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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亂象主要指中華民國於1980年代解嚴後,由於商業媒體(特指新聞媒體)利用
暴力、血腥、煽情、炒作與捏造新聞等違反媒體倫理手段增加收視率或報刊發行量之現
象。該亂象促使部份人士成立媒體批評團體並對媒體進行監督和批判[1]。如1999年成
立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2000年八掌溪事件後成立之「與媒體對抗」邉蛹
002年成立之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等。這些媒體批評團體有些偏向要求媒體內容淨化[來
源請求],有些側重人民媒體素養之提昇,有些則偏向批判商業化之媒體環境並要求健
全公共媒體空間[3]。
在台灣光復之前,台灣媒體受到日本政府管制,一切依循日本相關法律。在台灣光復之
後,台灣媒體開始出現由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控制及特許的新聞媒體,用以監控異議
份子與宣傳意識型態、乃至於言論管制之工具。以下僅探討台灣自戰後以來的新聞媒體
(不包括公民新聞)亂象。
此與對商業媒體「羶色腥」的批判有所不同,主要指戒嚴時代之時,媒體成為統治者打
擊及遂行,而當時的媒體監督機構主要也只單純地探討媒體內容,而從未針對媒體結構
進行批判[4]。
台灣因解嚴後解除媒體管制,各類媒體大量增多[5],昔日之平實報導風格已未能確保
留住閱聽人;於是各種爭議性報導逐漸成為主流版面,致使今日台灣媒體之可信度受到
質疑。自由之家2005年的評比報告就稱台灣媒體雖自由,但像在2004年台灣總統選舉的
報導,台灣人卻多認為媒體內容過於煽腥、商業化,政黨色彩過重[6][7]。《洛杉磯時
報》在一篇敘述台灣媒體現狀的報導中,將標題訂為「他們不能左右事實」(They Can
't Handle the Truth)[8]。
台灣之收視率調查結果近幾年由AC尼爾森所壟斷,此舉雖可遏止商業電視台因各收視率
調查公司之取樣流程差異而皆聲稱自己製作之八點檔為收視率第一,但部份人士認此舉
反倒對台灣電視環境有不良影響。另現今商業電視台主管所關心之收視率數據已經在誤
差值以內,如多個同時段節目的收視率數據相差於統計誤差內,假設收視誤差為1.2%,
沒有領先超過2.4%,依統計學而言這些節目皆應被視為「具有相同收視率」,但電視台
主管、媒體老闆與廣告主卻重視這種微小差距。此外,部分人士認因安裝收視紀錄器之
家庭具有較低的平均社經地位、或多屬三代同堂,此等人之閱聽傾向於一定程度上決定
電視節目之走向,致使台灣電視節目日漸沉淪。
此外,2000年開始執政之民進黨政府,因對媒體控制力較為減少,導致各媒體主觀化、
私有化,加以多個重要媒體均由兩方政黨把持或立場各偏向泛藍或泛綠,既有勢力不斷
放棄特權,新勢力利用執政優勢積極去佔有新發言權;因此部分台灣民眾認為自此階段
開始,「媒體的客觀性幾乎等於無。」[9]。在此認知下,台灣部分學者興起了媒體對
抗邉觼K試圖解決此亂象。[10]
2006年,愛德曼公關公司調查包括澳洲、中國、印度、日本、馬來西亞、南韓、新加坡
、台灣。國家之媒體受信賴程度,台灣敬陪末座,台灣媒體受信賴程度僅得1%,為亞太
最低。愛德曼公關公司亞太區總裁Alan Vandermolen認為台灣人批判性較高、台灣媒體
競爭過度、台灣媒體偏向煽色腥走向等,皆為導致台灣媒體形象不佳之主因。另據法國
無疆界記者組織於2006年10月24日發布之全球新聞自由指數最新年度評比,台灣由前一
年之51名進步為43名,排名較日本之51名、美國之53名為高。[11]。
亂象類型大致列舉如下:
為特定政黨粉飾形象的新聞作假行為,這種類型即使是在兩大黨分治的臺灣也是不易為
公眾所察知的。例如: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的選舉亂象,媒體都只是選擇性報導,淪為
政客利用的工具之一。
原本受到政府嚴格管制的報導方式,以台灣蘋果日報與壹週刊AA民視由香港引進台灣的
部分採訪、報導方式受到最多批評,包括在報導中過度詳細地呈現血腥、暴力事件,使
用過於煽情的辭彙,以及醜化政府行政效率等。
為增加收視率、發行量而炒作,甚至捏造新聞的行為。有多家媒體曾被發現此類案例。
例如:某社會新聞記者的腳尾飯事件、以及某電視台31歲女記者在台北西門町被發現與
18歲的巴西混血青少年當眾親吻[12],疑似炒作新聞。
因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能力、專業態度低落、或對報導主題背景知識膚湥瑢е聢髮热
荼粚I人士甚至非專業人士發現重大瑕疵,但無明顯作假動機而不歸入第一種與第三
種類型者。
對特定政黨--主要是泛藍、泛綠與泛紅--相關新聞處理上一面倒的認同或批判,明
顯偏離中立的立場。加上第四點的影響,最嚴重的時候,單一事件國內幾乎無人可以客
觀瞭解事實真相的報導存在。不過近來台灣的泛綠媒體,也被中共的影響,對中國國民
黨及中國共產黨越來越客氣。[原創研究?]
