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 发帖数: 61690 | 1 部分学者提出逐步减少死刑 用终身监禁进行代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7日12:06 中国新闻周刊
为了体现国家惩治严重犯罪的力度,打消公众在废除死刑后对严重罪犯重返社会的
担忧,重要的是获得公众对废除死刑的支持,终身监禁可能是最好的死刑替代措施
本刊记者/申欣旺
“没有哪个人必须被判死刑”,在谈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关于“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的话题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加重了语气。
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表示,严格掌握
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顾永忠的另一重身份是资深刑辩律师,全国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就在他说
上述这番话的时候,两起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死刑案件正在最高法院死刑复核之中。
在沈阳,刺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以故意杀人罪终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在西安,大
学生药家鑫撞伤人后残忍将人杀死,终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悬念是:他们是否会被核准死刑?最高法院要怎样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传递“慎杀”信号
知名刑辩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在这个时候
对死刑问题表态,传达的最为重要的信号就是,死刑要慎用。
“根据我的理解,最高法院实际传达了三层意思。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
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促
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张青松认为,前两点看起来就像是说了正确的废
话,只是对法律条文的重复。
中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
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关键是第三个层面的意思,通过谅解,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青松
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影响死刑判决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被害人家属的感受,如果
被害人能接受被告人不判处死刑,为什么非得判处死刑呢?”
药家鑫案中,在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后,张妙亲人的代理人张显向法院表明“不上
诉”的态度并声明放弃追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称将钱留给将失去儿子的药家鑫父
母养老。
“他们连钱都不要了,只要药家鑫死,这种情况下,如何不判处死刑?”顾永忠认
为,“在可以判死刑的案件中,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很重要。”
在夏俊峰案中,法院亦面临着同样的难题。夏的爱人张晶称,她和婆婆去过被害人
家里四次,“带着水果上门去,给人家磕头,每次都被打出来。后来再去,他们家里就
没人了”。
张青松认为,这种情况下,法院面临着两难境地,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发社会
矛盾。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从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要求做好被害人工作,有着现实的
意义。”
相比之下,在没有被害人的犯罪如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中,尽管舆论对“贪官”死
刑判决逐年减少表示质疑,却未影响社会稳定。
“这种做法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来看也是合法的。”但张青松担忧的是,“
如果这种因素在死刑判决中过大的话,可能导致死刑适用标准无法统一,司法机关被公
众情绪左右。”
如何统一标准?
《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确立了死刑适
用的立法标准,即“罪行极其严重”,但什么样的罪行是“极其严重”,却是一个无法
给出确定答案的难题,引发了理论界与司法界的争论。
“以贪污贿赂为例,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
产。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贪污500万和1000万哪个更严重?现在甚至还出现了贪污上
亿元的。”顾永忠认为,这种情况下,公众对案件结果出现疑惑也很正常。
有观点认为,只有统一了死刑适用标准,才能对相同或者相似的刑事案件,在死刑
适用上保持基本相同的态度,避免对明显不该适用死刑的人适用死刑,也避免对犯罪情
节近似的犯罪人适用不同的死刑执行方式。
中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
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但在司法实务中
,这种标准往往非常空泛。
张青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可量化的比如毒品、贪污贿赂、诈骗、侵犯财产
等罪名中,几乎都能碰到这种尴尬。“在经济发达地区贪污100万元和贫困地区贪污100
万元,怎样判定情节是否严重,更何况《刑法》第61条所规定的条件在不同的案件中有
不同的体现,如何统一死刑使用标准?”
张青松认为,“最高法院谈统一死刑适用标准,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可能是细化死刑
使用标准,将《刑法》第61条中量刑的四个抽象的标准细化,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但顾永忠对这种做法表示坚决反对,他反复强调,“这种做法意味着有人该判处死
刑。”他认为最为理想的办法是,“死刑复核权掌握在同一个机构手中。没有收回前,
中国有30多个机构在进行死刑复核,死刑判决想统一标准也没办法。现在掌握在一个机
构,就会有一个整体的考虑。”
终身监禁替代死刑?
