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 发帖数: 40 | 1 请教各位一个问题
假定在A公司9月1日打算离职,但还有一个月假带薪假,于是打算休完再走,也就是说9
月30是最后一天。但9月1日后就不用去上班了。
那在9月1日-9月30日之间,能在B公司入职吗?
如果可以,那这段时间就是拿两份工资了,是这样吗?
谢谢! | g********e 发帖数: 1638 | 2 Yes, I think you can.
As long as B has filed your H1b transfer, you can have this choice. | z*****o 发帖数: 40 | 3 谢谢解答!
另外问下下面的操作是否可行
假定A公司要求离职前一个月需要通知HR,另外9月28日发季度奖金。
那是否可以给B公司说9月1日入职,
但在8月31日告诉A公司,自己要9月30日离职,然后9月1日开始请假(假定A公司还有一
个月带薪假)。
这样相当于提前去B上班,也没有提前和A说自己离职。9月可以拿两个公司的工资,还
能拿到A的季度奖了。
【在 g********e 的大作中提到】 : Yes, I think you can. : As long as B has filed your H1b transfer, you can have this choice.
| m*******i 发帖数: 8711 | 4 be aware of non-competitive clauses in your employment contrac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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