,当是十分适宜的,因为他们本来惯于把庄园全部
的税收,交由庄园全体佃农包办,使对这全部税收负连带责任。但这种办
法,对佃农亦有利。他们可照自己喜欢的方法从事稽征,并通过自己聘员
之手将税款纳于国库,不必再受国王派出的吏役的横暴了。这在当时被视
为极重大的一件事。
当初,市民包办市的租税,和农民包办庄园的税一样,是有年限的。
后来,跟着时代的推进,变成永久的。税额一定,以后永远不能再加。税
额既成为永久的,以纳此稅为条件的其他各种赋税的豁免,便亦成了永久
的。因此,其他各税的豁免,便不限于一人之身,不再属于作为个人的个
别的人,而属于特殊城市内的一切市民了。这个城市,因此成为所谓自由
市;由于同一理由,市民成为所谓自由市民或自由商人。
前面说过的那种种重要特权即嫁女自由权、儿女承继权与遗嘱权,一
般常是随着这种权利一同赐给特殊市的一般市民的。那种种特权,是否常
伴随着贸易自由权的赐与,赐给作为个人的个别市民,我不知道。也许真
是如此,但我提不出什么直接的证据。不过,无论如何,农奴制度及奴隶
制度的主要属性,就这样从他们身上解去了,至少,从这个时候起,他们
在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由这个字的意义上,是自由了。
不仅如此。他们通常设立一种自治机关,有权推举市长,设立市议会,
设立市政府,颁布市法规,建筑城堡以自卫,使居民习战事、任守备。遇
有敌攻或意外事情,凡属居民,不分昼夜,都须尽防卫责任。在英格兰,
他们一般可免受郡裁判所州裁判所的管辖;所有诉讼,除公诉外,都可由
市长判决。在其他各国,市长所得的裁判权尤大。
市税由市民包办的都市,不能不给它们以某种裁判权,借以强迫市民
纳税。此时,国家纷乱,如果要它们到别的法庭请求这种判决,势必极其
困难。但很奇怪,欧洲各国君主,为什么这样地用这部分税收来交换这种
固定的不得增加的租税。我们知道,这种税收在一切税收中,是最不必劳
神费财,自然会增加起来的。此外,还有一点,也是很为奇怪的,那就是,
君主们竟然自动地在他们领土的中心,建立一种独立的民主国。
要理解此中理由,必须记得,在当时纷乱情形下,欧洲各国君主,也
许没有一个能保护国内弱小人民,使不受大领主的压迫。这一部分弱小人
民,既不能受国法保护,又无力自卫,所以只有两条路走,就是说,若不
投身某大领主之下,为其奴隶,乞求保护,就只有联合起来,共同守卫,
彼此相互保护。城市居民单个地说,没有自卫能力,但一经有了攻守同盟,
抵抗力就不可轻视。领主常鄙视市民,不仅认为市民的身分与己不同,
而且认为市民是被释放的奴隶,其族类亦与己不同。因此,市民的富裕,
常常使领主嫉妒愤怒,有机会即加以压迫侵凌,不稍宽恕。市民当然嫉
恨领主,畏惧领主。恰好,国王亦畏惧领主,嫉恨领主。另一方面,国
王虽亦鄙视市民,但他没有嫉恨他们、畏惧他们的理由。所以,相互的
利害关系,使国王市民互结同盟,以抗领主。市民是国王敌人的敌人,
所以,国王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尽其所能,使市民的地位变为稳固,不
依靠这种敌人。给予市民权力,使能推举市长,制订市法规,建筑城堡
自卫,进行军事训练,国王就这样尽他权力之所及,把一切独立安全的
手段给与市民,使他们不依靠领主。但要使他们的自由同盟能对他们提
供永久的安至,能对国王提供相当大的援助,则又非有正常的政府组织
不可,非有强制居民服从的权威不可。至于把市税永久包给他们,则是
为了表明心迹,使他愿结为朋友、结为同盟的人,不疑惧他将来会再压
迫他们,会把税额提高或把税包给别人。
对领主感情最坏的国王,对于市民,敕赐往往最为宽大。例如英格
兰国王约翰,对市民最为宽容。法兰西腓力普一世,全然失去统率领主
的权力。至其末年,据神父丹尼尔说,其子路易,即后来称为肥路易的,
与国内各主教,筹商最适当的方法,以取缔领主暴行。主教们的意见,
可归纳为两种提议。一,在国王领土内,各大城市都设市长和市议会,
以创设新的管辖体系。二,使城市居民,组织新的民军,听市长调遣,
在必要时,出发援助国王。据法兰西各考古学家说,法兰西市长制度和
市议会制度,就是这时创立的,德意志大部分自由市也是在式微的苏阿
比亚王统治下,才得到这种种特权;有名的汉萨同盟,也是在这时才开
始露头角。
都市民军的力量,此时既不下于乡村民军,一旦有事,又容易集合,
所以与当地领主争议时,他们常占优势。意大利、瑞士等地,各个都市
或由于离首府所在地很远,或由于本身的天然力量,或由于其他原故,
君主对它们已全无权力,它们大都逐渐成为独立的民主社会,并征服当
地贵族,迫令其拆毁乡间城堡,而以和平居民资格居住在都市内。伯尔
尼民主国及瑞士其他若干都市的简史,类皆如此。除威尼斯外,十二世
纪末至十六世纪初,意大利屡起屡灭的无数大民主国的历史亦复如此。
英法二国王权虽有时甚为式微,但从未全部消灭。都市因此没有完
全独立的机会。但因市民势力日张,除上游的市税以外,国王一切赋税,
须得市民同意,才征收得到。国王有急需,就通诏全国各市,使派遣代
表,出席国会。这些代表可与牧师和贵族一起议决,给与国王特别经济
援助。由于市民代表,大都袒护国王,国王有时利用他们从抵抗议会内
大领主的权力。这就是市民代表出席欧洲各大君主国的国会的由来。
秩序、好政府以及个人的自由安全,就在这种状态下,在各都市确
立了。但此时,乡村耕作者,依然受贵族的各种迫害。处于无力自卫状
