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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发帖数: 1 | 1 美国《台湾旅行法》(2018)中译本
点击:16 作者:田飞龙 译 来源:大千世界 发布时间:2018-03-22 09:18:41
美国《台湾旅行法》
(2018)中译本
译:田飞龙,来源:政治宪法学
【按】美国《台湾旅行法》于2018年1月10日众议院通过,2月28日参议院通过,3月5日
提交特朗普总统签署,3月16日生效,成为美国正式法律,对中美关系及台湾问题影响
重大。现根据其英文版本译出,供学界及有关部门参考。翻译不保证完全准确,引用请
以英文本为准。
本法案致力于鼓励美国与台湾在所有层级上的互访,以及其他相关之目标。
本法案由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
第1条 简称
本法案可引述为《台湾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 H.R.535)。
第2条 结论
国会确认如下结论:
(1)1979年制定之《台湾关系法》已持续生效37年,成为美台关系的基石,成为西太
平洋洋地区和平与安全之锚。
(2)《台湾关系法》宣称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事关美国的政治安全与经济利益
,也是国际关切事项。
(3)美国将考虑除和平手段之外的任何措施,包括联合抵制或贸易禁运,以应对针对
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安全及美国严重关切的威胁。
(4)台湾已于1980年代末期成功完成民主转型,成为亚洲民主的灯塔(beacon),且
台湾民主成就激励着该地区的诸多国家和人民。
(5)美国内阁成员及其他高级别官员对某个国家(country)的访问是美国与该国之联
系深广度的检验指标。
(6)自《台湾关系法》实施以来,美台关系由于美国对高级别互访的自我限制而经历
了很不充分的高层互动。
第3条 国会认知与政策声明
(a)国会认知:国会认识到美国政府应当鼓励美台在所有层级上的互访。
(b)政策声明:如下措施应成为美国的政策:
-(1)允许美国政府所有层级的官员,包括内阁国家安全官员、普通官员及其他行政分
支官员访问台湾并会见台湾同级别官员;
-(2)允许台湾高级别官员进入美国,需显示对此类官员之尊严的适当尊重,允许其会
见美国的对等官员,包括国务院、国防部及其他内阁机构官员;
-(3)鼓励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及台湾在美设立的其他机构开展活动,包括由美国国会
议员、联邦/州/地方政府各级官员及台湾任何高级别官员参加的各种活动。
美国众议院议长
美国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
(联署) | h**o 发帖数: 1084 | 2 亚洲民主的灯塔(beacon)? 二十年前拿来骗骗人还行,现在是让人笑掉大牙的破玩
意,美帝现在还炒这馊饭也是没长进。 | n***j 发帖数: 1747 | | m***n 发帖数: 12188 | 4 小心了
只要被美国拿出来作为灯塔的
搞不好要变成下一个叙利亚 | c*******g 发帖数: 2356 | 5 (3)美国将考虑除和平手段之外的任何措施,包括联合抵制或贸易禁运,以应对针对
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安全及美国严重关切的威胁。
真威胁大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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