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9 发帖数: 109 | 1 “法不責眾” 同修不滿可以理解
有香港弟子傳說:香港佛學會會長簡鴻章與多個功友私通,因簡鴻章性友多,引起同修
不滿,有人將此醜事傳給了“李佛主”,但至今未聽到“佛主”有什麼說法。
附簡鴻章性友情况:先是簡鴻章與手下張xx有染,後又喜歡上美女同修一一朱xx。再後
又與何xx有染。從此簡鴻章偷偷摸摸的穿梭於她們之間,但彼此都不知對方性友是誰。
2001年,張xx、朱xx二人為了爭奪香港《耷積援》雜誌的領導權,鬧起了矛盾,二人都覺
著自己有“後臺”,互不想讓,最後把“官司”打到了簡鴻章那兒,這下簡鴻章可犯了難,
前者後者都是性友,不知如何是好。也許是朱xx床上功夫好、也許是年青貌美,簡鴻章
公開支持朱xx為香港《耷積援》雜誌社社長。這下,可把張xx氣壞了。為了報復簡鴻章,
她把自己知道的簡鴻章與何xx關係暖昧的情況在圈內進行了曝光,一時引起了轟動。據
說,簡鴻章出資200多萬元,給何xx買了一套房子,他們性關係已保持了多年。 ( 摘編
于網文)
聯想到和尚:現在和尚娶妻不奇怪,過去在中國會被革除僧籍。許多人知道寺廟裏不少
和尚仍然維持一般人的男女關係,但和尚娶妻畢竟是少數。“佛主”講的是去情,並不
反對弟子娶妻。 當今,修煉人有性友普遍存在。聽醫院產科大夫說,妮姑懷孕時有發
生。
一項調查統計顯示,在中國經濟比較發達的一些地區,有三成和尚有性友。因此,香港
佛學會長簡鴻章與功友私通,成性友,不該作醜聞傳,“李佛主”不問不管,我想,自
有道理。這不是“法不責眾” 。但“佛主”要求的是弟子學法要去情,反對交情人,
因為情人不等於性友。英國對情人與性友有嚴格區別:情人以愛為基礎,性友以金錢為
基礎,當然相同之處都有性關係。因此,“李佛主”要求弟子去情,並沒說過要去性。
佛學會的弟子有性友,不會損壞“大法”形像。就像貪官養情婦一樣,簡鴻章涉及的是
道德範疇,不違反香港法律。同修不滿可以理解。 | k****d 发帖数: 205 | 2 法不责众是照顾现实的不得以做法。更重要的是,通奸,淫乱在很多社会都已经不属于
刑法的管理范畴了,属于私生活。但在台湾等地方,已婚人士通奸,其配偶可以报警,
起诉的。和尚神父有了淫乱行为,只能靠行业内部纪律处分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