即便如此,关于死刑问题的争议并未减少,人们担心,限制和减少死刑会不会是为
某些权贵制造机会和借口,从而变成“选择性”地限制和减少。
由于“死缓”被戏称为“死放”,作为死刑的另一种替代方案,终身监禁在中国的
可能性曾被长期讨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民意对于废除死刑的担忧,固然包括中
国传统文化存在的“杀人偿命”等朴素的报复性观念,但这种观念在西方国家亦长期存
在,在古代西方“决斗”等复仇方式甚至强过中国,这并非中国不能废除死刑的最大因
素。他们认为,担心因为司法不公而使得“死缓”变成“死放”才是重要的原因。
他们提出,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用终身监禁的方式进行代替。这种做法的好处是,
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处以终身监禁,以达到既不需要执行死刑,又能有效惩罚与威慑
的作用。
在日本,最高法院裁决死刑既不违反宪法,也不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
约》。但在司法实务中,日本法院还是判处终身监禁刑较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铭暄曾专门对死刑替代进行了利弊分析。据他的研究,
“一些国家继废除死刑后,对最严重犯罪适用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其中包括保加利亚
、爱沙尼亚、荷兰、瑞典、土耳其、英国、乌克兰、美国(已经废除死刑的州)和越南等
。同时,不得假释终身监禁与减少同意假释、宽恕或者改变刑罚相匹配。”
高铭暄认为,“死刑与终身监禁毕竟有质的区别,即使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人毕竟
还活着。尽管没有人身自由,特别是行动自由受到极大的限制和约束,但思想仍是自由
的,他们仍能读书、看电视、参与监狱中的社会生活,并非处于不可理解的悲惨境地,
就像社会生活中的残疾人,没有人愿意选择过残疾人的生活,但是残疾人也可以有很好
的生活。”
这份研究提出,“废除死刑不一定非得找个替代措施。但是为了体现国家惩治严重
犯罪的力度, 打消公众在废除死刑后对严重罪犯重返社会的担忧,重要的是获得公众
对废除死刑的支持,终身监禁可能是最好的死刑替代措施。”
不过,与持绝对不得假释观点不同的是,高铭暄赞成允许假释的终身监禁,当然应
设定一个较长的最低服刑期限。
顾永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们讨论过,可以将有期徒刑延长至30年,这样
即便减刑,可能也需要执行20多年,设想一下,一个贪官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服刑,再回
到社会也不会有什么危害性了。”
高铭暄认为,“制度设计必须通过立法,司法机关是无权(制定)的。”但据顾永忠
介绍,尽管过去长期讨论,这些方案并未进入立法程序,在刑法的多次修改中,相对于
其他的紧迫任务,死刑替代方案并未成为讨论焦点。 ★ |
i**n 发帖数: 1436 | 2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几千年的观念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在 b*****d 的大作中提到】 : 部分学者提出逐步减少死刑 用终身监禁进行代替 :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7日12:06 中国新闻周刊 : 为了体现国家惩治严重犯罪的力度,打消公众在废除死刑后对严重罪犯重返社会的 : 担忧,重要的是获得公众对废除死刑的支持,终身监禁可能是最好的死刑替代措施 : 本刊记者/申欣旺 : “没有哪个人必须被判死刑”,在谈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关于“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 ”的话题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加重了语气。 : 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表示,严格掌握 : 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 顾永忠的另一重身份是资深刑辩律师,全国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就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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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帖数: 20533 | 3 Each of these 学者 should pay for the upkeep fee for at least one prisoner
that was sentenced to life, if they succeed in some way. |
c***s 发帖数: 4895 | 4 不杀,这其实更狠,弄一小黑屋关半年,一句话都不跟丫说,废了丫
怕就怕下一步脑残学者要提高囚犯待遇,搞空调席梦思,四菜一汤5的
【在 b*****d 的大作中提到】 : 部分学者提出逐步减少死刑 用终身监禁进行代替 :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7日12:06 中国新闻周刊 : 为了体现国家惩治严重犯罪的力度,打消公众在废除死刑后对严重罪犯重返社会的 : 担忧,重要的是获得公众对废除死刑的支持,终身监禁可能是最好的死刑替代措施 : 本刊记者/申欣旺 : “没有哪个人必须被判死刑”,在谈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关于“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 ”的话题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加重了语气。 : 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表示,严格掌握 : 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 顾永忠的另一重身份是资深刑辩律师,全国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就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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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 发帖数: 6336 | 5 几个领导一起讨论 筹集资金是先建学校还是先建监狱
气氛激烈,群枪舌战 争论不休
这时,一把手发话了
你们这辈子谁还去上小学
众人无语
一致同意先建监狱
而且
要超豪华的
【在 b*****d 的大作中提到】 : 部分学者提出逐步减少死刑 用终身监禁进行代替 :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7日12:06 中国新闻周刊 : 为了体现国家惩治严重犯罪的力度,打消公众在废除死刑后对严重罪犯重返社会的 : 担忧,重要的是获得公众对废除死刑的支持,终身监禁可能是最好的死刑替代措施 : 本刊记者/申欣旺 : “没有哪个人必须被判死刑”,在谈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关于“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 ”的话题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加重了语气。 : 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表示,严格掌握 : 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 顾永忠的另一重身份是资深刑辩律师,全国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就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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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发帖数: 15836 | |
i***l 发帖数: 9994 | 7 等这帮人家属被人捅八刀的时候看看他们还这么说吗。a batch of sb。 |
c*****i 发帖数: 11737 | 8 这是肯定的, 中国的学者里脑残太多了
【在 c***s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杀,这其实更狠,弄一小黑屋关半年,一句话都不跟丫说,废了丫 : 怕就怕下一步脑残学者要提高囚犯待遇,搞空调席梦思,四菜一汤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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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发帖数: 27535 | |
y***u 发帖数: 128 | 10 现在监狱都是讲经济效益的。年轻中年罪犯还能干活创收。
终身监禁最大的问题是:那些罪犯老到啥活都干不了了的时候怎么办?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些不能干活还要消耗伙食和医药费的老不死的会越来越多。到时候怎么处理?估计
只能躲猫猫或者喝凉水了。 |
r******y 发帖数: 1785 | 11 这个理挺好
【在 i**n 的大作中提到】 :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几千年的观念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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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发帖数: 15836 | 12 只要有家属不停的送钱,青中年罪犯干的那点活的效益算个球啊。
【在 y***u 的大作中提到】 : 现在监狱都是讲经济效益的。年轻中年罪犯还能干活创收。 : 终身监禁最大的问题是:那些罪犯老到啥活都干不了了的时候怎么办?随着时间的推移 : ,这些不能干活还要消耗伙食和医药费的老不死的会越来越多。到时候怎么处理?估计 : 只能躲猫猫或者喝凉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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