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Military版 - 任志强:错在用均价控制房价
相关主题
C919研发人员人均工资6k16家上市房企负债率超过80%
专家调研商品房空置率 全国6000万套空置有可能高考数学题的绝佳素材(zt)
厉害:6环外房子价格达到8.2万元/平方米北京新地王诞生:楼面价7.3万元每平方米
国内同学又分房了抢劫式先富的起点:邓小平赵紫阳家族管倒腐败
上海纽约房价孰高孰低难对比市民网上购美国土地被调包 诉至法院索要购地款
影帝未动汪洋先行:广州”新穗7条“应对房地产市民网上购美国土地被调包 诉至法院索要购地款
3月北京房价同比翻番 供应不足或推高房价一线城市住宅库存全部降至十个月以下,上海只够卖3.7个月
帝都今年卖地收入将超1500亿 与上海争第一深圳第一批40年产权房到期了!ZT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商品房话题: 房价话题: 价格话题: 住房话题: 政府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t******t
发帖数: 15246
1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一直是个有争议而没有答案的问题。
中国政府数年来都致力于抑制房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用尽,最后不
得不用禁止与限制购买的手段,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一直是个有争议而没有答案的问题。中国政府数年来都致力于抑制
房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用尽,最后不得不用禁止与限制购买的手段
,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一、为什么要管房价?《价格法》将商品
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定义为“协商价”,用法律、法规看
,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当许多人在高唱着新加坡住房模式时,也许
并没有注意到新加坡政府从来不管商品房房价。“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其实早
就将商品房价与保障分为两种供应体系了。中国政府不得不管房价,正在于中国房改货
币化时没有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早期责任的缺失总想让市场代替政府的义务与
责任,让所有人都挤上同一独木桥,造成了供求的失衡和价格的飞涨。商品房价格不是
民生。当政府从商品房土地中谋求获取超额利润时,从来就没有将商品房视同为民生,
而世界各国又有哪个政府会从保民生的穷人住房身上去谋求暴利呢?中国的廉租房、经
济适用住房不都是划拨的土地吗?可见商品房在政府的文件规定中从来都定位于面向中
高收入家庭的。从23号房改文件到18号文件,从来都定义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化的方式
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以改善住房需求,商品房从来不是面对穷人的又何来保民生可谈。鼓
励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最多也就是帮助中等收入家庭罢了,而真正的帮助中政府又何曾
少收过地价款呢? 2000--2010年,70个大中城市中的地价指数累计涨幅高达123%,其
中住宅用地的涨幅为163.5%,而普通住宅的用地涨幅为174%或为涨幅最高的,也是同期
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幅度的两倍多(价格指数累计涨幅为86%)。政府一方面在高喊
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给,一方面拼命从普通住宅中捞取暴利。有这样管理房价的吗
?即使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政府也从未手下留情,这样又怎么可能将商品房
面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呢?这种毫不客气的捞钱方式也能称为是限价房、保民生吗?
二、管什么房的价?中国的房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商品房价,即市场竞争的、自
由选择的、对所有人都平等的房价。另一类是限制性房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拆迁房
、房改房、限价房、待定对象的福利房、自建房等。这中间有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和未收
取土地出让金的两类地,但却非市场公开竞争的定价、非自由选择的购买,以特定身份
、对象、收入等位限制性条件。限制性房价涨幅一直在管,但管得不好。一是,经济适
用住房等并未落在应保障的低收入人群手中,而是变成了有钱人发财的工具,让不应保
障的家庭占用了政府优惠的资源、浪费了税收的转移支付。二是,半福利性的分配让大
量的腐败滋生,指定分配对象,不分收入差别的以单位、教师、公务员名义享受了经济
适用住房的待遇却分配给了不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三是,低价保障的住房可以转为
商品(虽然有时间、年限、税收等限制),这种保障失去了保障的意义,成为了一种带
有投资增值效应的廉价资源。从而让本来是为了建立社会公平、维护公民尊严的转移支
付变成了创造社会再次分配中收入不公平的路径。而如果同等政策优惠的土地建设的是
租赁住房,那么这些住房就无法转换成商品,少了投资的功能,那么今天的房价和租价
大约都用不着政府如此的费力调控了。政府实际在调控的恰恰不是
一、为什么要管房价?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
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
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
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
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
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
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
,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
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
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
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
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
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
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
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
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
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
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
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
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
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
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
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
政策。 《价格法》将商品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定义为“
协商价”,用法律、法规看,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
当许多人在高唱着新加坡住房模式时,也许并没有注意到新加坡政府从来不管商品房房
价。“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其实早就将商品房价与保障分为两种供应体系了。
中国政府不得不管房价,正在于中国房改货币化时没有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早
期责任的缺失总想让市场代替政府的义务与责任,让所有人都挤上同一独木桥,造成了
供求的失衡和价格的飞涨。
商品房价格不是民生。当政府从商品房土地中谋求获取超额利润时,从来就没有将商品
房视同为民生,而世界各国又有哪个政府会从保民生的穷人住房身上去谋求暴利呢?中
国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不都是划拨的土地吗?可见商品房在政府的文件规定中从来
都定位于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从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一直是个有争议而没有答案的
问题。中国政府数年来都致力于抑制房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用尽,
最后不得不用禁止与限制购买的手段,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一、
为什么要管房价?《价格法》将商品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
定义为“协商价”,用法律、法规看,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当许多
人在高唱着新加坡住房模式时,也许并没有注意到新加坡政府从来不管商品房房价。“
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其实早就将商品房价与保障分为两种供应体系了。中国政
府不得不管房价,正在于中国房改货币化时没有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早期责任
的缺失总想让市场代替政府的义务与责任,让所有人都挤上同一独木桥,造成了供求的
失衡和价格的飞涨。商品房价格不是民生。当政府从商品房土地中谋求获取超额利润时
,从来就没有将商品房视同为民生,而世界各国又有哪个政府会从保民生的穷人住房身
上去谋求暴利呢?中国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不都是划拨的土地吗?可见商品房在政
府的文件规定中从来都定位于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从23号房改文件到18号文件,从来
都定义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以改善住房需求,商品房从来不
是面对穷人的又何来保民生可谈。鼓励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最多也就是帮助中等收入家
庭罢了,而真正的帮助中政府又何曾少收过地价款呢? 2000--2010年,70个大中城市
中的地价指数累计涨幅高达123%,其中住宅用地的涨幅为163.5%,而普通住宅的用地涨
幅为174%或为涨幅最高的,也是同期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幅度的两倍多(价格指数累
计涨幅为86%)。政府一方面在高喊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给,一方面拼命从普通住
宅中捞取暴利。有这样管理房价的吗?即使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政府也从未
手下留情,这样又怎么可能将商品房面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呢?这种毫不客气的捞钱
方式也能称为是限价房、保民生吗?二、管什么房的价?中国的房价分为两大类:一类
是完全商品房价,即市场竞争的、自由选择的、对所有人都平等的房价。另一类是限制
性房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拆迁房、房改房、限价房、待定对象的福利房、自建房等
。这中间有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和未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两类地,但却非市场公开竞争的定
价、非自由选择的购买,以特定身份、对象、收入等位限制性条件。限制性房价涨幅一
直在管,但管得不好。一是,经济适用住房等并未落在应保障的低收入人群手中,而是
变成了有钱人发财的工具,让不应保障的家庭占用了政府优惠的资源、浪费了税收的转
移支付。二是,半福利性的分配让大量的腐败滋生,指定分配对象,不分收入差别的以
单位、教师、公务员名义享受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却分配给了不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
庭。三是,低价保障的住房可以转为商品(虽然有时间、年限、税收等限制),这种保
障失去了保障的意义,成为了一种带有投资增值效应的廉价资源。从而让本来是为了建
立社会公平、维护公民尊严的转移支付变成了创造社会再次分配中收入不公平的路径。
而如果同等政策优惠的土地建设的是租赁住房,那么这些住房就无法转换成商品,少了
投资的功能,那么今天的房价和租价大约都用不着政府如此的费力调控了。政府实际在
调控的恰恰不是23号房改文件到18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一直是个有争议而没有答案的
问题。中国政府数年来都致力于抑制房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用尽,
最后不得不用禁止与限制购买的手段,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一、
为什么要管房价?《价格法》将商品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
定义为“协商价”,用法律、法规看,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当许多
人在高唱着新加坡住房模式时,也许并没有注意到新加坡政府从来不管商品房房价。“
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其实早就将商品房价与保障分为两种供应体系了。中国政
府不得不管房价,正在于中国房改货币化时没有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早期责任
的缺失总想让市场代替政府的义务与责任,让所有人都挤上同一独木桥,造成了供求的
失衡和价格的飞涨。商品房价格不是民生。当政府从商品房土地中谋求获取超额利润时
,从来就没有将商品房视同为民生,而世界各国又有哪个政府会从保民生的穷人住房身
上去谋求暴利呢?中国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不都是划拨的土地吗?可见商品房在政
府的文件规定中从来都定位于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从23号房改文件到18号文件,从来
都定义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以改善住房需求,商品房从来不
是面对穷人的又何来保民生可谈。鼓励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最多也就是帮助中等收入家
庭罢了,而真正的帮助中政府又何曾少收过地价款呢? 2000--2010年,70个大中城市
中的地价指数累计涨幅高达123%,其中住宅用地的涨幅为163.5%,而普通住宅的用地涨
幅为174%或为涨幅最高的,也是同期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幅度的两倍多(价格指数累
计涨幅为86%)。政府一方面在高喊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给,一方面拼命从普通住
宅中捞取暴利。有这样管理房价的吗?即使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政府也从未
手下留情,这样又怎么可能将商品房面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呢?这种毫不客气的捞钱
方式也能称为是限价房、保民生吗?二、管什么房的价?中国的房价分为两大类:一类
是完全商品房价,即市场竞争的、自由选择的、对所有人都平等的房价。另一类是限制
性房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拆迁房、房改房、限价房、待定对象的福利房、自建房等
。这中间有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和未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两类地,但却非市场公开竞争的定
价、非自由选择的购买,以特定身份、对象、收入等位限制性条件。限制性房价涨幅一
直在管,但管得不好。一是,经济适用住房等并未落在应保障的低收入人群手中,而是
变成了有钱人发财的工具,让不应保障的家庭占用了政府优惠的资源、浪费了税收的转
移支付。二是,半福利性的分配让大量的腐败滋生,指定分配对象,不分收入差别的以
单位、教师、公务员名义享受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却分配给了不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
庭。三是,低价保障的住房可以转为商品(虽然有时间、年限、税收等限制),这种保
障失去了保障的意义,成为了一种带有投资增值效应的廉价资源。从而让本来是为了建
立社会公平、维护公民尊严的转移支付变成了创造社会再次分配中收入不公平的路径。
而如果同等政策优惠的土地建设的是租赁住房,那么这些住房就无法转换成商品,少了
投资的功能,那么今天的房价和租价大约都用不着政府如此的费力调控了。政府实际在
调控的恰恰不是号文件,从来都定义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以
改善住房需求,商品房从来不是面对穷人的又何来保民生可谈。鼓励小户型,普通商品
房最多也就是帮助中等收入家庭罢了,而真正的帮助中政府又何曾少收过地价款呢?
2000--2010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
个均价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
分公开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
新房、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
制、遏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
。政府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
