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 发帖数: 247 | 1 记得,有一个规定,是交I485 前后,不能离开雇主;或拿到绿卡后,必须为雇主工作
180天。但记不清了,哪位能给说说相关的规定吗??
如果当前我是该雇主的雇员,我什么时候就可以离开了?
如果当前我不是该雇主的雇员,我必须什么时候去为他们工作半年?
谢谢! |
f*********u 发帖数: 6298 | 2 交485后180天内不能离开,180以后相关领域可以,公司好,不找你麻烦也可以离开。
拿到绿卡后180天不应离开,但很多人走了也没事。
如果当前我不是该雇主的雇员,我必须什么时候去为他们工作半年?
你不是雇员,那为啥人家给你办绿卡? |
E****2 发帖数: 247 | 3 谢谢您的回复!!照你所说, 有两个180 天吗?
第一个是从上交I485开始;
第二个从拿到绿卡开始, 还是一共只有一个180天。
我现在是contractor ,受current 雇主剥削。(The current employer may not be
willing to sponsor me another EB3 case. My EB2 I-140 approved, sponsored my
current employer)
之所以我可以找到另一个公司(still consulting firm)帮我办,就是因为,当交I-
485时, 那时,我必须为他们工作180天, 他们可以从我身上赚钱。这是他们会得到的
利益。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交485后180天内不能离开,180以后相关领域可以,公司好,不找你麻烦也可以离开。 : 拿到绿卡后180天不应离开,但很多人走了也没事。 : 如果当前我不是该雇主的雇员,我必须什么时候去为他们工作半年? : 你不是雇员,那为啥人家给你办绿卡?
|
f**u 发帖数: 2769 | 4 基于 PERM 的绿卡基于的是你在拿到绿卡后为为你申请绿卡的雇主工作的意向,而这份
工作必须是“永久性职位”。移民法中没有规定这种绿卡拿到之后后必须为申请绿卡的
雇主工作多长时间。
AC21 是说 I-485 pending 180 天之后就可以换成“相同或相似”的职位,原 PERM 视
同继续有效。这样绿卡批了之后也不用为原来为你申请 PERM 的雇主工作。
【在 E****2 的大作中提到】 : 记得,有一个规定,是交I485 前后,不能离开雇主;或拿到绿卡后,必须为雇主工作 : 180天。但记不清了,哪位能给说说相关的规定吗?? : 如果当前我是该雇主的雇员,我什么时候就可以离开了? : 如果当前我不是该雇主的雇员,我必须什么时候去为他们工作半年? : 谢谢!
|
E****2 发帖数: 247 | 5 我的情况是, 一旦我拿到绿卡或者EAD,我就想离开当前的employer,找一份Perm job
。生活会稳定些,对职业发展也有好处。这也是我不想现在换employer的原因之一。不
想太折腾。
那么就是说,假如说我找到另外一个公司(会仍是 consulting firm)为我办绿卡按照
法律,我可以根本不用去这个公司工作任何一天。那太好了。对吗??(当然,如果我
不需要去那里工作, 我总也是要给别人一些利益的。)
因为我本来就不在这个公司,“I-485 pending 180 天之后就可以换成“相同或相似”
的职位”,对我该如何实施呢?不需要考虑?
Thanks a lot!!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基于 PERM 的绿卡基于的是你在拿到绿卡后为为你申请绿卡的雇主工作的意向,而这份 : 工作必须是“永久性职位”。移民法中没有规定这种绿卡拿到之后后必须为申请绿卡的 : 雇主工作多长时间。 : AC21 是说 I-485 pending 180 天之后就可以换成“相同或相似”的职位,原 PERM 视 : 同继续有效。这样绿卡批了之后也不用为原来为你申请 PERM 的雇主工作。
|
f**u 发帖数: 2769 | 6 如果你自始至终都没有为那个为你办绿卡的公司工作的意向,那显然属于fraud,只是
移民局不一定会主动去追究。如果你有这个工作的意向,但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去不了
了,并且可以证明不是双方的错误,或许没有问题。
AC21那个条款的使用前提是I-485 pending 180天以上。这种情况可与不可求,涉及排
期倒退等很多因素。你绿卡还没开始办,这些东西还是等到你办下I-140之后再考虑吧。
job
【在 E****2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情况是, 一旦我拿到绿卡或者EAD,我就想离开当前的employer,找一份Perm job : 。生活会稳定些,对职业发展也有好处。这也是我不想现在换employer的原因之一。不 : 想太折腾。 : 那么就是说,假如说我找到另外一个公司(会仍是 consulting firm)为我办绿卡按照 : 法律,我可以根本不用去这个公司工作任何一天。那太好了。对吗??(当然,如果我 : 不需要去那里工作, 我总也是要给别人一些利益的。) : 因为我本来就不在这个公司,“I-485 pending 180 天之后就可以换成“相同或相似” : 的职位”,对我该如何实施呢?不需要考虑? : Thanks a lot!!
|
E****2 发帖数: 247 | 7 谢谢您的详细的回复!
对, 我想,如果我通过这另一家公司到绿卡或EAD之后,我会去这家公司工作一段时间
。reward 他们对我的帮助。
对,另外一个问题, 您说的很对。现在想为时太早了。 到时在说吧。
谢谢...
吧。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你自始至终都没有为那个为你办绿卡的公司工作的意向,那显然属于fraud,只是 : 移民局不一定会主动去追究。如果你有这个工作的意向,但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去不了 : 了,并且可以证明不是双方的错误,或许没有问题。 : AC21那个条款的使用前提是I-485 pending 180天以上。这种情况可与不可求,涉及排 : 期倒退等很多因素。你绿卡还没开始办,这些东西还是等到你办下I-140之后再考虑吧。 : : jo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