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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1 残疾人“走鬼”卢少明被控妨碍公务罪。昨日,被羁押广州天河看守所近4个月后
,他和妻子被押至天河区法院刑事法庭,或面临三年以下的刑罚。公诉机关指控两人阻
止城管扣押摆卖货物,辱骂推打并抓伤城管的脖子,躺在东圃大马路中间阻塞交通。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他们的老乡秦细弟阻碍执法,推拉城管,还打了城管的手臂一拳
,亦涉嫌妨碍公务。
26岁的湛江人卢少明是三级肢体伤残人士。
七年前,他在东莞某塑料厂打工。没到一个月,右手四根手指就被机器碾压截断,
脚部也被压伤。去年11月,他和黄春权结婚后,来广州谋生,但因身患残疾,四处揾工
却屡遭白眼。
卢少明和妻子就当起了“走鬼”,白天进货,晚上当街摆卖些廉价的拖鞋、凉袜、
内衣。今年3月25日晚7点,在天河区东圃大马路美华百货门前人行道上摆卖时,他们碰
到了城管。
公诉机关指控称,城管执法人员提醒夫妇二人收摊走人。他们把货物装箱,但保留
售货木板和柜架,人未离开。
据公诉机关指控,当晚9点,城管再次巡查时,见两人没离开,便准备暂扣他们的
货物。卢少明夫妇辩称当时并没摆摊售货。
夫妇二人的辩护律师称,执法录像并未显示现场摆卖情况。两人已将货物打包,未
进行销售,法律没规定公民不得在人行道上暂时摆放货物。城管强扣货物属越权行为,
应当被视为无效。
录像显示,城管队员开始清点货物并填写暂扣单据。
卢少明夫妇情绪激动,丈夫躺在货物上阻止城管清点。他们说,城管要没收价值
4000元的全部货物,这是他们的全部身家。
公诉机关指控他们阻止扣押货物,辱骂推打并从城管手中抢货,还抓伤了城管队员
钟某某的脖子。同时,大量市民围观起哄,夫妇二人抢货但被阻止。卢少明又躺在东圃
大马路中间,严重阻塞交通,故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卢少明夫妇则辩称,他们苦苦哀求城管手下留情,但未主动推搡城管。卢少明还说
,自己躺在路边,并未躺在马路中间阻塞交通。因为围观市民太多,才堵死了马路。
此外,公诉机关同时指控他们的老乡秦细弟阻碍执法,推拉城管,还打了城管的手
臂一拳,亦涉嫌妨碍公务。
秦细弟辩称,自己只是看到两夫妻可怜,没人帮他们说话,就上前求城管,放他们
一马。“我连说了五六遍,对方扭头默然根本不听,我就拍打了他手臂一下,让他回头
听我说”。
控辩焦点
走鬼行为,是否符合“妨碍公务罪”?
检方则指控走鬼阻止扣押货物,辱骂推打并从城管手中抢货、抓伤城管队员。卢少
明又躺在东圃大马路中间,严重阻塞交通,故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据刑法规定,“妨碍公务罪”定义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均表示,三名被告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
上的“暴力”。冲突过程中,三被告未持任何器械、武器或工具,只是出言骂人,与城
管推搡拉扯。秦细弟情绪最为激动,也不过是脏话连篇,拍打城管手臂。虽不甚理性,
但绝非妨害公务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暴力,亦非威胁。而经司法鉴定,受害城管钟某某的
伤势尚不足以构成轻微伤。
声音
“一个残疾小贩,一个弱女子,赤手空拳,手无寸铁,视频显示仅在城管没收时有
推搡辱骂,仅此而已,最多治安处罚拘留几天。但要以妨碍公务论罪坐牢,实为滥用公
权力,罪名扩大化”。
———秦细弟辩护律师、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锦浩
采写:南都记者海鹏飞 陈万如 实习生王贝佳 陈琳 | Q*****i 发帖数: 349 | 2 秦细弟辩称,自己只是看到两夫妻可怜,没人帮他们说话,就上前求城管,放他们
一马。“我连说了五六遍,对方扭头默然根本不听,我就拍打了他手臂一下,让他回头
听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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