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g******4 发帖数: 6339 | 1 民主(英语:Democracy,或譯民主制、民主主義,舊譯德謨克拉西、德先生)從其字
面上來看,代表著主权在民,即「人(全)民做主」。至於民主的統治方法、以及其「
人民」的構成範圍則有許多不同的定義,现在一般是由多數進行統治。
民主(英语:Democracy)的字源來自古希腊语:δημοκρατία(dē
mokratía),意為由人民統治;這個字由古希腊语:δῆμος(dêmos,人
民),以及古希腊语:κράτος(kratos,權力或統治),所組成。這個字
被用來形容西元前五世紀,希臘城邦中的一種政治制度,以雅典為代表。它將統治權力
交給城邦中的多數人,與少數人進行的精英統治(古希腊语:ἀριστοκρ
ατία),例如君主政體、獨裁統治、貴族政體、寡頭統治等,相對。
"民主的形式"
(1) 直接民主,又稱為純粹民主[4][5][6],是一種由選舉人直接投票決定政府政策的
制度,例如決定是否接受或廢除某種法案。之所以稱為直接是因為決策的權力直接由人
們所行使,而不經過任何媒介或代表。在歷史上,這種形式的政府相當少見,因為在實
踐上要將人們全部聚集起來投票相當困難,所花費的成本和時間都非常高昂。所有直接
民主都屬於較小型的共同體,例如城邦。最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的雅典民主。
(2) 代議民主則是較常被採用的制度,之所以稱為代議制是因為人們並非直接投票決定
政府政策,而是選出民意代表來參與政府實體或議會。民意代表可能是由全體選民選出
(如比例代表制)或代表特定的區域(通常是依據地理劃分的選舉區),一些制度則混
合了這兩種方式。許多代議民主制也結合了一些直接民主的成分,例如公民投票。
(3) 自由民主制: 在今天,民主通常用以稱呼代議民主制的其中一種形式—自由民主制
,在自由民主制裡被選出的民意代表、以及多數人的民意在行使決策權力時必須受到法
治的限制,通常是用一套憲法加以管制,以強調對於個人和少數派的自由和權利的保護。
"民主的概念"
其中一種理論是由约瑟夫·熊彼特在《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一書裡所提出[9],他認為民主制度只不過是一種由人們
定期選出政治領導進行統治的制度。依據這種概念,一般的公民沒有能力、也不應該進
行「統治」,因為在大多數議題上這些平民都沒有明確的概念、而且也不夠聰明。
第二種理論是稱為民主的集合概念。宣稱政府所頒布的法案和政策應該接近於中間派選
民的觀點—使其左派和右派都能得到一半的權利。這種理論是由安東尼·唐斯(
Anthony Downs)在1957年所提出的。
第三種理論是以上提及的代議政制。而第四種理論則是被稱為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制度,主張公民應該直接的參與立法和決策過程,而不是透過他們的代
表,直接民主制的支持者提出許多不同的理由來支持這種制度,政治活動本身便是具有
價值的,它將能教育和社會化參與其中的公民,而群眾的參與能夠對掌權的精英進行監
督。最重要的是,他們認為除非由公民直接參與立法和決策,否則這便算不上是公民自
治的制度。
另一種理論則強調所有公民之間的政治平等。典型的現代民主制度是依賴於多數派的投
票者能代表大多數民意的假設上,而非多數派能統治全部人口。這個理論也被用於主張
參與政治的義務,例如將投票規定為公民的義務之一,或是限制富有階層的影響力—例
如在選戰中的金融限制。
"民主與共和"
「民主」一詞的定義自從古希臘到現在一直都變動不定。在當代的用法上,「民主」一
詞指的是由人民選出的政府—無論是直接民主制還是代議民主制。
在憲法的理論和歷史的用法上,尤其是在美國革命的開國理論上,「民主」一詞僅只用
於描述直接民主制,而共和則被用以描述代議民主制。不過在現代,只有一部分的美國
保守主義者和自由意志主義者才會堅持使用「民主」一詞來指稱直接民主制。
美國開國先驅們在起草美国宪法時,特別注重於避免那些他們認為是多數統治的危險架
構,以免危及到個人的自由。舉例而言,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號文裡主
張共和國的憲法應該高於民主,以保護個人免受多數人的侵犯[11]。不過,憲法的起草
人們也謹慎地在憲法和權利法案的範圍內,創建了民主的制度和开放社会的改革。他們
保持了那些他們認為是民主裡最良好的成分,但以憲法裡對於個人自由的保護加以抗衡
,依照這套憲法產生的聯邦政府架構成為了今天人們所稱的憲法共和國。
不過,現代對於「共和」一詞的定義指的則是所有由選舉選出國家元首、並且有一定任
期限制的國家,而與之相對照的則是大多數當代的世襲君主制國家—亦即採取代議制民
主和君主立宪制的國家。
"民主與宪政"
民主与宪政并非一致,民主是一种形式,而宪政则是一种制度;宪政的核心价值在于个
人自由,而民主则着重于政权归属。宪政的精髓是“有限政府”,即政府应当受到约束
,以避免侵犯民权;这并不涉及政府是否经过民主程序产生,例如17世纪立宪时期的英
国。只有民主而没有宪政,则民主往往沦为“多数暴政”或民众被少数人引导操纵。宪
政的存在,在制度层面上最大程度减少民主的无序性和盲目性,并保护少数群体的人权
