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4 发帖数: 607 | 1 "病人的意愿" 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是我在美国医院学习的一个深刻体会.
在某种程度上说,"病人的意愿"等于"LIVING WILL/遗嘱".
在美国, 患者是第一个知道病情,诊断, 治疗方案与愈后发展. 自己可以选择有尊严的
活或死.
而在国内往往先向家属交代,由家属决定患者的命运. 家属的"意愿"就是 "患者"的"意
愿".
是什么导致如此的不同?
全民教育落后? 文化与风俗习惯不同? |
A*******s 发帖数: 9638 | |
L*****r 发帖数: 722 | 3
我在国内管过几个新发现恶性肿瘤的病人,都是先告知的家属,但最后都让病人知道了
。我感觉这样还是有好处的,因为病人家属更了解病人,更知道用什么方式告诉病人,
才更容易被接受,不至于冒冒失失的说了,病人一下子疯掉。
【在 m********4 的大作中提到】 : "病人的意愿" 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是我在美国医院学习的一个深刻体会. : 在某种程度上说,"病人的意愿"等于"LIVING WILL/遗嘱". : 在美国, 患者是第一个知道病情,诊断, 治疗方案与愈后发展. 自己可以选择有尊严的 : 活或死. : 而在国内往往先向家属交代,由家属决定患者的命运. 家属的"意愿"就是 "患者"的"意 : 愿". : 是什么导致如此的不同? : 全民教育落后? 文化与风俗习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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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 发帖数: 722 | 4 在美国也不是绝对服从病人意愿的,前提是病人必须 be competent,就是有能力判断
后果。如果病人不competent,那么一定要由POA替TA做决定。
即使病人be competent,TA选择自杀的话,医务工作者也是不能服从的。
这在中国的传统里也一样。
春秋时晋国有位名老大夫,还是位上大夫,名魏犨。他有个宠爱的小妾,很年轻,但未
生育。年迈的魏犨生病时,对儿子魏颗交代后事:“我死后让她再嫁!”但后来病危时
又嘱咐魏颗:“我死后必须让她殉葬!”
魏犨死了,儿子魏颗如何执行互相冲突的遗命呢?
魏颗没有把年轻的庶母活埋掉,而是给她自由,让她幸福,把她再嫁了。
有人责问魏颗:“为什么不按照你父亲的临终遗命办?”
魏颗答:“我不能执行父亲神志昏乱时发出的乱命,我只遵从他神智清醒时发
出的治命。”
尊重患者意愿,但应在患者being competent的前提之下。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记载
了吧。 |
L*****r 发帖数: 722 | 5 这里面其实有一个大陷阱,值得提醒新residents:
假如一个病人不该出院而一定要求出院,并且愿意sign against medical advice,那
么你不能觉得他签了AMA你就没责任了,你必需判断他此刻是否be competent. 如果不
competent, 譬如有精神病,那么他签的AMA就没有法律效力,出院后出了任何危险,你
照样逃不了干系。
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判断病人的competency 往往很难,所以需要格外慎重。 |
A*******s 发帖数: 9638 | 6 中国的文化传统是孝顺。
对老人来说, 养儿防老, 年纪大了, 一切就交给子女打理了, 即使自己的生命也让
儿女做主。 当然如果子女因为经济状况要求DNR, 老人也是不会干的。
对小辈来说, 孝顺是让老人活的越长越好, 任何DNR的决定都是大逆不道。
你说中国怎么可能有DNR这种事?
DNR,作孽啊。 |
f*****w 发帖数: 1451 | 7 文化不同而已。不仅仅是中国,很多国家都是这样的,比如mexico, 还有其他很多亚洲
国家。都是家属做决定,而且不主张把病人送去养老院,而是家里人take care
patients为主。
我不觉得这种文化的不同有什么好与不好,只是习俗不同罢了。都有利有弊。
至于是否是有尊严的活或者死,还真说不准。很多病人事先也没有及时立下遗嘱或者
DNR,结果失去decision maker的权利之后,也还是由家属决定。见过很多code 了很久
,最后“还是悲惨”死去的病人。
【在 m********4 的大作中提到】 : "病人的意愿" 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是我在美国医院学习的一个深刻体会. : 在某种程度上说,"病人的意愿"等于"LIVING WILL/遗嘱". : 在美国, 患者是第一个知道病情,诊断, 治疗方案与愈后发展. 自己可以选择有尊严的 : 活或死. : 而在国内往往先向家属交代,由家属决定患者的命运. 家属的"意愿"就是 "患者"的"意 : 愿". : 是什么导致如此的不同? : 全民教育落后? 文化与风俗习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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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发帖数: 1451 | 8 其实说服病人容易,要真轮到自己头上,都挺难的。
轮到自己 决定家人的生死,我想都不会像书上说的那么容易了,。
最好就是病人自己清醒的时候自己做决定,立下遗嘱。这样省得小辈难受。见过一例儿
子女儿意见不同,一个要do everything,一个要DNR.
