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 发帖数: 29576 | 1 2008年5月12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第2天,朱明新前往市公
安局,要求公开朱令案的进展。在市局信息公开处苦等了7个半小时,跟**交涉五次,
才拿到了登记回执。
2008年5月30日,警方提供给朱明新《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朱明新表示不能接
受。
2009年3月16日, 经过近半年的行政复议,北京市政府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对北
京市公安局出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予以撤销。
2009年3月26日,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朱明新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再次申请公开
朱令案的相关信息。但这次,她没有得到申请是否被受理的明确答复。经办人员只是告
诉朱明新,要经过相关部门请示才能做出答复,并让她回家听候通知。 |
i*****g 发帖数: 11893 | 2 可以理解
作为ZL方,希望知道更多的信息,看是否有黑手在干扰办案
作为警察方,未搞定案件,不好外露案件信息的,以免得走漏风声和分析。也算是职业
主义了 |
T**********e 发帖数: 29576 | 3
已经结案十几年了,没多少风声可走漏。
【在 i*****g 的大作中提到】 : 可以理解 : 作为ZL方,希望知道更多的信息,看是否有黑手在干扰办案 : 作为警察方,未搞定案件,不好外露案件信息的,以免得走漏风声和分析。也算是职业 : 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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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 发帖数: 482 | 4 大哥,这个行政复议是北京市政府作出的,结论是撤销了北京市公安局的第02号-不告
了。怎么到你这里变成了“无可奉告”了。仔细读读啊。这个行政复议就是说北京公安
局“无可奉告”是不对的啊 |
T**********e 发帖数: 29576 | 5
奥,读差了。改过。
【在 e****y 的大作中提到】 : 大哥,这个行政复议是北京市政府作出的,结论是撤销了北京市公安局的第02号-不告 : 了。怎么到你这里变成了“无可奉告”了。仔细读读啊。这个行政复议就是说北京公安 : 局“无可奉告”是不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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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55733 | |
y**c 发帖数: 6307 | |
s*******u 发帖数: 9508 | 8 这些文件是最近才在网上出现么?
还是很久以前就有了?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 奥,读差了。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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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 发帖数: 159 | 9
警察方面说已经结案了呀。
就没有不公开的理由了吧。
【在 i*****g 的大作中提到】 : 可以理解 : 作为ZL方,希望知道更多的信息,看是否有黑手在干扰办案 : 作为警察方,未搞定案件,不好外露案件信息的,以免得走漏风声和分析。也算是职业 : 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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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1288 | 10 怎么没下文了,公安局把市政府的撤销决定当屁一样放了?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 奥,读差了。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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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发帖数: 6093 | |
T**********e 发帖数: 29576 | 12
The city government determined the previous reasoning cited by the police
department to deny the disclosure was invalid.
The police department may have used another reasoning to deny it when ZL's
mother applied again.
【在 g*****s 的大作中提到】 : 怎么没下文了,公安局把市政府的撤销决定当屁一样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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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 发帖数: 7276 | 13 作为警方,掌握多少公布多少。你如果还在查,还可以以这个理由搪塞,你都已经做结
案处理了,还不公布案情?
【在 i*****g 的大作中提到】 : 可以理解 : 作为ZL方,希望知道更多的信息,看是否有黑手在干扰办案 : 作为警察方,未搞定案件,不好外露案件信息的,以免得走漏风声和分析。也算是职业 : 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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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1792 | 14 不公布案情的一个原因就是保护嫌疑人的隐私和合法权利
警方在查案过程中有很大的权力接触到嫌疑人的隐私,
但是不意味着有权公布给公众
这在哪个国家的制度下都是一样的
否则所有被警方怀疑过(有很大可能是无辜的),但是找不到可以进入诉讼程序的证据
的嫌疑人都可能遭受到现在孙维这样的遭遇
【在 c**********u 的大作中提到】 : 作为警方,掌握多少公布多少。你如果还在查,还可以以这个理由搪塞,你都已经做结 : 案处理了,还不公布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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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9576 | 15
that makes some sense. Therefore it is SW's call to disclose the files.