态的人,自然满足于仅够过活的生活资料;因为,拥有更多财富,只会
招惹压迫者更苛虐的诛求。反之,当人们勤劳的结果确有亲自享受的把
握时,他们就自然会努力来改善他们自身的境遇,不仅要取得生活必需
品,而且要取得生活上的便利品和娱乐品。所以,以生产生活必需品以
外的东西为目的的产业,在都市建立的时期,比在农村早得多。在农奴
状态下受领主钳制的贫穷农民,稍有储蓄,必掩藏唯谨,免得领主看见,
攫为己有,而且一有机会,即逃往都市。加之,当时法律对市民既如此
宽纵,同时又如此热望削减领主对农民的权力,所以,农民只要逃往都
市,一年不为领主所获,即可永享自由。因此,乡村勤劳居民,一有蓄
积,自然会逃到都市来,把都市看作他们唯一安全的避难所。
在这样的情况下,西欧的自由市得到了巨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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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意志的情况
人们通常以卡洛林王朝绝嗣,法兰克公爵康拉德一世被选为国王的911年
作为东法兰克帝国向德意志帝国过渡的开始。康拉德一世被视为第一位德意志
国王(当时的正式称号是"法兰克国王",后称"罗马国王";11世纪开始帝国的
称号是"罗马帝国",13世纪后称为"神圣罗马帝国";15世纪时又附加"德意志
民族"于前)。帝国是选举制的君主国;国王由高级贵族选出,同时奉行"血统
法",即:新国王应同其前任有血缘关系。但是,该原则时遭夭折;重复选举
的情况屡见不鲜。中世纪时帝国不设都城,国王以巡游为治。帝国无赋税,国
王收入主要来自托付他管理的"帝国财产"。他的权威并不理所应当地得到承认:
只有靠军事实力和巧妙的联盟政策,他才能获得部族中强大的公爵们的尊敬。
康拉德的继承者,萨克森公爵亨利希一世(919-936)做到了这一点,他的儿
子奥托一世(936-973)更是青出于蓝。奥托使自己成为帝国的实际统治者。
962年他在罗马加冕为皇帝一事就显示了他的权势之盛。
从此,德意志国王就有登基为帝的资格。为了接受教皇加冕,国王非亲自
前往罗马不可。这就开始了德意志国王的意大利政策。他们在意大利北部和中
部的统治维持了300年之久,从而在德国的大计上不能遇事亲躬。奥托的继承
者们统治期间为此经受了严重的挫折。继任的萨利尔王朝再次出现繁荣。海因
利希三世时(1039-1056)德意志王室和帝位均达权力的最高峰;主要是坚决
保持了它们对教皇的优先地位。亨利四世(1056-1106)却无法维持这一局面。
在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斗争中(授职之争),他虽然表面上对教皇格里哥里七世
取得了胜利,但是他赴卡诺萨的赎罪之行(1077)对皇位来说不啻是一次不可
挽回的丧失声望之举。从此以后,皇帝和教皇就平起平坐了。
1138年开始了施陶芬王朝的百年统治。弗里德里希一世巴巴洛萨(1152-
1190)在同教皇、意大利北部诸城市以及同他在德国的主要对手-萨克森公爵
雄狮亨利的斗争中重新振兴了皇室。然而,在他统治期间,领土开始四分五裂,
最后削弱了中央权力。巴巴洛萨的继承人亨利希六世(1190-1197)和弗里德
里希二世(1212-1250)时期尽管皇室权力强大,这一发展仍在继续。宗教的
和世俗诸侯成了拥有半主权的"邦君"。
哈布斯堡王室中第一个登上皇位的是鲁道夫一世(1273-1291)。卡尔四
世于1356年颁布的黄金诏书是一种帝国基本法,它赋予7位地位显赫的大贵族(选
帝侯)以选举国王的特权以及其他大邦诸侯没有的另外一些优先权。皇权的物
质基础如今不再是已失去的帝国财产,而是各王朝的王族财产;王族领地权政
策成为每个皇帝的主要利益所在。1438年开始,帝国虽然表面上仍为选举制的
君主国,而王权却实际上由那时已成为最强大地区势力的哈布斯堡王族掌握。
15世纪时,要求帝国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第一个不经过教皇加冕而即位
的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1519)试图实现这一改革,但无成效。由他
创建或改组的帝国议会、帝国专区、帝国法院等机构虽然一直存在到帝国结束
(1806),却未能阻止其继续分裂。出现了"皇帝与帝国"的二元制:一方面是
帝国首脑,另一方面是选帝侯、各邦侯爵和诸城市。皇帝的权力由于他们在选
举时同各选帝侯达成的"屈从"协议而受到限制并越来越有名无实。各邦侯爵,
尤其是大邦侯爵以削弱帝国权力来大张旗鼓地扩充自己的权力。然而帝国继续
存在:皇冠的光辉尚未消失,帝国的思想仍然生气勃勃。帝国大联合为中小各
邦提供保护,使之免受强邻的侵犯。 城市成为经济力量的中心,它们首先从
不断发展的贸易中得到好处。纺织工业和采矿业中出现了超越手工业者行会系
统,和远途贸易一样带有早期资本主义特色的经济形式。与此同时,在思想方
面发生了以文艺复兴和和人文主义为标志的变化。在那些小伯爵、领主和骑士
逐渐失去作用的大时代,城市的影响因其经济力量而不断扩大。城市同盟的缔
结使城市进一步强大。这些同盟中最重要的汉萨同盟横空出世,成为14世纪时
