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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版 - 共产主义的罪行-《共产主义黑皮书》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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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的罪行
《共产主义黑皮书》绪论
斯特凡.库尔图瓦 着 李 刚 译
生命无法抗拒死亡,但记忆却在与虚无的搏斗中不断增进。――茨维坦.托多洛夫﹕《
记忆的滥用》
编者按﹕请读者注意阅读本文后面的“译者附注”,就知道黄花岗杂志副主编李刚博士
翻译“共产
主义黑皮书”的来龙去脉了。译者十分谦虚。但是,我们想说的是,2005年6月,在英
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一个有相当翻译难度的文史专题讲演会上,正是这位物理学博士
,才赢得了在场英国学者们的高度赞扬和大家的钦佩及夸奖――他的现场同步翻译,实
在是译得太好了。
为方便读者,该书的绪论段落标题为译者所加。希望《共产主义黑皮书》能够早日出版
中文本,因为它太重要。
一、共产主义的罪行就是反人类罪
有人曾经写到:「历史是人类灾祸的科学。」1 我们这个充满暴虐的血腥世纪[译注:
作者指二十世纪]充分证实了此一论点。在以往的那些世纪里,鲜少有人民和国家能够
免遭大规模暴行的蹂躏。欧洲列强大都参与了非洲黑奴的贩运。法兰西共和国进行的殖
民活动,尽管做了些好事,却因为直到最近都有持续不断的众多丑闻而污痕斑斑。美国
迄今依被一种深深植根于两大历史悲剧——对非洲黑人的奴役和对土著美洲人的灭绝—
—的暴力文化所影响。然而事实依然是,就嗜血的程度而言,我们这个世纪与以往的世
纪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大略回顾一下过去就可以得出一个无法辩白的结论:这是一个
人类大灾大难的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和纳粹主义,更遑论在诸如亚美尼亚、比夫拉、
卢旺达等地发生的局部惨剧。奥斯曼帝国无疑卷入了对亚美尼亚人的种族灭绝,德国则
对犹太人和吉卜赛人采取了灭种行动。墨索里尼统治下的意大利屠杀了埃塞俄比亚人。
捷克人不愿意承认,他们于1945 和1946 年对苏台德德意志人的所作所为,其实全无值
得效仿之处。就连瑞士,最近也因在管理纳粹从被消灭的犹太人那里窃取的黄金上扮演
的角色,而卷入一场丑闻;当然该国的行为与群体灭绝并不能同日而语。
在这个惨案横流的历史场景中,共产主义自有其地位。的确,共产主义占据着最暴力也
最显要的地位之一。作为自1914 年于萨拉热窝开始至1991 年于莫斯科结束之「短二十
世纪」的界定特征,共产主义在整个故事中唱的是主角。共产主义先于法西斯主义和纳
粹主义出现,比后二者更长命,而且在四大洲留下了4印记。
我们所用的「共产主义」一词之准确含义是什么呢?我们必须将共产主义的学说与其实
践加以区分。共产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理念,业已存在数百甚至上千年。柏拉图不是曾在
《理想国》一书中推出理想城市的概念:其中的人民都不会被金钱和权力腐蚀,并且智
能、道理、正义必定战胜?身为学者兼政治家,1530 年的英国大臣,《乌托邦》的作
者,以及因英王亨利八世的命令而死于刽子手利斧之下的受害人,汤玛斯.莫尔爵士也
曾描述过一个理想社会。乌托邦的理念作为评估社会的手段可能有其一席之地,其生存
食粮来自作为世界民主政体之活力泉源的百家思想。然而我们所关心的共产主义并不存
在于超凡脱俗的思辨领域。这种共产主义是全然真实的;它存在于历史的一些关键时刻
和特定国家,由其著名的领袖赋予生命——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胡志明、卡斯特罗
,在法国则有莫理斯.多列士、雅克.杜克洛、乔治.马歇。
无论理论共产主义学说在1917 年以前的实际共产主义实践中所可能扮演的角色为何—
—我们在后面将回过头来讨论这一点——施行全面镇压,并且最终实现国家政权恐怖统
治的,正是有血有肉的共产主义。那么这种思想理念本身是否无可指摘呢?总是有一些
吹毛求疵的人会坚称:实际共产主义与理论共产主义毫无共同之处。并且诚然,主张在
耶稣基督诞生前,在文艺复兴时期中,甚至是在十九世纪里阐述的学说,需要为二十世
纪内发生的事件负责,将是荒谬的。尽管如此,正如伊尼亚齐奥.西洛内所书:「革命
如同树木一样,按照所结的果实来识别。」俄国社会民主党人,也就是历史上更著名的
布尔什维克,于1917 年11 月决定自称「共产党人」是不无道理的。他们在克里姆林宫