【在 C*N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公布案情的一个原因就是保护嫌疑人的隐私和合法权利 : 警方在查案过程中有很大的权力接触到嫌疑人的隐私, : 但是不意味着有权公布给公众 : 这在哪个国家的制度下都是一样的 : 否则所有被警方怀疑过(有很大可能是无辜的),但是找不到可以进入诉讼程序的证据 : 的嫌疑人都可能遭受到现在孙维这样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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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9576 | 16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朱弢】
2009年04月09日 18:29
第二次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后,68岁的北京市民朱明新至今未获答复。她
担心,刚刚燃起的一线希望又成为泡影。
朱明新要求公开的,是15年前一起投毒案件的侦破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这起案件的受害人是朱明新的女儿朱令——一位当年风华正茂的清华大学学生。多
年来,追寻案件真相一直是朱明新一家人最大的心愿。
11个月以前,朱明新第一次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并得到了一份《政府信
息不予公开告知书》。随后,北京市政府经过行政复议,决定撤销警方决定。朱明新遂
第二次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当月12日,朱明新向北京市公安局递
交申请,要求公开朱令案的进展情况。当年5月30日,警方提供给朱明新的《政府信息
不予公开告知书》称,经审查,朱明新申请获知的政府信息,属于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对于这个结果,朱明新表示不能接受。她认为,朱令案的侦破过程和结果等相关信
息,是涉及她全家的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按规定应予公开。
2008年7月9日,朱明新向北京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朱明新在提起复议的申请中表
示,《告知书》中称不公开信息的理由为“属于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
情形”,令她无法了解不予公开的原因,故要求撤销北京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
开告知书》。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辩称,朱明新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是公安机关在行使刑事
司法权过程中制作的刑事侦查卷宗,属涉密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北京市公安局认为,其出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符
合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2009年3月16日,北京市政府在就相关法律问题向国务院法制办请示后,下达《行
政复议决定书》(下称《决定书》)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在做出信息不公开决定时,并
未说明不公开的理由,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对其出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予以撤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第二项规定,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
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接到《决定书》后,朱明新于3月26日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再次申请公开朱令案的
相关信息。但这次,她没有得到申请是否被受理的明确答复。经办人员只是告诉朱明新
,要经过相关部门请示才能做出答复,并让她回家听候通知。■ |
p******r 发帖数: 6213 | |
L***n 发帖数: 6727 | 18 呼吁也应该是给比刑部更上头一层的听吧,也就能指望这个了
【在 p******r 的大作中提到】 : 所以真正应该做的,是向公安局施加强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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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发帖数: 3348 | 19 要是有办法的,屁民都不革命了。
【在 p******r 的大作中提到】 : 所以真正应该做的,是向公安局施加强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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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9576 | 20
How?
【在 p******r 的大作中提到】 : 所以真正应该做的,是向公安局施加强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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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发帖数: 16971 | 21 很失望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2008年5月12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第2天,朱明新前往市公 : 安局,要求公开朱令案的进展。在市局信息公开处苦等了7个半小时,跟**交涉五次, : 才拿到了登记回执。 : 2008年5月30日,警方提供给朱明新《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朱明新表示不能接 : 受。 : 2009年3月16日, 经过近半年的行政复议,北京市政府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对北 : 京市公安局出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予以撤销。 : 2009年3月26日,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朱明新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再次申请公开 : 朱令案的相关信息。但这次,她没有得到申请是否被受理的明确答复。经办人员只是告 : 诉朱明新,要经过相关部门请示才能做出答复,并让她回家听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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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发帖数: 6213 | |
T**********e 发帖数: 29576 | 23
this is a route to put pressure on CCP high animals.
【在 p******r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Military/39514467.html : 俺早就指出了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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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发帖数: 6213 | 24 这事得人多才办得了,人少了和朱妈的遭遇不会两样。可惜绝大多数人只愿意骂架或躲
在阴沟里往外泼臭水,愿意干实事的太少。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 this is a route to put pressure on CCP high anim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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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 发帖数: 53800 | 25 不要低估华人大妈和天涯网友的力量。
【在 p******r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事得人多才办得了,人少了和朱妈的遭遇不会两样。可惜绝大多数人只愿意骂架或躲 : 在阴沟里往外泼臭水,愿意干实事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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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发帖数: 6213 | 26 暴民,今天你搞他,明天他搞你,周而复始,如此而已。
【在 r*****y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要低估华人大妈和天涯网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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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9576 | 27
网民的义愤还是比较理智的,消息多不那么容易被蒙骗。
【在 p******r 的大作中提到】 : 暴民,今天你搞他,明天他搞你,周而复始,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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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 发帖数: 7103 | 28 这个貌似云南那边有案例。犯罪嫌疑人经过调查解除嫌疑,结果放回去之后被受害者家
属打死了。人家就认定你有问题,不然为什么警察不调查别人要调查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