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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 发帖数: 24887 | 1 http://3g.163.com/news/12/0821/03/89DCJG5K00011229.html
如果你在邵阳城区违章停车,立马就会有一群市容监督员“包围”过来,并开出一张10
元罚单。8月17日,记者赴邵阳调查。根据邵阳市城管局翻印的《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
手册》,市容监督员的罚金将上缴给区财政,及时结算后,其中80%将返还奖励给监督
员本人。 在律师看来,市容监督员的执法资格并不合法。促进城市文明,不能以牺
牲依法行政为代价,管理城市还得靠“法”而不是靠“罚”。 [现场] 监督员未穿
制服见违章停车即罚款 8月16日,张先生驱车到邵阳城区办事,在邵阳市区的十字
路口等候绿灯时,“突然有人敲打我的窗户,要罚我10元钱,随后三四个人一拥而上,
在路中间将我的车‘包围’了起来”。 张先生说,自己打开窗户询问才知道,这些
人是市容监督员,而罚款的理由是在等候绿灯时,临时停车,车辆压住了斑马线。张先
生说,自己开了5年车,还是头一回遇到监督员罚款,开罚单的人连制服都没有,只在
手臂上围了个红袖章。由于自己急着办事,张先生无奈之下交了10块钱作为罚款。“不
知道他们是城管还是交警,凭什么对我进行罚款了?”张先生认为,10块钱是小事,但
是对于这种不明不白的罚款,“应该有一个说法”。 8月17日上午,记者开车来到
邵阳市西湖路与宝庆路交接的十字路口。据实地观察,该路口的斑马线并非设置在车辆
等候区的前方,而是设在等候区的中间。因此,驾驶员一旦不能准确判断前方的间距,
就可能停靠在斑马线上。 “这次罚款10块钱算了,本来要罚50块的。”一辆面包车
在路口恰好跟队进入等候区,停在斑马线上,此时,立即有一男一女围住面包车,男子
对司机开了罚单。很快,司机从窗户中递出10元钱,男子送出一张票据随后放行。
上午10时许,一辆灰褐色私家车在临时停车的情况下,压住了斑马线。这时,旁边的人
行道上立马走出一个身穿黑色短裤和拖鞋的墨镜男,敲打车主的窗户,并拿出一张红色
单子,准备对其进行罚款。记者走下车拿手机进行拍照,墨镜男发现后离车而去。
在路口的一处拐角,记者追到“墨镜男”,查验其胸口工作牌得知,对方为“市容监督
员”,来自“百春园街道办事处”,当记者质疑“你们是否有执法权”时,几名工作人
员随后四散而去。记者发现,这群人大多年龄在40岁到60岁之间,都未穿制服。 [
说法] 交警:监督员可以劝导违章停车行为 记者找到分管该路口辖区的邵阳交警大
祥区大队二中队,一位姓肖的负责人表示,“斑马线上停车是不对的。我知道有监督员
在路口执勤,他们可以劝导违章停车的行为,但是否可以罚款,和我们无关”。记者追
问,这些监督员是否有权力罚款,对方表示,“这个要问城管或者街道”。 在百春
园街道,办公室负责人彭琴娴证实,这些开罚单的人确实为市容环境督察员,除了百春
园街道,全市的监督员有上千人,分布在城内各区,主要职责是宣传、劝导、督促整改
、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等。 对于这种处罚权是由谁授予的,该街道负责城管工作的副
主任许晋表示,“街道只对督察员进行日常管理,具体要问市政府和城管局”。 城
管局:监督员代替城管进行执法 在邵阳市城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全市总共
招聘1000名监督员,从8月1日开始上岗,每个区各分配了几百名,分别由每个社区的街
道办事处统一管理。 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
其中在《管理办法》的第十三条中写道:“监督员实行岗位补贴加奖金的薪酬制度。岗
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到区。监督员所收取的罚款和停车费全额上
缴区财政,由区财政按票据及时结算,80%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 在邵阳市
城管局法制科,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表示,市容监督员开具罚单,这是一种执法委托关
系,监督员本身没有执法权,邵阳市城管局将执法权委托给监督员,让他们代替城管进
行执法。该工作人员表示,招聘市容督察员的方案是借鉴了省内其他城市的经验,市政
府领导进行了决策,城管局只是负责执行。对方同时确认了80%返还一说。 法制办
:监督员无执法权,开罚单不合适 记者随后来到邵阳市政府法制办,监督指导科负
责人马凌峰表示,监督员没有执法权,开罚单是不合适的,将会与城管部门进行衔接了
解。 而记者查询文件获悉,早在今年6月29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邵阳市人
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的通知》(市政发[2012]8号),规范了市民日常
行为。 例如: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塑料袋等废弃物的,每次罚款10元
;随地吐痰的,每次罚款10元;随地便溺的,每次罚款20元;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翻护
栏的,每人(次)罚款10元;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每台(次)罚款50元。
该规定明确: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第1个月以教育告诫为主,2012年8月1日起严格
实施处罚。不过,对于执法主体,该通知并未指定为“市容监督员”。 律师:罚款
“提成”,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8月20日,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英帅表
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等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
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王英帅说,
城市市容监督员本身没有执法权,依法也不应当成为受托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其只能
对公民的不文明或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但是不能进行罚款等处罚。 同时,作出罚款
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了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不当
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情形可以现场收缴罚款之外,其他情形均应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
处罚决定后自行前往银行缴纳罚款。所有罚款均应上缴国库,而不能由处罚机关擅自挪
用。邵阳市将上述罚款金额的80%返还给市容监督员作为工资,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这些城市也曾有市容监督员开罚单 [新闻链接] ○2008年5月开始,株洲市
政府做出了组建“市容环卫监督员”队伍的决定,为了治理城市脏、乱、差,一股处罚
之风盛行湖南株洲街头。自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8月5日近3个月时间里,株洲市天元
区市容环卫监督员上岗人数18299人次,罚款127560元。“我们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有500
元,收取的罚款有40%至50%的提成。”一名环卫监督员说。 ○2011年9月9日,武汉
市2000名市容监督员正式上街巡查,对市民的乱扔垃圾、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
阻制止,并对情节严重者处以10元至100元不等的罚款。武汉市城管局负责人介绍,市
容监督员发现违规行为后,可上前阻拦并出示岗位证和处罚通告,按规定处罚后给当事
人开具处罚票据。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的,由城管队员和公安干警依法进行处理。
○2012年1月1日以来,湘潭市招聘了1100名市容环境监督员,专盯乱吐、乱扔、乱穿马
路等不文明行为。经过1个月的试行期,从2月1日起,市容环境监督员开始协助城管进
行处罚。2月1日至5日,湘潭市共有7553人次受罚,罚款金额为1374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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