于是就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
是普通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
得起吗?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
了中位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
的供给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
土地供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
名牌奢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
总把眼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
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
必需品,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
决的是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
食品价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
不应列入价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
明显。其一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
,这恰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
调控,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
?如果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
后,再出台政策。年,70个大中城市中的地价指数累计涨幅高达123%,其中住宅用地的
涨幅为163.5%,而普通住宅的用地涨幅为174%或为涨幅最高的,也是同期商品住宅价格
指数上涨幅度的两倍多(价格指数累计涨幅为86%)。政府一方面在高喊增加普通商品
房用地的供给,一方面拼命从普通住宅中捞取暴利。有这样管理房价的吗?
即使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政府也从未手下留情,这样又怎么可能将商品房面
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呢?这种毫不客气的捞钱方式也能称为是限价房、保民生吗?
二、管什么房的价?
中国的房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商品房价,即市场竞争的、自由选择的、对所有人
都平等的房价。另一类是限制性房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拆迁房、房改房、限价房、
待定对象的福利房、自建房等。这中间有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和未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两类
地,但却非市场公开竞争的定价、非自由选择的购买,以特定身份、对象、收入等位限
制性条件。限制性房价涨幅一直在管,但管得不好。一是,经济适用住房等并未落在应
保障的低收入人群手中,而是变成了有钱人发财的工具,让不应保障的家庭占用了政府
优惠的资源、浪费了税收的转移支付。二是,半福利性的分配让大量的腐败滋生,指定
分配对象,不分收入差别的以单位、教师、公务员名义享受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却分
配给了不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三是,低价保障的住房可以转为商品(虽然有时间、
年限、税收等限制),这种保障失去了保障的意义,成为了一种带有投资增值效应的廉
价资源。从而让本来是为了建立社会公平、维护公民尊严的转移支付变成了创造社会再
次分配中收入不公平的路径。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
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
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
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
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
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
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
,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
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
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
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
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
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
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
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
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
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
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
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
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
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
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
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
政策。 而如果同等政策优惠的土地建设的是租赁住房,那么这些住房就无法转换成商
品,少了投资的功能,那么今天的房价和租价大约都用不着政府如此的费力调控了。
政府实际在调控的恰恰不是上面这类保障性的房价,而是在调控那些本就与保障无关的
商品房价,本应由供给来调节、本应由市场竞争来调节的价格。这个价格有管的理由吗?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
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
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
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
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
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
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
,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
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
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
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
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
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
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
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
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
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
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
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
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
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
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
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
政策。
当市场进行自由竞争时,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逐步的进行专业化的
分工,以形成自身特有的竞争优势并产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的、不同消费需求的特定产
品,从而形成各自的品牌和各自具有特色的市场产品。
如有的企业专攻面对白领或白领下端的住宅产品;有的专攻金领的高档消费奢侈品;有
的专攻SOHO类产品;有的专攻办公楼;有的专攻商业、旅游;有的兼而有之的全面发展
,于是通过市场竞争才有了自身企业的品牌优势和产品优势。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
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
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
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
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
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
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
,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
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
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
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
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
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
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
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
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
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
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
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
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
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
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
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
政策。
正是这种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分工,就有了专门面向普通消费、刚性需求的小户型、低
总价、普通毛坯房商品;也有了中等面积户型的中等装修的商品房;更有了专门的奢侈
型消费品,如花园洋房、高档公寓和独栋别墅等不同的产品与分工。
同样随着产品和消费对象的不同也有了价格的差别,就如同汽车的产品会形成不同的品
牌、不同的型号、不同的排量、不同的系列一样,有低消费型的、也有高消费型的。请
问政府要管的到底是哪部分产品的价格呢?
名牌衣服要上万元一件,但普通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十元一件的非名牌衣服,政府要管的
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的价格。那么也就是只应管保障的部分,而非管纯商品房。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
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
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
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
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
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
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
,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
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
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
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
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
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
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
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
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
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
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
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
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
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
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
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
政策。
中国政府也许从来不懂什么是契约精神,也从来没想过市场最基本的道德约束就是契约
精神,叫做说话算数的诚信契约精神。随意的进行市场规则的调整,首先就破坏的是契
约精神。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
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
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
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
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
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
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
,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
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
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
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
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
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
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
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
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
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
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
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
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
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
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
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
政策。 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就立下了契约,约定的土地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条件。同
时也用立法或契约约定了市场销售的条件,如限价、如保障房。同时也让非契约限定的
商品房可以按市场自由竞争的方式,由生产者选择产品的消费对象和建设标准。当这个
投资决策已经按契约合法的执行时,政府突然行政性的宣布,过去签定的那些契约都作
废了,政府要另行规定商品房的消费对象和权利了。货币在市场正常的流通过程中突然
被增加了不平等的限制性条件,货币在限制令面前失效不再成为有自由购买商品的硬通
货了,那么还要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和立法有什么用呢?
三、政府管的是均价?