为那些他们视为前辈的人——即汤玛斯.莫尔爵士和托马佐.康帕内拉——树立纪念碑
也是有道理的。
为了巩固其对权力的把握,共产政权的所作所为早已不限于单独的罪行或小规模的特定
目的杀戮,而是将大规模犯罪变成一整套的政府系统。从东欧的几年到苏联和中国的数
十年,在经过长短不一的时期后,恐怖状态逐渐消退;而这些政权所形成的例行公事就
是日常采取压制措施,以及审查全部通信方式,控制边境和放逐异见人士。然而,对恐
怖状态的记忆在继续保存镇压威胁的可信,并且因此持续其效用。目前在西方世界时髦
的共产政权,无一是此定律的例外;「伟大舵手」的中国不例外,金日成的北朝鲜不例
外,就连「胡伯伯」的越南和以神气活现的菲德尔.卡斯特罗为首、强硬派的切.格瓦
拉为副的古巴也不例外。此外我们也不能忘记门格斯图.海尔.马里亚姆统治下的埃塞
俄比亚、阿戈什蒂纽.内图统治下的安哥拉、或穆罕默德.纳吉布拉统治下的阿富汗。
难以置信的是,从历史和道义两个视角,共产主义的罪恶行径都尚未得到公平和应有的
评价。针对共产统治的中央地区和共产主义的全球影响,将其罪恶层面作为焦点研究共
产主义,本书乃是率先的尝试之一。有人会说,这些罪行中的大多数是依照某种法律系
统采取的行动;该系统由相应政权的官方体制负责执行,而这些体制享有国际承认,并
且其国家元首继续受到热烈欢迎。但是纳粹主义当时不也是同样的情形吗?我们必须揭
露的罪恶行径不能用共产政权的标准来评定,而是要依据人类天赋权利的约定俗成规范
加以裁判。
共产政权和共产党,其政策以及其与所在国社会和与国际社会之关系的历史,当然不纯
粹是犯罪行为的同义词,更不能说完全是恐怖状态和镇压。在斯大林死后的苏联和那些
「人民民主国家」,以及在毛泽东之后的中国,恐怖状态已经变得不那么明显,社会开
始了对其原有正常秩序的某种恢复,并且「和平共处」——哪怕只是作为「用其它方式
进行的阶级斗争」——已经成为国际现实。尽管如此,许多档案和目击者可以确证:恐
怖状态自始至终都是当代共产主义的基本成份之一。让我们永远摒弃这样的想法:行刑
队对人质的枪杀,对起义工人的屠戮,以及对农民的强行饿死,都只是某个具体国家或
时期特有的短期「意外事件」。我们的研究方式将涵盖所有地理区域,并且把焦点集中
在罪行上,因为犯罪行为是贯穿共产主义体系存在历史的界定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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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具体将要考察哪些罪行呢?共产主义不仅是针对个人,也针对世界文明和国家文化
,都曾犯下许许多多的罪行。斯大林捣毁了莫斯科的数十座教堂;尼古拉.齐奥塞斯库
为了让其狂妄自大能够尽情发泄,破坏了布加勒斯特历史悠久的心脏地区;波尔布特一
砖一石地拆除了金边大教堂,并且让丛林长满吴哥窟的庙宇;在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期
间,红卫兵将无价之宝砸碎或焚烧。可是无论这种破坏对于所涉国家和整个人类来说最
终可能证明为多么的骇人听闻,它又如何能够与对人类——男人、女人、儿童——的大
规模蓄意谋杀相提并论呢?
因此我们将针对平民犯下的罪行界定为恐怖状态的实质。这些罪恶行径,尽管其实践或
因政权的不同而有某种程度的变化,往往都符合某种可识别的规律。这个规律包括多种
方式的处死,例如行刑队枪决、绞杀、溺毙、殴打致命,以及在某些场合利用毒气、毒
药或「车祸」;利用饥饿造成人口的毁灭,方式有人为饥馑、拒给粮食或双管齐下;放
逐,由此制造运送途中的死亡 (因为体力枯竭或在封闭空间中的囚禁),犯人的住处,
或者在强制劳动中(体力枯竭、疾病、饥饿、寒冷)。「内战」时期的情况就比较复杂—
— 将统治者和造反者之间的争斗导致的事件,与只能描述为对平民人口之大屠杀的事
件加以区分,并非总是易事。不管怎样,我们总得从某处切入。下面这些基于非官方估
计的粗糙、近似数字,让我们对这些罪行的规模和严重程度有所感觉:
苏联:2000 万人死亡
中国:6500 万人死亡
越南:100 万人死亡
北朝鲜:200 万人死亡
柬埔寨:200 万人死亡
东欧:100 万人死亡
拉丁美洲:15 万人死亡
非洲:170 万人死亡
阿富汗:150 万人死亡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没有掌权的共产党:大约1万人死亡总数为将近一亿人丧生。
被共产主义残害的亿万无辜《共产主义黑皮书》插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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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极其可观的数字掩盖了用不同视角观察的一些巨大差异。毫无疑问,假如我们用相
