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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版 - 在宋朝,廉租房制度简直堪称完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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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明朝是有多恐怖?(转载)转个别人的点评,实在太可乐,写得好好玩.
菲佣的住房面积薄王关系的不解之处,请高人评点
看真相(1):香港的廉租房完全软了:新华社已经和日本谈诚实与理性了。
香港对土工的教训是 住房没搞好民怨会很深还有比新华社更恶心么:钓鱼岛气象变化,传入神州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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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店宅务话题: 廉租房话题: 公屋话题: 廊房话题: 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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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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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之诸史,我们会发现,似乎只有宋朝才出现了完备的廉租房制度。其他王朝尽管也可
能会建造若干廉租房性质的政府公屋,却远未形成制度。
明朝初叶,朱棣迁都北京之后,为招揽住户,也曾兴建了一批廉租房。据成书于万历年
间的《宛署杂记》记载,“洪武初,北平兵火之后,人民甫定。至永乐,改建都城,犹
称行在,商贾未集,市廛尚疏。奉旨,皇城四门、钟鼓楼等处,各盖铺房,除大兴县外
,本县地方共盖廊房八百一间半,召民居住,店房十六间半,召商居货,总谓之‘廊房
’云。房视冲僻分三等,内大房四百四十三间,每间每季纳钞四十五贯,钱九十文;中
房二十九间,每间每季纳钞三十一贯,钱六十二文;小房三百二十九间半,每间每季纳
钞三十贯,钱六十文。”
朱棣建造的这批“廊房”,共800余间,按所处地段为繁华还是偏僻分为三等,其中大
房每间每个季度纳租金49贯宝钞、90文钱;中房纳31贯宝钞、62文钱;小房纳30贯宝钞
、60文钱。永乐年间,大明宝钞已严重贬值,一贯钞只值10多文钱。因此,这批“廊房
”的租金还是比较低廉的(否则也吸引不了市民),说它们是廉租房也没有问题。
然而,明初虽有小规模、临时性供应的廉租房,却无廉租房制度。朱棣只是看到新都“
商贾未集,市廛尚疏”,才兴建几百间“廊房”招徕商民,是权宜之策而已。而且,在
召民居住之后,这批“廊房”的日常管理非常粗疏,并无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亦
不见出台相关规章,连每季收租,也是“选之廊房内住民之有力者一人”,指定为“廊
头”,负责某一片区的房租。“行之岁久,内外势隔,交纳为难”,凡被指定为“廊头
”的,往往因为收不到房租、须自掏腰包倒赔租金,“率至破家”。明政府如此粗放之
管理,令人目瞪口呆。
相较之下,宋朝的廉租房制度堪称完备。首先,政府设置了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廉租
房,那便是店宅务。京师的左右厢店宅务,各设“勾当店宅务”一员,相当于总经理;
“勾押官”各三四员,相当于副总经理;“掠房钱亲事官”各四五十名,相当于业务经
理,负责招租、收租;另有“修造指挥”(维修工)各五百人。店宅务有执勤制度,每
晚必须安排一名负责人在务值班。凡尚未租出去的空屋,每天都派专人看守,并由“掠
房钱亲事官”贴出“赁贴子”(招租广告),召人承赁。
店宅务的账目管理也非常周密、严格。天圣五年(1027),“勾当店宅务”朱昌符提议
在店宅务中推行一套极详尽的账簿管理:“本务全少簿历拘管官物,以致作弊,有失关
防。近创置簿历拘辖,甚得齐整。虑久远不切从禀,别致隳坏,乞传宣下务,常切遵守
。”获批准。按照这一簿历制度,店宅务每日需要登记的帐簿多达二十八种,包括旧管
入库簿、月纳簿、退赁簿、赁簿、欠钱簿、纳钱历、场子历、亲事官历、卯历、宿历(
值日表)、减价簿、辍借物簿、出入物料簿、欠官物簿、新旧界倒塌屋簿,等等。管理
之细,即使在今天看来,也足让人惊叹。
由于店宅务公屋具有廉租房性质,宋政府对租赁店宅务公屋之人有一道资格审查程序。
店宅务的管理者、工作人员是不准承租本务公屋的,“应监官、典押公文人员、作匠之
类,若在京应管辖两务去处人吏,并不得承赁官宅、舍屋、地段,违者杖一百以上。”
这么规定自然是为了防范店宅务舞弊营私。
在京城拥有房产的市民,也不得承租汴京店宅务的公屋。宋政府还禁止租赁店宅务公屋
的住户转租房屋:“应宣借舍屋,须的是正身居止。如已有产业,却将转赁,委店宅务
常切觉察,收管入官。自今悉如此例。”这个规定也是合理的,因为政府提供的廉租房
应该向无处栖身的低收入者开放。你已有房产,却想承赁一间廉租房来转租赚取差价,
肯定不能允许。为防止有人当“二房东”,凡租住店宅务公屋的住户,要填写“赁历”
;退赁之时,“令监官躬往检覆”,又“令先纳旧历,方得起移”。
另外,店宅务公屋的租户是否可以自行改建房屋、租户添修的那部分建筑物产权归谁,
这些细节性的问题宋政府亦有立法加以规范。如景德二年(1005)的一道法令称,“店
宅务舍屋欹垫人户欲备材添修者,须约退赁时润官不折动,即委监官相度。如不亏官,
亦听。”大中祥符三年(1010)的一道法令说,“赁官屋者如自备添修,店宅务无得旋
添漱钱,如徙居者并听拆随。”啥意思?意思是说,租住公屋者如果自己添修房屋,店
宅务不能借故增加房租;退赁之时,如果租户添修之物无碍于房屋主结构,允许租户拆
走;如果拆动后影响房屋质量,则该添修物不准拆走,而归属于官。如此规定,也算公
道。
从这么完备、细致的公租房制度也可以看出,宋朝政府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是相当“
现代化”的,其先进性是明代的“洪武型政府”望尘莫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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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酒论 (唐)王敷看真相(1):香港的廉租房
TG反恐能力低下其实是一贯的,看这个著名的火车爆炸案香港对土工的教训是 住房没搞好民怨会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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