中国没有房价中位数的统计,尤其是单位内部定价的优惠让许多可以二次交易的房屋没
有一次交易的价格,大量非面向市场的内部价格让市场的价格成为了一种表象。没有中
位数的统计就无奈的只好用市场当年交易的总价除以市场当年交易的面积,得出一个均
价。
自1999—2010年市场商品房销售的均价如下(元/平方米)
上面这类保障性的房价,而是在调控那些本就与保障无关的商品房价,本应由供给来调
节、本应由市场竞争来调节的价格。这个价格有管的理由吗?当市场进行自由竞争时,
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逐步的进行专业化的分工,以形成自身特有的
竞争优势并产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的、不同消费需求的特定产品,从而形成各自的品牌
和各自具有特色的市场产品。如有的企业专攻面对白领或白领下端的住宅产品;有的专
攻金领的高档消费奢侈品;有的专攻SOHO类产品;有的专攻办公楼;有的专攻商业、旅
游;有的兼而有之的全面发展,于是通过市场竞争才有了自身企业的品牌优势和产品优
势。正是这种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分工,就有了专门面向普通消费、刚性需求的小户型
、低总价、普通毛坯房商品;也有了中等面积户型的中等装修的商品房;更有了专门的
奢侈型消费品,如花园洋房、高档公寓和独栋别墅等不同的产品与分工。同样随着产品
和消费对象的不同也有了价格的差别,就如同汽车的产品会形成不同的品牌、不同的型
号、不同的排量、不同的系列一样,有低消费型的、也有高消费型的。请问政府要管的
到底是哪部分产品的价格呢?名牌衣服要上万元一件,但普通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十元一
件的非名牌衣服,政府要管的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的价格。那么也就是只应管保障的
部分,而非管纯商品房。中国政府也许从来不懂什么是契约精神,也从来没想过市场最
基本的道德约束就是契约精神,叫做说话算数的诚信契约精神。随意的进行市场规则的
调整,首先就破坏的是契约精神。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就立下了契约,约定的土地的用地
性质、容积率等条件。同时也用立法或契约约定了市场销售的条件,如限价、如保障房
。同时也让非契约限定的商品房可以按市场自由竞争的方式,由生产者选择产品的消费
对象和建设标准。当这个投资决策已经按契约合法的执行时,政府突然行政性的宣布,
过去签定的那些契约都作废了,政府要另行规定商品房的消费对象和权利了。货币在市
场正常的流通过程中突然被增加了不平等的限制性条件,货币在限制令面前失效不再成
为有自由购买商品的硬通货了,那么还要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和立法有什么用呢?三、政
府管的是均价?中国没有房价中位数的统计,尤其是单位内部定价的优惠让许多可以二
次交易的房屋没有一次交易的价格,大量非面向市场的内部价格让市场的价格成为了一
种表象。没有中位数的统计就无奈的只好用市场当年交易的总价除以市场当年交易的面
积,得出一个均价。自1999—2010年市场商品房销售的均价如下(元平方米)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幅% 4.9 3.54 3.7 5
18.7 12.6 6.2 16.8 -1.9 24.7 5.9 元㎡ 1857 1948 2017 2092 2197 2608 2937
3119 3645 3576 4459 4724 上面这类保障性的房价,而是在调控那些本就与保障无关
的商品房价,本应由供给来调节、本应由市场竞争来调节的价格。这个价格有管的理由
吗?当市场进行自由竞争时,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逐步的进行专业
化的分工,以形成自身特有的竞争优势并产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的、不同消费需求的特
定产品,从而形成各自的品牌和各自具有特色的市场产品。如有的企业专攻面对白领或
白领下端的住宅产品;有的专攻金领的高档消费奢侈品;有的专攻SOHO类产品;有的专
攻办公楼;有的专攻商业、旅游;有的兼而有之的全面发展,于是通过市场竞争才有了
自身企业的品牌优势和产品优势。正是这种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分工,就有了专门面向
普通消费、刚性需求的小户型、低总价、普通毛坯房商品;也有了中等面积户型的中等
装修的商品房;更有了专门的奢侈型消费品,如花园洋房、高档公寓和独栋别墅等不同
的产品与分工。同样随着产品和消费对象的不同也有了价格的差别,就如同汽车的产品
会形成不同的品牌、不同的型号、不同的排量、不同的系列一样,有低消费型的、也有
高消费型的。请问政府要管的到底是哪部分产品的价格呢?名牌衣服要上万元一件,但
普通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十元一件的非名牌衣服,政府要管的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的价
格。那么也就是只应管保障的部分,而非管纯商品房。中国政府也许从来不懂什么是契
约精神,也从来没想过市场最基本的道德约束就是契约精神,叫做说话算数的诚信契约
精神。随意的进行市场规则的调整,首先就破坏的是契约精神。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就立
下了契约,约定的土地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条件。同时也用立法或契约约定了市场销
售的条件,如限价、如保障房。同时也让非契约限定的商品房可以按市场自由竞争的方
式,由生产者选择产品的消费对象和建设标准。当这个投资决策已经按契约合法的执行
时,政府突然行政性的宣布,过去签定的那些契约都作废了,政府要另行规定商品房的
消费对象和权利了。货币在市场正常的流通过程中突然被增加了不平等的限制性条件,
货币在限制令面前失效不再成为有自由购买商品的硬通货了,那么还要签定土地出让合
同和立法有什么用呢?三、政府管的是均价?中国没有房价中位数的统计,尤其是单位
内部定价的优惠让许多可以二次交易的房屋没有一次交易的价格,大量非面向市场的内
部价格让市场的价格成为了一种表象。没有中位数的统计就无奈的只好用市场当年交易
的总价除以市场当年交易的面积,得出一个均价。自1999—2010年市场商品房销售的均
价如下(元平方米)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幅% 4.9 3.54 3.7 5 18.7 12.6 6.2 16.8 -1.9 24.7 5.9 元㎡ 1857 1948
2017 2092 2197 2608 2937 3119 3645 3576 4459 4724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一直是个
有争议而没有答案的问题。中国政府数年来都致力于抑制房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
、十八般武艺用尽,最后不得不用禁止与限制购买的手段,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
制房价的目标。一、为什么要管房价?《价格法》将商品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
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定义为“协商价”,用法律、法规看,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
的授权项目。当许多人在高唱着新加坡住房模式时,也许并没有注意到新加坡政府从来
不管商品房房价。“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其实早就将商品房价与保障分为两种
供应体系了。中国政府不得不管房价,正在于中国房改货币化时没有同时建立住房保障
体系。政府早期责任的缺失总想让市场代替政府的义务与责任,让所有人都挤上同一独
木桥,造成了供求的失衡和价格的飞涨。商品房价格不是民生。当政府从商品房土地中
谋求获取超额利润时,从来就没有将商品房视同为民生,而世界各国又有哪个政府会从
保民生的穷人住房身上去谋求暴利呢?中国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不都是划拨的土地
吗?可见商品房在政府的文件规定中从来都定位于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从23号房改文
件到18号文件,从来都定义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以改善住房
需求,商品房从来不是面对穷人的又何来保民生可谈。鼓励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最多也
就是帮助中等收入家庭罢了,而真正的帮助中政府又何曾少收过地价款呢? 2000--
2010年,70个大中城市中的地价指数累计涨幅高达123%,其中住宅用地的涨幅为163.5%
,而普通住宅的用地涨幅为174%或为涨幅最高的,也是同期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幅度
的两倍多(价格指数累计涨幅为86%)。政府一方面在高喊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给
,一方面拼命从普通住宅中捞取暴利。有这样管理房价的吗?即使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
商品住房,政府也从未手下留情,这样又怎么可能将商品房面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呢
?这种毫不客气的捞钱方式也能称为是限价房、保民生吗?二、管什么房的价?中国的
房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商品房价,即市场竞争的、自由选择的、对所有人都平等
的房价。另一类是限制性房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拆迁房、房改房、限价房、待定对
象的福利房、自建房等。这中间有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和未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两类地,但
却非市场公开竞争的定价、非自由选择的购买,以特定身份、对象、收入等位限制性条
件。限制性房价涨幅一直在管,但管得不好。一是,经济适用住房等并未落在应保障的
低收入人群手中,而是变成了有钱人发财的工具,让不应保障的家庭占用了政府优惠的
资源、浪费了税收的转移支付。二是,半福利性的分配让大量的腐败滋生,指定分配对
象,不分收入差别的以单位、教师、公务员名义享受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却分配给了
不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三是,低价保障的住房可以转为商品(虽然有时间、年限、
税收等限制),这种保障失去了保障的意义,成为了一种带有投资增值效应的廉价资源
。从而让本来是为了建立社会公平、维护公民尊严的转移支付变成了创造社会再次分配
中收入不公平的路径。而如果同等政策优惠的土地建设的是租赁住房,那么这些住房就
无法转换成商品,少了投资的功能,那么今天的房价和租价大约都用不着政府如此的费
力调控了。政府实际在调控的恰恰不是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
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
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
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
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
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
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
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
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
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
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
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
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
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
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
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
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
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
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
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
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
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
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
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政策。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
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
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
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
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
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
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
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
。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
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
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
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
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
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
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
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
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
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
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
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
;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
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
、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
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政策。上面这类保障性的房价,而是在调
控那些本就与保障无关的商品房价,本应由供给来调节、本应由市场竞争来调节的价格
。这个价格有管的理由吗?当市场进行自由竞争时,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逐步的进行专业化的分工,以形成自身特有的竞争优势并产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
的、不同消费需求的特定产品,从而形成各自的品牌和各自具有特色的市场产品。如有
的企业专攻面对白领或白领下端的住宅产品;有的专攻金领的高档消费奢侈品;有的专
攻SOHO类产品;有的专攻办公楼;有的专攻商业、旅游;有的兼而有之的全面发展,于
是通过市场竞争才有了自身企业的品牌优势和产品优势。正是这种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
分工,就有了专门面向普通消费、刚性需求的小户型、低总价、普通毛坯房商品;也有
了中等面积户型的中等装修的商品房;更有了专门的奢侈型消费品,如花园洋房、高档
公寓和独栋别墅等不同的产品与分工。同样随着产品和消费对象的不同也有了价格的差
别,就如同汽车的产品会形成不同的品牌、不同的型号、不同的排量、不同的系列一样
,有低消费型的、也有高消费型的。请问政府要管的到底是哪部分产品的价格呢?名牌
