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 发帖数: 1031 | 1 同情声援夏的,往往是凤凰男,早年在国内家庭条件很差,知道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不
易。但正是由于这种不易,是他们在考虑自己生计的同时,忽略了别人的感受。别人的
命都不值钱,只要自己活下去去就好。游戏规则也可以被轻易打破,反正我们就是穷。
而另一方面,很多城市居民对于这些不讲规则,随意摆摊的小贩是深恶痛绝的,也造成
了网络上很多人对城管的同情。很多地方是有固定的摆摊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但是代
价是要出管理费。城管抓的就是那些违法摆摊的。为什么违法摆摊,就是想多赚钱。首
先这对合法摆摊的小贩是一种不公平,其次,对城市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混乱。
往往第二种声音被凤凰男们归结于五毛,水军,自干五,那我们来看看美帝是怎么处理
的。
在美帝摆摊是需要许可的,如果没有许可,警察会开具罚单,然后必须去法院缴纳罚金
。如果敢对警察公然抗法,呵呵,警察可不需要把你带去办公室,就地枪决。
到底是要城市农村化,还是农村城市化。。。 |
n********d 发帖数: 7676 | 2 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不易?你生活在哪个年代的中国?城市农村化?不知道农民是我党
基本面吗? |
x*****p 发帖数: 1707 | |
b*****u 发帖数: 1031 | 4 你没看到支持夏的帖子都是一边倒,底层劳动人民生活不易么。。。。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不易?你生活在哪个年代的中国?城市农村化?不知道农民是我党 : 基本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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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 发帖数: 1031 | 5 大V们是带着任务的好么, 唯恐中国不乱,当然鼓动各种骚乱了
【在 x*****p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分析的在理,但难道那么公知大V也是凤凰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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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发帖数: 20431 | 6 大v都是吃人血馒头的
越是血腥他们越高兴 怎么激烈怎么来
【在 x*****p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分析的在理,但难道那么公知大V也是凤凰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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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 发帖数: 1468 | 7 其它的不说,夏是否是自卫也不讨论。有一条绝对没有道理。杀人是夏杀的,凶手都被
执行死刑了,法院仍然要求赔款,世界上还有哪国的法律是这样的?夏是一个成年人,
自己决定做了事情,无论犯了什么错,他用死刑承担了责任。这个责任难道不应该到此
为止吗?为什么还要逼迫家人赔款?
【在 b*****u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同情声援夏的,往往是凤凰男,早年在国内家庭条件很差,知道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不 : 易。但正是由于这种不易,是他们在考虑自己生计的同时,忽略了别人的感受。别人的 : 命都不值钱,只要自己活下去去就好。游戏规则也可以被轻易打破,反正我们就是穷。 : 而另一方面,很多城市居民对于这些不讲规则,随意摆摊的小贩是深恶痛绝的,也造成 : 了网络上很多人对城管的同情。很多地方是有固定的摆摊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但是代 : 价是要出管理费。城管抓的就是那些违法摆摊的。为什么违法摆摊,就是想多赚钱。首 : 先这对合法摆摊的小贩是一种不公平,其次,对城市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混乱。 : 往往第二种声音被凤凰男们归结于五毛,水军,自干五,那我们来看看美帝是怎么处理 : 的。 : 在美帝摆摊是需要许可的,如果没有许可,警察会开具罚单,然后必须去法院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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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发帖数: 2914 | 8 他不赔,那你来赔吗?杀了人,难道夺走的就仅仅是一条命?
【在 a******m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其它的不说,夏是否是自卫也不讨论。有一条绝对没有道理。杀人是夏杀的,凶手都被 : 执行死刑了,法院仍然要求赔款,世界上还有哪国的法律是这样的?夏是一个成年人, : 自己决定做了事情,无论犯了什么错,他用死刑承担了责任。这个责任难道不应该到此 : 为止吗?为什么还要逼迫家人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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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6824 | 9 哪国都这样,刑事以外还有民事赔偿。其实反过来想就行了,要是一城管打死了小贩被
枪毙了,他家就可以不赔钱了?
【在 a******m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其它的不说,夏是否是自卫也不讨论。有一条绝对没有道理。杀人是夏杀的,凶手都被 : 执行死刑了,法院仍然要求赔款,世界上还有哪国的法律是这样的?夏是一个成年人, : 自己决定做了事情,无论犯了什么错,他用死刑承担了责任。这个责任难道不应该到此 : 为止吗?为什么还要逼迫家人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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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 发帖数: 1031 | 10 刑事判决附带民事赔偿,有任何问题么?