对权重来审视这些数字,第一名是柬埔寨。在三年半的时间里,波尔布特利用折磨和大
面积饥馑,进行了最为残暴的屠戮,致使该国的总人口减少大约四分之一。然而,毛泽
东统治下的中国在百姓死亡的绝对数字上则是前所未有的。至于列宁和斯大林的苏联,
其有计划、合乎逻辑且「政治正确」的大规模屠杀实验让人心胆俱寒。
这种只着眼于梗概的方式,必定会令其中所涉的众多问题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彻底的调
查研究需要基于对「罪行」这个术语之有意义定义的「定性」研究。客观且依法的评判
标准也相当重要。1945 年在同盟国为审理纳粹的暴行而组建的纽伦堡法庭上,首次遇
到如何对待特定国家所犯罪行进行法律区分的问题。这些罪行的性质由《国际军事法庭
宪章》第6 条定义,其中指明三大罪名: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对列宁、斯
大林政权及整个共产世界所犯罪行的考查,揭示出符合其中每一个类别的罪恶行径。第
6a 条定义的破坏和平罪涉及「规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协
议或保证的战争,或者参与实现前述任何努力的共同计画或阴谋。」毫无疑问,通过与
希特勒秘密商定两项条约,即1939 年8 月23 日和同年9 月28 日分别关于瓜分波兰和
关于将波罗的海诸国、北布科维纳及比萨拉比亚并入苏联的条约,斯大林犯下此罪行。
由于消除了德国面对两条战线的风险,1939 年8 月23 日的条约直接导致第二次世界大
战的爆发。斯大林于1939 年11 月
30 日对芬兰的进攻,又一次犯下破坏和平罪。北朝鲜于1950 年6 月25 日对南朝鲜的
突然入侵,以及中国军队在该战争中的大举干预,都属于程度可比的罪行。莫斯科支持
的各共产党组织长期采用的颠覆方法,因为曾经引起战争,同样应该纳入破坏和平罪的
范畴;正是阿富汗的一次共产党人政变,导致苏联于1979 年12 月27 日的大规模军事
介入,从而开始了持续至今的冲突。
第6b 条将战争罪定义为:「对战争法规或惯例的违反。此等违反包括但不限于谋杀、
虐待或出于奴役或其它目的而放逐占领地内的平民人口,谋杀或虐待战俘或海上人员,
屠戮人质,掠夺公私财产,肆意摧毁城镇或乡村,或非属军事必要的破坏。」战争法规
和惯例已在多项公约中成文,尤其是1907 年《海牙公约》;其中规定在战争时期,「
居民和交战者依然受国家法律之原则的保护和统治,因为它们来自文明人确立的习惯,
来自人类的法规,以及公众良知的规定。」
斯大林曾经批准犯下为数巨大的战争罪行。对1939 年俘虏之波兰军官的几乎尽数杀害
;在卡廷屠戮
的4500 人,尽管最为骇人听闻,不过是此类事件中的一例而已。然而,其它一些规模
大得多的罪恶行径却被人们习以为常地忽视,包括1943 至1945 年间俘虏的数万名德军
士兵在古拉格劳改营遭遇的谋杀和死亡。我们也不应忘记红军士兵在德国占领区对无数
德国妇女的强奸,以及对红军所占领各国所有工业设备的全面掠夺。第6b 条亦适用于
公开进行反共产统治战争且在被俘后遭到枪杀或放逐的抵抗组织战士;例如波兰反纳粹
抵抗组织的战士,多个乌克兰与波罗的海诸国武装游击队组织的成员,以及阿富汗抵抗
战士。「反人类罪」这个说法,作为「土耳其对人类和文明犯下的一桩新罪行」,于
1915 年5 月19 日首次出现在法、英、俄三国谴责土耳其屠杀亚美尼亚人的联合声明中
。纳粹的暴行迫使纽伦堡法庭重新定义此概念,即如第6c 条所阐明:「在战争前或其
间对任何平民人口的谋杀、灭绝、奴役、放逐,以及其它非人道行动;或者在本法庭司
法范围内的任何罪行之执行过程中或与该罪行关联的任何以政治、种族或宗教为理由的
迫害,无论是否违反犯罪行为所在国的本国法律。」
法国司法部长弗朗索瓦斯.德芒东在其于纽伦堡的发言中,强调了这些罪行的意识形态
层面:本人今日想要向各位证明:所有这些有组织的、庞大的犯罪行为都属于本人或许
可以称之为的反精神罪;本人的意思是说:有这样一种教条,它通过否定各民族数千年
来尝试用于改善人类状况的全部精神、理性或道德价值观,旨在让人类重新陷入野蛮状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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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是原始民族自发的天然野蛮状态,而是陷入某种魔鬼般邪恶的野蛮状态——自我清
醒且使用现代科学为人类提供的全部物质手段来达到其结局。这种反精神罪是[德国]
国家社会主义[纳粹主义]的原罪,全部罪恶行径均由此而生。这个凶暴的教条就是种
族主义的教条……因此无论我们所审理的是破坏和平罪还是战争罪,我们所面对的都不
是可用事件来非加辩护但能够解释的意外或偶然犯罪行为。我们事实上面对的是系统的
犯罪行为;此行为直接源于某种凶残的教条且为后者所必需,而该教条则由纳粹德国的