真是很难。
【在 A*******s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的文化传统是孝顺。 : 对老人来说, 养儿防老, 年纪大了, 一切就交给子女打理了, 即使自己的生命也让 : 儿女做主。 当然如果子女因为经济状况要求DNR, 老人也是不会干的。 : 对小辈来说, 孝顺是让老人活的越长越好, 任何DNR的决定都是大逆不道。 : 你说中国怎么可能有DNR这种事? : DNR,作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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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发帖数: 9638 | 9 中国老人有几个有遗嘱的?
儿女意见不同, POA说了算。 其实就是一个观念问题, 美国人容易, 中国人不可能。
【在 f*****w 的大作中提到】 : 其实说服病人容易,要真轮到自己头上,都挺难的。 : 轮到自己 决定家人的生死,我想都不会像书上说的那么容易了,。 : 最好就是病人自己清醒的时候自己做决定,立下遗嘱。这样省得小辈难受。见过一例儿 : 子女儿意见不同,一个要do everything,一个要DNR. : 真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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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 发帖数: 607 | 10 "最好就是病人自己清醒的时候自己做决定,立下遗嘱"---This is the point.
人有旦夕祸福,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建立"遗嘱"是对家人的"爱".
建立"遗嘱"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
【在 f*****w 的大作中提到】 : 其实说服病人容易,要真轮到自己头上,都挺难的。 : 轮到自己 决定家人的生死,我想都不会像书上说的那么容易了,。 : 最好就是病人自己清醒的时候自己做决定,立下遗嘱。这样省得小辈难受。见过一例儿 : 子女儿意见不同,一个要do everything,一个要DNR. : 真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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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 发帖数: 607 | 11 "孝"?
"父母健康时,儿女忽视. 父母健康不再时,却有了"孝心",这样的"孝",是为父母,还是因
为"内疚"而为?"
"生前不孝,死后孝"--这样的"孝"有多大意义?
【在 A*******s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的文化传统是孝顺。 : 对老人来说, 养儿防老, 年纪大了, 一切就交给子女打理了, 即使自己的生命也让 : 儿女做主。 当然如果子女因为经济状况要求DNR, 老人也是不会干的。 : 对小辈来说, 孝顺是让老人活的越长越好, 任何DNR的决定都是大逆不道。 : 你说中国怎么可能有DNR这种事? : DNR,作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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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 发帖数: 607 | 12 谢谢举例.
补充:前提是"病人 be competent".
【在 L*****r 的大作中提到】 : 在美国也不是绝对服从病人意愿的,前提是病人必须 be competent,就是有能力判断 : 后果。如果病人不competent,那么一定要由POA替TA做决定。 : 即使病人be competent,TA选择自杀的话,医务工作者也是不能服从的。 : 这在中国的传统里也一样。 : 春秋时晋国有位名老大夫,还是位上大夫,名魏犨。他有个宠爱的小妾,很年轻,但未 : 生育。年迈的魏犨生病时,对儿子魏颗交代后事:“我死后让她再嫁!”但后来病危时 : 又嘱咐魏颗:“我死后必须让她殉葬!” : 魏犨死了,儿子魏颗如何执行互相冲突的遗命呢? : 魏颗没有把年轻的庶母活埋掉,而是给她自由,让她幸福,把她再嫁了。 : 有人责问魏颗:“为什么不按照你父亲的临终遗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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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发帖数: 1451 | 13 我们的一位attending特别讨厌吃鸡蛋,有一次查房,看见一个dementia的老太太对着
午餐盘上鸡蛋发愣,她便开玩笑说,她要在遗嘱上加上,不要喂我鸡蛋,生怕等自己痴
呆了以后便不记得了,别人给什么吃什么。
每次code完,我们住院医之间就会互相开玩笑,万一哪天code我了,不要CPR,不要
intubation.算是大家口头交待了。虽然是开玩笑的话,但是可见大家都是很不喜欢CPR
的,尤其是对于临终的病人,只能徒增痛苦。
【在 m********4 的大作中提到】 : "最好就是病人自己清醒的时候自己做决定,立下遗嘱"---This is the point. : 人有旦夕祸福,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 建立"遗嘱"是对家人的"爱". : 建立"遗嘱"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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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596 | 14 我们这里比较Multi-cultural,当然你也可以说整个美国就是。所以我们告知诊断结果
时都是先问病人对自己情况有多少认识,然后问他们有多想知道自己的情况,而不是直
接跟他们讲。
【在 m********4 的大作中提到】 : "病人的意愿" 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是我在美国医院学习的一个深刻体会. : 在某种程度上说,"病人的意愿"等于"LIVING WILL/遗嘱". : 在美国, 患者是第一个知道病情,诊断, 治疗方案与愈后发展. 自己可以选择有尊严的 : 活或死. : 而在国内往往先向家属交代,由家属决定患者的命运. 家属的"意愿"就是 "患者"的"意 : 愿". : 是什么导致如此的不同? : 全民教育落后? 文化与风俗习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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