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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发帖数: 6339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cago 讨论区 】
发信人: gogo2004 (挑灯看剑), 信区: Chicago
标 题: 美国高考錄取:考试公平与"阶级"公平的矛盾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29 09:34:40 2016, 美东)
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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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矛盾(即古代倾斜的“高考分数线”问题),是一个自宋代
以后就争论不休的千古难题。宋代,欧阳修与司马光引发了中国科举史上有关南北举额
分配的首次争论。到了明初,洪武三十年,会试发榜,共录取52名贡士,无一不是江南
的考生,北方举子统统落选。如果听任这种情况发生,全国按统一标准取士,势必使国
家政治生活完全由少数几个教育发达省份的士人垄断,则国家政治基础岌岌可危,基于
此,明太祖开始了南北分卷取人制度。清代统治者为了统合南北差异,以均衡各地的科
名数额来达到政治势力的合理分配、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对乡、会试中额的地区划分越
来越细。会试中额初承明制,分南、北、中卷,顺治十二年(1655年),将中卷并入南
、北卷。此后中卷屡分屡并,有时甚至在南、北、中卷内再分为左、右分别录取。或者
专取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四省各编字号,分别取中。人文水平较高地区的士子为了
减少竞争,增加中额机会,纷纷冒充边远地区籍贯参加考试,这被称为“冒籍”。当时
,“冒籍”现象已大为猖獗,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为了维护科举考试的区域公平、保证
国家的安定团结,政府只能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来防止“冒籍”事件的发生。然而,只要
地区间存在文化教育水平的差距、实行区域定额录取制度,“冒籍”就不可能完全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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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非商即農,視學途無用閩粵落榜生赴台求功名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經福建督、撫題準入學定額,台廈道兼理學政主持科舉考
試。由於台灣土地新辟,文教初開,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禮部又允准福建陸路提
督張雲翼之題請,照甘肅、寧夏例,為台灣生員參加鄉試設立保障名額, ...
清初台灣一府三縣的漢人總數不過3萬餘人,與台灣府、縣各學所設進學名額相比,人
少額多。
早期台灣居民熱衷農商,漠視科舉導致屢困科場的漳、泉學子赴台灣冒籍應考的事例屢
見不鮮。這種情形直到乾隆年間都無大改觀。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台灣科試發生粵籍童生梁謨、謝榮、賴濟及劉麟游等冒籍應試
的案件。在粵籍全部八名生員中,冒籍應考者竟占七名。
兩廣總督李侍堯、廣東巡撫德保當即飭司提犯赴省訊究。李侍堯等認為,“梁謨等均系
粵省俊秀,不思在籍肄業,以期進取,膽敢違禁偷渡,冒考行險僥悻,實屬不安本分之
徒。若僅照偷渡、冒考各本例問擬重杖,不足示懲”,遂將梁謨、謝榮、賴濟三人均“
比照越渡緣邊關塞律,各杖一百,徙三年”。
http://dailynews.sina.com/bg/chn/chnlocal/chinapress/20140503/025056877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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