應有的社會教化責任[编辑]
散播與傳承社會正面價值是傳播媒體的天職,在客觀、真實、公正外,報導時要適度篩
選過濾腥羶色名利暴力,並提醒正確的道德觀。
臺灣媒體亂象列表[编辑]
以下僅探討台灣自戰後以來的傳統新聞媒體(包括一些公民新聞記者)的亂象。
資訊相關方面問題如下: 台灣記者因市場競爭激烈,各家電子媒體為獲得較為聳動、
刺激的畫面,以換取較高收視率,造成媒體的採訪行為本身亦成為新聞事件並引發社會
爭議,亂象可以分為以下數種:
記者專業度
不跑新聞:世界有非常多需要記者親身採訪關心的事務,卻浪費篇幅,只是做一些誰來
做都可以的簡單的網路上的轉貼工。新聞內通常有以下字句: 1.來源:網路 PTT, 2.
消息來源 FACEBOOK, 3.網友表示, 4.翻攝自網路 Youtube;而且不敢署名報導記者
。再者轉貼還可能有其他的問題,未實地查證、不尊重原作者等。[13]
採訪問題不適當,問題未經深思或傷害受訪者:記者常以缺乏新聞專業、毫無實質意義
、把當事人當笨蛋、簡化答覆內容、甚至嚴重傷害當事人之廉價問題或廢話詢問受訪者
,如「請問你現在有什麼感想?」「你現在的心情如何?」「高不高興/難不難過?」
「你知道爸爸(媽媽)已經死掉了嗎?」「你會不會後悔殺了人?」「女兒自殺了你會
不會難過?」,問性侵犯者「為什麼看到女學生要摸胸部?」等問題,尤以電子媒體記
者最為嚴重,就連火災、空難或車禍等意外現場,此類傷口上灑鹽、毫無建設性之問題
亦層出不窮[14][15][16]。還有,吳念真因10幾年前曾代言清香油廣告而遭受2014年臺
灣餿水油事件波及,被記者以「要不要道歉」的採訪方式不斷追問吳念真,使吳念真反
過來問這位記者:「你爸爸媽媽把你教成這種態度的人,你爸爸媽媽要不要負責?」[
17]
記者會採訪,甚至要求受訪者重新演出:或自導自演、成為新聞製造機。常出現於政治
類新聞採訪;政治人物發出記者會採訪通知,記者或因不守時、或因自我判斷錯誤(誤
認其重要性不足)而無法準時採訪,事後卻發現其重要性而要求當事人重新演出以取得
新聞畫面,亦即重建新聞現場,雖受訪者多無奈配合,但此舉亦受極大批評,指媒體無
法掌握新聞現場,卻企圖以重建之畫面欺騙觀眾,即使新聞事件之內容一致,但畢竟已
非新聞發生時之原始情形。
記者的人身安全
未考慮記者人身安全問題:如:SARS疫情期間,有兩名《壹週刊》記者設法偷待在封鎖
的和平醫院裡採訪攝影[18]。強烈颱風來襲,媒體高層要求記者到危險地區連線採訪。
為了拍攝畫面,記者強行將攝影機貼在車窗上,以肉身擋車等來拍攝畫面。
未考量被採訪對象及記者自己的人身安全:1997年4月至11月,白曉燕命案發生。於白
案開頭未確認被害人安危之時即有部分台灣媒體發布新聞甚至公開歹徒之綁架照片;
2005年11月,蔡姓商人遭林明樺集團綁架,人質脫險之前即有部分台灣平面媒體及電子
媒體以搶先報導相關新聞方式大幅刊載相關訊息。[19]
記者侵犯行為
與採訪對象發生爭執:如2004年9月,台灣媒體與英國著名歌手艾爾頓·強在桃園機場
爆發口角衝突[20]。如: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曾經在國立陽明大學畢業典禮跟媒
體口角衝突。
揭人隱私或瘡疤:以《壹週刊》、《臺灣蘋果日報》為常。又如演藝人員,發生重大事
故記者報導只會揭發當事人的隱私,並沒有花點心思去宣導真正該注意與警惕的地方,
有記者甚至向當事人家屬「求證」帶來二度傷害。如2007年1月許瑋倫車禍以及2008年
11月星光三班黎礎寧自殺事件,2012年1月日本東京都台東區小島二丁目兩名女性殺人
事件。
追逐被報導當事人之親友問題:只要被報導新聞之當事人的親友,離開現場還會被媒體
追逐,並且近身拍攝,問一些新聞的事情,直到追不到為止,才結束追逐。
妨礙公務:1997年8月19日,警方與白曉燕命案兇手發生槍戰。部分台灣媒體闖入警方
架設之第一道封鎖線,於一定程度上妨礙警方攻堅,被認定為另二名歹徒(高天民、陳
進興)順利逃逸之因(遭當場擊斃之林春生除外)。
隱私問題:每次只要各家媒體新聞使用受害者照片,沒有統一馬賽克處理;透過管道取
得當事人地址與電話進行現場與電話中訪問(主管機關是否該規範媒體不能取得個資,
當事人等不被騷擾),打擾當事人及鄰居,不理媒體提問還會一直追問,被放大檢視。
[21]
著作權爭議:部分台灣電視媒體常使用抄襲平面媒體、網路或書上的內容來充當訪問內
容,此作為被部分學者認為侵犯著作權。例如:抄襲《遠離生活中的毒物》[22]、中國
斬首計畫報導[23]及1998年同志紀錄片爭議[24]
違規停車:有民眾檢舉電子媒體SNG因採訪而違規停車。
公器私用
濫用採訪機會:如2006年8月,《聯合報》記者丁萬鳴趁採訪之便高喊「阿扁下台」[25
]。
混淆是非
政治立場
2000年以前,新聞媒體鮮少報導中國的相關事件,即使有報導,也大部份是負面訊息,
