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 发帖数: 3154 | 1 http://www.mitbbs.com/ym_article/LiuLaw/31076441.html
他的意思就是他接的case都是符合USCIS要求的case,就得给过,不给过就是标准不统一
,就要去闹。换句话说,既然他收的case有被拒的,那么弱于这些case的应该统统不过
,否则就是标准不统一。
感觉这个很没道理啊,每个人的具体案例都是不同的,他基本只按文章数和citation就
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本身就完全不科学啊。
案件审理的过程本来就允许主观性,对于身经百战的IO来说,一个几百个citation却拿
着3万多工资的生物wsn, 跟一个3篇文章十几个citation却很好的证明了自己对科学界
工业界的重大贡献的人来说(比如自己的工作是国家重大项目,被国家重要部门应用)
,哪个更能打动他呢? |
v*******i 发帖数: 1007 | |
k******n 发帖数: 3154 | 3 呵呵,我也是弯弓搭箭照直崩而已。
拿生物的举个例子,也是因为他们的citation往往很恐怖,给其他行业带来很大压力
其实我以前挺崇拜学生物的人的
后来有一大学同学出国转学生物,毕业后只有3万多工资,晚上周末几乎都要加班。他
跟我说这是生物的普遍现象。我就对生物有点那个了,呵呵,你懂的。
说实话,干咱这行工资也不多,不过比生物似乎强很多很多,关键是上班时间还经常能
偷懒灌水,周末从不加班。 |
t*********1 发帖数: 2852 | 4 对比的是TSC (75%)的EB1通过率 VS NSC (40%) |
t*********1 发帖数: 2852 | 5 那是不是file到TSC的case 很占便宜呢。 |
k******n 发帖数: 3154 | 6 前面还说了有他的case被拒,而且被拒的不是最弱的
所以他总是说他要据理力争云云 |
k******n 发帖数: 3154 | 7 他如果说争的是TSC, NSC统一通过率,那我认为很合理
而他恰恰没有去争这个合理的东西
他争的是为什么比较强的case悲剧,而这个比较强是按他的paper+citation的标准去判
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