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 发帖数: 3348 | 1 新华网石家庄7月10日电(记者朱峰)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再次
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书金此前供述曾强奸杀害多名妇女,其中包
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
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
6月25日,王书金强奸杀人案曾在邯郸市开庭,由于当时上诉人王书金的辩护律
师要求休庭查阅证据材料,为辩护做准备工作。合议庭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同
意辩护人请求,宣布休庭。经过最近两次庭审后,真相初露端倪,但还有诸多疑点未解。
检方列举四大证据证明王书金非真凶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07年3月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
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
级人民法院,理由主要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省
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曾进行了二审开庭,今年6月25日和7月10日在邯郸市进
行的庭审为二审再次开庭。
在10日的庭审上,公诉方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首先出示了四组证据,认为
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第一组证据是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现
场勘查笔录及尸检报告,第二组证据是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康某某亲属及同事
的证言,第三组证据是被害人康某某同事证言及与王书金同时在石家庄打工的工友证言
,第四组证据是公安机关依法讯问王书金时取得的王书金本人三份供述。
检方认为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理由主要有四条:
第一,当时被害人尸体身穿白色背心,脚穿尼龙袜,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
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全身赤裸,也没供述被害人颈
部缠绕花衬衣。
第二,被害人全身未发现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王书金却供述是先掐被害人脖
子后跺胸腹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如果被害人是被人跺死,尸体不可能没有骨折。
第三,该案案发于1994年8月5日下午5点以后。被害人下午上班,5点下班
与同事一起洗澡后,骑车沿新华路至孔寨村之间的土路回家,途中经过案发地遇害。王
书金却始终供述是在中午2点左右作案。
第四,被害人身高1米52,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身高和他差不多。王书金身高1
.72米,比被害人高出20厘米。
辩方坚称王书金是真凶
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在法庭上表示,王书金案2007年一审后,当事人王书金
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辩方认为原判认定的王书金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
自首,应从轻处罚;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王书金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案
,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这次是二审再次开庭,辩方依然
坚持原来的观点。
朱爱民发表意见时说,王书金对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供述是在没有外界信息
来源的情况下做出的,王书金对犯罪现场的描述与现场勘查笔录高度吻合。朱爱民认为
,检方提出的一些细节问题与王书金供述有出入,应考虑到事件已过去19年,普通人
记忆力有所衰退,不能苛求细节完全准确。
朱爱民还认为检方出示的部分证据有瑕疵,比如尸检报告上本来应该有两名工作人
员的签名,但出具的尸检报告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签名,另一名工作人员是盖的印章
。另外检方出示的关键物证“花衬衣”只有照片,没有实物。
王书金另一名辩护律师彭思源认为,王书金对石家庄西郊玉米地这起案件的供述的
目的和意义不在这起案件的本身,王书金没有因为公诉机关对这起案件不予指控而心存
侥幸或者沾沾自喜,而是遵循了实事求是的这一基本原则,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应该
认定这种行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法律价值。
王书金本人在最后陈述时说,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他请求法庭
认定这个事实。他同时表示,自己从小没有受到正确的教育,家里对他管理不够,他也
不学好,造成了犯罪。现在特别后悔。他说:“我希望把有些事情澄清,但我也知道有
些事现在也没办法证实。”
真凶究竟是谁?
10日的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前半段就杀人事实部分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半段就
强奸事实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中午12时30分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
判。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从专业角度看,仅凭现有证据的确很难认定王书金就是聂树
斌案真凶,但即使如此,公众对聂树斌案仍有疑问,政法部门应该及时给出一个答复。
聂树斌案代理律师刘博今在此次开庭前就预测说,法庭应该不会判定王书金是聂树
斌案的真凶,毕竟仅凭他本人的口供证明案件是其作为过于牵强,这是疑罪从无法治精
神的体现。
旁听的河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金龙表
示,在法庭上诉辩双方表现的都很好,法庭对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进行了很好的保护,
律师显然也做了精心准备。张金龙认为,从法庭陈述来看,目前证明王书金是真凶的依
据只有他本人供述,这与当前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这是对辩方最不利的地方。
“案子发生在1994年,物是人非改变太大,当时的办案证据标准又跟现在不一
样,诉辩双方在法庭上争辩的很多情况确实很难彻底搞清楚。”旁听的河北经贸大学法
学院教师王韬在庭审结束后说。 |
T**********e 发帖数: 29576 | 2 这个到底怎么回事, 是王书金要活命就拼命把大案子往自己身上揽?
