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 发帖数: 305 | 1 OPT的时候同时为两个公司A和B工作,学校说,这是可以的,但是I-20上只能填一个公
司,所以我的I20上面就只有一个公司A。但是后来我在公司B转正了,而且公司B为我申
请H1B和EB2的时候包括了这段OPT的经历。那我填G-325A的时候肯定是有这段工作经历
的,因为要和公司的申请相符合。但是我提交的I-20表格上却没有这个公司B的OPT经历
,怎么解释啊?还是让学校出具一个证明信?还是485的package里面只要提交OPT的EAD
卡,不需要提交I-20? |
w********s 发帖数: 659 | 2 个人观点,完全没有问题。G325照实写就是了。
你两份工作完全合法的事情。不需要过分谨慎,自己吓唬自己。好多人OPT期间跳槽了
,也不是必须要更新I-20,一样没有后面的公司啦。 |
P**G 发帖数: 305 | 3 谢谢。是需要写上去的,但是在想要不要找学校证明一下这个不在I20上的原因。。。
【在 w********s 的大作中提到】 : 个人观点,完全没有问题。G325照实写就是了。 : 你两份工作完全合法的事情。不需要过分谨慎,自己吓唬自己。好多人OPT期间跳槽了 : ,也不是必须要更新I-20,一样没有后面的公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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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发帖数: 659 | 4 我的意思是:I20上雇主信息不全,或者完全没有都是很正常的。
: 谢谢。是需要写上去的,但是在想要不要找学校证明一下这个不在I20上的原因
。。。
【在 P**G 的大作中提到】 : 谢谢。是需要写上去的,但是在想要不要找学校证明一下这个不在I20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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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 发帖数: 305 | 5 明白了,,,这下就放心了:D
【在 w********s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意思是:I20上雇主信息不全,或者完全没有都是很正常的。 : : : 谢谢。是需要写上去的,但是在想要不要找学校证明一下这个不在I20上的原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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