统治者们有预谋地付诸实践。
德芒东亦指出,放逐行为的目的是向德国战争机器提供更多的劳动力;而纳粹之所以试
图消灭其对
手,事实上也仅仅是「国家社会主义教条的自然结果,因为其教导是人倘若不为德意志
民族服务就毫无内在价值。」在纽伦堡法庭上作出的全部陈述都强调了反人类罪的主要
特征之一,那就是国家权力事实上在为罪恶的政策和实践服务。然而,纽伦堡法庭的司
法权只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犯下的罪行。因此,我们必须扩展战争罪的法律定义,
从而包括那场战争以后的情况。1992 年7 月23 日采用的新版《法国刑法》如下定义了
战争罪:「由政治、理念、种族或宗教动机激发的且出于针对平民人口群体采取协同行
动之目的而组织的放逐、奴役、或大规模与系统地施行就地处死、拐骗失踪人口、折磨
或非人道的行径」。所有这些定义,尤其是最近的法国定义,都与列宁、特别是斯大林
及后来所有共产国家的领导人——只有古巴和桑地诺解放阵线领导的尼加拉瓜 (我们希
望)属于例外——所犯下的多桩罪行有关。主要结论无论如何是无可回避的,那就是共
产政权「用国家的名义施行意识形态霸权的政策。」这样一来,在意识形态信仰系统的
名义下,数千万无辜受害者被系统地屠戮;当然除非说身为中产阶级、出身贵族、属于
富农、是乌克兰人,或者甚至身为工人或共产党员,本身就是有罪。积极打击异见是共
产党的优先任务之一。苏维埃工会领导人米哈伊尔.托姆斯基在1927 年11 月13 日出
版的《劳动报》上称:「我们允许其它党派存在。但我们有别于西方的基本原则在于:
一党统治,所有其它党都住大狱!」2反人类罪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并且与本书中论及
的罪恶行径直接相关。其中最具体者之一是群体灭绝罪。在纳粹党人对犹太人施行种族
灭绝后,并且为了澄清纽伦堡法庭宪章第6c 条,1948 年12 月9 日的联合国《防止及
惩治群体灭绝罪公约》用如下方式定义了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意指意图全部或部分
消灭某个国家、民族、种族、宗教群体而采取的任何后列行动,例如:(a) 杀戮该群体
成员;(b) 致使该群体成员遭受严重身体或精神伤害;(c) 故意对该群体施加旨在令其
全部或部分实际毁灭的生活条件;(d) 采取措施防止该群体内部的生育;(e) 强行将该
群体的儿童转交给另一群体。」新版法国刑法给予群体灭绝罪涵盖范围更广的定义:「
采取旨在完全或部分消灭特定群体之共同努力的行为,无论该群体系某个国家、民族、
种族或宗教群体,或基于任何其它专断标准而确定的群体」。这个法律定义与安德列.
弗罗萨尔的理念方式并无不一致之处;弗罗萨尔认为「倘若纯粹因为某人的出身而将该
人置于死地,就是反人类罪。」3 在其虽短却绝佳的小说《永远飘扬》中,瓦西里.格
罗斯曼如此描绘刚从集中营放出来的主人公伊万.格里戈里耶维奇:「他照旧是有生以
来的他:一个[真正的]人。」4 而这当然也恰恰就是该他受难的原因。法国定义有助
于提醒我们:群体灭绝罪有多种形态和规模,有可能是出于种族动机 (例如犹太人的例
子),但也能够针对社会群体。在1924 年于柏林出版的《俄国红色恐怖》一书中,俄国
历史学家与社会党人谢尔盖.梅利古诺夫曾经引用契卡 (苏联政治警察) 最早的领导人
之一马丁.拉齐斯的原话;后者在1918 年11 月1 日向其党羽发布命令道:「我们并不
针对任何特定的人发动战争,我们是要消灭整个资产阶级。在你们的调查中,不要去找
关于被告反对苏维埃政权言行的文件或证据,而是首先要盘查他出身的阶级、他的根本
、教育、训练及职业。」5从一开始,列宁及其同党就卷入一场毫不留情的8「阶级战争
」中。在此斗争中,政治和思想对手,以及大众中的非顺民,都被划入敌人的行列且注
明要加以消灭。布尔什维克决定要用法律和肉体手段,铲除对其绝对权力的任何挑战或
抵抗,哪怕只是被动的挑战或抵抗。这项策略不只适用于持有相反政治观点的群体,也
包括诸如贵族、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神职人员等社会群体,以及军官和警察等职业群
体。布尔什维克对这些人进行了多次群体灭绝。始于1920 年的「非哥萨克化」政策大
体符合我们的群体灭绝罪定义:哥萨克人作为在特定地区已经稳固植根的一个人口群体
遭到铲除,男人枪决,老人和妇孺放逐,村庄付之一炬或移交给新的非哥萨克居民。列
宁曾将哥萨克人比做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旺代农民,并且兴高采烈地对他们进行了现代共
产主义的「发明者」格拉古.巴贝夫于1795 年所称的「人民屠杀」。61930 至1932 年
间的「非富农化运动」重复了「非哥萨克化」政策,但规模则庞大得多。根据为此运动
发布的官方命令 (以及当局的宣传),其主要目标是要「铲除富农阶级」。抵抗集体化
的富农遭到枪决,其他人则与妻儿老小一起被放逐。尽管并非所有富农都被直接消灭,