波罗的海地区举足轻重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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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汉萨同盟的出现
德意志的封建经济在12-13世纪有了显著的发展。耕地面积扩大,三圃制
普遍流行,果艺和园艺也发展起来。
13世纪时,葡萄酒酿造业由莱茵河流域向东传播,亚麻、大麻等技术作物
也大范围推广。莱茵河和多瑙河一带出现了许多大城市,如科伦、江姆斯、奥
格斯堡、纽伦堡、乌尔姆等。这些城市靠近边境,向国内外市场提供纺织业和
金属制造业产品。波罗的海沿岸的城市化与法国英国、佛兰德尔、斯堪的那维
亚诸国以及意大利北部城市国家有着商业联系。城币利益主要依靠对外贸易。
与国内市场联系不多。因此市民阶层虽有成长,但和王权没有发生密切联系;
全国也没有形成像伦敦和巴黎那样的经济中心。
多数德意志城市处在教会的领地上,沿莱茵河一带的尤其如此。各城主教
设立关卡,征收过境税;骑士则抢掠商旅。商人不胜教俗封建主的侵扰,从12
世纪起不断进行斗争,结果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城市自主权。从主教控制下获得
自主的城市称为“自由城市”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它们可以设立法庭、铸造货币、
建立军队。在附属于诸侯的城市中也成立了审议会。但这些城市仍须向封建主
缴纳定额捐税,在司法上也不能行使高级审判权。此外;还有称为“帝国城市”
的吕贝克、不来梅、汉堡、奥格斯堡、纽伦堡、法兰克福等,它们在名义上属
于皇帝,有纳税和提供军队的义务。但实际上也获得了某种独立地位。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122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雷德里希二世将吕贝克辟
为自由城邦,行政上相当于今天的直辖市,直接隶属“中央”,不受地区行政官
管辖;经济上则更像是经济特区或是自由贸易港,有着在税收和交通等方面诸
多的宽松政策。这使得吕贝克如虎添翼,经贸发展突飞猛进。为此1358年,吕
贝克成为汉萨同盟的总部,彻底确定了它在欧洲不可动摇的地位。
14-15世纪,德意志城市行会手工业处于繁荣时期。呢绒、亚麻等工业分
布很广,并有较广阔的市场。武器制造、金银首饰、镂刻工艺也很发达。由于
采矿业的发展,15世纪德国矿工在欧洲最称熟练。从中国经阿拉伯人之手传入
欧洲的火药制造技术。也在德意志发展起来。城市手工业的繁荣刺激了农业生
产,荒地的开垦使耕地面积不断扩大,染料植物及其他内外国传入的植物品种
也开始培植。 德意志北部城市如吕贝克、汉堡、不来梅等。从13世纪以来就
在北海和波罗的海进行商业活动;经营西欧各国和斯拉夫东方之间的中介贸
易。德意志封建主征服波罗的海沿岸后。这些城市的中介贸易更加发展。南
部城币如英奥格斯堡和纽伦堡,是当时著名的商业中心。从意大利运来的丝
织品、印度香料和其他东方商品,都以这些城市为集散地。当时德意志尚未
形成全国的经济中心;城市与国外市场的联系比与国内市场的联系要密切得
多。
由于中古时期的德意志始终处于封建分裂状态,诸侯各据一方,互相争
夺地盘,王权萎弱无力,这样的形势对经济发展极为不利。商人往来运货,
既要冒盗贼抢劫的风险,又要面对大小封建主沿路截留;国内商业无法展开,
对外发展贸易关系又得不到本国政府的支援。因为这种种关系,这些新兴的
德意志商业城市只有自己团结起来,结成同盟,以保障它们在国内外的利益。
这种城市同盟中最强大有力的要算是汉萨同盟,另外还有莱茵同盟与施瓦本
同盟等。 汉萨同盟(Hanseatic League 主要由德意志北部的商业城市所组
成,另外也有其他北欧国家的商业城市参加在内。所谓汉萨(Hansa 或hansc)
并不是什么地名,德文这个字是由更古老的哥特语“军队”或“ 连队”发展而
来的,原意为堆集,初指同业公会或行会,后指在国外的商人团体。汉萨
同盟实际上是由德意志北部城市如汉堡、不来梅、罗斯托克等以及当时一
些海外贸易集团创立的商业组织,以便在经贸活动中维持各自利益。吕贝
克城内的荷尔斯顿城门上至今依稀可见的拉丁文便是汉萨同盟的口号:“对
内一致,对外和平。”也是由此可见,欧洲人自古以来就热衷于搞“经济共
同体”,而与今天的“欧盟”一样,汉萨同盟的政治色彩也十分浓厚。汉萨
同盟开始于13世纪,最初由在外的德国商人酝酿,稍后在国内由一些城市
商议组织,1241年吕贝克和汉堡缔结互保条约。在这基础上逐渐发展,加
入的城币日益增多,吕贝克因地位适宜,正好处在波罗的海海口,在中间
起了主导作用、汉萨同盟在14世纪中叶已完整地建立了起来,十四、五世
纪是它的兴旺时期。它在不同时间所联合的城市总有70到160多个,中间有
些外国的商业城市加入。德意志本国城市中 最重要的为吕贝克、汉堡、不
来悔、不伦瑞克等9个。同盟在国外有四大贸易据点,即布鲁日(佛兰德斯)、
卑尔根(挪威)、伦敦(英格兰)与诺夫哥罗德(俄罗斯)。
汉萨同盟统一了商业法,使商业诉讼不受封建法庭的管辖,汉萨同盟
