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l**i 发帖数: 8144 | 1 美国工资占GDP比例58% 消费占美国GDP的70% 负债消费能力很强
中国工资占GDP比12% 消费占中国GDP的36% 先富的消费能力很强
=======================================================
lizhimin210:有关中国工资总额占GDP比重逐年下降的数据报告
资料:我国从1952-2003的分配率(缺2001)
工资总额是国家公布的,GDP也是国家公布的。公布时,大概也很有几分得意,因为这
些表明了中国的经济在近年来的增长,是多么惊人。但是我发现,就是从公布的数据看
,也还是有很大的困惑,就像有些看不见的精怪,隐藏在这些表面上令人鼓舞的数字中。
是不是这样呢?于是,我开始对它们逐年地作了一番计算。结果如下:
年 国内生产总值 工资总额合计 工资比重 工资比重的年增长百分点
份 (亿元) (亿元) (%)
1978 3624.1 568.9 15.7 -0.38
1979 4038.2 646.7 16.0 0.32
1980 4517.8 772.4 17.1 1.08
1981 4862.4 820.0 16.9 -0.23
1982 5294.7 882.0 16.7 -0.21
1983 5934.5 934.6 15.7 -0.91
1984 7171.0 1133.4 15.8 0.05
1985 8964.4 1383.0 15.4 -0.38
1986 10202.2 1659.7 16.3 0.84
1987 11962.5 1881.1 15.7 -0.54
1988 14928.3 2316.2 15.5 -0.21
1989 16909.2 2618.5 15.5 -0.03
1990 18547.9 2951.1 15.9 1.79
1991 21617.8 3323.9 15.4 -0.53
1992 26638.1 3939.2 14.8 -0.59
1993 34634.4 4916.2 14.2 -0.59
1994 46759.4 6656.4 14.2 0.04
1995 58478.1 8100.0 13.9 -0.38
1996 68593.8 9080.0 13.2 -0.61
1997 74772.4 9405.3 12.6 -0.66
1998 79552.8 9296.5 11.7 -0.89
1999 81910.9 9875.5 12.1 0.37
其中,前两项是国家公布的,后两项是我自己计算的。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说明,以上数据均为“当年价格”,不是“可比价格”,所以
不表明增降“指数”;“工资总额合计”是指国有、集体和其他所有经济单位的职工工
资总额合计。它包括的范围是:(1)计时工资(2)基础工资(3)职务工资(4)计件工资与计
件超额工资(5)各种奖金(6)各种津贴(7)加班工资(8)其他工资。
在《中国统计年鉴》里,“国有经济单位”,除了各种经济行业以外,还包括:(1)国
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2)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3)教育、文化、艺术和广
播电影电视业;(4)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5)社会服务业。
很明白,这许多人、这么多项目加在一起的“全国工资总额”,直到世纪之末,并没有
达到1万亿元。
也很明白,以上的22年间,有7年的工资“比重”比头年略高,而15年的时间里都比头
年略低。真正比头年比重高了一些的,只有2年,即1980年和1990年。这两年发生了什
么特别的情况呢?显然,1980年正紧接着11届3中全会,为了这面旗帜,“工资总额”也
应当高些,于是比头年增长了1.08个百分点。1990年的前面,则发生了众所周知的事件
,可能要为了“稳定”,工资比重一下子提高了1.79个百分点。
即使如此,从总体上,在所谓高速“经济增长”中,全国的工资总额在GDP中的比重却
不断下降。改革以来,其比例,从最高的1980年的17.1%,几乎是“稳步地”下降到最
低的1998年的11.7%。足足下降了5.4个百分点。所以说,统计和数据已经清楚地表明了
,在经济学家大肆鼓吹的“经济增长”中,中国人民的“合法的”劳动收入的比重却在
下降,这是一个铁的事实。
如果我们把这篇《中国的宏观经济叫人捏着一把汗》的后一段再续接上,按照2004年的
《中国统计年鉴》,我们可以把数据排列到2003年。如下:
年 国内生产总值 工资总额合计 工资比重 工资比重的年增长百分点
份 (亿元) (亿元) (%)
2000 88254.0 10656.2 12.07 0.02
2001 95727.9 11830.9 12.35 0.28
2002 103935.3 13161.1 12.66 0.31
2003 116603.2 14743.5 12.64 -0.02
虽然工资总额的比重,多比头年高点了(比起1998年的工资比重,多了半到一个百分点)
,但是很显然,这一点点,实在不能改变什么。也就是说,总体上,对中国脑体劳动者
“低工资”的状况,仍在顽强地维持着。
我还想说明,这里讲的工资的“比重”还是不太准确的。因为,“工资”不是简单地从
GDP中取出来、又发下去的。如果我们使用文革前的“工农业总产值”这种指标,也可
能更合适一点。因为“工农业总产值”有重复计算。但是,我们从《中国统计年鉴》中
,得不到那种数据。以前,我曾经想算了一下“职工工资总额”在“工业总产值”中的
比重,但是找不到相对应的统计数据,只好曲曲折折地很费力地算了一番,并把这个不
太容易的过程写在一篇文章中:
1999年的国有及国家控股的企业的“工业总产值”,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上数额为
35571亿元。该书是将“工业”划分为3块的,即“采掘业”、“制造业”和“电水煤气
的制造供给”,所以,我又查了书中这三项,其“职工人数”分别为:525万人、1648
万人和239万人。再查到了这三个行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7521元、7794元
和11513元。将三项分别相乘,得出三个行业的“工资总额”分别为:3948525万元、
12844512万元和2751607万元。再将这三个数相加,可以得出国有及国控企业的1999年
的“工资总额”,为1954.4644亿元。然后再将这个工资总额除以35571亿元,得到该工
业部门的“工资总额”在“总产值”中的比重:1954.5÷35571 = 5.49%。
计算结果是5.49%,只有这么一丁点儿!这使我颇为吃惊。也就是说,尽管“全国工资总
额”与GDP的比例,1999年为12.05%,但是,它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肯定还
要低得多。依我看,现今,能达到5-7%,就是很不错的了。
我记得,有经济学家曾在电视节目里说,如果按照“购买力平价”(PPP)计算,中国的
GDP比日本多,将达到4万亿美元以上。如果这样一来,那么,显然,我国的工资总额与
GDP(PPP)的比例,将只有3%左右了。 | v***h 发帖数: 245 | | t*******y 发帖数: 21396 | 3 灰色有工资的2倍那么多?有那么多灰色的,要不是超低工资收入,要不就是先富了啊。
【在 v***h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特色,不能看光看工资的,要考虑灰色收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