但在西伯利亚或边远北方蛮荒地带的强迫劳动让他们几乎没有生存的机会。数万人在那
里丧生,准确的受害人数迄今未知。至于因乡村人口对强制集体化的抵抗而导致之1932
至33 年间在乌克兰发生的大饥馑,在数月内就夺去了六百万人的生命。在此,对某个
「阶级」的灭绝或许与对某个「种族」的灭绝也不相上下——由斯大林政权造成的饥馑
而故意将乌克兰富农的孩子饿死,「等同于」由纳粹政权造成的饥馑而将华沙犹太人区
的孩子饿死。此类论点决不可淡化奥斯威辛集中营的特有性质——对最先进技术资源的
动员及其在某「工业过程」中的使用;而该过程包括建造「灭绝工厂」、使用瓦斯、以
及火化。但是这个论点突显了许多共产政权的一个特别现象,即系统地利用饥馑作为武
器。这些政权以控制全部粮食供应为目标,并且极为聪明地纯粹基于每个人「功劳」或
「过失」而分配粮食。这项政策是产生大面积饥馑的秘诀。请不要忘记自1918 年以来
,唯有共产国家出现过这样的饥馑,其死亡人数达到数十万,有几次甚至是数以百万计
(编者按﹕1959-1962 在中国,则是数千万。)。在1980 年代,埃塞俄比亚和莫三比
克作为两个信奉马列主义的非洲国家,是惨遭这种致命饥馑的仅有国家。对共产政权罪
恶行径的初步全球统计显示:
1918 至1922 年间对数万人质和囚犯不经审讯的处决,以及对数十万起义工农的谋杀
1922 年的饥馑,造成五百万人死亡
1920 年对顿河哥萨克部落的消灭与放逐
自 1918 年至1930 年在多个集中营对数万人的谋杀
在 1937 至38 年的大清洗中对几乎69 万人的肃清
1930 至1932 年对两百万富农 (以及所谓富农)的放逐
1932 至1933 年间用人为且系统地持续的饥馑作为手段,对四百万乌克兰人和两百万其
它人的消灭
自 1939 年至1941 年,并且再次于1944 至45年间,将数十万波兰人、乌克兰人、波罗
的海东南岸居民、莫尔达瓦人及比萨拉比亚人放逐1941 年对伏尔加德意志人的放逐
1943 年对克里米亚半岛鞑靼人的全面放逐
1944 年对车臣人的全面放逐
1944 年对英古什人的全面放逐
自 1975 年至1978 年对柬埔寨城市人口的放逐与消灭 自 1950 年以来汉人对藏人的慢
性消灭
任何打着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旗号所犯罪行的
清单,倘若不提及毛泽东、金日成、波尔布特的政权
犯下的几乎相同罪行,都将是不完备的。
现在还是有一个困难的认识论问题:历史学家是
否应该采用基本上属于法律范畴的「反人类罪」和
「群体灭绝罪」?因为这些概念聚焦于在纽伦堡法庭
对纳粹主义的定罪,对于目的是要得出有意义之中期
结论的历史研究来说,使用这些概念难道不会太过局
9
限于特定时代吗?在另一方面,这些概念难道没有被
有可能扭曲历史研究客观性的、可质疑的「价值观」
有所染色吗?
首先且最重要的是,二十世纪的历史已经证明,
国家政权和党国政权对大规模谋杀的使用,绝非纳粹
的专利。近年来在波士尼亚和卢旺达发生的事情,表
明这种行径作为本世纪的一大特点依然在继续。
其次,尽管复活十九世纪的历史学方法可能并不
合适,因为那时的历史学家从事研究的目的是要评判
而非理解;某些意识形态和政治概念所直接带来的巨
大人间惨剧,让我等无法忽视我们的犹太教与基督教
文明和民主传统中隐含的人道主义思想,例如尊重人
命的思想。多位著名历史学家都曾无所顾忌地用「反
人类罪」这个说法来形容纳粹的罪行,这包括让.皮
埃尔.阿泽马在其标题为「奥斯威辛」的文章中,7 以
及皮埃尔.维达尔.纳杰在其关于审判保罗.涂维耶
的论述里。8 因此,使用此类术语和概念为共产政权的
罪恶行径定性似乎并非不适宜。
除了掌权的共产党人是否对这些罪行负有直接责
任这个问题外,还有一个共犯情节的问题。加拿大刑
法1987 年修订版第7 条 (3.77) 申明:反人类罪包括企
图、共谋、咨询、协助、鼓励或事实共犯等违法行
为。9 该刑法第7 条 (3.76) 规定反人类罪的事实包括:
「企图或共谋进行、事后作为从犯、指导、协助或参
与该行动」。难以置信的是,在共产国际和「世界革
命党」的地方支部有数十万成员的1920 年代至1950 年
代,世界各地的共产党人及其同行者热烈支持了列宁
和其后斯大林的政策。自1950 年代至1970 年代,数十
万人歌颂中国革命的「伟大舵手」和赞美大跃进与文
化大革命的丰功伟绩。在距我们目前近得多的时候,
四处有人为波尔布特的当权欢欣鼓舞。10 许多人会说他
们「当时不知情」。诚然,了解事实或发现真相无疑
相当困难。共产政权都是精通新闻检查艺术的大师,
因而将此作为掩盖其真实行为的心爱手段。然而这种
无知常常只是出于意识形态动机的自欺欺人。自1940
年代和1950 年代起,关于共产暴行的众多事实业已众
所周知且无可抵赖。并且即便许多共产主义辩护士已
经把昨日的偶像弃如敝屣,却都是偃旗息鼓、悄然为
之。但若只是要在人的心灵深处清除一场公众运动,
却不从中汲取教训,难道不是很不道德的吗?
1969 年,共产主义恐怖研究领域的先锋罗伯特.
