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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itary版 - 薄轮现在羡慕美国的夫妻不举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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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亲属话题: 法律话题: 举证话题: 相为话题: 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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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1页)
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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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在思念法治民主了吧。前两天被你们踩的宪证是不是又想拾起来了?
m********s
发帖数: 55301
2
re

【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 现在思念法治民主了吧。前两天被你们踩的宪证是不是又想拾起来了?
s********e
发帖数: 11693
3
不太了解,为什么夫妻不能举证?
m********s
发帖数: 55301
4
家版老ID纷纷给老胡捧场啊。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太了解,为什么夫妻不能举证?
l**k
发帖数: 45267
5
楼主也是不懂装懂。当事人如果自愿,是可以上庭当证人指证对方的,只不过法律规定
不能强制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太了解,为什么夫妻不能举证?
H******7
发帖数: 34403
6
夫妻间没有作证的义务。老美反对大义灭亲这种东西。你老婆犯事,你可以拒绝检方要
求你上庭作证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太了解,为什么夫妻不能举证?
m********s
发帖数: 55301
7
re

【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 夫妻间没有作证的义务。老美反对大义灭亲这种东西。你老婆犯事,你可以拒绝检方要
: 求你上庭作证

s********e
发帖数: 11693
8
那是不是直系亲属间都不行阿?比如父子之间
m********s
发帖数: 55301
9
你房子的deed上有你父母的名字吗?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那是不是直系亲属间都不行阿?比如父子之间
H******7
发帖数: 34403
10
让亲属间互咬是共党国家的伟大发明。
英美法系的英国即在1898年的《英国刑事证据法》中明确规定:在普通刑案中被告人的
配偶可以作证,但只能当辩护证人,不能强迫其作证;如果被告人不让配偶出庭作证,
控诉方也不得加以评论[20]。而在美国,拒绝作证被称为是特权规则,享有特权者可以
拒绝提供证言等,比如有不做对配偶不利的证言的权利[21]。大陆法系中,现行的法国
和德国的刑事诉讼法也都明确规定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容许特定近亲不举证、不
作证的法律,不仅欧美国家有,东亚的日本、韩国等也有,此类国家实不胜枚举。
亚里士多德说:“法治应当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
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22]多数学者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
为何对特定亲属间的不作证(沉默)予以合法化?因为法律应该得到大众的遵守,而要
大众普遍遵守法律则该法律首先必须符合大众的善良风俗和习俗;只有当法律与伦理习
惯比较一致时,法律才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自愿遵守或价值认同。故学者认为法律的制定
必须从伦理中吸取合理性成分,如此法律才不会强众人之所难,其权威性及价值导向也
方为人所接受和遵从。
(二)中国古代的亲属不举证权。
唐代之前的各朝法律已佚,容许“亲亲相为隐”的法律最初出自何时已难确知。目前可
确知的是至迟在东晋就出现了“期亲以上相为隐不问罪”的正式律令,见南朝梁人皇侃
《论语义疏》注“父子相为隐”章引东晋范宁语(“今王法则许期亲以上得相为隐不问
其罪,盖合先王之典章”)。至于《论语•子路》中孔子提出的“父子相为隐,
直在其中矣”不是法律,而是纯粹的个人性伦理见解,最多只能说“父子相为隐”是儒
家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对后世影响很大。
《唐律》存在关于亲属间的容隐权的规定,“同居相为隐”条曰:“诸同居,若大功以
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
隐,皆勿论。即漏露其事及擿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
叛以上者,不用此律。”唐律此条为《宋刑统》、《泰和律》(金)、《大明律》、《
大清律》等承袭,《宋刑统》照录《贞观律》唯条名改为“有罪相容隐”,《大清律》
照录《大明律》“亲属相为容隐”条,明、金律此条则稍异于宋、唐律。元初用金律,
金律和元《大元通制》已亡,后者仅存残缺本“条格”,然《元典章•刑部第十
五》云“词讼不指亲属干证[證]”,并云:“亲属许相容隐者,旧例也。”
从唐到民国,“亲亲相为隐”的规定一直存在于中国法律中,并且是一项容许亲属沉默
的权利性条款,它与“干名犯义”义务条款完全不同,不谙法史者万勿混为一谈[23]。
容许亲属间“相为隐”的制度如此漫长地存在于中国的法律中,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律
的制定是基于普遍的人情。立法须本乎人情或习俗,这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法律主张,如