如六四學呤录芏嘈侣勅∠虼嬖诮姓逼凇皾h俨粌闪ⅰ钡乃季S。
不顧內容的商業目的
關於美食新聞問題:新聞媒體在介紹美食的時候,有些美食新聞明顯是廣告置入性新聞
。雖然不把當時是在哪一家餐廳或小吃的地址講出來,媒體的說法是規避新聞廣告化,
但聽眾有時憑空猜測或上網搜尋後也能大概推估知曉新聞內餐廳的住址。
置入性行銷:部分媒體將廣告以「健康新知」等名目播放,亦有以製作美食專題之名義
於新聞節目中播出者。
新聞品質
媒體過度報導:媒體過度渲染事件(例如:鄭捷殺人案),引發模仿效應,造成社會二
度傷害,即媒體殺人。[26][27][28][29]
重複多次報導:重大社會案件或當事人曾經在名校就讀、有名人士背景會強力放送,每
小時都會在報導同一件事情(同則新聞),直到之後又有重大事件,才被其他新聞給掩
蓋,降低報導次數。明顯立場偏頗的類似報導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每日黃金電視播映時
段重製、循環放送。
題材狹隘、欠缺選擇題材與分配資源的能力:當有其他明顯值得報導的重要題材時,仍
對低重要性的社會議題在每日黃金電視播映時段反覆報導。
缺乏國際性:於2013年土耳其反政府抗議邉悠陂g,各新聞媒體對此鮮少報導,反多著
墨於王凱傑之性騷擾事件、某英國商人林克穎駕車撞人逃逸事件。
媒體評價[编辑]
2006年,愛德曼公關公司調查包括澳洲、中國、印度、日本、馬來西亞、南韓、新加坡
、台灣。國家之媒體受信賴程度,台灣敬陪末座。愛德曼公關公司亞太區總裁Alan
Vandermolen認為台灣人批判性較高、台灣媒體競爭過度、台灣媒體偏向煽色腥走向等
,皆為導致台灣媒體形象不佳之主因。
2014年2月20日,美國外交政策雜誌網路版的一篇報導指稱台灣媒體羶腥色,欠缺國際
觀,並刊登曾在台灣工作的記者福克斯(Chris Fuchs)報導有關台灣媒體現象的長篇
專文,內容指出台灣民眾受夠猥褻、圍堵式的報導,從外人來看,過去幾個月全台只有
黃色小鴨和吳憶樺的消息,台媒內向發展,對國際事務缺乏興趣。
照片或畫面使用[编辑]
為了追求效果,報紙或電子媒體常將血腥、煽情的照片、畫面置於頭版或重要時段,如
白曉燕命案。[30]2003年,進入台灣市場之《蘋果日報》也常將傷者及屍體等照片放於
頭版,故常被批評不尊重當事人、可能嚇到讀者,最知名案例為2006年11月發生的台中
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鈴車禍重傷事件[31][32] 及2007年4月12日高雄市壽山動物園鱷魚
咬斷人臂事件。該事件除《自由時報》對照片中斷臂處打馬賽克 (影像處理)外,其他
三大報(《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都直接刊登鱷魚將人臂含在口中之
照片,而引發社會爭議及立法委員譴責[33] 。《國語日報》亦於某期〈日日談〉批判
,並主張政府應監視各家報紙,若圖文逾越普通級應予以處分。為此行政院新聞局發函
要求報紙改進,新聞頻道亦於相關新聞中以電視新聞需依廣電相關法律對某些畫面作處
理,但報紙卻因《出版法》已失效故有數家不對此類畫面作處理,而遭受無法可管窘境。
相對的觀點[34] 則認為:
新聞應展現完全真相,此三報紙之報導可使讀者知道任意招惹兇猛動物之後果。此外這
數家報紙不是將鏡頭拉遠以便將斷臂處縮小,並對血腥處打馬賽克 (影像處理),就是
雖不對血腥處打馬賽克,但不將其放在頭版,已經算是有做充分處理。
此照片深具新聞價值,不應打馬賽克,例如美聯社曾有攝影記者拍攝越戰期間一滿身是
血孩童由一美軍士兵抱著渡河之相片,並以此獲普利茲新聞攝影獎,全球報紙亦皆刊出。
DISCOVERY時常播出動物噬食動物之畫面。
立委自身常作不良示範,無資格指責媒體。若立委真認《中時》直接刊此照片不妥可送
交新聞評審單位評審,而不能要求報社道歉或發動全民拒看此報紙。
另外,電子媒體方面頗為著名之例則為民視新聞台《頭家來開講》來賓林正杰毆打另一
來賓金恆煒之鬥毆事件[35]、邱小妹事件[36] 八掌溪事件[37]。更早在1990年3月當時
時任立法委員的前總統陳水扁與新黨主席郁慕明曾在立法院爆發掀桌子、砸椅子等嚴重
肢體衝突。[9]
除血腥、煽情照片或畫面外,媒體也時常使用模擬畫面或合成照片來造假[38][39][40]
[41],或者使用其他事件的照片來冒充。例如2013年4月,英國前首相撒切尔夫人逝世
,中天新聞台在報導時卻使用英國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畫面。[42]或是2013年4月,中國
時報誤將死刑犯槍決的新聞報導,使用與陳東榮同名的前民進黨立委的照片。[43]
或是在政論節目中使用沒授權的字幕組動畫影片,以看圖說故事的方式來影射真實世界
中的人物。
未經查證[编辑]