【在 a******m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其它的不说,夏是否是自卫也不讨论。有一条绝对没有道理。杀人是夏杀的,凶手都被 : 执行死刑了,法院仍然要求赔款,世界上还有哪国的法律是这样的?夏是一个成年人, : 自己决定做了事情,无论犯了什么错,他用死刑承担了责任。这个责任难道不应该到此 : 为止吗?为什么还要逼迫家人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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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22772 | 11 你是法盲可以,但这么高调嚣张的法盲真见得不多
【在 a******m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其它的不说,夏是否是自卫也不讨论。有一条绝对没有道理。杀人是夏杀的,凶手都被 : 执行死刑了,法院仍然要求赔款,世界上还有哪国的法律是这样的?夏是一个成年人, : 自己决定做了事情,无论犯了什么错,他用死刑承担了责任。这个责任难道不应该到此 : 为止吗?为什么还要逼迫家人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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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 发帖数: 1468 | 12 当然,为什么责任要涉及家人?如果他的直系亲属都死了,难道七大姑八大姨也有责任
帮忙赔款?
判夏赔款没问题。我不理解为什么这个责任要涉及家人。杀人的决定又不是家人帮忙做
出的。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哪国都这样,刑事以外还有民事赔偿。其实反过来想就行了,要是一城管打死了小贩被 : 枪毙了,他家就可以不赔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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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311 | 13 中国有父债子偿?
这人自己应该没什么财产的
捐款应该也是捐给小孩的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哪国都这样,刑事以外还有民事赔偿。其实反过来想就行了,要是一城管打死了小贩被 : 枪毙了,他家就可以不赔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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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发帖数: 27064 | 14 很多城市居民对于这些不讲规则,随意摆摊的小贩是深恶痛绝的
又来代表了
事实上,国内城市里哪儿能容许你随意摆摊,尤其白天出摊的
你去问问摊贩就知道了,即使那种弄个自行车三轮车到处跑的,也是有雷区的
要想长期做下去,一般要交份子钱的,至少当地派出所那一份是少不了的,否则被警察
抓了,弄不好就直接给你发送回老家了,甚至劳教,
固定地点的摊贩一般都要交双份,除了警察的还有城管的
所谓的流动摊贩,只是流动,绝对不随意
他们不断变换摆摊地点也只是躲避城管而已,为了少交城管那一份钱(因为城管都是流
氓,要的比较多,往往比警察的多不少)
至于摆摊地点,警察都交代好了的,如果有些摆摊地点老被人投诉,警察就会把这个地
点放到禁区里去
如果有领导检查什么的,警察都会事先通知不要出摊的,一般是一片地区有一个人和警
察单线联系,所有东西都有这个人再群发。
【在 b*****u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同情声援夏的,往往是凤凰男,早年在国内家庭条件很差,知道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不 : 易。但正是由于这种不易,是他们在考虑自己生计的同时,忽略了别人的感受。别人的 : 命都不值钱,只要自己活下去去就好。游戏规则也可以被轻易打破,反正我们就是穷。 : 而另一方面,很多城市居民对于这些不讲规则,随意摆摊的小贩是深恶痛绝的,也造成 : 了网络上很多人对城管的同情。很多地方是有固定的摆摊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但是代 : 价是要出管理费。城管抓的就是那些违法摆摊的。为什么违法摆摊,就是想多赚钱。首 : 先这对合法摆摊的小贩是一种不公平,其次,对城市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混乱。 : 往往第二种声音被凤凰男们归结于五毛,水军,自干五,那我们来看看美帝是怎么处理 : 的。 : 在美帝摆摊是需要许可的,如果没有许可,警察会开具罚单,然后必须去法院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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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 发帖数: 1468 | 15 我也想不通。反过来其实也一样。城管如果打死人,凭什么城管的家人要负责赔款?天
朝的法律难道还有“连坐”制吗?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中国有父债子偿? : 这人自己应该没什么财产的 : 捐款应该也是捐给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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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 发帖数: 1707 | 16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各国法律都是如此,也是合理的。至于这个赔偿,能不能赔,
怎么赔,谁来赔,就另当别论了。很多民事赔偿,判决是一回事,拿不拿到钱是另一回
事。比如在美国,很简单的一个小案,你的房东扣着你的房租押金不还,你告上法庭,
