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g 发帖数: 33885 | 1 关于杀反革命的数字,必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这里的原则是:对于有血债或其它最
严重的罪行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和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必须坚决地判处死刑,并
迅即执行。对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虽然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
度,而又罪该处死者,应当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
。此外还应明确地规定:凡介在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如果捕了就是犯错误
;凡介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
---毛泽东 |
x******g 发帖数: 33885 | 2 在湘西二十一个县中杀了一批匪首、恶霸、特务,准备在今年由地方再杀一批。我以为
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只有如此,才能使敌焰下降,民气大伸。如果我们优柔寡断,姑
息养奸,则将遗祸人民,脱离群众。
所谓打得稳,就是要注意策略。打得准,就是不要杀错。打得狠,就是要坚决地杀掉一
切应杀的反动分子(不应杀者,当然不杀)。只要我们不杀错,资产阶级虽有叫唤,也
就不怕他们叫唤。
--毛泽东 |
x******g 发帖数: 33885 | |
x******g 发帖数: 33885 | 4 习主席看见了吗?
不杀贪官,将遗祸人民,脱离群众。毛主席说的。 |
h*********g 发帖数: 9102 | |
x******g 发帖数: 33885 | 6 中央已决定,在共产党内,在人民解放军内,在人民政府系统内,在教育界,在工商界
,在宗教界,在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内清出的反革命分子,除罪不至死应判有期或
无期徒刑、或予管制监视者外,凡应杀分子,只杀有血债者,有引起群众愤恨的其它重
大罪行例如强奸许多妇女、掠夺许多财产者,以及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其余,一
律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缓刑期内强制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这个政策是
一个慎重的政策,可以避免犯错误。这个政策可以获得广大社会人士的同情。这个政策
可以分化反革命势力,利于彻底消灭反革命。这个政策又保存了大批的劳动力,利于国
家的建设事业。因此,这是一个正确的政策。估计在上述党、政、军、教、经、团各界
清出来的应杀的反革命分子中,有血债或有其它引起群众愤恨的罪行或最严重地损害国
家利益的人只占极少数,大约不过十分之一二,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可能占十分之
八九,即可保全十分之八九的死罪分子不杀。他们和农村中的匪首、惯匪、恶霸不同,
也和城市的恶霸、匪首、惯匪、大流氓头及会道门大首领不同,也和某些最严重地损害
国家利益的特务不同,即没有引起群众痛恨的血债或其它重大罪行。他们损害国家利益
的程度是严重的但还不是最严重的。他们犯有死罪,但群众未直接受害。如果我们把这
些人杀了,群众是不容易了解的,社会人士是不会十分同情的,又损失了大批的劳动力
,又不能起分化敌人的作用,而且我们可能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因此,中央决定对于
这样的一些人,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强制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如果这些人中
有若干人不能改造,继续为恶,将来仍可以杀,主动权操在我们手里。各地党、政、军
、教、经、团中清出来的反革命分子,请各地均照上述原则处理。其应执行死刑的极少
数人(大约占死罪分子的十分之一二),为慎重起见,一律要报请大行政区或大军区批
准。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分子,须报请中央批准。此外,对于农村中的反革命,亦只杀
那些非杀不能平民愤者,凡人民不要杀的人一律不要杀。其中有些人亦应采取判死缓刑
的政策。人民要求杀的人则必须杀掉,以平民愤而利生产。 |
x******g 发帖数: 33885 | 7 习主席要牢记这两句话:
凡人民不要杀的人一律不要杀。
人民要求杀的人则必须杀掉。
这就是顺从民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