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 发帖数: 12685 | 1 无业印度汉声称在渣打的100元钞票上,当中麒麟图案亵渎伊斯兰教的真主「阿拉」,
遂到尖沙嘴一间渣打银行分行,涉嫌要求职员支付5至6万元鉴证费,否则会做「意想不
到的事」。印度汉维持否认勒索罪,案件今于九龙城法院开审,控方将传召4名证人。
裁判官裁定表证成立,案件将押后至星期四续审,辩方未有透露被告会否自辩。
控方第一证人、银行职员RATHOUR KESHEV作供指,他已向被告解释100元钞票上的图案
是中国传统的火设计,又于9月2日与另通两名职员,跟被告解释,银行对于令被告在过
去一年感困扰致歉。
被告要求银行回收所有钞票,职员遂指无可能,只能送上水晶礼物,以示歉意,职员引
述被告看见礼物后,扬声问:「这是什么?」职员回答:「一份礼物」被告再度扬声说
:「你用这份礼物跟我宗教作比较?我觉得很不被尊重」。
被告又指银行名声很重要,他会令「银行声誉会由高去到低」。被告又称不是要银行很
多的钱,他邀请了6位学者来港鉴证有关钞票,只希望银行可给他5万至6万元,作为学
者的住宿及机票支出。
控方第二证人、银行职员施佩玲指,被告当时说:「你唔俾钱,会有意想不到的后果」
,辩方指证人误会了被告的意思,其实被告是想说:「如果被穆欺林的人知道,不知他
们会做出什么的事」,辩方指被告是想向他们解释,事件的严重性。
控方传召九龙清真寺教长阿萨德目夫提(Mufti Muhammad Arshad)作供,他称钞票上的
图案,虽然与「阿拉」这个字相似,但并非一样,没有亵渎之意。他又指在一些穆斯林
地区的钞票上,都会有写着「阿拉」这个字,只要不是践踏和表示不尊重便可。
印度籍被告AHMED NASIM(34岁)被控今年9月2日,在尖沙嘴弥敦道68号渣打银行内,
以恫吓方式要求职员杨爱月、施佩玲和RATHOUR KESHEV交出5万至6万元。
法庭记者:潘琪慧 16-11-08 |
j*****p 发帖数: 24000 | |
h****g 发帖数: 11365 | 3 qq群里念古兰经的老阿訇会被回子直接碾成面吧。。。。。。。。。。。。 |
s*x 发帖数: 8041 | |
m******t 发帖数: 4480 | 5 你这个伪信者第一个被碾死
【在 h****g 的大作中提到】 : qq群里念古兰经的老阿訇会被回子直接碾成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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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发帖数: 11365 | 6
来傻逼,念段古兰经。
【在 m******t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这个伪信者第一个被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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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发帖数: 4480 | 7 “安逸杜拉色列赌二拉”
翻译就是:去你妈X的伪信者,砍死你比克的
【在 h****g 的大作中提到】 : : 来傻逼,念段古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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