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Military版 - 轰空 刑事罪行條例 146条
相关主题
林郑月娥说到底还是不够狠美国女教师性侵6名男生 被控40项罪
我们小将说中共不会暴力镇压,其实是阳谋加州18 岁以下的任何人将不会被控犯有拉客和卖淫等罪行
旺角暴乱案在高等法院开审其实香港政府并不抵制买奶粉,抵制的是二道贩子
《逃犯条例细则》港灿都是畏威不怀德,出动
送中条例为啥是恶法呢?一直没搞懂5月2实拍香港地铁 香港人欺负内地妇孺ZT
埃及宣布8月3日刑事审判前总统穆巴拉克父子港人的诉求,类似于加拿大要求废除“英联邦”title
美FBI:台灣非主權國 劉姍姍無豁免權 ZT聯合報大陆要绞杀台湾电子产业的节奏?
3大重罪 “占中三丑”须承担刑责, 拘捕“占中三丑”在等什么特大喜讯:弯弯立法院要与中国签「兩國協議」ZT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兒童话题: 號第话题: 猥褻话题: 作為话题: 作出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C*********l
发帖数: 10248
1
刑事罪行條例》 憲報編號: E.R. 2 of 2012
條: 146 條文標題: 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版本日期: 02/08/2012
雜項罪行及條文
(1) 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與或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
為,或煽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她、向他或她、與另一人或向另一人作出
此種作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 (由1991年第90號第20條
修訂;由1997年第31號第16條修訂)
(2) 就根據本條提出的控罪而言,即使被控人證明該兒童同意作出該項嚴重猥褻作為,
亦不得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3) 任何人如與或基於合理理由而相信他或她與一名兒童為已婚夫婦,則不會因與或向
該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或因煽惑該兒童與他或她或向他或她作出此種作為而犯本條所
訂罪行。 (由1991年第90號第20條增補)
(由1978年第1號第6條增補)
[比照 1960 c. 33 s. 1(1) U.K.]
1 (共1页)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特大喜讯:弯弯立法院要与中国签「兩國協議」ZT送中条例为啥是恶法呢?一直没搞懂
去兩國論 學者痛批民进党亲中卖台ZT埃及宣布8月3日刑事审判前总统穆巴拉克父子
轉:[北戴河後 中共黨紀條例增列擁護習核心]美FBI:台灣非主權國 劉姍姍無豁免權 ZT聯合報
逃犯條例,湯家驊,接受德國電台訪問3大重罪 “占中三丑”须承担刑责, 拘捕“占中三丑”在等什么
林郑月娥说到底还是不够狠美国女教师性侵6名男生 被控40项罪
我们小将说中共不会暴力镇压,其实是阳谋加州18 岁以下的任何人将不会被控犯有拉客和卖淫等罪行
旺角暴乱案在高等法院开审其实香港政府并不抵制买奶粉,抵制的是二道贩子
《逃犯条例细则》港灿都是畏威不怀德,出动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兒童话题: 號第话题: 猥褻话题: 作為话题: 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