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 发帖数: 61690 | 1 新浪财经讯 证监会[微博]今日晚间发布微博公布,拟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
顺(38.790, 0.83, 2.19%)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包括三家违法
所得共计1.48亿,处罚金4.5亿。其中恒生一家罚款即达3.98亿。
附证监会公告:
证监会拟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作出行政处罚
日前,证监会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公司)、上海铭
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创公司)、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同花顺公司)等3公司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3案已
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经查,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开发具有开立证券交易子账户、接受证券
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清算等多种证券业务属性功
能的系统。通过该系统,投资者不履行实名开户程序即可进行证券交易。恒生公司、铭
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在明知客户的经营方式的情况下,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
客户销售系统、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非法收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恒生公司、
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证
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恒生
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恒生公司违
法所得132,852,384.06元,并处以398,557,152.18元罚款;对恒生公司董事长刘曙峰、
总经理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铭创公司违法所得15,987,891.
93元,并处以47,963,675.79元罚款;对铭创公司董事长刘照波、总经理谢承刚给予警
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2,176,997.22元,并处以6,530,
991.66元罚款;对同花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峰、产品经理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万元、5万元罚款。
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证券
业务都是对资本市场基本法律制度的漠视,是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必须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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