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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安华是同性恋权利拥护者被判破坏安华名誉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Feb 11 09:11:11 2013, 美东)
资料图:马来西亚反对党领袖安华
吉隆坡1月21日讯:针对《马来西亚前锋报》去年1月刊登2则报道指国会反对党领袖
拿督斯里安华是同性恋权利拥护者,高庭今日裁决前者报道严重失误,必须针对构成诽
谤的报道作出赔偿,惟赔额尚未决定。
承审法官拿督星甘费时2句钟宣读书面判词时说,答辩方马来前锋报(马)有限公司
及集团总编辑拿督阿兹依沙,于去年1月17日在封面及第10页分别刊登题为“拒绝安华
——哈山”和“寄生虫侵蚀回教党,安华须拒绝”的报道,已诽谤安华。
法官认为,报道指安华是同性恋权利拥护者,属于毫无事实根据的严重失误,做法
漠视破坏安华名誉。
法官也指该报道不负责任,答辩人之一的阿兹依沙没求证新闻真伪下,冒高风险把
有关新闻刊登在封面上。
安华的辩护律师苏仁德登向法庭要求8万令吉堂费,但遭《马来西亚前锋报》辩护
律师拿督费鲁斯的反对,要求堂费减至2万令吉。最后,法庭諭令答辩方支付4万500令
吉堂费给安华。
至于赔额,高庭订于2月15日,聆审诉辩方针对安华索取的各项赔偿陈词后,才做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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