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发帖数: 38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activematter (activematter),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死刑也应该分级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pr 20 09:38:04 2011, 美东)
刚看了看药案的讨论,我觉得药案的难点在于死刑本身没有分级。
药案本身情节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本身确有自首情节,应有所从轻。
如果现在是死刑,那以后所有情节恶劣的罪犯就不会考虑自首了,甚至进一步作案,反
正都是死刑。
如果现在是死缓,那以后犯罪者杀人将无所顾忌,杀人后只要自首就可以保住自己的性
命。有关系,关个几年,十几年也就出来了。
所以,死刑本身也应该分级。如果死不改悔,就执行凌迟,如情节恶劣,但有自首等表
现可以给个全尸(如注射行刑)。这样既可以慰籍死者,又可以体现自首从轻。 | w****p 发帖数: 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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