衣服要上万元一件,但普通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十元一件的非名牌衣服,政府要管的是必
需品,而非奢侈品的价格。那么也就是只应管保障的部分,而非管纯商品房。中国政府
也许从来不懂什么是契约精神,也从来没想过市场最基本的道德约束就是契约精神,叫
做说话算数的诚信契约精神。随意的进行市场规则的调整,首先就破坏的是契约精神。
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就立下了契约,约定的土地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条件。同时也用立
法或契约约定了市场销售的条件,如限价、如保障房。同时也让非契约限定的商品房可
以按市场自由竞争的方式,由生产者选择产品的消费对象和建设标准。当这个投资决策
已经按契约合法的执行时,政府突然行政性的宣布,过去签定的那些契约都作废了,政
府要另行规定商品房的消费对象和权利了。货币在市场正常的流通过程中突然被增加了
不平等的限制性条件,货币在限制令面前失效不再成为有自由购买商品的硬通货了,那
么还要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和立法有什么用呢?三、政府管的是均价?中国没有房价中位
数的统计,尤其是单位内部定价的优惠让许多可以二次交易的房屋没有一次交易的价格
,大量非面向市场的内部价格让市场的价格成为了一种表象。没有中位数的统计就无奈
的只好用市场当年交易的总价除以市场当年交易的面积,得出一个均价。自1999—2010
年市场商品房销售的均价如下(元平方米)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幅% 4.9 3.54 3.7 5 18.7 12.6 6.2 16.8 -1.9 24.7 5
.9 元㎡ 1857 1948 2017 2092 2197 2608 2937 3119 3645 3576 4459 4724 *国家统
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括了商业
、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中纳入销
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房、政府
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打压的房
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控通胀、
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商品房是
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就眉毛
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普通低价
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统计,政
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格、合理
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市场竞争
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计算在内
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在奢侈品
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代
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品房也同
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住权利之
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样,商品
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格管制之
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是取消汽
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与住房消
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房价为目
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础知识都
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政策。 *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括
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中
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房
、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打
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控
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商
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
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普
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统
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格
、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市
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计
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在
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济
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品
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住
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样
,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格
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是
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与
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房
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础
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政
策。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
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
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
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
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
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
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
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
?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
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
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
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
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
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
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
,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
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
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
入价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
其一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
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
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
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
出台政策。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一直是个有争议而没有答案的问题。中国政府数年来
都致力于抑制房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用尽,最后不得不用禁止与限
制购买的手段,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一、为什么要管房价?《价
格法》将商品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定义为“协商价”,用
法律、法规看,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当许多人在高唱着新加坡住房
模式时,也许并没有注意到新加坡政府从来不管商品房房价。“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
障”,其实早就将商品房价与保障分为两种供应体系了。中国政府不得不管房价,正在
于中国房改货币化时没有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早期责任的缺失总想让市场代替
政府的义务与责任,让所有人都挤上同一独木桥,造成了供求的失衡和价格的飞涨。商
品房价格不是民生。当政府从商品房土地中谋求获取超额利润时,从来就没有将商品房
视同为民生,而世界各国又有哪个政府会从保民生的穷人住房身上去谋求暴利呢?中国
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不都是划拨的土地吗?可见商品房在政府的文件规定中从来都
定位于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从23号房改文件到18号文件,从来都定义中高收入家庭用
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以改善住房需求,商品房从来不是面对穷人的又何来保
民生可谈。鼓励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最多也就是帮助中等收入家庭罢了,而真正的帮助
中政府又何曾少收过地价款呢? 2000--2010年,70个大中城市中的地价指数累计涨幅
高达123%,其中住宅用地的涨幅为163.5%,而普通住宅的用地涨幅为174%或为涨幅最高
的,也是同期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幅度的两倍多(价格指数累计涨幅为86%)。政府
一方面在高喊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给,一方面拼命从普通住宅中捞取暴利。有这样
管理房价的吗?即使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政府也从未手下留情,这样又怎么
可能将商品房面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呢?这种毫不客气的捞钱方式也能称为是限价房
、保民生吗?二、管什么房的价?中国的房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商品房价,即市
场竞争的、自由选择的、对所有人都平等的房价。另一类是限制性房价,包括经济适用
住房、拆迁房、房改房、限价房、待定对象的福利房、自建房等。这中间有收取了土地
出让金和未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两类地,但却非市场公开竞争的定价、非自由选择的购买
,以特定身份、对象、收入等位限制性条件。限制性房价涨幅一直在管,但管得不好。
一是,经济适用住房等并未落在应保障的低收入人群手中,而是变成了有钱人发财的工
具,让不应保障的家庭占用了政府优惠的资源、浪费了税收的转移支付。二是,半福利
性的分配让大量的腐败滋生,指定分配对象,不分收入差别的以单位、教师、公务员名
义享受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却分配给了不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三是,低价保障的
住房可以转为商品(虽然有时间、年限、税收等限制),这种保障失去了保障的意义,
成为了一种带有投资增值效应的廉价资源。从而让本来是为了建立社会公平、维护公民
尊严的转移支付变成了创造社会再次分配中收入不公平的路径。而如果同等政策优惠的
土地建设的是租赁住房,那么这些住房就无法转换成商品,少了投资的功能,那么今天
的房价和租价大约都用不着政府如此的费力调控了。政府实际在调控的恰恰不是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幅%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
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
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
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
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
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
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
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
?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
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
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
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
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
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
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
,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
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
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
入价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
其一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
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
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
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
出台政策。

4.9
上面这类保障性的房价,而是在调控那些本就与保障无关的商品房价,本应由供给
来调节、本应由市场竞争来调节的价格。这个价格有管的理由吗?当市场进行自由竞争
时,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逐步的进行专业化的分工,以形成自身特
有的竞争优势并产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的、不同消费需求的特定产品,从而形成各自的
品牌和各自具有特色的市场产品。如有的企业专攻面对白领或白领下端的住宅产品;有
的专攻金领的高档消费奢侈品;有的专攻SOHO类产品;有的专攻办公楼;有的专攻商业
、旅游;有的兼而有之的全面发展,于是通过市场竞争才有了自身企业的品牌优势和产
品优势。正是这种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分工,就有了专门面向普通消费、刚性需求的小