康奎斯特写到:「如此多人『吞下』[大恐怖] 的钓
钩、鱼线及铅坠之事实,很可能是这个恐怖如此成功
的原因之一。尤其是,那些审判倘若没有得到某些
『独立』外国评论家认可的话,就不会如此意义重
大。这些权威人士应该作为血腥的清洗政治中的帮凶
而追究责任;或者至少需要为一个事实负责,那就是
在1936 年对季诺维也夫的第一个摆样子公审得到不应
有的认可后,政治刺杀就再次开始。」11 倘若用此标准
评判多位非共产党人的道德与智力共犯情节,那么对
于共产党人的共犯情节又该如何评说呢?举例来说,
为其于1931 年的一首诗中对在法国建立共产主义政治
警察的呼吁,路易.阿拉贡已经公开表示悔意。12
曾遭清洗且后来被放逐到集中营的前共产国际官
员约瑟夫.贝格尔引述过他收到的一封信。该信作者
是一位前古拉格流放者,她甚至在获释回家后依然留
在党内。信中说:
我这一代的共产党人,无论是在何方,都接受了
斯大林主义的领导方式。我们默许了这些罪恶行径,
不仅苏共党员如此,世界各地的共产党人也不例外。
我们,尤其是活跃的和身为领导的党员,在各自和全
体的良心上都带着污点;而我们能够洗清此污点的唯
一方式,就是确定这种事情再也不会发生。这一切怎
么可能呢?难道我们当时都得了「失心疯」了吗?还
是我们现在都成了共产主义的叛逆?事实是我们所有
人,包括作为斯大林直接下属的那些领导人,都把这
些罪恶行径的是非完全颠倒了。我们当时相信那些事
都是对社会主义运动胜利的重要贡献。我们以为只要
是在苏联和全世界推进共产党权力政治,就对社会主
义有好处。我们从未想过在共产主义政治和共产主义
道德规范之间可能存在冲突。13
可是贝格尔却又想要为自己开脱:「从另一方面
来说,我个人感觉,你可以批评他人接受斯大林的政
策,并且许多共产党员当时并没有这样做;但不应指
10
责他们没有阻止斯大林的罪行。要是以为任何人能够
做到这一点,无论该人身居何等高位,都实在是不懂
斯大林的拜占庭式暴政。」14 不过贝格尔还有一个藉
口,那就是他人在苏联且被绑在其地狱火战车上无以
脱逃。而西欧的共产党人并没有遭到[苏联]内务人
民委员部 (即秘密警察) 的直接逮捕,他们又需要何样
的自我欺骗才能盲目地大肆吹捧这个体系及其领袖
呢?他们为什么没有能够在一开始就被警钟敲醒?马
丁.马利亚在其关于俄国革命的非凡著作《苏维埃悲
剧》中写到:「这个悖论……就是说……巨大的罪行
需要宏大的理想。」15 另一位研究共产主义的大家安
妮.克里格尔则坚称在共产主义的两面之间有一个因
果关系,就好象黑夜过后必定是白昼一样。
茨维坦.托多洛夫最先对此悖论作出响应:
西方民主政体中生活的公民天真地认为,极权主
义是正常人无论如何不可能会向往的。可是话说回
来,极权主义倘若没有吸引如此多的人加入其行列,
也就绝对不会存活如此之久。还有一点,那就是极权
政体是一部效率高得骇人的机器。共产主义意识形态
提供了一个理想化的社会模型,并且鼓励人们以此作
为目标。毕竟用理想来改变世界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特
征……此外,共产主义社会消除了每个人自己的责
任,因为总会有「其它人」来决策。须知,个人责任
能够让人有不堪重负的感觉……极权系统的诱人之
处,就在于它植根于对自由和责任的恐惧;这个系统
对许多人有着难以抵挡的吸引力。这就解释了独裁政
体的流行 (这正是埃里希.弗洛姆《逃避自由》一书
中的论题)。所有这一切都并不新奇,波爱修斯很久以
前在谈论「甘为奴才」的心态时,就想得相当明白
了。16
那些踊跃甘为奴才之人的共犯情节,并非总是如
看上去那般只限于抽象和理论层面。天真地接受和 (或)
散布设计为掩盖真相的宣传,向来都是主动共犯关系
的症状之一。聚光灯般强劲、集中的关注,尽管并非
总能成功 (就如同卢旺达的惨剧所展示),但对于秘密
且避人耳目犯下的大规模罪行,却是唯一有效的反
应。
二、共产主义罪行的「全然现代性」
恐怖行径与专政作为当权的共产党人之界定特
征,并不容易得到分析。让.艾伦斯坦把斯大林主义
定义为希腊悲剧与东方专制的结合。这个定义有其讨
喜之处,但没有考虑到共产主义经验的全然现代性,
其极权主义冲击与以往存在的独裁政体形式殊为不
同。做一个比较对照或许有助于了解其来龙去脉。
首先,我们应该考虑这样一种可能,那就是共产
主义罪行或能追溯到俄国人的强烈镇压意愿。然而,
布尔什维克所反抗的俄国沙皇政权施行的恐怖,与布
尔什维克掌权后自己制造的惨剧相比黯然失色。沙皇
允许政治犯面对一个有意义的司法系统。被告的律师
能够在起诉前和甚至其后为客人代言,并且能够向国
内和国际舆论呼吁;这个选择在共产政权下是不可能
的。囚犯和罪犯得益于一整套管制监狱的规章,并且
监禁和流放系统也相对宽大。遭到放逐的人能够携家
带眷,自由阅读和写作,去打猎和钓鱼,以及与同伴
讲论其「不幸」。列宁和斯大林在这方面都有第一手
