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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 发帖数: 10589 | 1 前天是郭氏翘辫子35周年,竟然无一人纪念。
今天因为别的原因,读其《甲申三百年祭》,发现里面两段话很值得玩味。
第一段:
饥荒诚然是严重,但也并不是没有方法救济。饥荒之极,流而为盗,可知在一方面有不
甘饿死、铤而走险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不能饿死、足有诲盗的物资积蓄着。假使政
治是休明的,那么挹彼注此,损有余以补不足,尽可以用人力来和天灾抗衡,然而却是
「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这一句话已经足够说明:无论是饥荒或盗贼
,事实上都是政治所促成的。
这层在崇祯帝自己也很明白,十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时的《罪己诏》上又说得多么
的痛切呀:「……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
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
。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
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好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
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了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
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
明李北略》卷十三)
这虽不是崇祯帝自己的手笔,但总是经过他认可后的文章,而且只有在他的名义下才敢
于有这样的文章。文章的确是很好的。但对于当时政治的腐败认识得既已如此明了,为
什么不加以彻底的改革呢?要说是没有人想出办法来吧,其实就在这下《罪己诏》的前
一年(崇祯九年),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
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明季北略》卷十二载有《钱士升论李琎搜括之议》,便是这
件事情:「四月,武生李琎奏致治在足国,请搜括臣宰助饷。大学士钱士升拟下之法司
,不听。士升上言:『比者借端幸进,实繁有徒。而李琎者乃倡为缙绅豪右报名输官,
欲行手实籍没之法②。此皆衰世乱政,而敢陈于圣人之前,小人无忌惮一至于此!且所
恶于富者兼并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贫民衣食之源也。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而籍没
之,此秦始皇所不行于巴清③,汉武帝所不行于卜式④者也。此议一倡,亡命无赖之徒
,相率而与富家为难,大乱自此始矣。』已而温体仁以上欲通言路,竟改拟。上仍切责
士升,以密勿大臣,即欲要誉,放之已足,毋庸汲汲。……」
这位李琎,在《明亡述略》作为李琏,言「李琏者,江南武生也,上书请令江南富家报
名助饷」,大学士钱士升加以驳斥。这位武生其实倒是很有政治的头脑,可惜他所上的
「书」全文不可见,照钱士升的驳议看来,明显地他恨「富者兼并小民」,而「以兵荒
之故归罪富家」。这见解倒是十分正确的,但当时一般的士大夫都左袒钱士升。钱受「
切责」反而博得同情,如御史詹尔选为他抗辩,认为「辅臣不过偶因一事代天下请命」
。他所代的「天下」岂不只是富家的天下,所请的「命」岂不只是富者的命吗?已经亡
了国了,而撰述《明李北略》与《明亡还略》的人,依然也还是同情钱士升的。但也幸
而有他们这一片同情,连带着使李武生的言论还能有这少许的保存,直到现在。
「搜括臣宰」的目的,在李武生的原书,或者不仅限于「助饷」吧。因为既言到兵与荒
,则除足兵之外尚须救荒。灾民得救,兵食有着,「寇乱」决不会蔓延。结合明朝全力
以对付外患,清朝入主的惨剧也决不会出现了。然而大学士驳斥,大皇帝搁置,小武生
仅落得保全首领而已。看崇祯「切责士升」,浅识者或许会以为他很有志于采纳李武生
的进言,但其实做皇帝的也不过采取的另一种「要誉」方式,「放之已足」而已。
第二段:
看来李岩也是在「 拷打」 人,但他所「 拷打」 的是为富不仁的人,而且不是以敛钱
为目的。
他和军师宋献策的见解比较要接近些。《小史》有一段宋、李两人品评明政和佛教的话
极有意思,足以考见他们两人的思想。同样的话亦为《北略》所收录,但文字多夺佚,
不及《小史》完整。今从《小史》摘录:「 伪军师宋矮子同制将军李岩私步长安门外
,见先帝枢前有二僧人在旁诵经,我明旧臣选伪职者皆锦衣跨马,呵道经过。岩谓宋曰
:『 何以纱帽反不如和尚?』 宋曰:『 彼等纱帽原是陋品,非和尚之品能超于若辈
也。』 岩曰:『 明朝选士,由乡试而会试,由会试而廷试,然后观政候选,可谓严格
之至矣。何以国家有事,报效之人不能多见也?』 宋曰:『明朝国政,误在重制科,
循资格。是以国破君亡,鲜见忠义。满朝公卿谁不享朝廷高爵厚禄?一旦君父有难,皆
各思自保。其新进者盖曰:「 我功名实非容易,二十年灯窗辛苦,才博得一纱帽上头
。一事未成,焉有即死之理?」 此制科之不得人也。其旧任老臣又曰:「 我官居极品
,亦非容易。二十年仕途小心,方得到这地位,大臣非止一人,我即独死无益。」 此
资格之不得人也。二者皆谓功名是自家挣来的,所以全无感戴朝廷之意,无怪其弃旧事
新,而漫不相关也。可见如此用人,原不显朝廷待士之恩,乃欲责其报效,不亦愚哉!
其间更有权势之家,循情而进者,养成骄慢,一味贪痴,不知孝弟,焉能忠烈?又有富
豪之族,从夤缘而进者,既费白镪,思权子母,未习文章,焉知忠义?此迩来取士之大
弊也。当事者若能矫其弊而反其政,则朝无幸位,而野无遗贤矣。』 岩曰:『 适见僧
人敬礼旧主,足见其良心不泯,然则释教亦所当崇钦?』 宋曰:『 释氏本夷狄之裔,
异端之教,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不惟愚夫俗子惑于其术,乃至学土大夫亦皆尊其教而
趋习之。偶有愤激,则甘披剃而避是非;忽值患难,则入空门而忘君父。丛林宝刹之区
,悉为藏奸纳叛之薮。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以布衣而抗王侯,以异端而淆政教。
惰慢之风,莫此为甚!若说诵经有益,则兵临城下之时,何不诵经退敌?若云礼忏有功
,则君死社稷之日,何不礼忏延年?此释教之荒谬无稽,而徒费百姓之脂膏以奉之也。
故当人其人而火其书,驱天下之游惰以惜天下之财费,则国用自足而野无游民矣。』
岩大以为是,遂与宋成莫逆之交。」 | m***n 发帖数: 12188 | 2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这一点,我支持明政府。
「四月,武生李琎奏致治在足国,请搜括臣宰助饷。大学士钱士升拟下之法司
,不听。士升上言:『比者借端幸进,实繁有徒。而李琎者乃倡为缙绅豪右报名输官,
欲行手实籍没之法②。此皆衰世乱政,而敢陈于圣人之前,小人无忌惮一至于此!且所
恶于富者兼并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贫民衣食之源也。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而籍没
之,此秦始皇所不行于巴清③,汉武帝所不行于卜式④者也。此议一倡,亡命无赖之徒
,相率而与富家为难,大乱自此始矣。』已而温体仁以上欲通言路,竟改拟。上仍切责
士升,以密勿大臣,即欲要誉,放之已足,毋庸汲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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