户型、低总价、普通毛坯房商品;也有了中等面积户型的中等装修的商品房;更有了专
门的奢侈型消费品,如花园洋房、高档公寓和独栋别墅等不同的产品与分工。同样随着
产品和消费对象的不同也有了价格的差别,就如同汽车的产品会形成不同的品牌、不同
的型号、不同的排量、不同的系列一样,有低消费型的、也有高消费型的。请问政府要
管的到底是哪部分产品的价格呢?名牌衣服要上万元一件,但普通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十
元一件的非名牌衣服,政府要管的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的价格。那么也就是只应管保
障的部分,而非管纯商品房。中国政府也许从来不懂什么是契约精神,也从来没想过市
场最基本的道德约束就是契约精神,叫做说话算数的诚信契约精神。随意的进行市场规
则的调整,首先就破坏的是契约精神。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就立下了契约,约定的土地的
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条件。同时也用立法或契约约定了市场销售的条件,如限价、如保
障房。同时也让非契约限定的商品房可以按市场自由竞争的方式,由生产者选择产品的
消费对象和建设标准。当这个投资决策已经按契约合法的执行时,政府突然行政性的宣
布,过去签定的那些契约都作废了,政府要另行规定商品房的消费对象和权利了。货币
在市场正常的流通过程中突然被增加了不平等的限制性条件,货币在限制令面前失效不
再成为有自由购买商品的硬通货了,那么还要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和立法有什么用呢?三
、政府管的是均价?中国没有房价中位数的统计,尤其是单位内部定价的优惠让许多可
以二次交易的房屋没有一次交易的价格,大量非面向市场的内部价格让市场的价格成为
了一种表象。没有中位数的统计就无奈的只好用市场当年交易的总价除以市场当年交易
的面积,得出一个均价。自1999—2010年市场商品房销售的均价如下(元平方米)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幅% 4.9 3.54 3
.7 5 18.7 12.6 6.2 16.8 -1.9 24.7 5.9 元㎡ 1857 1948 2017 2092 2197 2608
2937 3119 3645 3576 4459 4724
3.54

3.7
上面这类保障性的房价,而是在调控那些本就与保障无关的商品房价,本应由供给
来调节、本应由市场竞争来调节的价格。这个价格有管的理由吗?当市场进行自由竞争
时,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逐步的进行专业化的分工,以形成自身特
有的竞争优势并产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的、不同消费需求的特定产品,从而形成各自的
品牌和各自具有特色的市场产品。如有的企业专攻面对白领或白领下端的住宅产品;有
的专攻金领的高档消费奢侈品;有的专攻SOHO类产品;有的专攻办公楼;有的专攻商业
、旅游;有的兼而有之的全面发展,于是通过市场竞争才有了自身企业的品牌优势和产
品优势。正是这种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分工,就有了专门面向普通消费、刚性需求的小
户型、低总价、普通毛坯房商品;也有了中等面积户型的中等装修的商品房;更有了专
门的奢侈型消费品,如花园洋房、高档公寓和独栋别墅等不同的产品与分工。同样随着
产品和消费对象的不同也有了价格的差别,就如同汽车的产品会形成不同的品牌、不同
的型号、不同的排量、不同的系列一样,有低消费型的、也有高消费型的。请问政府要
管的到底是哪部分产品的价格呢?名牌衣服要上万元一件,但普通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十
元一件的非名牌衣服,政府要管的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的价格。那么也就是只应管保
障的部分,而非管纯商品房。中国政府也许从来不懂什么是契约精神,也从来没想过市
场最基本的道德约束就是契约精神,叫做说话算数的诚信契约精神。随意的进行市场规
则的调整,首先就破坏的是契约精神。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就立下了契约,约定的土地的
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条件。同时也用立法或契约约定了市场销售的条件,如限价、如保
障房。同时也让非契约限定的商品房可以按市场自由竞争的方式,由生产者选择产品的
消费对象和建设标准。当这个投资决策已经按契约合法的执行时,政府突然行政性的宣
布,过去签定的那些契约都作废了,政府要另行规定商品房的消费对象和权利了。货币
在市场正常的流通过程中突然被增加了不平等的限制性条件,货币在限制令面前失效不
再成为有自由购买商品的硬通货了,那么还要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和立法有什么用呢?三
、政府管的是均价?中国没有房价中位数的统计,尤其是单位内部定价的优惠让许多可
以二次交易的房屋没有一次交易的价格,大量非面向市场的内部价格让市场的价格成为
了一种表象。没有中位数的统计就无奈的只好用市场当年交易的总价除以市场当年交易
的面积,得出一个均价。自1999—2010年市场商品房销售的均价如下(元平方米)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幅% 4.9 3.54 3
.7 5 18.7 12.6 6.2 16.8 -1.9 24.7 5.9 元㎡ 1857 1948 2017 2092 2197 2608
2937 3119 3645 3576 4459 4724
5

18.7
上面这类保障性的房价,而是在调控那些本就与保障无关的商品房价,本应由供给
来调节、本应由市场竞争来调节的价格。这个价格有管的理由吗?当市场进行自由竞争
时,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逐步的进行专业化的分工,以形成自身特
有的竞争优势并产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的、不同消费需求的特定产品,从而形成各自的
品牌和各自具有特色的市场产品。如有的企业专攻面对白领或白领下端的住宅产品;有
的专攻金领的高档消费奢侈品;有的专攻SOHO类产品;有的专攻办公楼;有的专攻商业
、旅游;有的兼而有之的全面发展,于是通过市场竞争才有了自身企业的品牌优势和产
品优势。正是这种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分工,就有了专门面向普通消费、刚性需求的小
户型、低总价、普通毛坯房商品;也有了中等面积户型的中等装修的商品房;更有了专
门的奢侈型消费品,如花园洋房、高档公寓和独栋别墅等不同的产品与分工。同样随着
产品和消费对象的不同也有了价格的差别,就如同汽车的产品会形成不同的品牌、不同
的型号、不同的排量、不同的系列一样,有低消费型的、也有高消费型的。请问政府要
管的到底是哪部分产品的价格呢?名牌衣服要上万元一件,但普通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十
元一件的非名牌衣服,政府要管的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的价格。那么也就是只应管保
障的部分,而非管纯商品房。中国政府也许从来不懂什么是契约精神,也从来没想过市
场最基本的道德约束就是契约精神,叫做说话算数的诚信契约精神。随意的进行市场规
则的调整,首先就破坏的是契约精神。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就立下了契约,约定的土地的
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条件。同时也用立法或契约约定了市场销售的条件,如限价、如保
障房。同时也让非契约限定的商品房可以按市场自由竞争的方式,由生产者选择产品的
消费对象和建设标准。当这个投资决策已经按契约合法的执行时,政府突然行政性的宣
布,过去签定的那些契约都作废了,政府要另行规定商品房的消费对象和权利了。货币
在市场正常的流通过程中突然被增加了不平等的限制性条件,货币在限制令面前失效不
再成为有自由购买商品的硬通货了,那么还要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和立法有什么用呢?三
、政府管的是均价?中国没有房价中位数的统计,尤其是单位内部定价的优惠让许多可
以二次交易的房屋没有一次交易的价格,大量非面向市场的内部价格让市场的价格成为
了一种表象。没有中位数的统计就无奈的只好用市场当年交易的总价除以市场当年交易
的面积,得出一个均价。自1999—2010年市场商品房销售的均价如下(元平方米)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幅% 4.9 3.54 3
.7 5 18.7 12.6 6.2 16.8 -1.9 24.7 5.9 元㎡ 1857 1948 2017 2092 2197 2608
2937 3119 3645 3576 4459 4724
12.6

6.2
上面这类保障性的房价,而是在调控那些本就与保障无关的商品房价,本应由供给
来调节、本应由市场竞争来调节的价格。这个价格有管的理由吗?当市场进行自由竞争
时,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逐步的进行专业化的分工,以形成自身特
有的竞争优势并产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的、不同消费需求的特定产品,从而形成各自的
品牌和各自具有特色的市场产品。如有的企业专攻面对白领或白领下端的住宅产品;有
的专攻金领的高档消费奢侈品;有的专攻SOHO类产品;有的专攻办公楼;有的专攻商业
、旅游;有的兼而有之的全面发展,于是通过市场竞争才有了自身企业的品牌优势和产
品优势。正是这种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分工,就有了专门面向普通消费、刚性需求的小
户型、低总价、普通毛坯房商品;也有了中等面积户型的中等装修的商品房;更有了专
门的奢侈型消费品,如花园洋房、高档公寓和独栋别墅等不同的产品与分工。同样随着
产品和消费对象的不同也有了价格的差别,就如同汽车的产品会形成不同的品牌、不同
的型号、不同的排量、不同的系列一样,有低消费型的、也有高消费型的。请问政府要
管的到底是哪部分产品的价格呢?名牌衣服要上万元一件,但普通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十
元一件的非名牌衣服,政府要管的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的价格。那么也就是只应管保
障的部分,而非管纯商品房。中国政府也许从来不懂什么是契约精神,也从来没想过市
场最基本的道德约束就是契约精神,叫做说话算数的诚信契约精神。随意的进行市场规
则的调整,首先就破坏的是契约精神。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就立下了契约,约定的土地的
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条件。同时也用立法或契约约定了市场销售的条件,如限价、如保
障房。同时也让非契约限定的商品房可以按市场自由竞争的方式,由生产者选择产品的
消费对象和建设标准。当这个投资决策已经按契约合法的执行时,政府突然行政性的宣
布,过去签定的那些契约都作废了,政府要另行规定商品房的消费对象和权利了。货币
在市场正常的流通过程中突然被增加了不平等的限制性条件,货币在限制令面前失效不
再成为有自由购买商品的硬通货了,那么还要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和立法有什么用呢?三
、政府管的是均价?中国没有房价中位数的统计,尤其是单位内部定价的优惠让许多可
以二次交易的房屋没有一次交易的价格,大量非面向市场的内部价格让市场的价格成为
了一种表象。没有中位数的统计就无奈的只好用市场当年交易的总价除以市场当年交易
的面积,得出一个均价。自1999—2010年市场商品房销售的均价如下(元平方米)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幅% 4.9 3.54 3
.7 5 18.7 12.6 6.2 16.8 -1.9 24.7 5.9 元㎡ 1857 1948 2017 2092 2197 2608
2937 3119 3645 3576 4459 4724
16.8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
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
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
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
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
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
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
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
?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
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
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
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
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
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
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
,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
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
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
入价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
其一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
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
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
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
出台政策。
-1.9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一直是个有争议而没有答案的问题。中国政府数年来都致力于
抑制房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用尽,最后不得不用禁止与限制购买的
手段,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一、为什么要管房价?《价格法》将
商品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定义为“协商价”,用法律、法
规看,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当许多人在高唱着新加坡住房模式时,
也许并没有注意到新加坡政府从来不管商品房房价。“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其
实早就将商品房价与保障分为两种供应体系了。中国政府不得不管房价,正在于中国房
改货币化时没有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早期责任的缺失总想让市场代替政府的义
务与责任,让所有人都挤上同一独木桥,造成了供求的失衡和价格的飞涨。商品房价格
不是民生。当政府从商品房土地中谋求获取超额利润时,从来就没有将商品房视同为民
生,而世界各国又有哪个政府会从保民生的穷人住房身上去谋求暴利呢?中国的廉租房
、经济适用住房不都是划拨的土地吗?可见商品房在政府的文件规定中从来都定位于面
向中高收入家庭的。从23号房改文件到18号文件,从来都定义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化的
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以改善住房需求,商品房从来不是面对穷人的又何来保民生可谈
。鼓励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最多也就是帮助中等收入家庭罢了,而真正的帮助中政府又
何曾少收过地价款呢? 2000--2010年,70个大中城市中的地价指数累计涨幅高达123%
,其中住宅用地的涨幅为163.5%,而普通住宅的用地涨幅为174%或为涨幅最高的,也是
同期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幅度的两倍多(价格指数累计涨幅为86%)。政府一方面在
高喊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给,一方面拼命从普通住宅中捞取暴利。有这样管理房价
的吗?即使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政府也从未手下留情,这样又怎么可能将商
品房面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呢?这种毫不客气的捞钱方式也能称为是限价房、保民生
吗?二、管什么房的价?中国的房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商品房价,即市场竞争的
、自由选择的、对所有人都平等的房价。另一类是限制性房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拆