的经验。即便是象出版时造成巨大轰动的陀思妥耶夫
斯基《死屋手记》中所描述的事件,与共产主义暴行
相比似乎也是小巫见大巫。诚然,那个革命前的政权
曾经残酷镇压暴动和起义。然而自1825 年至1917 年,
俄国因政治信仰或活动而被判处死刑者总计6360 人,
其中只有3932 人遭到处决。这个数字能够按年代分为
从1825 至1905 年的191 人和从1906 至1910 年的3741
人。布尔什维克在夺取政权后不过才四个月的1918 年
3 月里,所杀人数就已不止于此。帝俄的镇压与共产党
专政根本无法同日而语。
自1920 年代至1940 年代,共产党人的恐怖行径足
以让法西斯政权效仿。粗略审视这些政权的数字表
明,进行比较可能并不象乍看起来那么直截了当。意
大利法西斯政权是同类中的首个,并且率先公开宣称
要施行「极权统治」。该政权无疑囚禁和经常虐待了
其政治反对派。1930 年代,意大利有数百名政治犯和
囚徒,软禁在沿岸的岛屿上;不过鲜有囚禁致死的例
11
子。此外当然还有数以万计的政治流亡者。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纳粹恐怖的目标包括数个群
体。主要由共产党人、社会党人、无政府主义者及工
会积极分子组成的纳粹政权反对派,被打入监狱和例
行拘禁在集中营,并且在那些地方受到极端残酷的待
遇。1933 至1939 年期间,总共有大约两万名左翼斗士
在经过审判或未经审判就于集中营和监狱里遭到杀
害。此数字尚不包括纳粹为报旧仇进行的杀戮,例如
其于1934 年6 月在「长刀之夜」的所作所为。另一类
注定该死的受害者则是不符合「高大金发之雅利安
人」种族标准的德国人,例如老人或有身心缺陷的
人。作为战争的结果之一,希特勒推行了一项安乐死
计画,从1939 年底到许多教会开始强烈要求停止该计
画的1941 年初,用毒气熏死七万德国人。为此安乐死
计画设计的毒气使用方法,也用于第三个受害群体,
即犹太人。
二次大战前,对犹太人就已经有大范围的镇压。
此迫害在「水晶之夜」期间达到高峰,数百人死亡,
还有35000 人被逮捕和拘禁在集中营。这只是入侵苏
联之前的数字,此后纳粹的全面恐怖就开始了;所残
杀的人包括:被占领国家的1500 万百姓,600 万犹太
人,330 万苏联战俘,还有110 万死于集中营的被放逐
者,以及数十万吉卜赛人。我们还应再加上因不堪强
制劳动的蹂躏而丧生的800 万人,以及160 万生还的
集中营囚犯。
纳粹恐怖抓住世人想象力的原由有三。首先,它
如此近距离地触动了欧洲人的生命。其次,由于纳粹
战败且其领袖在纽伦堡受到起诉,他们的行径被正式
揭露且认定为犯罪。最后,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得到
曝光,其非理性、种族歧视、以及前所未有的血腥,
激怒了人类的良心。
本书的目的不是要设计某种以死亡为主题的统计
数字比较系统,某种将惨况加倍的总数之和,某种残
忍程度的等级结构。然而无可辩驳的事实显示,与纳
粹的大约两千五百万受害者相比,共产政权残害了大
约一亿百姓。这个清楚的记录应该可为评估纳粹政权
与共产主义体系的相似性至少提供一些依据;前者自
1945 年起就已认定为本世纪最邪恶的犯罪政权,后者
直至1991 年都还完好地保持其国际合法地位,甚至今
日都依然在某些国家掌权和为世界各地的支持者提供
保护。此外,尽管许多国家的共产党总算姗姗来迟地
承认了斯大林主义的罪行,大多数共产党并未摒弃列
宁的原则,更遑论反省自己对恐怖行径的参与。
由列宁实施且由斯大林及其同伙完善的方法会让
人联想到纳粹的方法,但这常常是因为后者采用了前
者开发的手段。当年受命筹建奥斯威辛集中营且后来
任司令官的鲁道夫.赫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帝
国中央保安总局曾向各司令官提供了一整套关于俄国
集中营的报告。这些报告根据有幸逃离的前囚犯提供
的信息,详尽描述了俄国集中营的状况和组织结构,
并且着重强调了俄国人借助于对强制劳动的大规模采
用,业已完全毁灭了多个族群。17 然而,尽管事实上大
规模暴力的手段及其广泛使用都始于共产党人,纳粹
是由此获得其灵感;在我等看来,这并不意味着我们
能够假定布尔什维克革命和纳粹崛起之间存在因果关
系。
自1920 年代起,国家政治局 (契卡的新名称) 推出
一个定额方法:每个地区和区县都必须逮捕、放逐或
枪决一定比例的若干「敌对」社会阶层成员。这些定
额在党的领导下由中央决定。对计画和保持统计数字
的狂热并不仅限于经济,也是恐怖武库里的重要兵器
之一。自1920 年起,随着红军对白军在克里米亚的胜
利,统计学与社会学方法开始现形;这些方法使用基
于强制问卷的精确标准来选取其受害者。1939 至1941
