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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itary版 - 林郑月娥说到底还是不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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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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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妇人之仁
应该命令警队出重手打击暴徒
x******g
发帖数: 33885
2
如果暴徒用枪,警察就应该直接爆头
a*****y
发帖数: 33185
3
翻了一下,香港的反恐条例是现成的,呵呵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75!zh-Hant-HK
a*****y
发帖数: 33185
4
恐怖主義行為 (terrorist act) ——
(a)除(b)段另有規定外,指作出或恐嚇作出行動,而 ——
(i)該行動是懷有達致以下結果的意圖而進行的,或該恐嚇是懷有作出會具有達致以下
結果的效果的行動的意圖而進行的 —— (由2004年第21號第3條修訂)
(A)導致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B)導致對財產的嚴重損害;
(C)危害作出該行動的人以外的人的生命;
(D)對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的健康或安全造成嚴重危險;
(E)嚴重干擾或嚴重擾亂電子系統的;或 (由2004年第21號第3條修訂)
(F)嚴重干擾或嚴重擾亂基要服務、設施或系統(不論是公共或私人的)的;及 (由2004
年第21號第3條修訂)
(ii)該行動的作出或該恐嚇 —— (由2004年第21號第3條修訂)
(A)的意圖是強迫特區政府或國際組織的,或是威嚇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的;及 (
由2012年第20號第3條修訂)
(B)是為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的主張而進行的; (由2004年第21號第3條修訂)
(b)(如屬(a)(i)(D)、(E)或(F)段的情況)不包括在任何宣揚、抗議、

【在 a*****y 的大作中提到】
: 翻了一下,香港的反恐条例是现成的,呵呵
: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75!zh-Han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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