迁房、房改房、限价房、待定对象的福利房、自建房等。这中间有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和
未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两类地,但却非市场公开竞争的定价、非自由选择的购买,以特定
身份、对象、收入等位限制性条件。限制性房价涨幅一直在管,但管得不好。一是,经
济适用住房等并未落在应保障的低收入人群手中,而是变成了有钱人发财的工具,让不
应保障的家庭占用了政府优惠的资源、浪费了税收的转移支付。二是,半福利性的分配
让大量的腐败滋生,指定分配对象,不分收入差别的以单位、教师、公务员名义享受了
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却分配给了不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三是,低价保障的住房可以
转为商品(虽然有时间、年限、税收等限制),这种保障失去了保障的意义,成为了一
种带有投资增值效应的廉价资源。从而让本来是为了建立社会公平、维护公民尊严的转
移支付变成了创造社会再次分配中收入不公平的路径。而如果同等政策优惠的土地建设
的是租赁住房,那么这些住房就无法转换成商品,少了投资的功能,那么今天的房价和
租价大约都用不着政府如此的费力调控了。政府实际在调控的恰恰不是
24.7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一直是个有争议而没有答案的问题。中国政府数年来都致力于
抑制房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用尽,最后不得不用禁止与限制购买的
手段,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一、为什么要管房价?《价格法》将
商品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定义为“协商价”,用法律、法
规看,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当许多人在高唱着新加坡住房模式时,
也许并没有注意到新加坡政府从来不管商品房房价。“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其
实早就将商品房价与保障分为两种供应体系了。中国政府不得不管房价,正在于中国房
改货币化时没有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早期责任的缺失总想让市场代替政府的义
务与责任,让所有人都挤上同一独木桥,造成了供求的失衡和价格的飞涨。商品房价格
不是民生。当政府从商品房土地中谋求获取超额利润时,从来就没有将商品房视同为民
生,而世界各国又有哪个政府会从保民生的穷人住房身上去谋求暴利呢?中国的廉租房
、经济适用住房不都是划拨的土地吗?可见商品房在政府的文件规定中从来都定位于面
向中高收入家庭的。从23号房改文件到18号文件,从来都定义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化的
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以改善住房需求,商品房从来不是面对穷人的又何来保民生可谈
。鼓励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最多也就是帮助中等收入家庭罢了,而真正的帮助中政府又
何曾少收过地价款呢? 2000--2010年,70个大中城市中的地价指数累计涨幅高达123%
,其中住宅用地的涨幅为163.5%,而普通住宅的用地涨幅为174%或为涨幅最高的,也是
同期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幅度的两倍多(价格指数累计涨幅为86%)。政府一方面在
高喊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给,一方面拼命从普通住宅中捞取暴利。有这样管理房价
的吗?即使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政府也从未手下留情,这样又怎么可能将商
品房面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呢?这种毫不客气的捞钱方式也能称为是限价房、保民生
吗?二、管什么房的价?中国的房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商品房价,即市场竞争的
、自由选择的、对所有人都平等的房价。另一类是限制性房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拆
迁房、房改房、限价房、待定对象的福利房、自建房等。这中间有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和
未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两类地,但却非市场公开竞争的定价、非自由选择的购买,以特定
身份、对象、收入等位限制性条件。限制性房价涨幅一直在管,但管得不好。一是,经
济适用住房等并未落在应保障的低收入人群手中,而是变成了有钱人发财的工具,让不
应保障的家庭占用了政府优惠的资源、浪费了税收的转移支付。二是,半福利性的分配
让大量的腐败滋生,指定分配对象,不分收入差别的以单位、教师、公务员名义享受了
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却分配给了不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三是,低价保障的住房可以
转为商品(虽然有时间、年限、税收等限制),这种保障失去了保障的意义,成为了一
种带有投资增值效应的廉价资源。从而让本来是为了建立社会公平、维护公民尊严的转
移支付变成了创造社会再次分配中收入不公平的路径。而如果同等政策优惠的土地建设
的是租赁住房,那么这些住房就无法转换成商品,少了投资的功能,那么今天的房价和
租价大约都用不着政府如此的费力调控了。政府实际在调控的恰恰不是
5.9
元/㎡

1857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
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
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
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
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
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
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
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
?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
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
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
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
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
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
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
,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
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
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
入价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
其一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
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
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
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
出台政策。
1948

2017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
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
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
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
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
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
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
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
?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
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
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
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
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
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
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
,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
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
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
入价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
其一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
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
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
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
出台政策。
2092

2197

2608

2937

3119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
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
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
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
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
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
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
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
?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
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
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
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
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
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
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
,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
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
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
入价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
其一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
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
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
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
出台政策。
3645
上面这类保障性的房价,而是在调控那些本就与保障无关的商品房价,本应由供给
来调节、本应由市场竞争来调节的价格。这个价格有管的理由吗?当市场进行自由竞争
时,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逐步的进行专业化的分工,以形成自身特
有的竞争优势并产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的、不同消费需求的特定产品,从而形成各自的
品牌和各自具有特色的市场产品。如有的企业专攻面对白领或白领下端的住宅产品;有
的专攻金领的高档消费奢侈品;有的专攻SOHO类产品;有的专攻办公楼;有的专攻商业
、旅游;有的兼而有之的全面发展,于是通过市场竞争才有了自身企业的品牌优势和产
品优势。正是这种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分工,就有了专门面向普通消费、刚性需求的小
户型、低总价、普通毛坯房商品;也有了中等面积户型的中等装修的商品房;更有了专
门的奢侈型消费品,如花园洋房、高档公寓和独栋别墅等不同的产品与分工。同样随着
产品和消费对象的不同也有了价格的差别,就如同汽车的产品会形成不同的品牌、不同
的型号、不同的排量、不同的系列一样,有低消费型的、也有高消费型的。请问政府要
管的到底是哪部分产品的价格呢?名牌衣服要上万元一件,但普通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十
元一件的非名牌衣服,政府要管的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的价格。那么也就是只应管保
障的部分,而非管纯商品房。中国政府也许从来不懂什么是契约精神,也从来没想过市
场最基本的道德约束就是契约精神,叫做说话算数的诚信契约精神。随意的进行市场规
则的调整,首先就破坏的是契约精神。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就立下了契约,约定的土地的
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条件。同时也用立法或契约约定了市场销售的条件,如限价、如保
障房。同时也让非契约限定的商品房可以按市场自由竞争的方式,由生产者选择产品的
消费对象和建设标准。当这个投资决策已经按契约合法的执行时,政府突然行政性的宣
布,过去签定的那些契约都作废了,政府要另行规定商品房的消费对象和权利了。货币
在市场正常的流通过程中突然被增加了不平等的限制性条件,货币在限制令面前失效不
再成为有自由购买商品的硬通货了,那么还要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和立法有什么用呢?三
、政府管的是均价?中国没有房价中位数的统计,尤其是单位内部定价的优惠让许多可
以二次交易的房屋没有一次交易的价格,大量非面向市场的内部价格让市场的价格成为
了一种表象。没有中位数的统计就无奈的只好用市场当年交易的总价除以市场当年交易
的面积,得出一个均价。自1999—2010年市场商品房销售的均价如下(元平方米)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幅% 4.9 3.54 3
.7 5 18.7 12.6 6.2 16.8 -1.9 24.7 5.9 元㎡ 1857 1948 2017 2092 2197 2608
2937 3119 3645 3576 4459 4724
3576

4459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
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
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
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
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
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
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