的贸易活动还沟通了广大原料产地和手工业中心的联系,对中世纪的欧洲
经济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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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汉萨同盟的活动
推动汉萨同盟出现的原始动力是沿着基尔的"盐路"贸易。而在从汉堡
至吕贝克之间修建了运河之后,盐业贸易就很快从陆地运输转移到了更便
宜更安全的运河运输,而控制着运河行运权的汉堡商人也很快取代了基尔
商人在盐业贸易中的重要地位。
自汉堡和吕贝克这两个位于丹麦半岛两端的城市结盟而形成汉萨同盟
之后,吕贝克的渔船获得了在斯堪尼亚(瑞典南端,当时是丹麦的领地)海
域的青鱼产卵地捕鱼的便利。当时因为天主教诸多忌日和不允许在周五吃
肉的禁忌,使人们不被允许大量食用肉类,而转向了鱼类。吕贝克因此成
为了青鱼贸易的一个中心市场。不过,有一个因素限制了吕贝克的发展——
在冷冻技术和罐头技术等保鲜技术还没出现的当时,保鲜成为了一个限制
吕贝克发展的大难题。为此吕贝克只好制作大量的咸鱼咸肉,这对盐的大
量需求又带动了位于日德兰半岛另一端的汉堡的发展。汉堡,控制着基尔
盐场的生产权,为此在把盐运送到吕贝克又把咸鱼咸肉运回汉堡的贸易相
当兴旺。
吕贝克和汉堡间这种互惠互利的良好商业合作关系给北德的商业城市
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于是,1201A.D.,另一个相当富裕而且强大的
城市——科隆也加入了汉萨同盟。但泽,作为东波罗的海的门户也加入了
同盟,并成为了波罗的海最重要的港口城市之一。随着同盟的日益强大,
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了同盟,总数大约超过了60个。每一个城市都有一个
自己的商会,而同盟则是一个比较松散的联合会或者议会,用以协调城际
间贸易和制定通行规则。大多数方面,这些商会都是保护性的,并且为了
达到在德国境内的商业垄断而一致努力。
德意志与意大利在中古时期都是不统一的国家,商业城市的发展都要
靠自己的力量。意大利北部的城市也很发达,但彼此间进行残酷斗争,力
量互相抵消。与之相反,德意志北部的城市却能团结自强,一个时期在国
外势力很大,在不少国家取得了贸易特权。汉萨同盟的组织性很强,加盟
城市须遵从总部的决定,对违盟行为要加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开除,曾有
三个城市被开除后商业迅即衰歇,其威力之大于此可见。同盟财力充沛,
有总的金库,拥有武装力量,可以作战,且像一个主权国家一样可同别的
国家缔结条约。同盟有旗帜,飘扬海上,见者瞩目。 汉萨商人的活动范
围非常广阔,其中主要的当然是北海与波罗的海一带地区,但并不以此为
限,东面一直到俄罗斯,西面到英格兰与法兰西,南面到西班牙、葡萄牙,
北面直到瑞典、挪威。
汉萨同盟很少统一行为准则,绝大部分都是根据各地区不同而制定
的各自不同的行动方针。最常见的就是地区商会,一般称为"Thirds"。汉
萨同盟中就有基于莱茵河航运的莱茵商会,基于吕贝克的波罗的海海运的
温德商会,和基于条顿骑士团领地的农产品贸易的普鲁士商会……居于领
导地位的是吕贝克城,它在丹麦语的波罗的海区处于中心位置。而其他
的成员城市则经常抱怨吕贝克的商人往往比本地商人的特权还大。不过,
这也实属应该。基本上早期汉萨同盟的加盟城市依然都是封建领主的领地,
而市民也都是封建领主的附庸。而吕贝克则是非常稀有的"自由市",它
是一个帝国市,接受皇帝的直辖。这就已经给予了吕贝克以凌驾于其他
城市的优势。此外再加上它特别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兴旺的青鱼捕鱼业,
它在同盟中的领导地位也就不难理解了——几乎所有出入波罗的海的贸易
都要经过吕贝克。
汉萨同盟所运销的商品种类繁多,重要的包括粮食、食盐、蜜糖、
肉类,酒类、青鱼、羊毛、毛皮、呢绒、木材、金属制品等等,这些多
是日常用品,青鱼为波罗的海的特产,所占份额很大。贵族所需要的奢
侈品虽然也有,但为数较少,这就是同意大利城市交易不同的地方。 汉
萨同盟的船队并不致力于暴富的投机,而是用于建立一种稳定可靠的商
业关系。于是,如果不是在所有方面,那么也是在绝大多数方面,汉萨
同盟都取得了垄断地位。这并不都归功于这种商业联合,也归功于汉萨
同盟在造船业上的革新——发明了波罗的小船。
在波罗的小船发明之前,北欧海面上盛行的还是维京人的老式小船。
这种船结实耐用,但是载重量非常有限。那个时期,一般的斯堪的纳维
亚式小船能够装载20拉的货物。(1拉相当于4000-4368磅重量,约合2吨)
而波罗的小船能够承载大约50-200拉的货物,而海面上航行的一般装载
着100拉的货物。这种船由诺夫哥罗德周围丰茂的森林的木材和炼焦制
造,构造采用革新性的平船底和一个中心舵。船上的龙骨是可以更换的,
并且挂着正方形的风帆。由于采用了平底,使它们可以适应波罗的海的
浅水,这项技术迄今仍然为荷兰人在造小航运船时使用。所以这种船上
