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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 发帖数: 698 | 1 1931 起,日本占东北,你姓蒋的不敢宣战;日本打卢沟桥,你姓蒋的不敢宣战;日本
占上海,你姓蒋的不敢宣战;日本南京大屠杀,你姓蒋的不敢宣战;日本承认汪精卫政
权,你姓蒋的不敢宣战。直到 10 年后美国对日本宣战了,你才敢宣战。你有脸说你领
导抗战吗?从不敢宣战上,你就是第 1 号汉奸!
8月14日 20:20 来自 李敖微博 weibo.com | t*****a 发帖数: 5180 | 2 宣战书更像外F的撕逼宣言,哪像个大国的宣战书:
太平洋战争爆发的当日(当地时间为12月7日),日本向美国、英国宣战,美国、英国、
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哥斯达黎加等20多个国家相继对日本宣战。9日,
中国对日本宣战,同时也向德、意两国宣战。12月11日,德、意向美国宣战,美国、古
巴、巴拿马、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和哥斯达黎加等国也向德、意宣战。同日,日、德、
意三国在柏林签订了《日、德、意联合作战协定》,规定三国“以一切可以采取的有力
手段,将与美、英的战争坚持进行到胜利为止”;三国间“如果没有相互完全谅解,不
对美国及英国的任何一方休战或媾和”。
说到这个宣战,有一个很令人尴尬的事情。当时中国并不是只有一个政/府,而是有四
个政/府(名义上三个):重庆的国民政/府,延安的边区政/府,南京的汪精卫政/府,
满洲国的溥仪政/府。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一半中国人(重庆、延安)加入同盟国阵营
反对德意日,另一半中国人(南京、满洲)加入协约国阵营反对英美苏。两个敌对阵营
的英美和德意,都收到了自称是“中/国政/府”发来的宣战书,可谓奇事一件。1941年
12月7日日本对美国和英国宣战(在偷袭珍珠港之后),12月8日美国和英国向日本宣战
,12月11日,德国和意大利向美国宣战,当天美国也向德国和意大利宣战。但在二次大
战中,却没有一个国家向中国宣过战,这倒不是西方国家看不起中国,不屑与中国宣战
,而是无法向中国宣战,英美不承认汪精卫政/府,怎么向汪精卫政/府宣战?德意日不
承认国民政/府,怎么向国民政/府宣战?所以中国没有收到一张他国的宣战书。再仔细
一看重庆国民政/府的“宣战布告”,又感到有些不对劲。国民政/府有两个“宣战布告
”,一个是对德意的宣战布告,这是一个标准的宣战书,明确说明宣战书开始生效的日
期:“兹正式宣布,自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时起,中国对德意志、意大
利两国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间之关系者
,一律废止,特此布告。”可是对日本的“宣战布告”,就让人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脑,“宣战布告”没有提到宣战书开始生效的日期,只是含糊地说:“兹特正式对日宣
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
此布告。”如果当时召开一个记者招待会,外国人问:“中国从哪天开始和日本进入战
争状态?中国和日本的条约、协定、合同从哪天开始作废?”中国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勉强按文书的日期来解释:“1941年12月9日开始,中国和日本处于交战状态,
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一切条约、协定、合同从今天开始作废。”难道1937年7月7日到1941
年12月9日,中国和日本之间的战争是非正式战争?在1941年12月9日之前,中国和日本
之间的一切条约、协定、合同仍然有效?只要仔细看一下对日本的“宣战布告”和对德
意的“宣战布告”,就会知道对日本的“宣战布告”缺少最关键的生效日期。当今国际
间的一切条约、协议、最后通谍、宣战书,最不能缺少的一个要素就是文件的生效日期
,如果一个文件没有明确的生效日期,那么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宣战书要符合国际法
的规定,没有表明生效日期的宣战书自然无效。所以只要对照一下国际法的基本常识,
就可以明白那份对德意的宣战书有效,而那份对日本的宣战书无效。这份“宣战布告”
只能内销,不能出口。外国人看了这样莫名其妙的“宣战布告”,是佩服中国人呢?还
是笑话中国人呢?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post_5589045_1.html/ ]
原先,一直有人很纳闷,中国的教科书为什么对“对日宣战”这么遮遮掩掩,看到这个
宣战书的原本,大概就会明白这份宣战书拿出来实在太不成样子。想来中国当时的专家
也不至于不明白没有确切生效日期的宣战书无效这个国际法常识,恐怕当时国民政/府
这个“宣战布告”,只是为了鼓舞中国人的士气,正如《李宗仁回忆录》所述。这个“
宣战布告”只是意在“内销”,当时国民政/府也没有准备日后拿这个宣战书在国际上
进行交涉。中国这份宣战书不但没有被国际上承认,其实连中国人自己在事实上也没有
承认,因为一旦承认,中国在很多事情上就要陷于非常不利的地步。比如战犯的审判,
国际法庭上只对战争期间的战争犯罪进行审判,因为中日战争是1937年7月7日开始的,
所以1931年“***事变”时的屠杀事件就不予起诉。如果中国的宣战书有效的话,中国
对日本的正式宣战日期是1941年12月9日,那么按照国际法,1941年12月9日前的屠杀事
件就不予起诉。这样一来,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的凶犯岂不是无法追究了?日本人倒是
希望中国这个宣战书有效,这样一来8年侵略战争就变为4年,要赔偿的话,赔偿费也得
减少一半。如果中国人在教科书中加上对日宣战一条,把**战争解释为:“**战争于
1937年7月7日爆发,国民政/府1941年12月9日正式对日宣战,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
。”学生们肯定要不解地问:“为什么中国要等到1941年12月9日才对日宣战?正式宣
战以前的战争是非正式的吗?”这样的教科书,不但不能激发思源中文学生的爱国热情
,反而会使学生对中国的历史产生疑问,所以教科书干脆不提。由于宣战不是一个国家
的内部事物,宣战书是否有效要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中国的这份对日宣战书,当事人
日本没有承认,远东国际法庭上没有承认,就连中国人自己在事实上也没有承认。
这里也涉及一个历史事实,1937年中日在东亚大地上大打出手,但是双方却没有互相宣
战……一战呢,更惨,对人家宣战被人家驳回,理由是中华民国是岷主国家,国家元首
无权不经议会讨论直接宣战
【在 k*******l 的大作中提到】 : 1931 起,日本占东北,你姓蒋的不敢宣战;日本打卢沟桥,你姓蒋的不敢宣战;日本 : 占上海,你姓蒋的不敢宣战;日本南京大屠杀,你姓蒋的不敢宣战;日本承认汪精卫政 : 权,你姓蒋的不敢宣战。直到 10 年后美国对日本宣战了,你才敢宣战。你有脸说你领 : 导抗战吗?从不敢宣战上,你就是第 1 号汉奸! : 8月14日 20:20 来自 李敖微博 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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