告赢了,法院判这个房东必须还你押金。可他最后就是不还,你也无可奈何。
【在 a******m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我也想不通。反过来其实也一样。城管如果打死人,凭什么城管的家人要负责赔款?天 : 朝的法律难道还有“连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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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 发帖数: 1031 | 17 现在天朝已经没有遣送制度了,这是导致城市农村化的一大诱因。我说的随意不是说他
们漫无目的盲目流动,是只顾自己做生意不顾破坏他人的正常生活作息。你去看看有多
少占街摆摊的,有多少深夜排挡扰民的。我不是代表所有城市居民,只是一种普遍的态
度。包括很多觉得夏应该伏法的帖子,也是这个态度。
TG的管理的确有缺陷,这些份子钱都是灰色的,应该像美帝一样,卖摆摊执照,明码标
价。但是,这不是小贩可以杀人的理由和借口。而且现在其实证据挺清晰的,他自己承
认在马路上没有被殴打,然后从城管办公室出来,身上只有轻度擦伤。完全不构成自卫
杀人的要件。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很多城市居民对于这些不讲规则,随意摆摊的小贩是深恶痛绝的 : 又来代表了 : 事实上,国内城市里哪儿能容许你随意摆摊,尤其白天出摊的 : 你去问问摊贩就知道了,即使那种弄个自行车三轮车到处跑的,也是有雷区的 : 要想长期做下去,一般要交份子钱的,至少当地派出所那一份是少不了的,否则被警察 : 抓了,弄不好就直接给你发送回老家了,甚至劳教, : 固定地点的摊贩一般都要交双份,除了警察的还有城管的 : 所谓的流动摊贩,只是流动,绝对不随意 : 他们不断变换摆摊地点也只是躲避城管而已,为了少交城管那一份钱(因为城管都是流 : 氓,要的比较多,往往比警察的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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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12601 | 18 不用直系亲属,就他老婆而已,别悲愤了
【在 a******m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当然,为什么责任要涉及家人?如果他的直系亲属都死了,难道七大姑八大姨也有责任 : 帮忙赔款? : 判夏赔款没问题。我不理解为什么这个责任要涉及家人。杀人的决定又不是家人帮忙做 : 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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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 发帖数: 1468 | 19 民事赔偿都有拒绝执行后的相关惩罚条款。问题是这个案件里,责任人已经死亡。家属
不应该是责任方。这个是我困惑的地方。至少美国法律绝对不是这样的。
【在 x*****p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各国法律都是如此,也是合理的。至于这个赔偿,能不能赔, : 怎么赔,谁来赔,就另当别论了。很多民事赔偿,判决是一回事,拿不拿到钱是另一回 : 事。比如在美国,很简单的一个小案,你的房东扣着你的房租押金不还,你告上法庭, : 告赢了,法院判这个房东必须还你押金。可他最后就是不还,你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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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311 | 20 城管一般家里还是有点资产的
假设资产的一半属于城管,他当然要赔
这种情况不是城管的家人赔,实际上是城管的家人拿属于城管的那一半财产出来赔
【在 a******m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我也想不通。反过来其实也一样。城管如果打死人,凭什么城管的家人要负责赔款?天 : 朝的法律难道还有“连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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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 发帖数: 1468 | 21 这个是我理解的逻辑。所以,在夏案中,假设夏家原先就很贫寒,法院有权力拿走的部
分应该是夏原先的资产。至于后来的社会捐款,如果不是捐给夏本人的,应该完全没有
义务拿出来作为赔款的。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城管一般家里还是有点资产的 : 假设资产的一半属于城管,他当然要赔 : 这种情况不是城管的家人赔,实际上是城管的家人拿属于城管的那一半财产出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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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311 | 22 就这么回事
夏本身应该是很穷的
而城管有些是公务员编制
【在 a******m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这个是我理解的逻辑。所以,在夏案中,假设夏家原先就很贫寒,法院有权力拿走的部 : 分应该是夏原先的资产。至于后来的社会捐款,如果不是捐给夏本人的,应该完全没有 : 义务拿出来作为赔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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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 发帖数: 13152 | 23 美国刑事无罪了,民事还能判赔偿呢,要不要接个轨?