年间,苏联把相同的「社会学」方法用于组织在波罗
的海诸国和波兰占领区的大规模放逐和消灭。就象纳
粹一样,用牲畜车皮对被放逐者的运送达到「失常」
的地步。1943 和1944 年间,在战火正炽的时候,斯大
林将数千辆卡车和数十万特种NKVD (内务人民委员部)
部队撤离前线,以完成放逐高加索地区多个族群的短
期任务。这种旨在「完全或部分消灭某个国家、民
族、种族或宗教群体,或某个基于任何其它专断标准
而确定的群体」之灭绝冲动,曾被多个共产主义统治
者施加于多个标记为敌人的群体和完整的社会阶层,
并且由波尔布特及其红色高棉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基于纳粹主义和共产主义各自的灭绝战术找出两
12
者间相似点的努力,可能招致某些人的反感。然而,
我们应该忆起《永远飘扬》的作者瓦西里.格罗斯曼
(其母在Berdychiv 犹太人区遭纳粹杀害,格罗斯曼率先
撰写了关于特雷布尔卡的著作,并且是关于苏联犹太
人灭绝之《黑皮书》的编辑之一) 是如何让书中人物形
容乌克兰饥馑的:「文人们不断写到……包括斯大林
本人:富农都是寄生虫,他们烧毁粮食,他们杀死孩
子。并且有人公开宣称:『必须燃起大众对他们的怒
火,必须消灭他们这个阶级,因为他们是受诅咒的
人。』」他补充道:「要把他们杀光,就必须宣称富
农不属于人类,就好象德国人宣称犹太人不属于人
类;于是列宁和斯大林就说:富农不属于人类。」作
为结论,格罗斯曼这样说到富农的孩子:「那正是纳
粹把犹太孩子关入毒气室的理由:『你们不可以活
着,你们都是犹太人!』」18
一次又一次,这些恐怖行径都主要是针对群体而
非个人。恐怖的目的是要消灭被派定为敌人的某个群
体。尽管该群体可能只是社会的一小部分,但也一定
要斩草除根,方能满足这种群体灭绝冲动。这样一
来,「基于阶级的极权主义」所采用的隔离与排除手
法,与「基于种族」的手段非常接近。未来的纳粹社
会将以某个「纯种民族」为基础,未来的共产主义社
会则要构筑于清除了资产阶级渣滓的纯无产阶级人民
之上。即便这两种社会的镇压手法有所不同,其重新
构建的思路却如出一辙。因此,把共产主义想象成世
界主义的一种形式实在是愚蠢。共产主义或许有其世
界范围的目的,但与纳粹主义一样,共产主义将人类
的一部分视为毫无存在价值。这里面的分别在于,共
产主义模式系基于阶级系统,纳粹模式则基于种族和
地域。如此一来,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毛泽东思
想及红色高棉的罪犯,就给人类——尤其是法学家和
历史学家——带来空前的挑战:具体地说,对出于政
治和意识形态信仰而设计,旨在并非消灭个人或反对
群体,而是要大规模铲除整个社会阶层的罪行,我们
要如何加以描述?为此需要一套全新的语言。英语国
家的一些作者使用politicide (政治屠杀) 一词,抑或捷
克法学家们建议的「共产主义罪行」说法更可取?
三、共产主义罪行为何迟迟未得到清算
我们要如何评说共产主义的罪恶行径?从中汲取
哪些教训?为什么一定要拖到二十世纪末,这个主题
才开始引起学术界的兴趣?毫无疑问,与纳粹罪行研
究相比,对斯大林主义和共产主义恐怖的研究有大量
的追赶工作要做 (不过这方面的努力在东欧正日见流
行)。
人们无法回避在纳粹罪行研究和共产主义罪行研
究之间的巨大反差。1945 年的胜利者正当地将纳粹罪
行,尤其是对犹太人的群体灭绝罪,作为对纳粹主义
定罪的中心焦点。世界各地的众多研究人员已穷数十
年的时间探索这方面的课题。围绕这个主题有数以千
计的书籍和数十部电影,最著名者包括《夜与雾》、
《浩劫》、《苏菲的抉择》、《辛特勒的名单》。仅
举一例来说,劳尔.希尔伯格曾将其主要工作集中于
详细描述第三帝国用以残杀犹太人的种种方法。19
可是学者们却忽略了共产党人的罪行。在诸如希
姆莱和艾希曼业已于世界各地成为二十世纪野蛮的代
名词同时,菲力克斯.捷尔任斯基、根里克.雅戈
达、尼古拉.耶卓夫等名字却鲜有人知。至于列宁、
毛泽东、胡志明,甚至还有斯大林,则一直享受着令
人惊讶的尊崇。法国国家乐透彩作为一家政府机构,
甚至疯狂到把斯大林和毛泽东用于广告促销活动。请
问有谁胆敢出主意将希特勒或戈培尔用于商业广告?
对希特勒罪行的非常关注是完全应该的。此举尊
重了幸存见证人的心愿,满足了研究人员试图理解有
关事件的需要,并且反映了道德与政治权威机构强化
民主价值观的欲望。然而对共产主义罪行的揭露却几
乎不能激起任何波澜。为什么政治家们会如此噤若寒
蝉?为什么对于跨八个年代在四大洲触及约三分之一
人类生命的共产主义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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