总是非常拥挤,捆满了各式各样的货物,在海面上蹒跚前行,和维京人
灵活的小船相比非常可笑。不过,这种船也有缺点,就是因为使用正方
形的帆,使船无法逆风行驶。不过,很幸运的是,波罗的海和北海上的
风向随季节变化而变化。
中世纪的航海技术是相当粗糙的,没有罗盘,没有绳梯也没有星象
仪等导航仪器。基本上航运都是根据海图沿着海岸线进行的。这些海图
标出了航行的方向以及所经之地的水深和沿途的标志物。例如,你向西
航行一直航到看见一个很古怪的教堂尖顶的地方,这时候你的水深应该
是多少多少呎,这时候你就应该转向西北航行两天直到你的水深又到了
多少多少呎……你终于通过一路的标识物的引导到了你的目的地。不过也
有前提是不遇上海盗或者恶作剧的人改变了标识物。
由于这些货船所冒的风险太大,特别是在没有保险业的当时。汉萨
商人们一般采用分散货物和船只的股权的方法来降低损失。水手们往往
也都拥有货物的一部分股权,而船长一般就是船的股东之一。而船只也
很少单独航行,总是结成很大的商队出海以相互提供保护。这些商船队
随着季节风作着一年一个来回的航行。
汉萨同盟在国外开辟工场(Factory)或建立贸易据点,这就是它
在那些国家争得垄断特权的表现。这个工场并不是现代意义上提供制成
品的作坊,而是一般是一种三层楼的房子,一楼是柜台提供买卖的场所,
二楼是货舱,三楼则是办公室和起居室。这样所在国家得划出一定地区,
让汉萨商人居住、经商或从事有关活动,在那里建筑房屋,设置防卫工
事,昼夜有人看守,以防当地有人袭击。不消说这对所在国家的主权是
有损的,但当时由于这些国家过于软弱,一般人民觉悟不高,就被汉萨
商人所轻易取得,并长期在那里存留。这些"办事处"也都是集市场所。
汉萨同盟在海外有5个主要的"商馆"——1.瑞典哥特兰岛上的威斯比商
馆;2.诺夫哥罗德商馆;3.卑尔根的挪威商馆;4.布鲁日商馆和5.大名
鼎鼎的伦敦英国商馆——钢铁院子。(汉萨商人在伦敦的商馆称为钢铁
院子(Steelyard),周围设置围墙,自成一境,有他们自己的堆栈、
计量所、办公处及住宅等,俨然是一个特区。这一商馆于1282年经英王
特许设置,允许汉萨商人开采锡矿,货物免税通行。这种优惠完全是片
面的,因为汉萨商人并未给英国商人互惠待遇。英国商人对此一直心怀
不满,要求英王取消这种特权,但钢铁院子一直拖到1598年才闭歇。)
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海外常驻商业代表,这个商人必须是一个结了婚
的人,有着良好的声誉并且承诺将在那里工作一整年的义务。(而海运
则是常年不断的)。汉萨同盟相当重视这些商馆,曾经因为威斯比商馆
受到攻击而引发了汉萨同盟和丹麦王国之间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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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汉萨同盟和丹麦的战争
丹麦国王瓦尔德马·阿特尔达克非常嫉妒汉萨同盟因在斯堪尼亚
海岸附近捕捞青鱼而积攒的财富。瓦尔德马觉得,在自己的地盘上捕
鱼致富,自己却分不到多少油水,这实在有失公平。于是他决心加强
对这些渔船的税收和尽力取消他的祖先们赋予那些德国人的特权。1361
年,在前往协商这些捕鱼权的汉萨同盟的代表们刚刚离开会场启程返回
吕贝克时,瓦尔德马就洗劫了哥特兰岛上的威斯比办事处。作为汉萨
同盟首领的吕贝克市,是威斯比办事处最大的股东,立刻全民愤怒,
积极地号召战争。下属的温德商会也很热衷对丹麦开战。不过莱茵商会
因为从事内河航运没有利益牵挂而对此没有什么兴趣,而普鲁士商会虽
然跃跃欲试,但是却为其领主瓦尔德马的朋友条顿骑士团所阻,禁止
参与对丹麦的战争,但不禁止向吕贝克提供金融支持。尽管没有其他商
会的支持,但是温德商会毅然决定对丹麦这个最大的海盗团伙发动报复
战争。他们推举吕贝克市的约翰·威腾堡作司令,装备了52只战船,每
只载有100名武装人员,另配有104辅助小船以执行攻击。
战役发展相当顺利,舰队很快就攻陷了哥本哈根,把大教堂的大钟
也取了下来当作战利品。接着又挨个攻击沿斯坎尼亚海岸线的丹麦要塞。
作战计划是与瑞典国王马格努斯·埃里克森的军队会师围攻海森堡
(Halsingborg)——瑞典国王因为瓦尔德马洗劫了他的领地哥特兰岛也
很生气。但是当汉萨舰队抵达汇合点时,却没有发现瑞典军的踪迹。接
下来约翰·威腾堡作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决定——他决定下令士兵全都下船
去围攻海森堡。几天过后,士兵们全都登陆了,这时丹麦舰队也出现在
视野,空无一人的德国舰队和全部补给都被轻松凿沉或者被丹麦舰队俘
获了。这下,威腾堡只好求和并且可耻地行军回家。在之后,汉萨的商
人们还企图从愤怒的吕贝克市民手中救出他的性命,不过失败了。一年
后,他在城市广场上被公开斩首。而汉萨同盟,在接下来的这段和平时
期里只好被迫把大部分捕捞青鱼的收益放弃给丹麦王国。
瓦尔德马是个狡猾的国王。他知道自己仅仅是在战争中击败了温
德城市并与之媾和,而普鲁士商会城市则依然保持敌对。因此,丹麦人
在接下来的10年里对普鲁士城市的袭击显著增加,这最后导致了普鲁士
商会在同盟内部反复提议重开战端。不过这时的温德商会因为在第一次
