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 发帖数: 16240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unsAndGears 讨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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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古人论禁枪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Feb 17 13:38:33 2010, 美东)
汉武帝时,丞相公孙弘奏言:“民不得挟弓弩。十贼扩弩,百吏不敢前,盗贼不辄伏辜
,免脱者众,害寡而利多,此盗贼所以蕃也,禁民不得挟弓弩,则盗贼执短兵,短兵接
则众者胜。以众吏捕寡贼,其势必得。盗贼有害无利,则莫犯法,刑错之道也。臣愚以
为禁民毋得挟弓弩便。”上下其议,光禄大夫吾邱寿王对曰:“臣闻古者作五兵,非以
相害,以禁暴讨邪也。安居则以制猛兽而备非常,有事则以设守卫而施行阵。及至周室
衰微,上无明王,诸侯力政,强侵弱,众暴寡,海内捡敝,巧诈并生,是以知者陷愚,
勇者咸怯,苟以得胜为务,不顾义理。故机变械饰,所以相贼害之具不可胜数。于是秦
兼天下,废王道,立私议,灭诗书而首法令,去仁恩而任刑戮,堕名城,杀豪杰,销甲
兵,折锋刃,其後民以耰鉏箠梃相挞击,犯法滋众,盗贼不胜,至于储衣塞路,群盗满
山,卒以乱亡。故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恃也。今陛下昭明德,建太平,举俊
材,兴学宫,三公有司或由穷巷起白屋,裂地而封,字内日化,方外乡风。然而盗贼犹
有者,郡国二千石之罪,非挟弓矢之过也。《礼》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举之,明
示有事也。孔子曰:吾何执?执射乎?’大射之礼,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
诗》云:‘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射夫既同,献尔发功。’言贵中也。愚闻圣王合射以
明教矣,未闻弓矢之为禁也。且所为禁者,为盗贼之以攻夺也。攻夺之罪死,然而不止
者,大好之于重诛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禁,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
威而夺民救也。窃以为无益于禁奸,而废先王之典,使学者不得习行其礼,大不便,”
书奏,上以难丞相弘,弘屈服焉。 | H****r 发帖数: 16240 | 2 发信人: DCCarper (Hair Rig is the key), 信区: GunsAndGears
标 题: Re: 古人论禁枪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Feb 17 13:42:35 2010, 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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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期。当时的丞相公孙弘上奏请禁止百姓拥有弩,他的理由是一旦十贼持弩则百
吏不敢前,因此他认为只要禁了民间拥有弩,那么贼人就只能拿其他短兵了,这样一来
官兵就可以大胆上前捉拿,贼人也就不敢作奸犯科了。
当时的光禄大夫吾邱寿王则表示反对,他说臣闻古人作五兵,不是用来为害,而是用来
禁暴讨邪的。人们安居则以此制猛兽、备非常,有事则以设守卫、施行阵。
秦兼天下以后,废王道、立私议,灭诗书而首法令,去仁恩而任刑戮,于是虽然杀豪杰
、销甲兵,但天下百姓还是以农具为武器汹汹而起,最后以乱亡。所以圣王才会重教化
而省禁防,因为他们知道光禁防是不足恃的。现在陛下英明,治国有道,天下安定,虽
然还有盗贼,但这是地方官的过失,不是因为民间有弩的缘故。而且《礼》有大射之礼
,我只知道圣王有合射以明教化,没听说过他们要禁弓弩的。因此要禁的是地方上巧取
豪夺盗贼一类的行为,而不是兵器。不然的话,如果是坏人,那么坏人本来就不怕违法
,所以依然会去持有弩,而好人自卫要使用弩却会违反法度,他们反因守法而失去了防
卫的能力。所以禁弩不但无益于禁奸,还害得百姓没有了自卫的能力,又废了先王的大
礼,让人们以后再也无法学习圣贤们传下来的大射之礼。
汉武帝于是用吾邱寿王的话去问公孙弘,公孙弘为之折服,汉武帝遂不纳公孙弘禁弩的
建议。
【在 H****r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unsAndGears 讨论区 】 : 发信人: DCCarper (Hair Rig is the key), 信区: GunsAndGears : 标 题: 古人论禁枪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Feb 17 13:38:33 2010, 美东) : 汉武帝时,丞相公孙弘奏言:“民不得挟弓弩。十贼扩弩,百吏不敢前,盗贼不辄伏辜 : ,免脱者众,害寡而利多,此盗贼所以蕃也,禁民不得挟弓弩,则盗贼执短兵,短兵接 : 则众者胜。以众吏捕寡贼,其势必得。盗贼有害无利,则莫犯法,刑错之道也。臣愚以 : 为禁民毋得挟弓弩便。”上下其议,光禄大夫吾邱寿王对曰:“臣闻古者作五兵,非以 : 相害,以禁暴讨邪也。安居则以制猛兽而备非常,有事则以设守卫而施行阵。及至周室 : 衰微,上无明王,诸侯力政,强侵弱,众暴寡,海内捡敝,巧诈并生,是以知者陷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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