《盐铁论•刑德》说:“法者,缘人情而制,非设罪以陷人也。故《春秋》治狱
,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违于法者诛。”《孔子家语·刑政》载孔子说
“颛五刑必即天伦”,又说“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情……”。欧阳修也说:“历
世之治,因时制法,缘民之情,损益不常。”(《崇文总目叙释》)
(三)现行法律应立亲属免证权。
据中西法制的历史与现状可知,亲属之间不举证(沉默)往往是被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
。而在我国,亲属之间不举证的正当性本是一项重要的学说传统或价值观念传统。遗憾
的是1949年后,我国法律制度却没有很好地继承这种传统,更没有在诉讼法中确立亲属
之间可不作证的特别权利,反而在《刑事诉讼法》第48条中一刀切地硬性规定:“凡是
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法律义务意味着必须执行,否则当科以处罚。这种“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
义务”的设定,其创设的目的似好,但其效果或结果却未必如此。“当一部法律与整个
文化背景缺乏和谐一致的性质的时候,法律会受到规避、扭曲或改变其目的。”[24]设
置必须举告亲属的法律并加以政治催化,这种不近人情的强制性规定极大地损害了人们
的道德良心,社会伦理导向扭曲与变异,此已有历史可证。这种做法不但与世界上绝大
多数国家的规定不相符,而且也与我国伦理法律文化传统不协调。所以,应汲取亲属之
间有权不举证的古代法律传统与现代法律制度,在立法上设定亲属不举证的权利或亲属
举证豁免权,以实现我国法律制度对人文精神的关怀和对亲情关系的尊重,实现对正常
社会伦理道德观念的维护[25]。
近年来已有许多专家学者认识到确立亲属举证豁免权于完善我国法律制度的意义。2003
年2月,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证据法》专家稿第四稿中提出了亲属举证豁免
权的有关规定[26]。重庆市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俞荣根
2005年4月29日的演讲则说:“在这次三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上,重庆人大代表团提出
议案要求修改《刑法》,取消亲属间的互相揭发、互相举证,加重处罚亲属间包庇罪的
条款。这表明儒家思想对立法也重新有一定影响。”[27]改变以控告、揭发亲属为荣、
为高尚的小传统而回归“亲亲相为隐”的大传统,修改相关法典确立“亲属举证豁免权
”而将“告亲”权利化而非义务化,这是“良法”的发展方向。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那是不是直系亲属间都不行阿?比如父子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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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谁都别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吕令子被证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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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发帖数: 797
11
没那个说法,如果夫妻两者都犯罪,互相为了减刑而互相指证的事情多得是。所谓不强
迫举证指的是被告不是夫妻俩,或者夫妻两人在案件里面没有利害关系。美国不会不采
纳夫妻之间另外一人的证词。
l*****i
发帖数: 20533
12
对控方来说,让谷作证有巨大风险。谷反正已经破罐子破摔。万一她当庭自己全部揽罪
,说就是瞒着薄,那就彻底麻烦了。而且今天徐的证词已经是有利于薄的撇清了。
所以如果让她出来作证,控方只能赌她不改口,一心把薄拉下水。
z**********e
发帖数: 22064
13
中国自古也这样。
除了十恶大罪以外,如果亲属互相举报罪行(比如杀人抢劫什么的),除了惩处罪犯,
还要惩处举报人。
你连亲属都能出卖,还会保证忠于皇上吗?
“齐家”是“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啊!

【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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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你上庭作证

m********s
发帖数: 55301
14
奥巴马对自己的儿子,确实是这样的。
很好

【在 z**********e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自古也这样。
: 除了十恶大罪以外,如果亲属互相举报罪行(比如杀人抢劫什么的),除了惩处罪犯,
: 还要惩处举报人。
: 你连亲属都能出卖,还会保证忠于皇上吗?
: “齐家”是“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啊!

l*******e
发帖数: 247
15
这个夫妻/亲属之间的相互举证揭发,确实挺残忍的,不支持。
c**********u
发帖数: 7276
16
美帝还有这法律呢? 这点确实比伪共强多了。
伪共不仅要夫妻互相揭发,而且控制的事脑子有点问题的女人。

【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 现在思念法治民主了吧。前两天被你们踩的宪证是不是又想拾起来了?
c*****a
发帖数: 1638
17
中国其实也是这样,就是现代才没了。
你搜一下叫做“亲亲相隐”,比欧美早多了

【在 c**********u 的大作中提到】
: 美帝还有这法律呢? 这点确实比伪共强多了。
: 伪共不仅要夫妻互相揭发,而且控制的事脑子有点问题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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