战争中损失过大而无力支持普鲁士商会和莱茵商会,也不急于立刻再次
冒险。但是局势恶化得很快就让人无法容忍,最终温德商会也被说服加
入到这场几乎所有同盟城市都参加的这场统一行动中来。而这次,由于
条顿骑士团的团长们在丹麦袭击中也蒙受损失,于是不再干预自己的附
庸普鲁士商会的行动了。与此同时,瓦尔德马在这10年的后半段里试
图巩固自己的实力以对抗自己的贵族们,结果现在发现贵族们既不愿意
支持他更有不少反和德国人结盟以反对他。最后瓦尔德马只好逃离了
哥本哈根跑到条顿骑士团一个团长处避难,而这些团长们把他象客人一
样慷慨地接待,但是不给他支持以对抗汉萨同盟,却规劝他要和平。瓦
尔德马走投无路只好同意给予汉萨同盟彻底的权利。
从此德国商人们控制了青鱼贸易的收入,控制了海岸线的要塞,获
得仅有他们的船只才可出入卑尔根港的权力(挪威国王哈坎·哈坎松是瓦
尔德马的盟友),和15年内对丹麦国王继承人的否决权。接下来,尽
管民意强烈反对,汉萨同盟还是把要塞归还了丹麦。很不幸的是,汉萨
同盟这时也进入了衰落时期。在战争中被武装起来的民船们在战争中得
到了锻炼并且找到了比以前更好的工作——在哥特兰岛周围作海盗。此外,
很突然也很出乎意料地青鱼历代相传的产卵地突然从斯坎尼亚海岸转移
到了北海,以至于荷兰船队也能参与捕鱼竞争。同时英国的圆底船和新
兴的大帆船以及西班牙快艇也逐渐打破了德国人对北海的垄断。时间推
移到15世纪,汉萨同盟往日的辉煌仅存了一缕投射在历史上摇曳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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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汉萨同盟和英国的交往
汉萨同盟成立以后,人们很快就看到由此形成的团结力量对个人事
业会带来多大的利益,因此立即制定了一个商业政策,从而实现了在一
定程度上的前所未有的商业繁荣。受此鼓励波罗的海日耳曼沿海城市日
趋强盛,城市里充满朝气勃勃的商业自由精神和欣欣向荣的生产事业。
随着汉萨商人的足迹逐渐遍布北欧西欧各国,这些国家对于在与汉
萨商人发生贸易关系时所获得的利益,具有深刻印象。这些国家大部分
都是贵族制王权强大的国家,庄园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普遍缺乏进取
精神和主动的劳作能动性,为此产品相当单一,生产率也很低。而现在
汉萨商人来了,通过这类贸易活动,不但使它们本地区内剩余产品获得
了出路,不但可以用来换取比它们本国所产的好得多的制成品,而且通
过进出口税收,还可以使国库充裕;它们的人民原来是偏于怠惰、放荡
的,由此学会了刻苦耐劳的习惯。因此当汉萨商人在它们的国土上设立
国外商业代理处时,它们就认为是好运临头,尽量给与各种方便和利益、
竭力表示欢迎。英国国王在这一点上表现得更为突出。
按照休谟的说法:英国的商业以前完全掌握在外国人尤其是:“东
方人”的手里。有些德国的也就是来自科隆的商人。与英国有了长期商
业关系以后,终于在125O年接受了英王的邀请,在伦敦设立了一个国外
商业代理处,定名为“钢铁院子”(The Steelyard)。亨利三世特为这些
东方人设立了一个机构,给以特别待遇,所有别的外商须受到的限制以
及应纳的进口税,他们一概免除。钢铁院子这个机构名盛一时,最初在
促进英国文化与生产事业方面具有极大的影响和势力,但是后来引起了
英国人的猜忌,从它成立起直到最后解散止计三百七十五年的过程中,
汉萨商人们和英国从上到下充满了热烈的、历久不衰的冲突和斗争。
那个时候英国人对于商业还完全没有经验,因此从爱德华二世起,
汉萨商人就在“钢铁院子商人”(Merchants of the Steelyyard)的称
号下垄断了这个王国的全部对外贸易。他们经营商业时完全使用他们
自己的商船,因此那时英国的航运业陷于极度衰落状态。
英国从前与汉萨同盟之间的关系,正与后来波兰与荷兰之间以及
德国与英国之间的关系相类似;英国输出的是羊毛、锡、皮革、奶油、
其他矿产品和农产品,换来的是制成品。汉萨商人将从英国和北欧各
国取得的原料品运到他们在布鲁日的机构(成立于1252年),在那里
用来交换比利时产的织物和其他制成品以及来自意大利的东方产品和
制成品,然后再把它们运回沿北海各国。
当英国还处于相当落后的状态时,由于自身没有什么贸易的手段
和意识,于是满足于和汉萨商人的交易中给自己的猎场、牧场、森林
及农业中的产物,总之所有各种原料品,谋得出路;并且很高兴能够
换到更好的衣物、器械和用具以及贵金属,认为这种贸易带给他们相
当大的利益。但是当交往日深,英国人明白了汉萨商人的交易流通后,
很自然的一种思想转变也就出现了——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做同样的
事情呢?当汉萨商人的代理处“钢铁院子”建立还不满一百年的时候,
爱德华三世就有了这样的念头,认为一个国家不应该只是输出羊毛、
输入毛织品,应该可以干些比这个更加有用、更加有利的事。于是他
积极鼓励比利时弗兰德斯的织工到英国来工作,给予他们一切便利和
权益;一等到前来工作的这种识工达到相当数量的时候:他就发出了一
道命令,禁止穿着任何用外国材料制成的衣着。这位国王的这个措施