【在 a******m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其它的不说,夏是否是自卫也不讨论。有一条绝对没有道理。杀人是夏杀的,凶手都被 : 执行死刑了,法院仍然要求赔款,世界上还有哪国的法律是这样的?夏是一个成年人, : 自己决定做了事情,无论犯了什么错,他用死刑承担了责任。这个责任难道不应该到此 : 为止吗?为什么还要逼迫家人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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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311 | 24 中国本来就是这样的
真够无知的
【在 C*******f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美国刑事无罪了,民事还能判赔偿呢,要不要接个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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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 发帖数: 25423 | 25 中美有区别的,中国通常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同一个法庭审理。美国是刑事和民事
完全分离,互相之间没有关系,完全不同的案子在不同的法庭审理。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中国本来就是这样的 : 真够无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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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311 | 26 中国刑事输了
民事同样可能赢
【在 y*h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中美有区别的,中国通常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同一个法庭审理。美国是刑事和民事 : 完全分离,互相之间没有关系,完全不同的案子在不同的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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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12601 | 27 夏俊峰并不穷,夏俊峰供述认识城管中的陶冶,是在街道办认识的,据括号内的补充看
,夏俊峰应该还认识街道办的小南。
并且夏俊峰本人,还做过街道的执勤
这里是摘录
矛盾一:
在夏俊峰故意杀人案被广泛关注之前,《方圆法制网》2010-02-07 的报道:《沈阳小
贩刺死城管事件调查》
1-1.张晶的版本:
“事发那天,夏俊峰口袋里装着几个月攒下来的5000元钱,是打算出摊之后就去银行存
上的。”
1-2.夏俊峰的版本:
被告人:夏俊峰,个体商贩,现在押
律师:陈有西、钟国林,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时间:2011年5月24日上午九时半到十一时,下午一时三十分到三时
地点:沈阳市看守所
在会见笔录中,夏俊峰的版本:“衣服很脏,又有血,上医院路上我扔河里了。逃出后
,我几分钟,用手机给我妈打电话了,说:“我惹祸,他们打我,我把他们扎了。”我
妈说,你怎惹祸了呢?我说还有点事,我就挂了电话。我兜里有五六百元钱,怕看手不
够,给朋友打电话,讨回欠的钱。我说有点事有用。朋友送来了钱,四千多,我没讲什
么事,手也没让他看,放衣服兜里。”
事实上,张晶、夏俊峰自己都说,刚出摊,还没开始卖,就被城管发现了,紧接着夏俊
峰就去城管办公室,然后杀人了。
矛盾:张晶说夏俊峰出摊前就已经自己携带了5000元钱,准备去银行存的。 夏俊峰在
单独会见自己的辩护律师陈有西时却说,出摊前自己身上只有五六百元,4000多块钱是
杀人后才让朋友临时送来的看手费。 张晶明显就是在撒谎! 这么赤裸裸的谎言,还有
什么可辩驳的!!
出摊前,夏俊峰身上只携带有五六百元,连杀2人、重伤1人后,准备外逃,现金不够,
于是打电话让朋友临时送来了4000多元欠款(并且张晶知道送钱一事)。但最终夏俊峰
外逃未遂,被警察抓获了。 张晶为了想证明夏俊峰并没有外逃的打算,就给这4000多
元的外逃路费找了个“事先准备储蓄”的借口。 奈何当时夫妻俩无法接触串供,才有
了夏俊峰自己说的:出摊前自己只带了五六百+杀人后让朋友临时送来的看手医药费
4000多,合计5000 元, 与其妻子张晶说的:“事先准备5000去储蓄” 的穿帮戏。
夏俊峰在监狱,张晶在外面,没套好词,就这样华丽丽的穿帮了。
夏俊峰杀人后逃离现场,扔掉血衣和杀人凶器,数小时后,夏俊峰被警察通过*河蟹*位
抓获。抓获地是沈河区文萃路顺风酒店,此处文萃路是沈阳市向南出城的要道,夏俊峰
又让朋友送来四千多元钱,明显是要逃离沈阳。
夏俊峰在杀人时不慎自己把手指割伤,声称逃跑为了看手,可事实上:夏俊峰在逃离后
数小时内根本没去过医院,是警察抓获了夏俊峰后,才带他去的医院,看手花了一千多
,剩余的三千多块钱张晶已从沈阳看守所取回了。
注意:夏俊峰供述了,案发前,他至少有一个朋友还欠着他4000多块钱,能有闲钱放贷
给一个朋友几千块,这可能是一个困难到必须在路口摆摊才能维持生存的人吗?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
案发后,沈河公安分局滨河派出所,去风雨坛街南乐郊路交叉口调查情况,时间仅距杀
人案发时间半个小时左右,发现:张晶女士仍在该处继续卖炸串!这个细节是写在公安
侦查记录中的!!
