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收年费的情况是1996年开始萌芽的,叫做concierge practice,这里面有很多
model,有的是fee for care,others are fee for extra care model. 然而如果这个
医生与你的保险公司的协议里有hold-harmless clause那么这个医生有breach of
contract,我也不是很清楚这种violation你作为被保险人有没有standing to sue/
complain.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医生有更多incentive to provide day to day medical service,
比如你可以当天找到大夫,随时available,至于医疗质量如何要看人。如果你特别喜
欢某个PCP非他/她不找,那么这是你唯一的选择没得挑。如果不是那么没必要交这个年
费,家庭医生实在是太多了,又不是specialist除了这人全城就没人会看你的病,我个
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