是相当英明的,而别的有关国家的统治者这时所施行的政策却愚昧万
分,从而对于这一英明措施起了协助作用——象这样暗相凑合的事例在
商业史上并不是不常见的。弗兰德斯和布拉本早期的统治者用尽了心
机,竭力发展他们本国的工业,使之日益昌盛,而后继的统治者的举
动却适得其反,他们百般地使当地的工商阶级不能安居乐业,从而促
使他们向国外迁移——迁向英国。
在这种政策的鼓励下,英国毛纺织业已经有了很大发展。象一切
开花土包子一样,盲目的自大和排外情绪都得到了高涨——因此休谟
在说到1413年的情况时这样说:“这个时候英国对于外国商人极端猜
忌,对于他们的商业活动加以种种限制,例如,对于他们由出售输入
品所得的货价,规定必须全部用于购买英国产品。”在爱德华四世治下,
对外国商人的岐视更变本加厉,外国毛织物,还有许多别的商品,都
绝对禁止输入。
虽然这位国王后来不得不允许汉萨商人的要求,取消了这个禁令,
恢复了他们的原有特权,但英国的毛织业已经由此受到了积极鼓励,
并且形成了自己的产业规模。休谟叙及亨利七世在位时曾注意到这一
点,这位国王是在爱德华四世去位后五十年即位的——
“贵族左右原来是从者如云的,自从工业技术有了发展以后,雇用
大批奴僕的恶习就不得不受到限制,这比强制命令还要有效得多。贵
族们彼此之间这时已不再以僕从的为数众多与精壮勇悍相夸耀,他们
为了进一步符合时代精神,这时所崇尚的是住宅的壮丽,车马的华美,
铺陈设备的精益求精,以此相竞胜。一方面庶民也不再能游手好阅,
安于懈怠,不再能在他们恩主的庇荫下乞求生活,他们不得不学习一
些手艺,使自己对社会有所助益。这时政府再度颂发了法令,防止不
论已否铸成货币的贵金属出口;但是由于明知这类措施难收实效,就
再度规定,外商必须将他们出售输入品所得货款全部用来购买英国制
品。”
这一时期,汉萨商人在英国虽然依然垄断着商业进出口,但是相
当地受排挤和敌视,而且利润越发微薄。不过汉萨同盟耐心地等待着
情势的扭转。毕竟在纷乱的中世纪,自己的实力依然是各君主都需要
讨好的,而国王们对于从事商人和商业毕竟都是有着先天的鄙视的……
时间推移到亨利八世在位时期,外国技工在伦敦人数增加到如此
巨大的数目,以至于使那里各种食品的价格大涨;这是国内工业发展
使国内农业获得巨大利益的一个确凿征象。
但是国王完全看错了这个现象的起因和作用,他听信了本国人民
对外国技工有欠公道的控诉,总认为这类技工在技能、勤劳和节约各
方面压倒了本国人民。于是由枢密院发布了一道命令,驱逐比利时技
工一万五千人出境,认为“这批人的存在,使一切食品价格上涨,使国
内有发生饥荒的危险”。为了铲除祸根,釜底抽薪,国王又发布了一系
列命令,限制个人支出,规定了服装式样、粮食价格与工资标准。这
种政策当然是汉萨商人所热烈欢迎的。他们对于这位国王表示了同对
英国上一代国王(他的政策对他们是有利的)同样的好感。为了表达
友谊,汉萨商人还把他们的战船交给了国王,由他自由支配。在这位
国王临政的整个期间,汉萨商人对英国的贸易极为活跃。他们既有船
又有资本,机敏干练,他们懂得怎样应付英国在朝在野的人物,怎样
在其间讨好、沾光,而英国政府和人民关于自己的利益究竟何在这一
点却并不十分了解。
但是依靠他人的愚昧和落后而不是靠自己的创新和发展来维持自
己优势地位的做法永远只都只有短期效果。当爱德华六世在位时,他
的枢密院找到了借口,要取消汉萨商人的特权。汉萨商人对于这一新
措施提出了强硬的抗议。但是没有用,枢密院坚持原议,由此对国家
产生了极有利的结果。英国商人以本国人地位,在毛织品、羊毛以及
其他物品的采购方面,与外商相形之下,有着极有利条件,这种利益
以前他们一直没有能清楚地看到,因此一直没有敢同这样一个财力雄
厚的集团展开竞争。但自从一切外商受到同样的商业限制以后,英国
人经营工商业的兴趣就受到了鼓励,他们的企业精神一时竟弥漫全国。
汉萨商人三个世纪以来在英国市场的独占地位正与日后殖民时代
英国商人在德国和美国的地位相同,至此他们却完全被排出了这个市
场,虽然后来由于德皇的抗议,玛丽女王又恢复了他们一切原有的权
益。但是这一次他们的幸运没有能持久。当伊丽莎白王朝开始时,他
们对于在爱德华六世与玛丽统治下所获得的待遇不能满意,提出了强
烈抗议,希望不仅保持已有权益,而且还能有所扩充。伊丽莎白的答
复语气很和平,她说,“她没有权力擅作任何变更,但是对于他们的已
有权益刚乐于加以维护。”但是他们对于这个答复全然不能满足。过了
一个时期,他们的贸易进一步受到阻滞,陷于停顿状态,这对于英国
商人大大有利,这些商人现在有机会展其所长了。他们掌握了本国的
全部出口贸易,他们的努力得到了很大的胜利。他们分别从事于“坐商
与行商”两种活动,前者在固定地点经营商业,后者则在外国或国外各
城市贩卖毛织品和英国其他工业品。此外,英国采用各种流氓手段打
击其他各国商人——雇佣海盗抢劫西班牙商船和汉萨商船,煽动本国渔
民去北海汉萨同盟的渔场捕鱼……这种情况激起了汉萨商人的莫大愤慨,
他们用尽了一切方法对英国商人进行毁谤,使各国对英商发生恶感。
1597年8月1日,他们终于在德国获得了一道敕令,禁止英国商人在德
帝国境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不久英国女王就找到了报复机会,有六
十只汉萨商船与英国的敌人西班牙进行着贸易,1598年1月13日她下令
