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 发帖数: 1 | 1 请问大家一个问题 。
我现在一个非盈利机构拿non-h1b, 申请绿卡走的niw,pd是09/2019。但当时是雇主办
的,所以petitioner是雇主。现在想回国和家人团聚,咨询律师想从485换到cp。律师
看我的情况,说如果cp的话,到时使馆面试可能需要以前雇主的offer才行。
请问我这种情况还能保留140吗?如果排期到走cp有风险吗?
谢谢! |
r*x 发帖数: 411 | 2 雇主sponsor的NIW/EB1A的处理属于灰色地带,有此经验的人估计很少
个人认为PD肯定能保留,做好准备,自己再file NIW来recap PD就是了
既然已决定回国,这些就是次要考虑了 |
a********8 发帖数: 1 | 3 谢谢 !看来可能要重新递交。这个有时间限制吗?能回国5,6年,等有机会再来美国
工作时,再file新的petition吗? |
r*x 发帖数: 411 | 4 可以,但不要file 824把材料转到NVC,就留在USCIS
注意NIW140批准需要时间,不过移民局未来可能提供加急选项 |
a********8 发帖数: 1 | 5 谢谢!
不好意思还有个问题:(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file824让自己多个选择,
因为以后如果想入境提交485,直接提交就可以啦 ? |
r*x 发帖数: 4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