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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 发帖数: 10518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US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CornucopiaX (小土豆), 信区: USANews
标 题: 来自夏门大学的一条有趣新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l 2 15:18:49 2017, 美东)
昨晚,厦大教授集体走上厦门中山路……
2017-07-02 蛋蛋网
昨晚厦大教授集体上街厦门中上路,事情起因是:厦门大学教师维权。以下为厦大教授
维权文书:
我们不是刁民,从来只听说对付刁民的办法就是拳头加棍棒,没想到如今拳头+恶语落
到了我们自己头上。
众所周知,各地各类“人才房”就是政府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而采取的一种政策性
住房分配形式,为体现人才战略,政府会有一定的优惠措施,而绝非是面向低收入者的
保障房!我们小区就是厦门的人才住宅小区,这里集中居住着厦门政府、厦门大学等企
事业单位从全国各地引进或招聘来的高级人才,他们或拥有高级职称、或拥有博士、硕
士学位、或从海外学成归来。能够入住本小区的业主,均经过单位公示,由厦门市相关
部门代表政府层层筛选,符合条件的人才,才有资格购买。有人作了粗略统计,购买了
本小区人才房的部分的人才构成如下:
教授70名,副教授174名,助教25名,高级实验师4名,讲师、实验师22名,高级工程师
10名,工程师8名,留学归国人员21人,访问学者9人。其中: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
部新世纪1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4名,长江青年学者3人,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17名
,福建双百人才1名,福建省杰青8名,福建省优青3名,市重点引进人才6名,市重点创
新人才3名,博导25名,万人计划拔尖人才1名,主任、副主任医师10名。
另有非厦大高级职称人才若干名……
注:此名单仅为业主本人,尚不包括家属中拥有高学历高职称的。因为家属如果没有共
同申请,是不允许作为房产共有人的,名字不能加到房产证上。
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住在这样一个小区、与这样一群知识分子为互相邻感到骄傲。直到
最近传闻发生了某老师过世后其配偶和亲属办不了过户和产权证,房子要被收回的事件
;而另有一位人才家属,因为离婚而无权分割房产,最后只得采取了极端手段,才得到
自己应得的权益。人们才通过各种渠道查明:当年,学校为了达到防止人才房资产流失
,和有关部门达成了协议,限制我们的产权,以达到“人在房在、人走房留”的目的。
配偶子女只能居住,不能正常继承,业主产权登记5年内发生意外房子由保障办出面在
原价的基础上扣除折旧费用后收回,再由学校配售给其它的老师;5年外出售政府收取
60%收益。住在这个小区的“人才们”无异于自己花钱为厦大购买了一批周转房。以人
才房的名义,用商品房的价格,实行保障房的管理,而保障房是限制产权的,不能出租
,不能抵押,有条件继承。按照保障房有关政策规定,保障房的销售价格,应该是商品
房价格的55%,而我们买这个房子时几乎完全是商品房的价格,并没有享受到保障房应
有的优惠。对于继承的规定更是奇葩:人才去世时,子女未成年可以继承;人才去世时
,已成年子女在厦门没有房产可以继承,还必须符合低收入或人才的条件。有湾友悲情
的说:我们,要么在孩子成年之前死去,孩子可以无条件继承;要么要争取活到150岁
,不需要继承。这样的奇葩规定恐怕也只有厦门才有,试想如果没有学校和zf联手,谁
能将这样一批精英分子群体欺骗得如此彻底?
就是这样一群人,一群文质彬彬的书生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为了拿回属于自
己的房屋权属,被迫走上了艰难的维权路。
老师们以自己的方式文明维权,从未与官方发生过任何冲突,他们先后去了学校,信访
办,建设局等部门,要求信息公开,还原人才房的商品房性质,有关部门对老师们的诉
求置之不理,采取踢皮球手段,结果依然是:维持现状。无奈之下,这群书生及家人们
放下斯文,于4月16日上午聚集在厦大芙蓉湖畔抗议,老师们约定不喊口号,不与任何
人冲突,速战速决,10分钟拍照走人。没料到,还没等自己人聚集到一起,混入人群的
安保人员从老师手中抢走了背包,拔腿便跑,等老师们反应过来,那人已经跑出十米开
外,反应快的老师立刻前去追赶,人群开始混乱,许多不明身份人员混入我们队伍乘乱
抢夺老师和家属们的手机摄像机,在争抢过程中,老师及家属多人被学校的安保人员打
伤!百年学府,文明城市,却在用暴力对付老师们的合理合法的维权活动!文明被无情
的践踏。
于是我们又只能在7月1日晚上在厦门中山路上街抗议,发出我们的声音,维护我们的权
益,希望政府为我们做主,希望这个世界给我应有的公道。我们不与任何人冲突,我们
只是在维护自己应有的尊严和权益。 | T*R 发帖数: 36302 | 2 这种房子小产权是必须的。
但是应该允许继承,如果买卖则需要补交一部分差价给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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