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 发帖数: 27 | 1 大家好,
请教一下OPT关于90的这个规定,假设在90天内找到了工作(拿到offer),但是offer的
start date
是在OPT生效后90天以后,请问这样可以么?
还有就是美国政府那边是怎么知道你在90天内找没找到工作呢,是不是通过自己把
offer letter在
ISSS update之后么?
多谢! |
d****z 发帖数: 301 | 2 1. 哪天拿到offer没有关系.90天之后start date就是身份invalid了.
2. 需要update状态,在学校isso的网页上面.他们可能会查 |
f******4 发帖数: 27 | 3 非常感谢!
那假如start date是在opt失效后的60天grace period里呢或是在grace period时候找
到了工作,这样是不是身份还合法呢?还可以调整身份,不用回国了呢? |
l*******4 发帖数: 133 | 4 同样的问题, 如果90天内没找到工作, 怎样把他extension呢? 据说找原来的老板搞成
volunteer也可以是吗? |
f******4 发帖数: 27 | 5 lubei0314:你可以看看这个帖子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JobHunting/31796759.html
接着这个问题,在grace period找原来老板做volunteer 对开始新工作或者将来申请
opt延期有负面影响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