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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 发帖数: 24594 | 1 自由世界的加拿大有《权利与自由宪章》护体,有堪称世界比较早的《引渡法》,有
遍布全球的引渡协议伙伴国,有精美绝伦的遣返司法制度作后盾,本该是形形色色的外
国犯罪分子的“致命克星”,不过,遗憾的是,世界各个角落的富翁级犯罪分子正方便
地利用加拿大号称世界上最宽松的移民制度,源源不断地登陆北美枫叶之国,掷下重金
,为其犯下之罪免于被本国诉讼和刑罚而寻求庇护。加拿大正引发全球性怒火。
泰国数度被“戏弄”
泰国已经与加拿大斗法逾10年,为两名藏匿于加拿大的逃犯引渡回泰国受审而大伤
脑筋。迈克尔•克劳斯,被控于1996年犯有谋杀罪,并于当年潜回加拿大。拉克
什•萨克森纳,被控侵吞曼谷商业银行8800万美元,1997车逃到加拿大。这个金
融大贪官是引发当年泰国货币汇率异动并最终酿成震惊全球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祸首
’之一。两人都藏身于温哥华低陆平原,都重金聘请著名律师。
加方数度“戏弄”泰方。不列颠哥伦比亚最高法院装模作样做出裁定,有充分证据
可以把这两个泰方追捕的逃犯引渡给泰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长亲自下达了引渡令,甚至
在贪官萨克森纳案中,竟先后下达过两次引渡令。但随着新的法律程序的启动,刚刚做
出的裁定或签发的引渡令马上就变成一纸空文。泰方从正义得到伸张的兴奋中跌入无比
的怨恨和失落中。
比如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克劳斯的引渡案,司法部刚一下达引渡令,克劳斯的律师
就上诉至不列颠哥伦比亚上诉法院,这一程序的开始;意味着案件将在没完没了的“判
决-上诉”圈中打转,一直打到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方才罢休,那将是个足以让黑头发
熬成白头发的漫长司法讼争。
加方要泰方做出保证,保证对引渡犯不使用死刑。泰方答复,是否判处死刑是独立
的司法机关的份内事项,并不是一件可以在两国行政机构层面上商谈之事,行政部门无
权干涉司法活动。泰方表示,泰国有国王赦免机制,犯罪嫌疑人一旦定罪判死刑,往往
可以得到泰王赦免,改判为终身监禁。
然而,加方还是采信了辩护律师的意见“通常不执行死刑说明往往有例外。”加方
施加压力,要泰方保证克劳斯以过失杀人罪受审,这基本上赤裸裸地于预别国内政,也
不符合司法活动中颇为流行的辩诉交易中的原则。
泰国认为,加拿大是所有引渡条约缔约国中态度最为傲慢、情绪最为反复无常、办
事最为拖沓的国家。泰国有十二分的理由对加拿大“恨之入骨。
菲律宾司法体制受诘难
菲律宾对加拿大的“气’不见得比泰国少。现居住于加拿大里士满市的菲律宾人格
罗里娅•陈科,被控伙同其加拿大籍丈夫法思蒂诺一道诈骗菲律宾政府 7500万美
元。潜逃至加拿大后,一直未能引渡回国,至今已6年了。
罗德尔浮•帕西菲加德被控1项故意杀人罪和4项故意杀人未遂罪。然而,他
于1987年非法入境加拿大,寻求政治难民地位。为了将帕西菲加德绳之以法,菲律宾在
1990年与加拿大签订了引渡条约。1年后,加拿大履行引渡法规定的义务,逮捕了帕西
菲加德,准备把他遣返给菲律宾。
虽然加拿大行政部门表现出合作的一面,但其司法审判部门却一开始就没有给菲律
宾好脸色。多伦多上诉法院以被引渡人可能会遭到虐待和未经审判的羁押为由,撤销了
联邦司法部长的引渡令。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也驳回了联邦司法部长的搁置多伦多上诉
法院判决的请求。加方法院拒绝引渡的表面理由是,加方认为被引渡人可能得不到公正
审判,因为菲律宾的司法体制之腐败程度令人无法接受,其糟糕透顶之程度,“震撼加
拿大民众的良知”,侵犯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彰》所赋予的权利和自由。
加拿大法院无视阿罗约政府多次做出的给予被引渡人公正审判的庄严承诺,放任杀
人犯罪嫌疑在加拿大境内逍遥法外,从而制造了另一种不公正。菲律宾参议员劳克松无
不遗憾地表示道:“我不认为加拿大对菲律宾司法系统拥有道德权力。引渡条约就是引
渡条约,它应该受到尊重。”
现在,帕西菲加德已经被加方释放;他又重新向加方启动政治避难程序。除以上所
说的在加拿大的菲律宾逃犯外;还有为数不少的菲律宾腐败警官也藏身在加拿大。
印度旅加富人不受制裁
印度警方说,他们有一大群现居于加拿大的逃犯要引渡回国受审。这些人都有一个
共同点,都是家底殷实的富人。印度已经向加拿大数度请求引渡,并向国际刑警组织备
案。加拿大皇家骑警派员到印度收集信息,但数度来回了,警方的报告还是没有出来。
印度特别调查官斯瓦兰•辛格气愤地说“真是太恼人了!”