随后张晶被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因为当时张晶还不知道夏俊
峰已经杀人了,所以,在这个笔录里,张晶证实:夏俊峰跟城管去接受处理了,是扣押
了一个煤气罐,城管并没有打人!
当时,张晶不知道夏俊峰杀人了,在公安局还交待了夏俊峰的手机号。公安局就是按张
晶提供的夏俊峰手机号,通过*河蟹*位才把夏俊峰抓获的!!
张晶从公安局录完笔录出来,回到家,才得知了夏俊峰杀人的事情,因为夏俊峰杀人后
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然后她就迅速改变说辞,变成了夏俊峰被打的版本了,还找了6个所谓的证人,其实就
是在马路上一起摆摊的小贩,卖鸡脖子什么的。 真是滑稽。
事实上,在一审、二审的公开审理中,公安的侦查记录、对张晶的询问笔录都是当庭出
示、当庭宣读的。
上面有张晶女士的亲笔签名和手印呢,而且公安机关制作笔录时,全部都是有录像的,
张晶在法庭上抵赖也没用。 所以判决后,出了法庭的门,张晶就到处跟媒体乱讲,混
淆视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矛盾二:
《方圆法制网》2010-02-07 的报道:《沈阳小贩刺死城管事件调查》
在城管队员的眼里,夏俊峰是个“刺头”,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位副局长
说:“夏俊峰我们曾说服教育过多次,让他不要上街摆摊,其他摊贩都服管,就他不听
,他还影响着身边的人,就像是那一片的‘老大’。”
2-1.张晶的版本:
“说服教育?在这之前,我们都没和城管的任何一个人说过话,什么时候有过说服教育
?”张晶辩解说。
2-2.夏俊峰的版本:
地点:沈河区看守所(23房)
时间:2010年2月25日3:30
询问人:滕彪
被询问人:夏俊峰
问:你以前认识陶冶?
答:在街道办事处(小南)认识的。
问:车上有几人?
答:连我三个人。陶冶第一个,张旭东第二个,我第三个进去的。 陶冶进了里屋了,
大概怕处罚我求他帮忙吗。 陶冶原在街道认识的,我街道做过一个月执勤, 2006年的
时候,那时同陶冶认识,他是街道的司机。
又是矛盾。张晶声称从来没跟城管的任何人说过话。夏俊峰却供述认识城管中的陶冶,
是在街道办认识的,据括号内的补充看,夏俊峰应该还认识街道办的小南。
并且夏俊峰本人,还做过街道的执勤!
这也当然了,一个在监狱,一个在外面,自然没办法把所有的叙述都串通好。
夏俊峰在城管局、街道办都认识人,这可能是一个普通平凡、孤立无援的小摊贩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矛盾三:
夏俊峰自己的供述也是颠三倒四、前后矛盾的。
3-1.夏俊峰的版本一:
夏俊峰案第一审公开开庭庭审记录
2009年10月22日13时30分到15时50分
沈阳中级法院九号法庭 公开开庭
公诉人:你身体什么部位受伤了?
被告人:手部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剩下都没有明显的外伤。
审判长:除了你讲,有关被害的人员对你殴打以外,你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他们先打
你的?
被告人:我身上有伤。
审判长:身上有什么伤?在什么位置?
被告人:胳膊青一块、紫一块。
3-2.一审后,夏俊峰的版本二:
地点:沈河区看守所(23房)
时间:2010年2月25日3:30
询问人:滕彪
被询问人:夏俊峰
问:你胳膊受伤怎么回事?
答:到分局后,我让照了相。两个胳膊都有伤,青一块紫一块。大腿根部有很大一块淤
青。当时没照。脖子、后背都有青紫,头上还有包,但都没照。左耳朵二个月都一直耳
鸣。当时只照了胳膊,法庭出示的两张照片就是。
真是离谱,一审公开审理时,夏俊峰自己当庭陈述仅手臂有青紫 ,其余身体各处都无
伤痕。
一审夏俊峰被依法被判处死刑。他可能感到必须把他的伤情讲得更严重,才有可能减轻
处罚,所以在一审后,滕彪会见他时,他又改变说辞,变成警察没给他其余伤痕照相的
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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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四:
4-1.夏俊峰的版本:
被告人:夏俊峰,个体商贩,现在押
律师:陈有西、钟国林,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时间:2011年5月24日上午九时半到十一时,下午一时三十分到三时
地点:沈阳市看守所
问:你在现场开过煤气罐吗?
