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 发帖数: 34 | 1 现在通过公民配偶申请婚姻绿卡,I-864表里Part 6第17项可以把我(Intending
Immigrant)的income算入household income,但是要求我没有accompanying
dependents,请问这里的accompanying dependents应该如何理解?是指随我一起申绿
卡办理移民的人吗?在美国出生的公民子女算吗?谢谢! |
f*******n 发帖数: 12623 | 2 就是副申请人。公民配偶是immediate relative类型,本来就不能有副申请人。(有副
申请人的intending immigrant也可以。只是有副申请人的intending immigrant要填I-
864A;没有副申请人的intending immigrant不用填I-864A。) |
d**p 发帖数: 34 | 3 非常感谢。所以按我的理解,美国出生的公民子女就不算副申请人了对吗?
I-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就是副申请人。公民配偶是immediate relative类型,本来就不能有副申请人。(有副 : 申请人的intending immigrant也可以。只是有副申请人的intending immigrant要填I- : 864A;没有副申请人的intending immigrant不用填I-864A。)
|
f*******n 发帖数: 12623 | 4 当然不是
【在 d**p 的大作中提到】 : 非常感谢。所以按我的理解,美国出生的公民子女就不算副申请人了对吗? : : I-
|
d**p 发帖数: 34 | 5 可是我们的小孩已是公民并不需要申请绿卡,如何算副申请人呢?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当然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