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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17225 | 1 新华网福州4月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郑良) 福建高级法院近日公布多起保护消
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并雇人进
行加工后销售,金额达1243万余元;犯罪分子张志强等人在龙岩漳平市租用正规屠宰厂
场地,收购、私自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金额达4300余万元。两起案件销售的病死猪肉
达到2000多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要在专门的屠宰点,
宰前、宰中、宰后要层层检验检疫,合格才能流入市场,这些病死猪肉是如何逃过重重
监管流向餐桌的呢?
死猪每斤3至4元,只要有货都收
闽西龙岩是福建生猪主产区,每年生猪出栏量超过500万头,对于养殖户来说,如
何处理病死猪是个麻烦事。
据办案民警和法官介绍,林深、张志强非法经营案中,屠宰、销售的病死猪都是通
过猪贩在本地或外地养殖户收购,有的甚至是打捞养殖户丢弃到河道里的病死猪。
凌某是一名猪贩,他的生意是专门解决养猪户处理病死猪的困扰。“淘汰的母猪、
残疾猪、长不大的僵猪、患病快死猪以及死了几天的猪都要,每头猪的价格100至500元
不等,上门收购。”
根据《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相关规定,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农业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事动
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的单位和个人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
人,有关场所应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
担监管责任,对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龙岩新罗区秀东村村民吴胜荣养了2000多头猪,他说:“一个月平均有30多头病死
猪,有疫情时一次死上百头也很平常。为处理这些病死猪,我花六七万建了两个300立
方的化尸池,但很快就被死猪堆满了,压力很大。”
一些养殖户告诉记者,根据镇政府和畜牧兽医站要求,处理病死猪要挖坑、消毒、
深埋,雇人处理一头病死猪要花200元以上,而根据现行补贴政策,无害化处理只能领
到80元补贴,且申领手续繁琐。很多养殖户即使不卖给猪贩,把病死猪随意丢弃到河里
的也很多。
凌某是向张志强供货的猪贩之一。张志强在漳平租赁正规屠宰点场地,私自兴建了
不具备生产、检疫条件的屠宰、分割生产线,大量收购病死猪肉。屠宰点一名工作人员
说:“死猪每斤3至4元,病猪、老母猪等价格更高一些,只要有货,我们都收。”
吴胜荣告诉记者:“经常接到猪贩收购电话,大型养殖场不会做这种事,但这个市
场是存在的。”
工人自己都不敢吃屠宰的猪,每月2100元“辛苦费”搞定检疫负责人
“案件中所有病死猪都是在正规屠宰点宰杀的,生产、销售的病死猪肉均有正规检
验检疫手续。”龙岩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詹文富告诉记者。
公安机关在查处林深非法屠宰病死猪的窝点时,现场查扣120多吨尚未销售的病死
猪肉。新罗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许龙说:“现场卫生条件不堪入目,一些猪肉变绿、发
黑、腐坏长毛,病死猪坏死的内脏堆积在地上,恶臭熏人,有的民警在现场呕吐,甚至
好几天吃不下饭。”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屠宰的动物要提前
进行申报检疫,检疫合格才能进入屠宰点,屠宰过程中检疫人员要全程同步检疫,出售
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要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
为了让收购的病死猪进入屠宰点,林深、赖建华等人每月给龙岩市新罗区畜牧兽医
水产局驻屠宰点检疫申报点负责人张水华送钱,张水华将屠宰场大门钥匙交给了林深等
人。
张水华说:“林深他们运来的猪从来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也没有进行宰前、宰
后检疫。但是,我因为收了每月2100元‘辛苦费’,就都按照他们的要求开具了动物检
疫合格证和出县境检验检疫合格证。”
张志强屠宰病死猪肉车间一位工人说:“我们宰杀的猪都是老母猪、病猪、死猪,
我们都不敢吃这些猪肉。”屠宰点多位驻点检疫工作人员称:“张志强等人屠宰、销售
病死猪是公开的秘密,但张志强经常宴请检疫人员、送购物卡、发补贴,大家也就不闻
不问了。”
许龙说:“一些病死猪已经发黑甚至腐坏,犯罪分子就将猪皮剥掉,腐坏的内脏扔
掉,将猪肉切割冷冻,这样销售时不容易看出异样。”
有的作为生肉出售,有的用来制作成火腿肠、肉馅等
在正规屠宰点批量宰杀,有正规的检疫合格和出境手续,林深、张志强等人将病死
猪肉大量销往厦门、福州、泉州、江苏无锡、浙江金华、河南商丘、湖南韶山、四川射
洪、广东深圳等地,销售金额达到5500余万元。一些食品公司、冻肉批发商、卤料生产
商等长期大批量采购这些病死猪肉。
新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队长江华说:“公安民警根据林深等人的销售记录,到浙
江金华、江苏无锡等地调查发现,林深等人销售的病死猪肉以冷冻肉运到当地,有的在
当地肉品批发市场销售,有的供货给食品公司用来制作成火腿肠、肉馅等。”
福州一家冻品批发市场食品经营部业主郑某说:“张志强是以食品公司名义供货,
出境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等手续俱全,我们购买了各类冷冻猪肉产品共
300多万元。”
广东一家食品公司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向张志强购买冻猪肉产品,从销售记录看,
不到半年购货金额就达到212万余元。
一些小吃店、卤料点、快餐馆等也是这些病死猪肉的购买者。漳平一家面食店老板
陈某说:“从2010年开始,我向张志强购买了母猪大肠6万余元,其中有一些带有暗红
色和黑色斑点。”
一些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一些农村小市场或城市居民小区附近,一些小摊贩打着
“农家土猪肉”名义销售病死猪肉。
打击销售病死猪犯罪取证难,上下游涉事者鲜有被追责
林深、赖建华等涉案的12名被告人终审被判处16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犯罪链条,存在取证方面的难题。同时,从上游的养殖户、猪
贩,到下游的摊贩、餐馆、食品加工企业被追责的不多。”办案人员说,在破获案件后
,应倒查病死猪肉来源、去向,严肃追究大量出售、购买病死猪肉的养殖户、餐馆经营
者等人员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才能真正震慑不法分子;对于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病死
猪流入市场的人员要问责,特别是对收受犯罪分子贿赂,为收购、销售病死猪肉提供便
利的公职人员要严惩。
龙岩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曹永林说,打击、防范病死猪肉要疏堵结合,标
本兼治。去年底,龙岩市在一些乡镇试点建立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厂,猪圈里出现病死
猪,养猪户只要打电话给处理厂,就有专人上门免费收集处理。“要通过加大宣传和更
为方便的服务,源头减少病死猪流入市场。”曹永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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