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副卡收到RFE要求提供"copies of both sides of your form I-94 Arrival/Entry
Document"
这个是网站最新的i-94 information 就可以了么?不理解她的问题是指arrival/entry
,飞机上填的那个表格,已经上交,不是电子化了么?
2. 现在最新的G325表格也是6/30/2017 过期?大家都是这么用的么?
3。主卡如果就公司还没有辞职,新公司offer 已经接受。这个时候485-J 可以递交新
公司的么?
请教有经验的朋友!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