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Military版 - 荒唐的嫖宿幼女罪
相关主题
我国的嫖宿幼女是比强奸幼女更重的罪政协委员:嫖宿幼女罪应废除 (转载)
土共朝没有嫖宿幼女罪,奸淫幼女就按普通强奸甚至无罪算了实拍石家庄女子被拽头拖进洗浴中心轮奸
教授称嫖宿幼女罪实际被冻结李天一完了,轮奸的徒刑是十年以上
哭晕在厕所:福利取消,嫖宿幼女罪成历史警方以强奸罪报送检察院申请批捕李天一
为什么要废除嫖宿幼女罪(喷子们来看看)云南的司法系统胆子真大啊:云南官员强奸幼女获刑5年 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学教授称99%的嫖宿幼女罪判得比强奸罪重你们还在争唐惠的案子?
尼玛,轮奸变强奸了现在刑法改了, 这种怎么也得进去几年吧
嫖宿幼女这个人神共愤的荒唐刑法罪名怎么还不取消?谁给解释下嫖宿幼女罪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幼女话题: 嫖宿话题: 强奸罪话题: 卖淫罪话题: 处罚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w******k
发帖数: 1382
1
博文 《荒唐的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罪本身就是个荒唐的罪名,无论所谓的砖家和
法盲五毛如何卖力为之洗地,也不能稍减其荒谬程度。http://t.cn/zTFMUfI
(2013-05-16 23:57:22)
分类: 法学
学过刑法的人都会纳闷,新刑法中的嫖宿幼女罪与以强奸罪论处的奸淫幼女到底有什么
区别吗?而自从嫖宿幼女罪出台以来,性侵幼女的案件爆发式增长,尤其恶行案件屡发
,引爆社会舆论。实际上,嫖宿幼女罪本身就是个十分荒唐的罪名,无论所谓的砖家和
法盲五毛如何卖力为之洗地,也不能稍减其荒谬程度。
一、荒谬的法理
奸淫幼女是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以幼女是否自
愿,是否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为要件,即使幼女同意也构成强奸罪。其法理是认为14岁
以下的幼女生理心理俱不成熟,不具有性同意能力。
而嫖宿幼女罪是与卖淫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性交易)。性交易是双方自愿的行为,换言
之,这里的幼女居然又有了性同意能力!幼女有了能力“卖淫”!
那么,显而易见的推论是:
1. 作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幼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刑事
上的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她不能自愿打工或开店做买卖,反倒能自愿地出卖自己的
肉体,这是神马道理?
2. 如果幼女要钱而同意,构成嫖宿幼女,幼女不要钱而同意,则反而构成强奸罪。如
果幼女交了个成年男友,两人情投意好,你侬我侬,发生了关系是强奸罪,还要从重处
罚;而幼女为了钱而出卖肉体,却只是有伤风化的嫖宿幼女罪。两种情况下的男方谁的
社会危害大,一目了然。钱果然是能通神啊!
二、荒谬的辩解
鉴于嫖宿幼女罪的巨大争议,有关方面屡屡请出砖家背书,但仔细分析,无不是越描越
黑。另外还有些法盲五毛言论,一并驳之。
(一)在司法实践中,嫖宿幼女罪的处罚99%比强奸罪重,嫖宿幼女起刑就是5年,而强
奸罪起刑是3年。
1. 嫖宿幼女罪比强奸罪处罚重,绝不可能是立法原意。如果司法实践真的产生了这种
后果,那只能是曲解了立法,是违法行为。
首先,如果立法者希望对嫖宿幼女加大处罚,没有任何必要对完全符合奸淫幼女(强奸
罪)的行为另设新罪名,只要规定嫖宿幼女行为作为奸淫幼女的一种,加重处罚即可。
何必要叠床架屋,再设新罪?
其次,白痴都知道,强奸罪大,还是嫖宿罪大?对成年妇女,男子嫖宿不为罪,强奸却
是犯罪。对未成年幼女,世界就颠倒了?立法者还没糊涂到这地步吧!
2. 如果真的嫖宿幼女比强奸罪处罚重,那废除嫖宿幼女罪更是皆大欢喜之事。对受害
者一方和第三方社会公众而言,更希望以强奸罪定罪,对罪犯一方而言,既然嫖宿幼女
罪处罚更重,他肯定也不希望被定为嫖宿幼女罪。受害者加害人旁观者全部都满意,还
有什么理由不废除?难道立法不是看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吗?
