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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发帖数: 22479 | 1 作者: 吴钩
天津顺直咨议局
1905年为清光绪三十一年,危机四伏的清王朝终于下诏“预备立宪”。作为预备立宪的
重要组织部分,各省在1909年(宣统元年)完成了地方议员选举,成立省谘议局;并于
次年完成了资政院议员的选举,召开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宣布资政院开院——这是历
史性的一刻,中国政治史上第一个最接近于现代议会的代议机构自此诞生了。
我之所以用“最接近于现代议会”的措辞来形容晚清的谘议局、资政院,是因为谘议局
与资政院毕竟不具备地方议会、国会的法律地位与权力。按照《谘议局章程》的设定,
各省谘议局有权议决本省应兴应革事项;议决本省财政预算与决算、公债制定;修改本
省单行法规、章程;接受本省民众建议、陈情;监察地方行政机关。但是,各省督抚对
谘议局有勒令停会和奏请解散之权,对“谘议局之议案有裁夺施行之权”。
而根据《资政院章程》,资政院尽管掌握着议决国家财政预决算、审查税法、弹劾军机
大臣等权力,却不具备国会最重要的权力——制宪与修宪之权,而且议员议决的议案要
向君主“请旨裁夺”,换言之,定夺的大权还是操于君上。朝廷成立资政院的初衷,也
是考虑到“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故先“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资政院只是一
个训练议员能力和缓解立宪舆论压力的过渡机构。
从“谘议”、“资政”的名称也可以看出,清王朝的本意是想将谘议局与资政院当成咨
询顾问的机关,而不是三权分立构架下的地方议会与国会。总而言之,不管是中央的资
政院,还是地方的谘议局,从制度的层面来说,都不具备完全独立于皇权与行政系统的
权力。
但尽管如此,谘议局与资政院的议员甫一登上历史舞台,便展现出令人惊艳的独立品质
。虽然法律(《谘议局章程》、《资政院章程》)赋予他们的权力是残缺不全的,但议
员们寸权不让,寸土必争,即使面对强势的军机大臣与地方督抚,也毫不示弱。
地方谘议局成立前夕,主持晚清预备立宪的机关“宪政编查馆”曾对谘议局与地方政府
之间的公文往来格式作出了规定:督抚对谘议局用“札行”(上级对下属的公文体例)
,司道对谘议局用“照会”(平级使用的公文体例),谘议局对地方政府用“呈文”(
下属对上级的公文体例)。也就是说,地方谘议局被当成了督抚的下属部门。
1909年10月,谘议局第一次开议,议员们首先便拿这个轻视谘议局地位的公文体例开炮
,纷纷致电宪政编查馆,质问驳斥。宪政编查馆被迫修改了公文体例:督抚对谘议局还
是用“札行”,但对议长、副议长,则用“照会”。议员仍不满意,又致电抗议。迫于
各地议员的压力,宪政编查馆又修改公文体例,不再在行文格式上视谘议局为督抚的下
属单位,而是与督抚平行的议事机构。但议员们还是有意见,最后以“谘议局联合会议
决”的名义,呈请资政院更正。议员们要争的,显然不是无关紧要的咬文嚼字,而是文
字所象征的谘议局地位。
1910年,湖南谘议局的议员则将矛头对准了新任巡抚杨文鼎。原来,当时湖南的财政出
现严重赤字,杨文鼎便效法其他省先例,发行120万两银的公债来弥补窟窿。此事已上
奏了朝廷,并获得批准。应该说,以发行公债的方式缓解财政赤字,不失为可行之策,
这也是现代政府的惯常做法。但杨文鼎在程序上犯了错误,因为根据谘议局的权力清单
,地方政府发行公债,须交谘议局议决。杨文鼎却绕过谘议局,径自奏报朝廷,而朝廷
居然还批准了,这不是显摆着将谘议局的议决权当成透明的空气吗?因此,湖南谘议局
的议员意见很大,议长谭延闿呈报资政院,要求对湖南公债的合法性与杨文鼎的违法行
政进行审查。
资政院特任股负责核查这起公债案,得出的结论是,杨文鼎侵夺谘议局权限,违反行政
程序。于是资政院通过表决,裁定杨文鼎侵权违法,并奏请处分杨文鼎。但从内廷发下
来的上谕,只是承认杨文鼎有疏漏之处,对他却无半点处分。资政院的议员大失所望:
“就是一个御史参一个督抚,亦不至如此无效。而资政院全体议决之件如此无效,何必
设立资政院?”有议员提出:军机大臣必须到院解释。因为上谕是军机大臣副署的,应
该代君主承担责任,接受质询。多人附和,大喊“尊重谘议局局章”。
当时的领班军机大臣是庆亲王奕劻。但奕劻以公务繁忙为由,拒绝到资政院解释。军机
大臣的怠慢,进一步刺激了议员。他们开始酝酿弹劾军机大臣。之后又发生了几件让资
政院觉得被军机处藐视的事情,议员们彻底被激怒,以112票的多数(到会124人)同意
弹劾军机处。
但弹劾奏稿呈上去之后,监国摄政王亲笔书写朱谕回复,称“朝廷自有权衡,非该院总
裁等所得擅预,所请着毋庸议”。这是叫资政院少管闲事的意思。资政院议员当然不服
气,又发起对军机处的第二次弹劾,并批评监国摄政王的朱谕不合“立宪国精神”。还
有议员叫嚷:资政院权力不受尊重,不如“解散倒觉痛快”。各省谘议局这时也挺身声
援资政院,称资政院若解散,各地谘议局也随之自动解散。而另一边厢,一众军机大臣
也向监国摄政王提出辞呈,要求全体辞职。
摄政王左右为难,两边都不敢得罪。最后只能冷处理,将军机处的请辞报告与资政院的
弹劾奏稿均留中不发。这起弹劾军机案终于不了了之,不过资政院议员显然已经让朝廷
的官僚集团见识了他们的硬骨头,那绝对是极不容易啃下来的。
清末资政院与谘议局运行的时间不过短短两三年,清廷逊位之后,多数议员便退出了政
治舞台,而转向社会建设。但在这场短暂的晚清议会政治操演中,绝大多数的议员都表
现出了不屈服于权势的独立品格,虽然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资政院与谘议局并不具备
完整的独立地位。
2014年03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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