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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 发帖数: 20445 | 1 2013年05月09日03: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有话说(1755人参与)
陆侠
唯有以公开保证公正,以透明确保清明,法律的权威才能树立,政府的公信才能增强
一个多月来始终身处舆论焦点的朱令中毒案,5月8日有了权威部门声音。北京警方
法人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对该案件“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
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连日来始终关注此案的公众,终于看
到了权威部门的公开回应。
尽管如网友所言,在“民间断案”经年累月地发酵升级之后,这份迟到的回应,确
实有些姗姗。但北京警方敢于直面这一积年已久的刑事案,并做出自己的说明,这对19
年悬而未决的朱令案而言,无疑是一个可取的态度、一个可以期待的开端。
不透明是“阴谋论”的温床,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信息沟通的不畅更容易引
发人们的集体负面揣测。具体到朱令案,因为缺乏权威信息,围绕着扑朔迷离的案情,
真假难辨的种种内幕,各种罪行的严厉质控,“舆论审判”的偏激情绪,“权大于法”
的揣测推断,让社会付出了高昂成本,也透支了人们对司法的信心。
公安机关不是万能的。接报案时,案发已时过数月,关键证据已经灭失,从法律的
视角审视朱令案,我们可以期待的司法跟进其实非常有限。对此,办案机构的思想负担
可以理解,担心回应舆情会招致过高社会期待的焦虑,也有现实根由。但唯其复杂繁难
,才更需以翔实的信息披露和负责任的回应廓清疑云,定分止争。
受制于侦办条件、认识手段和能力水平等因素,少数案件破不了、抓不到、诉不了
、判不了的情形客观存在,苛求“命案必破”会给司法公正埋下隐患,热衷“舆论审判
”更会给社会公义种下祸根。但及时通报相关侦查结果,让受害方获知完整案件信息,
无疑也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朱令案之所以引发各种猜想,正在于有关方面一度对案
情讳莫如深、对过程语焉不详、与其家人沟通有限。
“消除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一篇文章中
这样强调。确实,公开是维护公平的有力利器,也是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试想,如果
朱令案的相关信息依然尘封在司法档案里,不仅对受害人未有一个确切答复,被怀疑的
孙维也始终承受“有罪推断”的重压,这样的处置如何能保障两者的权利?如果对朱令
家属的信息公开申请,反应迟缓乃至持久沉默,不去解释真凶缘何难以伏法,案件为何
无法侦破,这样的处理又怎能避免公众的臆断?信息封闭之下,猜度四起是必然的。
面对日益高涨的权利意识,今天的中国社会,无疑身处公共治理最为繁复的时期,
中国政府也因此被称作世界上责任最重的政府。在处理矛盾、协调利益时,政府部门固
然无法做全知全能、有求必应的“包青天”,但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充分保障公民的
知情权和监督权,从打造阳光政府出发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却是树立公信、加强
善治的不二路径。
到今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正式实施5年。应该说,正是因为信息公
开渠道越来越畅通,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监督中得以逐渐巩固;正是由于权力运行不断
走向透明,人们对实现公平正义有了比以往更足的信心。法律界有句名言,正义要以看
得见的形式实现,唯有让公众“看得见”,以公开保证公正,以透明确保清明,以一丝
不苟的程序正义,践行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法律的权威才能树立,政府的公信才能增
强,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对朱令案,公开是一剂化淤解毒的良药。唯有公开才能挽回迟到的正义,唯有公开
才能不负公众的期待。 | G**L 发帖数: 22804 | | T*R 发帖数: 363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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