3. 就立法原意而言,奸淫幼女是强奸罪的从重情节。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
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也就是选择接近量刑高限的刑罚。
一般强奸罪是3-10年,奸淫幼女从重一般在7-10年的高限内选。砖家抬出的司法解释是
2010年出台的,其中对强奸和奸淫不做区分,一人次的普通罪行均以3-5年起刑,这完
全不能体现刑法原文的从重原则,该司法解释违背了立法精神。
(二)现在女孩子性早熟,买欢时看不出年龄,如果不知道是幼女卖淫而与之发生性交
易,而定成强奸罪,岂不是太冤枉了,这种情况应该以嫖宿幼女罪处罚。
这纯粹是法盲言论,不知是幼女卖淫的嫖客不会定成嫖宿幼女罪(也不会定成强奸罪)
。根据高检的相关解释,嫖宿幼女罪的构成要件是明知是十四岁以下的幼女而嫖宿之。
也就是说,嫖宿幼女罪针对的并非是不知道幼女年龄的嫖客,而是专门找幼女寻欢的嫖
客。从这里实在看不出为什么明知是幼女而将之嫖宿(奸淫),却不以强奸定罪的理由。
(三)风尘幼女自愿卖淫,她自己要负责任,所以应该对嫖客减轻处罚。
这就更加无耻了。再说一次,幼女没有行为能力,也没有责任能力,换言之,对自己杀
人放火的罪行都是不承担责任的,只须接受教育,偏偏就要因为“卖淫”而承担于己不
利的后果了?13岁幼女杀害同学大卸八块的新闻看到了吧?幼女杀人都是不负责的,卖
淫反倒要负责?风尘幼女、卖淫幼女这种词就更奇怪了,任何正当的合法的职业幼女全
都无权利从事,却能自愿地专业地从事卖淫这种非法职业了?
(四)谁说嫖宿幼女没死刑?如果使用暴力,则同时触犯嫖宿幼女罪、强迫卖淫罪、强
奸罪,属想象竞合,对之应择一重罪一般为强迫卖淫罪定罪处罚。这样最高情况下就可
以适用死刑了。
拜托啊!法学不是靠百度的,尤其别百度出不靠谱的三脚猫说法还来秀智商,这条我查
到出处了,重庆的某三流律师的言论。
1. 强迫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放在同一法条中,立法原意本是惩治鸡头和皮条客的,而
不是惩治嫖客的。强迫卖淫是指强迫女性或未成年人向他人卖淫。这种道理很难懂吗?
2. 如果“使用暴力嫖宿幼女是想象竞合,同时触犯嫖宿幼女罪、强迫卖淫罪、强奸罪
,择一重罪按强迫卖淫罪处罚”,这种说法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暴力嫖宿成年妓女,就
会同时触犯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应以强迫卖淫罪从重处罚。这两个罪名都是不特别针
对幼女的,强奸罪3年起刑,强迫卖淫罪5年起刑,但实际上,暴力嫖宿妓女的,全是以
强奸罪定罪。
3. 针对嫖宿幼女的嫖客,在现行法律下,强迫卖淫罪唯一有意义的情况是,嫖客明知
幼女是被强迫卖淫的,仍然嫖宿,嫖客本身虽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但仍可能构成
强迫卖淫罪的共犯。
(五)同样是该三脚猫律师说的,嫖宿幼女和奸淫幼女的区别之一是“奸淫幼女一般发
生在家里、山上等不易让人发现的地方,具有隐秘性;后行为的地点一般发生在宾馆、
歌厅、发廊等服务场所,常常有人知道其间的嫖宿、卖淫行为。”
对于这点我已经无力吐槽,大伙自行发挥。
y*h
发帖数: 25423
2
搬马扎看洗地的
1 (共1页)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谁给解释下嫖宿幼女罪为什么要废除嫖宿幼女罪(喷子们来看看)
六个女孩就一条内裤照片?法学教授称99%的嫖宿幼女罪判得比强奸罪重
中国法律,这个美国教师死刑还是无期尼玛,轮奸变强奸了
最高法:性侵不满12周岁儿童认定“明知对方幼女”嫖宿幼女这个人神共愤的荒唐刑法罪名怎么还不取消?
我国的嫖宿幼女是比强奸幼女更重的罪政协委员:嫖宿幼女罪应废除 (转载)
土共朝没有嫖宿幼女罪,奸淫幼女就按普通强奸甚至无罪算了实拍石家庄女子被拽头拖进洗浴中心轮奸
教授称嫖宿幼女罪实际被冻结李天一完了,轮奸的徒刑是十年以上
哭晕在厕所:福利取消,嫖宿幼女罪成历史警方以强奸罪报送检察院申请批捕李天一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幼女话题: 嫖宿话题: 强奸罪话题: 卖淫罪话题: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