依照引渡法的“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加方本可以有理由拒绝引渡,但其前提是
这些犯罪嫌疑人将受到加拿大法律的追诉,因为不引渡原则是建立在加方的法律属人管
辖权优先于印度的属地司法管辖权的法律选择上,本国国民在境外的犯罪犹如本国国民
在本国境内犯罪一样,同样受到正义的审判,这才符合引渡法中的“双重犯罪”原则精
神。
然而,加拿大既不给印度充分配合,也不愿启动自己的法律检察程序让犯罪分子得
到应有的刑罚,令局外人看得莫名其妙。
墨西哥被指证据可信度低
墨西哥是饱受加拿大引渡程序之痛苦的国家之一,加拿大常常对墨西哥警方提交的
证据嗤之以鼻,认为证据的可信度低。墨西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打消了从加拿大引
渡他们所要求的逃犯的念头。
从2006年发生的一桩案子,可以看出两国在引渡问题上的龌龊。2006年2月20日,
一对加拿大夫妇被人谋杀在墨西哥一处旅游胜地。经警方调查,有3人成了重点嫌疑人
,其中两人是与被害夫妇同住一楼的加拿大两名女大学生。这两人均回到加拿大。
加拿大讥笑墨西哥把犯罪嫌疑指向同为加拿大人的游客,是害怕让外人知道当地治
安状态太差从而影响旅游业。加拿大说,警方对外宣布有3人涉案,另一人却与两名加
拿大女学生毫无关系,这在证据上是说不过去的。
由于同是加拿大人被害,同是加拿大人被指涉案;这场刑事案件已经成为保守党政
府哈珀总理的头等大事。面对加拿大国内政治怪象,墨西哥根本就没有兴趣提出引渡请
求。
美国抨击加拿大的引渡制
加拿大人总是天真地认为,美国人有权得到加拿大的全面保护。在特鲁多担任加拿
大总理时代,成千上万的美国逃兵逃往加拿大,他们拒绝服从美国政府的命令赶赴越南
战场。这些逃兵未经个别审查就获得了在加拿大的居留权。
美国实行志愿服兵役制,服兵役并非是官方强制结果。假如哈珀政府也如当年特鲁
多政府一样采取反战姿态,打开国门给美国逃兵避难,可想而知,逃兵潮将使美国无兵
可用。
事实上,围绕涉及引渡或遣返或驱逐出境等请求的一些毒品犯罪或经济犯罪等问题
,美加两国已经在合作的面纱下逐渐露出冲突与裂隙,加拿大的引渡制度受到了美国的
抨击。
中国遵守“死刑不引渡”原则
到目前为止,中国并没有像上述国家一样通过官方声明斥责加拿大的遣返制度或表
示遗憾。事实上,中国可能是加拿大引渡制度的最大受害者之一。据有关消息来源统计
,除众人皆知的赖昌星和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前官员高山等之外,尚有数十名从国内潜
逃至加拿大的鳄鱼级贪官。他们卷走了中国数十亿美元的公共财产却设有受到应有的法
律惩罚。
中国与加拿大没有签订引渡条约,中国立法机构到目前为止才批准了中国与西班牙
的引渡协议,中国与加拿大之间仅订立了没有很多实质意义的《中加刑事司法协议》,
中国基本上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引渡事项,有些事项则是依据《联合国反腐公约》及通过
国际刑警组织来协调处理。中国遵照国际上普遍遵守的“死刑不引渡”原则,在发给加
方的外交照会上承诺“对赖昌星在遣返前所犯的所有罪行,中国有关刑事法庭不会判处
死刑。”
加拿大一次不成功的法律改革
加拿大引渡法有上百年历史,第一部《引渡法》制定于 1877年,主要规范与引渡
条约国之间产生的引渡法律问题。通常的情况下,一个国家一般在6个月至2年时间内就
能完成引渡程序,但加拿大的反应可以拖延几十年。旧法要求引渡请求国要达到严格的
引渡证据标准,其中包括提交其他与犯罪有关人员宣誓过的证词,这一要求是导致技术
上拖延的最主要原因。
1999年,新引渡法生效,新法取消了上述规定,只须提交简易证据,法官可以快速
判断证据的可信度。新引渡法旨在简化程序,缩短审理时间。一开始,新法似乎很有效
,一大批积案得到快速审理。然而,政治气候促使最高院开始偏离法律本意,新法并没
有实现法律改革的目标。
加拿大除魁北克省为罗马法地区外,其他绝大部分都属于英美海洋法系的普通法传
统,“遵循先例”的判例法原则修正了已有的新引渡法司法程序,联邦最高法院的一系
列判例都强化了加拿大任何法律纠纷的解决都必须保障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所赋
予的权利的这一基本原则,这样基本上等于在已经简化了的引渡法上打开了许多缺口,
这些缺口可以确保被引渡人得到尽可能多的法律救济选择,只要有钱打得起官司,可以
在“申请—行政决定一不服上诉”等圈子里来来回回打得没完没了。
于是,在加拿大,司法救济的路径对穷人和富人是不一样的。富裕的逃犯们可以奢
侈地消费加拿大慷慨提供的众多权利选择,而穷光蛋逃犯则只有早早打道回府。
这样的法律设计,能说是公正的法律制度吗? | a******9 发帖数: 20431 | | S******8 发帖数: 245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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