新聞查證主要目的為減少媒體的客觀與主觀錯誤,同時並提升消息來源對媒體新聞記者
、新聞報導及新聞媒介的評價。未經查證的結果容易產生媒體主觀錯誤;而台灣媒體未
經查證或造成主觀錯誤的主因或動力,為過份強調或淡化某些事實及遺漏相關資訊[44]。
除此之外,台灣媒體未經查證之弊亦源於收視率及時效壓力,台灣媒體並無法做出下列
查證流程。而缺乏此查證過程為媒體亂象之主因。[45]
新聞刊登後,把新聞剪下來,寄給新聞中的消息來源,請消息來源指出新聞中的錯誤(
Meyer, 1988)
新聞刊登前,向消息來源查證相關事實及直接引述(direct quotes)是否正確的查證流
程。[44]
台灣未經查證之新聞報導大致可分下列數種:
引用網路資料、惡搞文章與假新聞,未經查證。如少林棒球事件[46]、南非華工事件[
47]、 外星人與超自然現象[48]、《世界新聞周刊》惡搞文章、與孫中山為韓國人、西
施為韓國人事件等韓國起源論假新聞...等。
引用論壇投書或片面訊息,未經查證。如烏龍舔耳案[49]、台灣高鐵與日本新幹線性能
比較[50]、誤報許效舜妻亡事件[51]、力士老婆事件[52]、玉山兵推報導[53]、「沙鹿
高工學生惡作劇爆料事件」[54]、「中華民國教育部下課時間改為五分鐘事件」[55]
引用基層記者未經查證資料或完全造假。如:瀝青鴨[56]、潘美辰事件[57]、女法官劫
囚事件[58]、腳尾飯事件[59]、周政保影帶事件[60]、「趙建銘賣鑽石事件」[61]「
2010年廣州亞唠娮右m判罰爭議」[62]
專業知識不足。例如中國時報批評空軍一號將中華民國國旗之國徽移至右上角,是「錯
亂滿地紅」。但事實上是國際慣例順風旗。[63]
2011年1月24日,蘋果日報獨家頭版處理「夢時代」發生逃生出口少女被性侵事件,經
「記者查證」被「業者矢口否認」後,仍認定事發屬實。在大篇幅報導後,警方表示案
發地點並非於賣場內,據悉是附近公寓大樓,「看得到夢時代的地方」或有行經夢時代
。報導內容明顯加油添醋,對性侵案一事下定論「購物中心對此事狀況外」,還推斷「
安全梯成為治安死角」,「五萬人出入無人察覺」,「監視器不足」等缺失。事發後蘋
果日報急撤換網頁頭版新聞,並對夢時代道歉。但是錯誤報導的傷害已經造成。[64]
2013年4月8日中天電視台誤用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及演員梅麗·史翠普影像當作剛過
逝英國前首相柴契爾女夫人。此一事件造成國外多家媒體報導包括德國芬蘭葡萄牙..等
[65][66][67][68][69]報導。
災難[编辑]
由於災難事件最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災難事件的新聞報導是各家電子媒體的必爭之地
,其報導常引起的爭議,包括:反覆播放災難畫面,例如2000年7月12日所發生的八掌
溪事件;未能即時批判政策不當,例如和平醫院SARS封院事件[70];誇大災情,例如
2004年9月11日,台灣發生嚴重水災,某電視記者遭《自由時報》指出故意「蹲在水裡
連線」,造成「水淹及胸」假象之畫面播出[71]。
至2010年颱風季節,各家媒體記者依舊是到風大雨大的景點做連線,甚至進入風洞,當
場體驗強風威力。 [72]
人物[编辑]
台灣媒體於香港媒體加入競爭之下,許多名人無關公益之私事成為台灣媒體報導的重點。
報導客觀度方面[编辑]
缺乏客觀性[编辑]
台灣媒體亂象與台灣當今政治文化有相當程度的關係。例如有關不同立場的消息,並無
具體證據,有許多無法證實亦無明確的消息來源[73]。媒體在報導這些消息時,即使是
絲毫無任何惡意或是媒體經營者、新聞工作者因其政治意識型態而來的故意作為都直接
造成此亂象[74]。
以此觀點,台灣媒體出現的政治化亂象極為嚴重,如網站首頁出現鼓勵動亂字眼[75]、
台灣拒聖火事件[76]、三立二二八報導爭議[77]、電子媒體2004總統大選「灌票」事件
[78]、「沒支持變成有支持」事件[79]、南線專案事件[80]、廢除清明節報導[81]、「
中國豬」事件[82]、《經濟學人》去蔣化報導[83]、「S.H.E捧中國的LP」報導[84]、
《228事件追究特別條例》「誅九族」事件[85][86]
拉低整體觀眾水準[编辑]
有些本來沒沒無名之人因不良示範,於媒體一窩蜂報導之下成為名人[87],怪人盡出[
88],有些任性又無知的行為或發言,只因幾個表情[89]、聲音,便被長期報導,甚至
盲目追捧到演藝圈,擴大影響收看民眾,拉低觀眾水準。
一旦有名人發生受傷、自殺、婚外情、喝醉打架等事件時,大篇幅、長時間的報導常佔
據各大媒體的主要版面與時段,此時應當更重要的國際新聞卻常反而予以忽略。而較為
引起爭議報導對象主要為主播[90]、藝人 [91][92] 及爭議人物[93]
造神現象[编辑]
有些媒體為了討好其支持者,甚至有將部份政治人物「神化」的舉動,從最早蔣中正利