答:没有的,我根本没看见过煤气罐,我都不知道。我被拽上车了,他们收我煤气罐我
根本没看见。没有开过煤气罐。判决书是乱讲的。我根本没有开过、抢过煤气罐。
4-2.张晶的版本:
夏俊峰案一审
2009年10月22日13时30分到15时50分
沈阳中级法院九号法庭 公开开庭
张晶证词:“2009年5月16日星期六,10时30分左右,我与丈夫夏俊峰在南乐郊路与风
雨坛交叉口卖炸串。当时有人喊行政执法的来了,我和丈夫没来得及跑被他们抓住,他
们就要没收我们的东西,我和夏俊峰过去拦不让他们拿。”
4-3.六个所谓证人之一张杰的版本:
取自2010年7月滕彪和马银玲为夏俊峰提供法律援助时录制视频之后整理的文字版证言
问:那你就是去年5月16号那天发生的事情你当时在现场吗?
张杰:对,我们当时都在现场。
问:那你当时看到了什么情况?
张杰:他们家是卖杂串的,我家是卖那个烤鸡脖的。
问:你以前认识夏俊峰?
张杰:对,我们就说头好几年都认识,全都是卖这个东西的,那天5月16号好像礼拜六
,好像是10点多,执法人员就来了,来了当时下车就撵咱们,咱们就跑了。他家就跑得
慢。
问:当时你也在那摆摊?
张杰:对,我们都摆摊
问:当时抢那个罐儿的时候?
张杰:抢他家煤气罐。
问:然后呢?
张杰:然后就是抢罐儿,他家就不让抢
问:怎么打的?
张杰:就是你一下,我一下他拽,他拽他罐儿,他不让那什么
先看看张晶找的所谓证人吧,这个所谓的证人张杰,自己承认了,他就是马路上跟夏俊
峰家一起摆摊的小贩,是卖鸡脖子的,都跟夏俊峰家认识好几年了。
更荒谬的是,张晶和所谓的6个证人都声称亲眼目睹了夏俊峰与城管之间抢夺煤气罐,
还被殴打。
夏俊峰本人却坚持说自己没有见过煤气罐,也没被殴打,直接上车了。而且是从一审坚
持到二审,再坚持到现在陈有西律师团单独会见他的时候,他还是一直坚持根本没见过
煤气罐,没被殴打,直接上车了。
很可笑吧。张晶、还有她找来的6个所谓的证人,极力想要证明的,却恰恰是夏俊峰本
人坚持不肯承认的。里外证词没串通好,弄成这么可笑,真是……
矛盾还有很多,夏俊峰和张晶谎话连篇、前后矛盾,可想而知他们二人的说法真实性有
多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夏俊峰案发地的城管,看看张晶自己找的证人的说法吧。
张晶找的6名所谓的证人之一张杰的证言:
取自2010年7月滕彪和马银玲为夏俊峰提供法律援助时录制视频之后整理的文字版证言
问:那城管的人,知道你们躲在什么地方吗?
张杰:知道。
问:你们把车都藏在那个胡同里,都知道,但就不管了,他每次就差不多就?