逮捕了这批商船。汉萨商人为此在吕贝克召开了大会,以便以一致行
动对英国出口贸易进行打击。她获知了这个消息以后,即将船只连同
所载货物一概没收,然后又放回两只船到吕贝克,带信给大会,说明
她极端鄙视汉萨同盟和它的一切行动。这宣告了汉萨同盟和英国持续
了三百多年的商业往来的最后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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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汉萨同盟的衰败消亡
在制服了丹麦之后,在南面,汉萨同盟又遇上了麻烦。勃艮第家
族的“勇敢的约翰”(John the Fear-less)及被称为“好人菲力普”的
孙子(Philip the Good)继承王位的时,勃艮第已将低地国家内各诸
侯亲王一扫而光,尤特列克特及列日(Liege)主教区的主教则派亲戚家
人充任(尤城主教大卫就是好人菲力普的私生子)。这样一来,勃艮
第的领域在瑞士至北海之间连成一片,有在今日德法之间造成第三个
大王国的趋势。内部局势的逐渐稳定和安定,使低地国家和人民也逐
渐把精力投入到向外发展上。及至1466年"冒失鬼查理"(Charles the
Bold)嗣位的时候,低地国家已经相当兴旺。而勃艮第的公爵们一方面
竭力把安特卫普建设成为世界上第一流的港口与国际城市,另一方面尽
力支持荷兰及齐兰(Zeeland,与荷兰为邻的另一滨海省)的海员,鼓
励他们向汉萨同盟的城市作战,和作海盗多方打劫汉萨船队的行径。
面对这样骚扰纠缠,汉萨同盟则因为本国政权的紊乱和虚弱而一筹莫展。
而反观此时的德国,则已经把缺乏一个有效率的中央政府所能导致
的所有弊端都发展到了极致。自宗教改革期间算起,德国的疆域即由王
子、公子的国土,主教区与大主教区以及自由城市的辖境并合组成。历
来三等不同性质之单位,各在100左右。即在19世纪初年,总数仍为314。
此外尚有1475个帝国武士(Reichstritter)也各有封邑。直到今天旅
游者溯莱茵河而上,仍可以看到两岸的山头留存着断壁颓垣的城堡,每
隔5英里、10英里必有一座。河上交通之枢纽则有昔时之关卡。作为商
业后盾的德国政权如此粉碎,是实在无力支撑这么巨大一个商业集团的
政治需要的。而自17世纪以来,德国又多次成为国际战争之战场。三十
年战争(1618-1648)中德国又经历过一场高度的破坏,人口与牲畜都
剧减,这一切沉重地打击了汉萨同盟的经济基础。
与此同时,16世纪北欧诸国逐渐强大,哥本哈根和斯德哥尔摩的崛
起也使汉萨诸城面临危机。再加上英国和荷兰的贸易竞争,汉萨同盟的
生意一落千丈。而就在这个时候,同盟内部的团结也开始瓦解。汉萨城
市的商业并不是国家性质的,它既没有内部生产力量的均衡优势与充分
发展作基础,也没有足够的政治力量的支持。这个同盟各成员之间的结
合是极其松弛的,它们彼此之间互争优势,各为本身的小范围利益。这
种竞争观念逐渐压抑了整个同盟中的团结精神。于是彼此之间发生了猜
忌,有时甚至演成叛变行为,例如科隆就利用了英国对这个同盟的仇恨
这一点而从中取利;又如汉堡也企图利用丹麦与吕贝克之间的争执而坐
享其成。1669年,历史上最后一次汉萨同盟大会在吕贝克召开。罗斯托
克、布伦瑞克、科隆、汉堡和不来梅等市派代表参加,但此时的同盟已
名存实亡。会议结束以后,许多城市宣布脱离汉萨同盟,最后只剩下吕
贝克、汉堡和不莱梅仍保留汉萨城市的称谓。
等到18世纪资本主义革命前后,汉萨同盟遭到了最后的毁灭性打
击。在荷兰联合省经过斗争摆脱了西班牙的统治之后,荷兰经济到达了
它的黄金时代;并且达到了17世纪欧洲发展的最高水平。至少某些在西
班牙统治时期一直很强大的行会势力被削弱了;而且在对于荷兰的国际
贸易至关重要的大多数部门中,行会的势力并不那么强大。此外,作为
一个地势较低、运河及天然河流纵横交错的海岸国家,荷兰又享有非常
便利的运输条件。面对如此咄咄逼人的海上马车夫荷兰,汉萨同盟根本
无力招架。此后又是德境最享盛名的银行家富格氏(Fuggers),也在
此期间因西班牙王室赖债(1607)而破产。又经过18世纪奥地利皇位继
承战争、七年战争与法国大革命战争和接下来的拿破仑战争,外国军队
不断进出德境。18-19世纪,国际商贸活动停滞,海运业大萧条。在耶拿
战役后,拿破仑军队在追击布吕歇尔途中顺路占领并大肆劫掠了吕贝克,
吕贝克从此陷入艰难时世。拿破仑责令吕贝克闭关自守严禁开埠与英国
通商。到了1812年,吕贝克城内200家店铺关门歇业,各国代表处也纷
纷撤离。在这个时候法军占领了德国重要城市与海港。普鲁士既被摊赔
款154000000法郎,还要供应占领军。而最给德国经济打击的无过于拿
破仑之“大陆系统”(continental system),此举原为法国报复英国海上
封锁而设,而德国向外输出谷物价格大跌,传统上的亚麻布工业失去海
外市场,船舶与运输当然也为之锐减。同时英国也对法国执行封锁,这
样汉萨商船在交战双方都遭到捕捉和没收。
经过拿破仑战争浩劫后,汉萨同盟这个历经五百多年沧桑的庞然大
物终于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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