用媒體將自己神化,如今造神邉硬恢会槍φ稳宋铮矊δ承┨囟▽ο筮M行包裝和美
化。如中國富豪陳光標來台期間,各家媒體不停報導其行善、捐款事績,甚至捏造無中
生有之「過世貧農家中蔬菜全買」事件[94],亦可能是造神現象的一種表現。[95][96]
政媒結合[编辑]
執政者指揮媒體,要求主動限制特定內容的新聞比例。
配合執政者做政令宣傳,或是眛著良心以不實的廣告為執政者掩飾醜陋的真相。(或是
玩數字遊戲,以總人次誇飾投入的人力)
涉嫌扭曲原意[编辑]
2010年3月,外資券商里昂證券發表「The KMT as its own worst enemy」,自由時報
翻譯所寫新聞標題卻是「里昂證券:馬二○一二會敗選」,政大英語系教授陳超明審閱
。但被其他媒體指控扭曲原意。原文的首句為「We maintain the view we proposed
last June, that the 2012 Presidential election is the KMT's to lose. 」。
2010年3月26日,中天新聞的「新台灣星光大道」節目,與陳教授進行英語翻譯的問題
提出討論。針對是同樣為陳教授審議的同一篇翻譯,為何聯合報與自由時報的內容大不
同?[97][98][99]
2013年2月2日,中天新聞台於一段專訪麻省理工學院語言學教授諾姆·杭士基的報導中
有部分錯誤或遺漏的翻譯內容,經觀眾以比對畫面的方式重譯後公開[100]。2013年2月
4日,中天新聞台發表聲明表示:「確有口白與翻譯字幕配合上的疏失,內部將會進行
檢討改進,謹此致歉。」[101]。諾姆·杭士基教授本人則對此報導內容表示遺憾[102]。
2013年11月11日,中國時報刊載一位中國大陆在台學生講述張懸國旗事件的投書,卻被
網友抓包、指控報章內容與原文大相逕庭,遭竄改、添加其他文字,甚至直接加上「可
以說,秀國旗是她的慣用伎倆。」等字句,引發網友批評從原來的理性對話,被竄改成
偏激文。[103]
2015年9月11日,《聯合報》以「美智庫學者:下任台灣總統 須接受九二共識」為題報
導,引發言論被引用的學者葛來儀(Bonnie Glaser)極度不滿,甚至在其臉書上以「
這是哪個白癡寫的」(Which idiot wrote it?)激烈言詞表達。[104]事實上,葛來儀
此言係推測習近平在歐習會中可能提出的內容,並非其主張,因此被認為有刻意誤導之
嫌。雖然《聯合報》之後更改標題為「美智庫學者:歐習會 可能觸及九二共識議題」[
105],但葛來儀認為,在不用付出任何成本的情況下,《聯合報》還是會繼續這樣做,
因此不排除提告。[106]9月13日,《聯合報》登報向葛來儀及讀者致歉,但並不認為當
天標題是刻意誤導。[107]
造謠爭議[编辑]
《台視新聞》以聳動的標題「深夜第三波驅離 警民火爆對峙 鎮暴警放催淚彈 強行逮
現行犯 飆車族鳴笛聚集 趁亂鼓譟」,與《自由時報》於2008年11月7日頭版以聳動的
標題「夜戰圓山 警噴水放催淚彈驅離」。但當時在場的所有媒體(包含台視與自由時報
在內),只拍到警方使用水柱或警棍進行驅離,皆未曾拍到足以證明警方有放催淚彈的
畫面或照片。[108][109]陳揮文於2008年11月7日晚間的2100全民開講節目中公開點名
《自由時報》造謠,但他並未提及同一天的《台視新聞》也在造謠。經查同一天的其它
媒體,目前查無有第三媒體在無法提出畫面或照片的情況下,指控警方放催淚彈。
媒體未經查證,大量援引中國大陸網路論壇或網路媒體的惡搞文章。這些文章多半皆為
「韓國剽竊中華文化」等消息。如:孫中山為韓國人、王建民為韓國人、四大發明為韓
國人發明等恶搞韩国文化的文章。這些未經查證,進而胡亂引述了中國網路上,與台灣
網友發明的消遣文章,通過台灣各大入口網站的點閱與傳播,使得台灣各界對韓國的文
誅筆伐不斷。經由傳媒海量的滲透力與民眾非我族類意識型態的渲染,造成了普遍大眾
相信事件屬實,加上社會大眾多半不識韓文與國內對朝鮮文化的認識與了解有限的文化
差異下,至今已造成華文社會普遍對韓國存有"搶文化"的強烈刻板印象。影響之深,
連韓方的朝鮮日報也特別闢專文譴責[110][111],強烈抗議台灣媒體與中國網路媒體。
經由此事件也再次暴露台灣媒體人的程度低落與對新聞把關程度明顯不足,尤其令人垢
病的是未經查證與把關,而引錄大量來自中國網路的惡搞文章。
《中國時報》報導盧貝松在台拍攝時被《自由時報》狗仔惡意挑釁,還報警找來警方,
導致壓垮最後一根稻草,擬提早離台。[112]盧貝松澄清這是完全錯誤的報導,從來沒
有這種想法。他也指出,是有幾個狗仔對劇組的騷擾很嚴重,但他們發現這些狗仔是來
自香港。[113]
關說影響[编辑]
新店救護車阻擋事件嫌犯蕭明禮之父母為資深媒體人,其父蕭師言是前任華視製作人與
現任中共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環球時報駐台灣政治記者,其母孫香蘭是現任《中華日報
