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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 发帖数: 22064 | 1 2017-02-14 12:20 AM
近来,大陆律师被侵权之事频现,吉林出现法院要求律师代理敏感案件提交司法局介绍
,否则不予以代理律师资格。相关案的代理律师在网上发表公开信,要求吉林高院院长
回应释疑。
2月10日,北京的张磊律师和梁小军律师,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交了律师事
务所函、委托书、律师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等完备的委托手续,他们要求代理该院
正在审理的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该院合议庭的法官李东信(谐音)致电律师称,还需补交“司法局
出具的介绍信”才符合代理条件。律师对此表示异议,认为明显超出《刑事诉讼法》关
于律师代理案件的规定。
但对方坚称,吉林省高法在全省的统一规定,凡是名义上关于国家安全的案件,外省律
师代理的,必须由当地司法局开具介绍信后,吉林的法院才认可其代理资格,否则不予
认可。
律师听闻表示震惊,明显违法,严重侵犯律师以及当事人权平的诉讼权利的要求,且他
们在其它省执业时未曾听闻,也不相信高院会制定如此违法的规定。
因此律师要求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寇昉,就此规定释明有无限制律师代理案件之规定的
函。
包括:一、贵院是否自己制定并向全省法院特别是延边州中级法院下达过“在吉林省,
凡是名义上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外省市律师代理的,必须由代理律师执业机构所在地
的司法局出具介绍信”的规定、文件或者政策?
二、贵院有无向下级法院转达过其它党政机构所制定的“在吉林省,凡是名义上涉及国
家安全的案件,外省市律师代理的,必须由代理律师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局出具介绍
信”的规定、文件或者政策?
三、贵院是否向下级法院特别是延边州中级法院下达过诸如“某些类型的案件可以超出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可以对代理律师额外设置法外条件”的文件、规定或者政
策?(如有,也请提供。)
律师认为,这些问题关系自己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能否正确
实施。
吉林中院的要求在社交网上引起律师同行的不满,纷纷讥称:“奇葩!确实是奇葩!”
并纷纷声援要求吉林高院:“释疑。”
北京的王鹏律师表示,法官如此刁难律师,也真是醉了,不知道全国两会的代表怎么看
。北京的伍雷律师认为,这是口号上依法治国,实践中破坏法治!江西孟庆泉律师认为
,法官群体乐于助纣为虐。
北京的杨兴权律师认为,这是法院不依法办案的典型案例。山东王振江律师也说:“这
是公然践踏刑事诉讼法,由此不难看出法院在有些时候是在故意制造冤案!可耻!”
上海的李前军律师质问:“裁判乱法,还有公平?”另有上海网友谴责吉林高院说:“
衙门宦官不仅肆意违法甚至故意违宪。该当何罪?”
近来,社交网上律师被侵犯权益的事频现。
5天前,2月8日上午,大陆著名律师迟夙生在自己的微博上披露,在进入呼和浩特中级
法院参加庭审时与对方发生冲突,他们被强制收缴手机,她还表示,最高法新的庭审规
定也没有要求律师不得带手机进入。
中午12时左右,迟夙生律师通过微博称,在自己坚持下,手机顺利带入法庭,她还在庭
审前告诉了其他律师和旁听人员可以带手机进入法庭。
该事件也在律师群引起不少震动,一些大陆网路媒体还予以了报导。
近些年来,不仅大陆维权律师执业环境日趋恶化,“709案”多位维权律师在6个月监视
居住期间,遭受了各种酷刑折磨。如李和平、王全璋等遭电击致昏厥。谢阳律师遭受包
括吊吊椅、疲劳审讯、剥夺睡眠、殴打、烟熏、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等12种酷刑。李春
富律师被关530天后于1月12日被取保候审,但骨瘦如柴,精神失常。
大陆知名维权律师余文生表示,律师的遭遇是这个制度或这个国家是否真正执行法治还
是法西斯制的风向标。
他强调:“因为一个国家,连律师都保护不了自己的权利,还能保护什么当事人的权利
吗?律师权利都不保护,其他公民的权利能保护吗?因此越来越多律师公开为自己和当
事人争取权益。709打压律师以来,已经出现很多律师同行的挺身而出,不断地努力去
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法律尊严去努力工作,非常突出。”
最后他说:“我们希望尽我们的所能,为这个社会的进步作出我们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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