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
?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
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
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
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
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
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
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
,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
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
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
入价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
其一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
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
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
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
出台政策。
4724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
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
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
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
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
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
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
,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
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
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
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
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
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
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
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
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
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
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
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
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
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
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
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
政策。
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
*国家统计局(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
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
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
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
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
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
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
,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
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
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
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
市场竞争与调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
计算在内吗?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
在奢侈品的高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
济损失代价远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
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
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
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
格管制之中。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
是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
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
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
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
政策。 这个均价中包括了商业、办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
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中纳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
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房、政府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
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打压的房价吗?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
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控通胀、要按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
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
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
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普通低价住宅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
生产吗?
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统计,政府最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
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格、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
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市场竞争与调节。
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计算在内吗?那么
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在奢侈品的高价位
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代价远比奢
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
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品房也同样不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
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住权利之外,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
计算在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一直是个有争议而没有答案的问题。中国政府数年来都致
力于抑制房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用尽,最后不得不用禁止与限制购
买的手段,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一、为什么要管房价?《价格法
》将商品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定义为“协商价”,用法律
、法规看,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当许多人在高唱着新加坡住房模式
时,也许并没有注意到新加坡政府从来不管商品房房价。“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
,其实早就将商品房价与保障分为两种供应体系了。中国政府不得不管房价,正在于中
国房改货币化时没有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早期责任的缺失总想让市场代替政府
的义务与责任,让所有人都挤上同一独木桥,造成了供求的失衡和价格的飞涨。商品房
价格不是民生。当政府从商品房土地中谋求获取超额利润时,从来就没有将商品房视同
为民生,而世界各国又有哪个政府会从保民生的穷人住房身上去谋求暴利呢?中国的廉
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不都是划拨的土地吗?可见商品房在政府的文件规定中从来都定位
于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从23号房改文件到18号文件,从来都定义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
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以改善住房需求,商品房从来不是面对穷人的又何来保民生
可谈。鼓励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最多也就是帮助中等收入家庭罢了,而真正的帮助中政
府又何曾少收过地价款呢? 2000--2010年,70个大中城市中的地价指数累计涨幅高达
123%,其中住宅用地的涨幅为163.5%,而普通住宅的用地涨幅为174%或为涨幅最高的,
也是同期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幅度的两倍多(价格指数累计涨幅为86%)。政府一方
面在高喊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给,一方面拼命从普通住宅中捞取暴利。有这样管理
房价的吗?即使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政府也从未手下留情,这样又怎么可能
将商品房面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呢?这种毫不客气的捞钱方式也能称为是限价房、保
民生吗?二、管什么房的价?中国的房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商品房价,即市场竞
争的、自由选择的、对所有人都平等的房价。另一类是限制性房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拆迁房、房改房、限价房、待定对象的福利房、自建房等。这中间有收取了土地出让
金和未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两类地,但却非市场公开竞争的定价、非自由选择的购买,以
特定身份、对象、收入等位限制性条件。限制性房价涨幅一直在管,但管得不好。一是
,经济适用住房等并未落在应保障的低收入人群手中,而是变成了有钱人发财的工具,
让不应保障的家庭占用了政府优惠的资源、浪费了税收的转移支付。二是,半福利性的
分配让大量的腐败滋生,指定分配对象,不分收入差别的以单位、教师、公务员名义享
受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却分配给了不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三是,低价保障的住房
可以转为商品(虽然有时间、年限、税收等限制),这种保障失去了保障的意义,成为
了一种带有投资增值效应的廉价资源。从而让本来是为了建立社会公平、维护公民尊严
的转移支付变成了创造社会再次分配中收入不公平的路径。而如果同等政策优惠的土地
建设的是租赁住房,那么这些住房就无法转换成商品,少了投资的功能,那么今天的房
价和租价大约都用不着政府如此的费力调控了。政府实际在调控的恰恰不是CPI中列入
食品价格一样,商品房价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
不应列入价格管制之中。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一直是个有争议而没有答案的问题。中国政府数年来都致力于抑制
房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用尽,最后不得不用禁止与限制购买的手段
,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一、为什么要管房价?《价格法》将商品
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定义为“协商价”,用法律、法规看
,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当许多人在高唱着新加坡住房模式时,也许
并没有注意到新加坡政府从来不管商品房房价。“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其实早
就将商品房价与保障分为两种供应体系了。中国政府不得不管房价,正在于中国房改货
币化时没有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早期责任的缺失总想让市场代替政府的义务与
责任,让所有人都挤上同一独木桥,造成了供求的失衡和价格的飞涨。商品房价格不是
民生。当政府从商品房土地中谋求获取超额利润时,从来就没有将商品房视同为民生,
而世界各国又有哪个政府会从保民生的穷人住房身上去谋求暴利呢?中国的廉租房、经
济适用住房不都是划拨的土地吗?可见商品房在政府的文件规定中从来都定位于面向中
高收入家庭的。从23号房改文件到18号文件,从来都定义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化的方式
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以改善住房需求,商品房从来不是面对穷人的又何来保民生可谈。鼓
励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最多也就是帮助中等收入家庭罢了,而真正的帮助中政府又何曾
少收过地价款呢? 2000--2010年,70个大中城市中的地价指数累计涨幅高达123%,其
中住宅用地的涨幅为163.5%,而普通住宅的用地涨幅为174%或为涨幅最高的,也是同期
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幅度的两倍多(价格指数累计涨幅为86%)。政府一方面在高喊
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给,一方面拼命从普通住宅中捞取暴利。有这样管理房价的吗
?即使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政府也从未手下留情,这样又怎么可能将商品房
面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呢?这种毫不客气的捞钱方式也能称为是限价房、保民生吗?