》政治記者與專欄中心主任,事發之後,2010年12月28日,部分媒體人指稱蕭為合理讓
道,並非惡意阻擋救護車。TVBS《新聞夜總會》節目中,主持人李艷秋指稱蕭「第一時
間他(中指蕭)是做了一個讓的動作。」[114],來賓朱學恆則質疑蕭是否有讓道的意
思或可能躲錯方向,媒體人兼名嘴唐湘龍在節目中指出,蕭擋救護車的行為其實是在「
讓」救護車,以及可能是躲錯地方[115]。名嘴江岷欽在談話性節目中指出,蕭男可能
是做錯選擇,在移動車輛間被紅燈擋住,且後方救護車按喇叭要求讓開,致使怒氣攻心
[116]。
名嘴關於合理讓道之言論甫出,播出後即刻引起輿論嘩然。且名嘴說法僅著墨蕭男阻擋
(或讓道)的部分,但影片證明蕭男尚有豎中指之行為。媒體人到了隔日(2010年12月29
日)旋即改口,僅唐湘龍仍堅持己說。
數日後媒體即傳出蕭父蕭母私下關說名嘴之新聞,唐湘龍亦坦承20年前他曾和蕭母一起
跑過新聞,並坦承事發後曾與蕭母兩度通電話,兩通時間加起來約5分鐘,電話中唐湘
龍多次詢問蕭母,蕭當時的態度究竟是無意還是故意,但蕭母始終不願意說明。唐湘龍
表示,蕭母不願意通話內容被轉述,但可以感覺到的是,他們家還是不願意站出來面對
,而蕭母也在電話中有「特別謝謝他的體諒。」 [117]
立法委員邱毅更透露表示,其實26日晚間他也有接到蕭明禮母亲孫香蘭的電話,痛罵他
們在節目上講得不對。
關說消息傳出後,資深媒體人陳揮文29日晚間就在政論節目上砲轟蕭父:「認識幾個媒
體記者了不起喔!囂張什麼?」更向蕭父喊話:「再讓我逮到你企圖利用媒體喬,我就
全部公布出來!」[118]。
煽動輿論、媒體公審[编辑]
於2012年1月,發生於日本東京都台東區小島二丁目的台灣女留學生殺人事件,事件發
生後,警視廳還未做出發表,臺灣媒體已將張姓嫌疑人的姓名,Facebook照片等等資料
發布出去,許多網友則直接到嫌疑人社群網站留言,當由消息指出某個姓張的嫌疑人在
大阪出現並帶回東京,還未驗明正身時,臺灣媒體又立即報導出,張姓嫌犯已在大阪落
網等,立即又有網友在網路留言「判死刑吧!」、「去死一死」等不雅字眼,但後來只
是虛驚一場,最後警方疑似在名古屋附近查到有手機電波,最後在名古屋要帶回警局時
,因張姓嫌疑人可能受到各界媒體及社會的壓力下,趁警方不注意而自殺。
由於台灣媒體的收視率導向、以及立場過於鮮明的情況普遍存在,因而對於某些爭議性
極大的事件例如前總統陳水扁諸多案件、友寄隆輝毆打台灣計程車司機事件、旺中案走
路工事件、李宗瑞迷姦案、台鐵客廳車性愛趴事件[119]、媽媽嘴八里雙屍案、八仙派
對塵爆等,皆有長期密集報導、立場一致、企圖主導輿論的現象。以後者為例,長期的
密集報導使部份閱聽人感到不耐、並懷疑可能排擠到其他新聞的報導時間[120]。
此外還有媒體公審的案例,包括在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事故之後懷疑大樓倒塌是因為「籃
太太」私自拆除一樓隔間所造成,不僅對其發動起底,甚至聲稱「籃太太」正使出延長
戰術脫產,事後雖被臺南地檢署還以清白,烏龍爆料卻已造成當事人身心俱疲。
虚假新闻[编辑]
2013年2月28日下午三點時臺灣電視公司的台視財經台國際新聞節目《世界ON AIR》,
新聞跑馬燈出現錯誤快訊,称新北市五股區发生里氏6.3级強震,24分鐘後,新聞跑馬
燈快訊主動澄清,44分鐘後,台視主播王李中彥再度插播新聞更正訊息。[121]
其他問題[编辑]
侵犯隱私權[编辑]
隱私權於歐美為普遍人權之一,而侵犯隱私造成之媒體殺人不僅戕害社會,甚至造成司
法救濟機制完全無法發揮監督績效。於此種直接的人體侵擾轉化為抽象的道德式侵害的
概念下,甚至可將媒體歸為公害。[122]
以侵犯公眾人物或非公眾人物的台灣媒體亂象時見,曾引起風波的計有:
「偷窺女同志事件」[123]
「王建民拒台媒事件」[124]
「同人誌展」變「色情展」[125]
內湖虐貓事件[126]
錯別字與錯用成語[编辑]
台灣的電子媒體經常出現錯別字等技術性錯誤,有人認為出現頻率過高。如2007年5月6
日,三立新聞台之民進黨2007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黨內初選特別報導的跑馬燈字幕
上,根本沒辦理黨內初選的高雄市第四選區(前金區、新興區、苓雅區)竟出現姚文智
(經協調後已轉戰高雄市第一選區)得3002票、黃昭輝得3001票,總得票數已超過該區
黨員選舉人數五千多人。[127] 三立新聞部經理余朝為說,是因為面板更改時電腦當機
所致,但只有幾秒鐘,事後已立即更正。[128]
使用錯別字與錯用成語中更嚴重的有許多故意犯的錯誤,或被指出報導錯誤後還繼續依
照錯誤報導炒作新聞。還有許多是臺語的錯誤用字,例如將「食飯」誤為「呷飯」(「
