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 发帖数: 4107 | 1 想请教一下,
I-20是12/19/2014结束, 然后还有2个月的grace periods, 应该是合法结束日期是2/17
/2015
但是, 我答辩是12/8/2014,
所以, 如果OPT申请的时候, 最晚必须可以写2/6/2015(以答辩日期开始算60天以后),
还是可以写2/17/2015(以I-20结束日期开始算60天以后)?
请指教一下, 谢谢! | f******i 发帖数: 82 | | v*******f 发帖数: 367 | 3 我们学校是按照提交大论文到图书馆那一天算的,然后学校根据这个要重新发一个新的
i20。你最好问ia office吧,或许每个学校规定不一样 | m***a 发帖数: 152 | 4 楼上正解,我们是答辩日期或者毕业日期可选的。最好去你们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问
清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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