二、管什么房的价?中国的房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商品房价,即市场竞争的、自
由选择的、对所有人都平等的房价。另一类是限制性房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拆迁房
、房改房、限价房、待定对象的福利房、自建房等。这中间有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和未收
取土地出让金的两类地,但却非市场公开竞争的定价、非自由选择的购买,以特定身份
、对象、收入等位限制性条件。限制性房价涨幅一直在管,但管得不好。一是,经济适
用住房等并未落在应保障的低收入人群手中,而是变成了有钱人发财的工具,让不应保
障的家庭占用了政府优惠的资源、浪费了税收的转移支付。二是,半福利性的分配让大
量的腐败滋生,指定分配对象,不分收入差别的以单位、教师、公务员名义享受了经济
适用住房的待遇却分配给了不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三是,低价保障的住房可以转为
商品(虽然有时间、年限、税收等限制),这种保障失去了保障的意义,成为了一种带
有投资增值效应的廉价资源。从而让本来是为了建立社会公平、维护公民尊严的转移支
付变成了创造社会再次分配中收入不公平的路径。而如果同等政策优惠的土地建设的是
租赁住房,那么这些住房就无法转换成商品,少了投资的功能,那么今天的房价和租价
大约都用不着政府如此的费力调控了。政府实际在调控的恰恰不是 中国在号召扩大内
需和扩大消费,而1、上面这类保障性的房价,而是在调控那些本就与保障无关的商品
房价,本应由供给来调节、本应由市场竞争来调节的价格。这个价格有管的理由吗?当
市场进行自由竞争时,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逐步的进行专业化的分
工,以形成自身特有的竞争优势并产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的、不同消费需求的特定产品
,从而形成各自的品牌和各自具有特色的市场产品。如有的企业专攻面对白领或白领下
端的住宅产品;有的专攻金领的高档消费奢侈品;有的专攻SOHO类产品;有的专攻办公
楼;有的专攻商业、旅游;有的兼而有之的全面发展,于是通过市场竞争才有了自身企
业的品牌优势和产品优势。正是这种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分工,就有了专门面向普通消
费、刚性需求的小户型、低总价、普通毛坯房商品;也有了中等面积户型的中等装修的
商品房;更有了专门的奢侈型消费品,如花园洋房、高档公寓和独栋别墅等不同的产品
与分工。同样随着产品和消费对象的不同也有了价格的差别,就如同汽车的产品会形成
不同的品牌、不同的型号、不同的排量、不同的系列一样,有低消费型的、也有高消费
型的。请问政府要管的到底是哪部分产品的价格呢?名牌衣服要上万元一件,但普通消
费者可以选择几十元一件的非名牌衣服,政府要管的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的价格。那
么也就是只应管保障的部分,而非管纯商品房。中国政府也许从来不懂什么是契约精神
,也从来没想过市场最基本的道德约束就是契约精神,叫做说话算数的诚信契约精神。
随意的进行市场规则的调整,首先就破坏的是契约精神。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就立下了契
约,约定的土地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条件。同时也用立法或契约约定了市场销售的条
件,如限价、如保障房。同时也让非契约限定的商品房可以按市场自由竞争的方式,由
生产者选择产品的消费对象和建设标准。当这个投资决策已经按契约合法的执行时,政
府突然行政性的宣布,过去签定的那些契约都作废了,政府要另行规定商品房的消费对
象和权利了。货币在市场正常的流通过程中突然被增加了不平等的限制性条件,货币在
限制令面前失效不再成为有自由购买商品的硬通货了,那么还要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和立
法有什么用呢?三、政府管的是均价?中国没有房价中位数的统计,尤其是单位内部定
价的优惠让许多可以二次交易的房屋没有一次交易的价格,大量非面向市场的内部价格
让市场的价格成为了一种表象。没有中位数的统计就无奈的只好用市场当年交易的总价
除以市场当年交易的面积,得出一个均价。自1999—2010年市场商品房销售的均价如下
(元平方米)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幅% 4.9 3.54 3.7 5 18.7 12.6 6.2 16.8 -1.9 24.7 5.9 元㎡ 1857 1948 2017
2092 2197 2608 2937 3119 3645 3576 4459 4724 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是
取消汽车税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 国家统计局
(摘自《财经》)而这个均价对市场有任何的指导意义吗?这个均价中包括了商业、办
公、高档别墅、公寓,也包括了普通住房,可能这包括了一部分公开市场中纳入销售的
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包括单位内部分配的销售型福利新房、拆迁房、政府专门
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等)。难道这个均价是中央政府要严格控制、遏制与打压的房价吗
?这个房价只相当于当年的土地价格了。毛病出在这个均价上。政府要调控通胀、要按
住商品房的资产价格,但却不按住货币、不按住土地的价格,于是就不管商品房是面对
高收入家庭的奢侈品还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改善需求,或者是普通住宅,就眉毛胡子
一把抓,总想抓出个名堂来。但奢侈品降价后普通收入人群买得起吗?而普通低价住宅
本就在高地价面前无能为力了,还想扩大生产吗?其实如果有了中位数的统计,政府最
多要干预的只不过是中位数价格之下的产品,合适的调整土地的供给与价格、合理的运
用税收优惠手段调节,而完全可以放开那些奢侈品的价格,用土地供给和市场竞争与调
节。有哪个国家在控制消费品价格时会将名牌包、名牌衣服和名牌奢侈品计算在内吗?
那么为什么计算房价时会将奢侈品的价格平均在房价之中呢?总把眼睛盯在奢侈品的高
价位上,用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一定会失败的,压下商品价格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代价远
比奢侈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鱼翅不是食品中的必需品,商品房也同样不
是住房中的必需品。保障房解决的是居住权利,而商品房则解决的是除居住权利之外,
更多的是财产权利。就像不能将鱼翅的价格计算在CPI中列入食品价格一样,商品房价
格也不是必需品价格,至少中位数价格以上的奢侈性住房价格不应列入价格管制之中。
中国在号召扩大内需和扩大消费,而1、2月份的消费增幅下降明显。其一是取消汽车税
收优惠之后的汽车消费下降;二是家装建材的消费下降了23%,这恰恰是与住房消费相
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房价为目标的
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础知识都没有
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政策。,这恰
恰是与住房消费相关,由住房消费带动的消费因素。
没有人会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以房价为目标的调控至少应知道为什么要调、调什
么房价、什么是合理的房价?如果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弄懂,那么就应先坐下来认真的调
查和研究、科学的得出结论后,再出台政策。
f*u
发帖数: 5923
2
太长了。摘要有木有?
h******k
发帖数: 13418
3
扯了一圈的蛋,就是一句话.政府不要调控了,商品房是奢侈品,就应该随便涨.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太长了。摘要有木有?
f*u
发帖数: 5923
4
这人怎么还活着恶心人啊?跟毛以轼之类的差不多。

【在 h******k 的大作中提到】
: 扯了一圈的蛋,就是一句话.政府不要调控了,商品房是奢侈品,就应该随便涨.
1 (共1页)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深圳第一批40年产权房到期了!ZT上海纽约房价孰高孰低难对比
财新再打安邦:拒绝交出CBD黄金地块影帝未动汪洋先行:广州”新穗7条“应对房地产
各银行向个人收“数钱费” 农行200个硬币收5元-zz3月北京房价同比翻番 供应不足或推高房价
沈阳机床2012谋夺世界第三(zz)帝都今年卖地收入将超1500亿 与上海争第一
C919研发人员人均工资6k16家上市房企负债率超过80%
专家调研商品房空置率 全国6000万套空置有可能高考数学题的绝佳素材(zt)
厉害:6环外房子价格达到8.2万元/平方米北京新地王诞生:楼面价7.3万元每平方米
国内同学又分房了抢劫式先富的起点:邓小平赵紫阳家族管倒腐败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商品房话题: 房价话题: 价格话题: 住房话题: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