呷」為「飲」之意),「礤冰」誤為「剉冰」,「媠」(意為「美」)誤為「水」等等。
每到颱風災情,常常會出現「道路柔腸寸斷」的字句,但其實柔腸寸斷與路的好壞根本
沒有關係。
台灣電子媒體與平面媒體亦會出現錯別字及錯用成語的現象;雖然說技術性的錯誤很難
完全避免,但此現象過多則反映媒體趕新聞及審稿不確實。如2011年9月22日的聯合晚
報〈連署開跑 宋楚瑜探傅崐萁〉的第一段中「全世界」誤植為「全界界」。[129]
而媒體在錯別字方面會遭到批評的原因,主要是媒體對錯別字的態度「嚴以待人、寬以
律己」,台灣媒體可以針對政治人物之錯別字及錯用成語做出連續數天之批判報導,浪
費重要新聞版面,但是卻不願意加強自身記者及編輯之中文能力及審稿資源。
台灣媒體為了報導需要,喜歡使用被報導對象的名字或是事件的其中一個字,聯想出相
關的成語或辭彙,所以常常看到新聞使用的成語或辭彙會有錯別字或是畫面塞不這麼多
字,就省去部分文字或標點符號,讓觀眾看不懂原本的意思。
誤植名字[编辑]
2007年10月29日的《聯合報》A4版〈謝、馬辯論 下月有譜〉一文中,將第一行的採訪
記者名字誤寫成馬英九[130]。
提供之專業知識或邉右巹t錯誤[编辑]
2000年8月份軍事家出版社之《全球防衛雜誌》當中〈另類國防 信心建立措施〉一文指
出當時台灣報紙不察信心建立措施之原意,竟於其新聞辭典稱軍事互信機制亦稱信心建
立措施。實則軍事互信機制為台灣學者自創之詞彙,報紙說法明顯誤導讀者。
獨家新聞現象[编辑]
劉伯姬表示:「台灣新聞台的操作模式中,喜歡在沒有大新聞時,製造輕鬆有趣的獨家
花絮,……這些內容雖然只有該台有,但依嚴謹的獨家新聞定義,如果事件、訊息,別
人判斷根本不值得報導或不宜報導,但祇有你一家大報特報時,是不構成獨家要件的,
電視台隨便個小花絮就變成獨家,非常值得斟酌。」
廣電基金接獲民眾檢舉表示,2006年8月23日《東森新聞》報導含有黑道份子參與的「
天使護衛隊」[131] 及《三立新聞》報導台灣內部因政局因素,近期辦理外國移民之人
數驟増等二則「獨家」新聞,……明顯係空穴來風,只見媒體的主觀臆測、評論,卻缺
乏具體的佐證數據[132]。
廣電基金與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簡稱新防會)2006年7月23日聯合召開記者
會,針對TVBS報導趙建銘自行施打類固醇及東森電視台報導陳幸妤曾赴精神科門缘取釜
毤摇剐侣劊硎酒淝址鸽[私、違反人權的做法對當事人並不公平[133]。
東森新聞台獨家播報「東森華榮集團股票上市說明會實況」。
浮濫之SNG現場播報[编辑]
何榮幸於《目擊者》雙月刊1999年1月第9期之【編輯室報告】裡表示:「SNG與隱藏式
攝影機帶來的媒體暴力──電子媒體與影像文化愈來愈強勢之後,SNG與隱藏式攝影機
代表的『鏡頭即真相』哲學將無限上綱,電子媒體對於受訪者(尤其是弱勢族群)人格
權、隱私權的侵害也愈來愈令人憂心[134]。」
中新社記者董會峰、肖龍聯:「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吳睿穎在台北力霸飯店
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目前島內媒體進入『百家爭鳴』的白熱化時代,新聞搶第一、搶
獨家、SNG車濫用,甚至不擇手段、不顧一切搶新聞,讓人對新聞的專業性及準確性感
到失望[135]。」
此外,先前數年(特別為東森新聞台)常濫用SNG,連記者於超級市場發現高麗菜正以
特價販售中此類毋需SNG之內容亦可現場連線報導,大幅降低電視新聞水準。
現已變成各家新聞台的常態,有事沒事看到影片就以最新消息之態播出新聞
濫用民意調查[编辑]
濫用民調是台灣媒體普遍出現的問題,且準確度不高,其原因可能包括:
媒體因其表現而被上色,因此相反顏色的民眾中有一定比例會拒訪,另一定比例的受訪
者也會在民調中惡搞該媒體;例如聽到是某一家民調就故意說謊,即機構效應;而實際
上民調機構只要看到拒訪率過高就可以知道民調無效,而解決方法也非常簡單,換個名
字進行民調(但多數民調機構不願意採取此方法解決)。
民調問題具有暗示性、主觀性強,往往缺少同理心,不僅易造成答案失真,且可能淪為
假借民意的多數暴力[136]。
技術性問題:包括若不嚴格要求訪問者會說台語、則民調必然失真,而針對室內電話的
民意調查也會讓受訪者集中於不常加班且居住於戶籍地者,在中國大陸的台商也無法接
受民調、此問題在近來越來越嚴重(此種偏差可能抵銷機構效應造成的偏差);這些都
可採用加權方法矯正回真實民意,但採用何種加權方法就考驗各機構的能力。
置入性行銷[编辑]
台灣媒體普遍存在置入性行銷問題〥即由政府機構、工商團體支付酬金,請媒體記者撰
寫、製作宣傳性「新聞報導」,俗稱「業配」;一般認為政府購買置入性行銷可以是合
理的(例如推廣禁菸、酒駕危害宣導、宣導新的衛生知識及反詐騙等),但也有很多置