,使得民主不被扭曲。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0%91%E4%B8%BB | g******4 发帖数: 6339 | 2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試題"
一、民主政治如何實際咦鳎侩m有
多種對立的觀點,但較為廣泛被接受的民主模式包含自由主義
式民主(liberal democracy)、多元主義式民主(pluralist democrac
y)、競爭式菁英主義(competitive democracy)等觀點,試申論之。
【擬答】:
民主政治依據不同的「研究途徑」則會產生不同的多立觀點或
63972;論。若從民主政治的目的作為判準,則會產生以自由主義為目的的
「自由主義式民主」。而自由主義式民主的實際咦鞣绞剑#63860;再採用「團體途徑
」與「精英途徑」等研究途徑進行研究,則產生了「多元主義式民
主」與「競爭式菁英主義」等「經驗性民主理論」。
自由主義式民主
自由主義式民主觀點是指以採用民主方式達成自由主義目的(相對於社會主義式民主)。
又可區分為兩種主要的觀點
規範性民主理論(古典民主):
強調民主制度的價值在規範性目的。亦即民主制度促進了理
性的發展、基本權利的實
現、個人自主性的展現、公共德行的培養、社會責任感的養成、個人人格的發展
等規範
性目的。民主的規範性目的使得民主制度具有其特殊的優越性與價值性。
64034;如亞里斯多
德、洛克、盧梭等人皆屬之。
修正式民主;實證民主理論;菁英民主理論;工具性民主
63972;論。乃是基於經驗
性立場而解釋民主政治的作用。將民主視為一種程序、將菁英統治視為一種研究
架構。
將民主視為「多元政體」(相對於獨裁的「單元政體」)。諸如道爾的「多元政
體論」
(Polyarchy)、熊彼德的「民主程序論」皆屬之。
多元主義式民主-道爾(R.Dahl)
同時採取「團體途徑」與「菁英途徑」所提出的經驗性民主理論。道爾在
「多元 政體
論」(Polyarchy)指出,「民主政治」乃是一種「政治體制」,這樣的體制就
稱為「多元政體」。從團體途徑出發,強調民主國家政治體系被不同團體網絡掌
控的事實。
多元團體與折衝過程:現代西方工業社會乃是功能高度分化、利益
多元分歧的多元社
會,而多元社會下的民主政體即反應為多元政體。多元政體下,多元複雜的利
64023;與勢力
均參與決策過程,在此一複雜的決策過程中,衝突、議價、妥協則成為主要特色。
流動多數與權力限制:民主政治當中並不存在固定的多
63849;,而是存在著不斷流動重組的
多數。而二十世紀的工業化社會,其政治參與的主體乃是「集團」而非個
人。團體間的
競爭平衡下即產生公共利益。政治的主要問題在於「限制執政者的權
63882;」以防杜侵害人
民自由。而「限制權力」的最佳方法就是在多元社會中的「團體間制衡」以及「
政治人
物的內化價值」。制度的安排並非最主要的方式。
競爭式菁英主義-熊彼得(Schumpeter)
採取「菁英途徑」(實證菁英論)所提出的經驗性民主理論。 從
菁英途徑出發指出民主政治的真正決策者乃是菁英分子而非全體人民。密契爾(
R. Michels)之「寡頭鐵律」
(Iron law of oligarchy)也指出民主制度下必然產生菁英統治的結果。熊彼
德(Schumpeter)的「民主程序論」指出以下特點:
實證菁英統治:民主政治的真正決策者乃是菁英分子,而非全體人民。菁英統治的現象
有助於民主政治與民主價值。菁英乃會接受並內化民主價值,而非菁英的政治冷
漠乃是
對現狀的滿意,有助於政治體系的平衡與健全。
民主程序:民主制度僅是作為選擇統治菁英的方式,是一種達成政治決策的制
64001;安排。
菁英在民主與非民主制度中皆扮演重要角色,其間差異僅在於民主社會中
的菁英其權力
哂脮艿椒禽加⒌挠绊br />
菁英競爭:採取「實證菁英論」而主張民主政治乃是「
人民決定決策者的特殊程序」。
意即只要政治制度允許政治菁英適度公平、公開的競爭來爭取人民
的同意,而人民有權
以自己的意志作出選擇即為民主。民主政治以目的為判準可可區分為「社會主義式民主
」與「自由主義式民主」。而「自由主義式民主」依據其理論基礎又分為
「規範性」與「經驗性」理論。其中,道爾的「多元主義式民主」與熊彼
得的「競爭式菁英主義」乃是當代最被廣為接受的「經驗式民主理論」。
http://www.public.tw/prog/dannyer/exam_papers130130/Uploads/102 | g******4 发帖数: 6339 | 3
【在 g******4 的大作中提到】 : 民主(英语:Democracy,或譯民主制、民主主義,舊譯德謨克拉西、德先生)從其字 : 面上來看,代表著主权在民,即「人(全)民做主」。至於民主的統治方法、以及其「 : 人民」的構成範圍則有許多不同的定義,现在一般是由多數進行統治。 : 民主(英语:Democracy)的字源來自古希腊语:δημοκρατία(dē : mokratía),意為由人民統治;這個字由古希腊语:δῆμος(dêmos,人 : 民),以及古希腊语:κράτος(kratos,權力或統治),所組成。這個字 : 被用來形容西元前五世紀,希臘城邦中的一種政治制度,以雅典為代表。它將統治權力 : 交給城邦中的多數人,與少數人進行的精英統治(古希腊语:ἀριστοκρ : ατία),例如君主政體、獨裁統治、貴族政體、寡頭統治等,相對。 : "民主的形式"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