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 发帖数: 1443 | 1 父母在另外一个州有一房子。经朋友介绍,请了一个人当property manager.我们有跟
她签了3个月的listing contract,management contract 据她说是跟租期挂钩,但我没
有看到这一条在managment contract里。managment contract 里有提到,如果我跟她
提前中断合约,我要给她一个月的租金,还有40前的notice,但合约里没有提到,如果
是她提前中断合约会怎样。但是,合约里只有她的签名,没有我父母的签名。我们只签
了listing contract, 还有跟租客的合约(里面有提到property manager 所在的公司
代理我们的房子)。现在问题是这个property manager态度非常不好,还经常擅自做一
些维修,然后给我寄账单要我付钱。也不跟我商量一下,那些维修是不是有必要的。更
过分的是竟然擅自把我们的门锁换了,也不给我一套钥匙。我感觉就是,她就借此刮钱
。我很想把她炒掉,但又怕她到时候要求我给她一个月的租金,因为我很不甘心。房子
租出去两个月了,因为她修着修那,我才拿到了几百块的租金。我父母住在哪里的时候
,房子好好的,她一接手,就这要修,那又修。我们又不在那个州租。本来找property
manager,以为可以更省事,现在却被她弄的烦死了。请问各位,我应该怎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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