入性行銷是公器私用。2010年12月12日,前中國時報記者黃哲斌為了抗議媒體置入性行
銷情況嚴重,決定辭職以示抗議[137],並在個人部落格發文說明緣由[138]。此一事件
引起社會大眾對長久以來媒體業配問題的關注[139][140][141]。
未經授權[编辑]
媒體未經影片者同意授權就挪用私人影片作新聞報導。[142]
更改被報導人的姓氏[编辑]
近日有媒體接獲民眾投訴稱去台中一家日本料理花了新台幣十二萬多元請朋友吃飯,媒
體記者卻稱該店師是魔利一郎(店名森日本料理,師傅應該是森一郎。森的日文拼音是
モリ(mori))[143][144][145],連PTT鄉民都引用錯誤[146]。
民間對媒體亂象的反應[编辑]
於八掌溪事件發生當年8月,媒體批評網站與媒體對抗成立[147]。
2005年3月6日發生《中國時報》陳洛薇「新二二八事件」,一群PTT網友在台北車站前
呼口號,要求《中國時報》一週內道歉,口號訴求為:「媒體要道歉,記者要反省;拒
絕無知抄襲,要求媒體自律。閱聽人,站出來[148]!」同年10月,台北捷叩l生
大學生強吻十二歲少女事件,該大學生可能因誤信媒體報導:「檢察官加重起訴,祭出
重罰。」而上吊自殺[149]。
到了2006年8月18日,發生王建民拒絕台灣媒體事件,有網友準備串聯發起學生邉樱
月1日台灣記者節當天走上街頭,向媒體抗議。8月22日,被視為即將登場的「91反台
媒學摺骨白嗲22挺建民嗆TV」行動展開。
《腳尾米》紀錄片[编辑]
主条目:腳尾米
2007年6月19日,一部由世新大學學生拍攝的紀錄片《腳尾米》[150],於Google Video
上播出。影片內容為學生訪問許多受訪者對台灣新聞的看法;以及學生們自行製作假事
件吸引記者來採訪的過程,以驗證台灣媒體採訪過程粗糙、內容可信度低。影片播出當
天,於PTT上獲得極大迴響(但仍有部份網友認此舉為以牙還牙,且當中涉及造假不足
取);知名網站與媒體對抗亦支持本紀錄片。
影片播出後第二天,本事件被刊載在《蘋果日報》上,各大媒體開始譴責學生不該製作
假新聞欺騙大眾,卻對毫無查證的新聞內容隻字不提。有些人質疑學生是港澳地區僑生
,沒有資格評論台灣媒體環境。某些媒體也懷疑那是該學生的期末作業,假造的內容不
可以當作作業繳交,甚至報導該學生因故延遲畢業的私事。另外有人提出看法,因該學
生是僑生,因此不怕記者事後報復,若是一般人如同該學生隻身作出抵抗記者的行為,
家人與鄰居也會受到媒體各方面的壓力,包括採訪時的壓力、不實消息的壓力等。[151
] 知名網站《與媒體對抗》則以一漫畫[152] 諷刺受騙媒體。
事後,登上蘋果頭版的第一天導演接受四家電視台的採訪,播出版本卻有斷章取義並誤
導觀眾之嫌,似乎意圖貶低導演,模糊媒體方此次錯誤。 | M**S 发帖数: 3483 | 2 为这些傻逼媒体买单付费的,就是所谓的台湾最美风景,呵呵。
#65533;2
【在 M**S 的大作中提到】 : from wiki : 台灣媒體亂象主要指中華民國於1980年代解嚴後,由於商業媒體(特指新聞媒體)利用 : 暴力、血腥、煽情、炒作與捏造新聞等違反媒體倫理手段增加收視率或報刊發行量之現 : 象。該亂象促使部份人士成立媒體批評團體並對媒體進行監督和批判[1]。如1999年成 : 立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2000年八掌溪事件後成立之「與媒體對抗」邉蛹 : 002年成立之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等。這些媒體批評團體有些偏向要求媒體內容淨化[來 : 源請求],有些側重人民媒體素養之提昇,有些則偏向批判商業化之媒體環境並要求健 : 全公共媒體空間[3]。 : 在台灣光復之前,台灣媒體受到日本政府管制,一切依循日本相關法律。在台灣光復之 : 後,台灣媒體開始出現由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控制及特許的新聞媒體,用以監控異議
| e*****e 发帖数: 2791 | 3 我靠! 這維基是誰寫的?看樣子是大陸人寫的,此人不懂台語,也不懂台灣音譯台語的
習慣.而且
《洛杉磯時報》在一篇敘述台灣媒體現狀的報導中,將標題訂為「他們不能左右事實」
(They Can
't Handle the Truth)[8]。
例如將「食飯」誤為「呷飯」(「呷」為「飲」之意)
「礤冰」誤為「剉冰」,「媠」(意為「美」)誤為「水」等等。
每到颱風災情,常常會出現「道路柔腸寸斷」的字句,但其實柔腸寸斷與路的好壞根本
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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