张杰:他只是不要我们上马路上,我们就往小区里头跑,就这样的。
看到了吗? 张晶找来的所谓的证人张杰,也是跟夏俊峰一起在马路上摆摊的卖鸡脖子
的小贩,他自己都坦承了:“把车都藏在那个胡同里,都知道,但就不管了”、“他只
是不要我们上马路上”
看到没有?? 夏俊峰案发地的城管们,都知道小贩们在哪里,但只要小贩不上马路,
城管也没有去干涉过。
城管的要求只是:让小贩们不要在马路上占道经营,妨碍交通。这难道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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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二被害人的身体成伤状态、刀伤的部位、刺创的数目、创道的长度,还有重伤者的
刀伤刺创情况,现场的血迹喷溅形态、速度和力量,血滴散布区域…… 一系列的法医
学物证,都与夏俊峰的供述不符。
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笔录、沈阳市公安局出具的生物物证鉴定书、刑事技术鉴定书、辽
宁北方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法医司法鉴定意见书,这些无可辩驳的物证才是定案判决的关
键证据。
张晶与夏俊峰陈述的矛盾、夏俊峰证词的前后矛盾、张晶言论的前后矛盾,还有很多,
我没时间都一一列出了。
这个案件历时2年多,有健全认知能力的人,可以自己对比着看。 把张晶在不同时期对
媒体的叙述对比着来看,特别是记者采访细致,张晶有细节叙述的地方;夏俊峰、张晶
二人的截然不同的说辞,矛盾多多;夏俊峰在一审前后、二审前后的当庭供述和会见笔
录存在矛盾,与现在死刑复核中的陈有西律师会见笔录也有N多矛盾。
真相永远不会被谎言所掩盖,支持最高法核准夏俊峰死刑。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就这么回事 : 夏本身应该是很穷的 : 而城管有些是公务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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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 发帖数: 9235 | 28 城市里面到处都有专门的背街小巷给这些人摆摊,可是他们非要到人潮汹涌的主要干道
,地铁出入口,住宅区摆。做生意偷税漏税就不说了,还缺斤少两,坑蒙拐骗,乱扔垃
圾。
那些同情小贩的凤凰男怎么不去同情下环卫工人,人家每天替这些四处乱窜,乌烟瘴气
的小贩擦屁股,搞卫生,容易吗? |
t*****g 发帖数: 311 | 29 几千块钱算个屁
你几年没回国了?
国内个个都是千万富翁了
几千块那就是赤贫啊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夏俊峰并不穷,夏俊峰供述认识城管中的陶冶,是在街道办认识的,据括号内的补充看 : ,夏俊峰应该还认识街道办的小南。 : 并且夏俊峰本人,还做过街道的执勤 : 这里是摘录 : 矛盾一: : 在夏俊峰故意杀人案被广泛关注之前,《方圆法制网》2010-02-07 的报道:《沈阳小 : 贩刺死城管事件调查》 : 1-1.张晶的版本: : “事发那天,夏俊峰口袋里装着几个月攒下来的5000元钱,是打算出摊之后就去银行存 : 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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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 发帖数: 1031 | 30 钱是捐给谁的?捐给他儿子那按理是可以厚着脸皮不拿出来。如果捐给他老婆,那就不
行了,这算是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吧。除非你是毙了他以后捐的。
这捐不捐的重点我觉得根本不是财产如何划分,而是你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有两个城管
死了,造成了那两个家庭的悲剧。当你们一边倒地“同情”夏的时候,是另外两个家庭
的再次伤害。至于公务员编制不编制的问题,就算那两个人有编制,就该白死了?照这
样说有钱就该白死,有工作就该白死么?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就这么回事 : 夏本身应该是很穷的 : 而城管有些是公务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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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 发帖数: 1468 | 31 我有疑问的只是赔款部分。我觉得刑事判决似乎是恰当的。就算他真的被打了,没有足
够的证据证明是自卫,也肯定得按照杀人罪判处。这个并非不合理。
【在 l*****o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城市里面到处都有专门的背街小巷给这些人摆摊,可是他们非要到人潮汹涌的主要干道 : ,地铁出入口,住宅区摆。做生意偷税漏税就不说了,还缺斤少两,坑蒙拐骗,乱扔垃 : 圾。 : 那些同情小贩的凤凰男怎么不去同情下环卫工人,人家每天替这些四处乱窜,乌烟瘴气 : 的小贩擦屁股,搞卫生,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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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311 | 32 没白死
90万加烈士加安排工作
悲剧的确是悲剧
不过你敢说他们没打人吗
连判决书里面都说了城管有过错
但是杀人情节实在太严重
【在 b*****u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钱是捐给谁的?捐给他儿子那按理是可以厚着脸皮不拿出来。如果捐给他老婆,那就不 : 行了,这算是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吧。除非你是毙了他以后捐的。 : 这捐不捐的重点我觉得根本不是财产如何划分,而是你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有两个城管 : 死了,造成了那两个家庭的悲剧。当你们一边倒地“同情”夏的时候,是另外两个家庭 : 的再次伤害。至于公务员编制不编制的问题,就算那两个人有编制,就该白死了?照这 : 样说有钱就该白死,有工作就该白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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