不过检方的1和2都不太靠谱.
既然是奸杀, 应该有DNA吧, 都丢了还是没采集? |
C***J 发帖数: 7594 | 3 就是, DNA这种当年租界巡捕房就经常用的技术不会现在还没掌握吧。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到底怎么回事, 是王书金要活命就拼命把大案子往自己身上揽? : 不过检方的1和2都不太靠谱. : 既然是奸杀, 应该有DNA吧, 都丢了还是没采集?
|
T**********e 发帖数: 29576 | 4 "第二,被害人全身未发现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王书金却供述是先掐被害人脖子
后跺胸腹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如果被害人是被人跺死,尸体不可能没有骨折"
这个不靠谱吧, 胸口踩两脚就一定会骨折? 骨折可不会导致死亡, 掐脖子才会. |
p********1 发帖数: 2785 | |
z*******o 发帖数: 4773 | 6 最干净的还是工人农民,尽管他们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还是比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
级知识分子都干净。 |
x****u 发帖数: 12955 | 7
don't need 1 and 2. The discrepancy in 3 and 4 already would make Wang's
testimony unreliable.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到底怎么回事, 是王书金要活命就拼命把大案子往自己身上揽? : 不过检方的1和2都不太靠谱. : 既然是奸杀, 应该有DNA吧, 都丢了还是没采集?
|
T**********e 发帖数: 29576 | 8
案子1994年,王书金自首是2007, 13年前的事有偏差是正常.
"第三,该案案发于1994年8月5日下午5点以后。被害人下午上班,5点下班
与同事一起洗澡后,骑车沿新华路至孔寨村之间的土路回家,途中经过案发地遇害。王
书金却始终供述是在中午2点左右作案。
第四,被害人身高1米52,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身高和他差不多。王书金身高1
.72米,比被害人高出20厘米。"
【在 x****u 的大作中提到】 : : don't need 1 and 2. The discrepancy in 3 and 4 already would make Wang's : testimony unreliable.
|
x****u 发帖数: 12955 | 9
Still, it makes it unreliable. You can't use "reasonable" as a proof.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 案子1994年,王书金自首是2007, 13年前的事有偏差是正常. : "第三,该案案发于1994年8月5日下午5点以后。被害人下午上班,5点下班 : 与同事一起洗澡后,骑车沿新华路至孔寨村之间的土路回家,途中经过案发地遇害。王 : 书金却始终供述是在中午2点左右作案。 : 第四,被害人身高1米52,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身高和他差不多。王书金身高1 : .72米,比被害人高出20厘米。"
|
T**********e 发帖数: 29576 | 10
but this cannot be used as evidence of his not committing the crime.
【在 x****u 的大作中提到】 : : Still, it makes it unreliable. You can't use "reasonable" as a proof.
|
x****u 发帖数: 12955 | 11
It's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not the other way around, no matter what
he claims.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 but this cannot be used as evidence of his not committing the crime.
|
s*****e 发帖数: 16824 | 12 这个当然有可能,但是只是可能,所以疑点不能消除,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是不能定罪
的。当然这个案子有趣之处就在于疑罪从无反而对被告是不利的,被告千方百计要证明
自己有罪。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 but this cannot be used as evidence of his not committing the crime.
|
a*****y 发帖数: 33185 | |
X***P 发帖数: 3230 | 14 是啊,DNA这种当年租借巡捕房就经常用的技术你美爹怎么这几年才掌握,一大批错案
这两年才得以纠正。
二狗子。
【在 C***J 的大作中提到】 : 就是, DNA这种当年租界巡捕房就经常用的技术不会现在还没掌握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